发电生产调度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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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生产调度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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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生产调度管理办法(试行)
2011年2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引言
第二节调度管理的基本任务
第三节调度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二章分级调度管理
第一节调度术语
第二节调度联系原则
第三节分级调度责任主体划分
第四节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的原则
第五节分级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第三章机组启停的调度管理
第一节机组启停方式调度
第二节机组启停操作调度管理
第四章调度操作管理
第一节操作调度管理原则
第二节电气系统操作调度管理
第三节热力系统操作调度管理
第五章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第一节机组检修计划的调度管理
第二节机组检修的调度管理
第三节工单处理的调度管理
第四节工作申请的调度管理
第六章事故处理的调度管理
第一节事故处理原则
第二节集控各单元事故处理
第三节外围岗位事故处理
第四节全厂性事故(涉及多岗位的事故)处理
第五节紧急停机事故处理
附录一设备调度分级表
附录二电气分级操作项目表
附录三重要公用系统运行方式
第一节重要公用电气系统运行方式
1.220KV系统运行方式
2.500KV系统运行方式
3.全厂公用6KV母线运行方式
第二节重要公用热力系统运行方式
1.供热运行方式
2.仪/厂用气系统运行方式
3.辅汽系统运行方式
4.除盐水系统运行方式
5.工业水系统运行方式
6.消防水系统运行方式
7.燃料接卸存储与加仓系统运行方式
8.除灰排渣系统运行方式
9.烟气、废水、噪声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排放和辐射等有关环保体系的方式控制
发电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引言
1.为了加强公司发电生产调度管理工作,保证发电机组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遵照电力生产特点和公司当前发电生产管理实际情况,按照安全、规范、高效的原则处理发电生产调度工作各方面的问题。
3.本办法所涉及生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发电运行部、检修部、港务部、后勤服务部等部门与发电生产有关的各级专业人员、值班负责人、班组长及分管领导,均应熟悉本调度管理办法,服从统一调度管理。
第二节调度管理的基本任务
发电生产调度管理的任务是:
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和监督电力生产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实现下列基本要求:
1.充分发挥本公司范围内的发供电设备能力,有计划地满足系统负荷的需要。
2.使整个系统安全运行和连续生产,保证生产可靠性。
3.使整个系统各处的产品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4.根据系统的实际情况,采用经济的、技术的手段,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使整个系统最大限度地在经济方式下运行。
第三节调度管理的组织机构
1.生产调度中心是公司内发电生产调度机构,代表公司在发电生产运行中行使指挥权;值长当班期间代表生产调度中心行使全厂生产调度职能。
2.发电运行部各车间单元、资产管理部各专业组、检修部各班组、港务部各班组是单元级调度机构,代表各单元在发电生产运行中行使指挥权,单元长(值班长、专业组长、班组长)代表单元行使生产调度职能。
3.各单元内机长,代表各机组负责人在发电生产运行中行使指挥权,机长当班期间代表机组行使生产调度职能。
4.生产调度中心职责:
2.1负责和电网调度的联系,并执行电网调度的指令;
2.2负责出口电能的质量;
2.3负责重大事件的汇报和重大事故的指挥处理;
2.4负责执行全厂性的重要运行方式,保证发电生产持续、安全、稳定;
2.5负责紧急缺陷的认定,组织安排消缺工作,并监管消缺过程;
2.6负责发布生产调度信息、布置重要生产任务;
2.7负责根据燃煤船运计划,合理组织调度燃煤卸载;
2.8负责燃煤加仓的综合调度,实现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
2.9负责制定机组大小修停复役计划,协调机组大小修的相关工作;
2.10负责紧急、重要缺陷的消缺指挥;
2.11负责与国家环保机构和电监办的必要工作联系。
5.生产管理部、发电运行部、资产管理部、检修部、港务部、后勤服务部各分管领导、专业组和班组成员,必须配合生产调度中心做好生产调度工作,并接受生产调度中心的调度指令。
第二章分级调度管理
第一节调度术语
1.值长直接调度设备:
设备的状态变更、方式调整等必须得到值长直接命令方可执行的设备。
2.值长许可设备:
设备的状态变更、方式调整等操作前必须得到值长同意的设备,操作票、工作票及相关的操作组织和实施,由单元值班负责人负责。
许可设备在操作过程中,如遇该设备异常,单元值班负责人应立即汇报值长,交值长调度正常后,再交由单元值班负责人操作。
许可设备操作结束后必须立即汇报值长。
3.单元自管设备:
设备的状态变更、方式调整等由单元负责。
但当自管设备出现影响其他单元的情况时必须立即汇报值长。
单元自管设备的重要方式及状态发生变化后,单元值班负责人也应在当班时间内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值长进行汇报。
第二节调度联系原则
1.值长调度指令的接受对象一般为:
各车间单元长、各岗位值班长、各专业组长(负责人)、各班组长(负责人)。
值长下达调度指令应使用录音电话并进行记录。
2.值长操作指令的接受对象一般为:
各车间单元长、各岗位值班长,必要时可直接向机长和值班人员发令。
值长下达操作指令应使用录音电话并进行记录。
3.值长下达的操作指令分为书面和电话两种方式。
正常情况下,网、省、市调度的预发令必须以书面方式预先发布,正式操作再电话联系。
在紧急情况或事故处理时,可采用电话方式下达。
其他操作指令通常采用电话联系。
4.在下达和接受调度操作指令时,双方必须互报姓名,使用普通话和统一的调度、操作术语,并严格执行发令、复诵、汇报、记录等制度。
5.值长许可设备操作结束时,各岗位人员应及时向值长汇报操作情况及结束时间。
6.调度电话是生产调度专用电话,具有优先接听权。
所有岗位值班人员不得占用调度电话联系其它事情。
7.生产调度电话在振铃3声以内必须有人接听,如因未及时接听生产调度电话而影响了操作和事故处理,将追究相关岗位值班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节分级调度责任主体划分
1.发电生产调度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行使发电生产调度管理职能。
各级调度在生产工作中是上下级关系。
2.在公司生产指挥体系下的发电生产调度系统采用三级制,即厂级、单元级、机组级。
3.厂级调度的责任主体为值长,配合落实或参与单位是各单元长或其他单元值班负责人,涉网设备监督层为网省地调。
值长是厂内最高调度,负责最终的厂级安全。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调度到最底层。
4.单元级调度的责任主体是单元长(值班长),配合落实或参与单位是机组,监督层为值长。
单元级调度必须服从厂级调度,重要的单元级调度必须得到值长的许可,一般情况下单元级调度由单元长单独履行。
5.机组级调度的责任主体是机长(外围机组负责人),配合落实或参与单位是机组成员(值班人员),监督层为单元长(值班长)。
机组级调度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常规运行方式和一些消缺措施等,一般情况下机组级调度由机长(外围机组负责人)单独履行。
第四节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的原则
1.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
在确保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原则下,充分考虑电力系统生产特点和管理体制,要从有利于电力生产调度管理责任与义务的一致性来确定。
2.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参考了公司的设备评级制度。
3.除调管设备和调度许可设备外,将全厂设备分为值长直接调度设备,值长许可设备,单元自管设备。
通过设备的划分将系统停复役、正常安全经济运行、事故处理等工作纳入规范调度的范围。
4.实施分级调度后各级岗位必须严守调度原则,严格执行调度纪律,不得越级调度,如有无故拖延、拒绝执行调度指令,破坏调度纪律的现象发生,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节分级调度管辖范围划分
1.500KV、220KV等属于网调、省调、地调直接调度或调度许可的设备(含所属二次设备)为值长直接调度设备。
各机组AGC、各机组AVC所属上、下位机的正常投退操作、运行方式的改变由值长直接调度。
网控NCS监控系统,500KV和220KV站内直流、UPS系统为值长直接调度设备。
网控除值长直接调度设备外均为值长许可设备。
2.各集控单元启动变、主变、励磁变、高厂变、公用6KV母线(含联络电缆)、机组6KV母线为值长直接调度设备。
各单元(机组)400V母线除应急段和动力段为值长直接调度设备外,均属值长许可设备。
各单元(机组)柴油发电机、UPS、直流系统属值长直接调度设备(直流系统定期切换与试验工作由值长许可)。
低备变及380V母线属值长许可设备。
其他400V及以下单一电气设备为单元自管设备(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各外围岗位电气系统的6KV电源开关、灰场升压变、灰场10KV线路为值长直接调度设备。
其他6KV变压器及6KV母线为值长许可设备。
三期化水380V五段、六段,三期除灰380V五段、六段,水源380V母线,循环水380V母线,为值长直接调度设备。
除以上要求的其他化水380V母线,除灰380V母线,燃油380V母线,灰场降压变及灰场380V母线,生活380V母线为值长许可设备。
其他400V及以下母线与设备属单元自管设备。
4.各机组主设备、主系统(含机组的负荷分配,机组一次调频功能的投退、AGC方式的投退,及AGC速率和上下限的调整)为值长直接调度设备(当机组一次调频、AGC功能不能正常运行时,机组值班人员可按现场运行规定将一次调频、AGC功能退出,并立即汇报值长)。
涉及两个及以上单元的系统为值长直接调度设备。
各机组影响机组出力的设备均属值长许可设备。
各机组辅助系统(循环水系统、闭冷水系统、给水系统、凝结水系统、密封油系统、抗燃油系统、润滑油系统、炉前油系统、旁路系统、氢气系统、定子冷却水系统、加热器系统、疏放水系统、真空系统、轴封系统、减温水系统、吹灰系统等系统)为值长许可设备。
各机组主要辅机:
吸风机、送风机、空预器、给水泵、一次风机、磨煤机、给煤机、凝结水泵、循环水泵为值长许可设备。
其他辅助系统设备及各机组400V辅机属单元自管设备。
5.对外供热系统为值长直接调度设备。
各机组供热系统及设备为值长许可设备。
6.各公用热力系统(仪用、厂用气系统、循环水系统(公用部分)、辅汽系统(公用部分)、工业水系统、消防系统、除盐水系统、加药排污与汽水品质运行控制系统、氢气系统、饮用水系统、除灰、除渣系统、电除尘系统、脱硫系统、燃油系统、燃料卸载系统、燃料加仓系统、防洪排涝系统、对外供热系统、工业废水排放系统),为值长直接调度设备。
燃料加仓的方式由燃料调度员负责调度,在特殊情况下,当班值长有权临时改变加仓方式,同时尽快告知燃料调度员。
仪用、厂用气泵、工业水泵、除盐水泵、除盐水制水系列、影响到氢气制备出力及储备容量的设备、饮用水加热器、饮用水加热疏水的回收、排放门、碎渣机、冷渣泵、除灰轴封水泵、脱硫旁路挡板、循环浆泵、增压风机等直接影响脱硫效率的设备、燃油泵、影响卸载方式、卸载出力的主要卸载设备、影响加仓方式、加仓出力的主要加仓段设备、顺堤河泵、雨水泵等主要设备为值长许可设备。
上述系统中其余设备均属各岗位自管设备。
7.涉及公司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和辐射等有关环保体系系统,其整组设备为值长直接调度设备,影响系统出力和环保体系指标数据的主要设备为值长许可设备。
其他设备属各单元自管。
8.上述设备的调度范围划分均包括各自的自动控制及保护系统。
9.具体设备调度分级参见附录一。
第三章机组启停的调度管理
第一节机组启停方式调度
1.机组A级检修后的首次启动在总工程师或其委托的人员主持下进行。
2.值长根据规程要求及机组情况,确认机组启动的方式:
冷态启动、温热态启动。
3.启动前值长应向调度汇报机组启动计划,向南京电监办及江阴环境监测大队汇报起动安排,并根据调度指令安排机组启动的进度。
启动计划时间确定后,当班值长应通知各相关岗位做好安排和准备工作。
4.机组启动前各外围岗位的主要准备工作由值长调度,包括:
网控升压站方式的调整、燃料加仓、化学的水氢制备、脱硫系统的投停等。
5.各单元应确认机组各系统检修工作已结束、安全措施已拆除;照明、通讯、热工控制检测系统投用;机组无禁止启动条件存在;并掌握机组厂用电系统运行方式、热机检查卡执行情况等,做好机组启动前准备。
6.机组启动过程的进度及其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包括:
锅炉的点火、汽机冲转和满速以及发变组(包括主开关)的状态改变、并网、初始负荷暖机后加负荷、厂用电切换、脱硫装置的整组启动由值长直接调度。
7.收到机组停运指令后,值长应明确机组停运的目的,确认机组停运的方式:
定压或滑压,锅炉冷却去压(闷炉保压)的方式以及停运期间的设备保养方式,并进行直接调度。
8.机组停运前值长应向调度汇报机组停运计划,并根据调度指令安排机组停运的进度。
9.机组停运过程的进度及其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包括:
加保养药、脱硫装置的整组退出、厂用电切换、汽机打闸、发变组(包括主开关)的状态改变、解列、锅炉熄火,由值长直接调度。
10.机组停运后,各单元值班负责人应安排好节水节能措施的执行。
若机组停运后直接转消缺或检修时,还应积极安排好相关工作票安全措施的执行。
11.机组启停过程中的涉网操作,由值长直接调度。
12.机组启停过程中的其他操作,由各单元根据机组启停计划,负责组织执行。
若操作影响到主设备安全或影响启停进度,需经过值长许可后,方可执行。
第二节机组启停操作调度管理
1.机组启动与停运的指令及主要节点,由调度中心根据公司或网、省调度指令发布。
2.机组启动与停运必须使用公司作业标准《机组启停机操作指导文件包》即《机组启动操作卡》和《机组停运操作卡》,对于作业标准措施的临时变更必须得到调度中心的同意。
3.生产调度中心对机组启停指令的准确性负责。
4.各车间对《机组启停机操作指导文件包》中各文件的完备性、正确性负责。
5.各单元对《机组启停机操作指导文件包》中机组管辖范围内的操作正确性、完善性负责。
第四章调度操作管理
第一节操作调度管理原则
1.各类设备操作,应根据管辖范围划分、实行分级管理。
涉及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操作,应遵守省(网)调度规程的规定,在得到当班调度员的操作指令(或许可令)后才能进行操作;对于公司内部的设备操作,属值长直接管辖设备,操作使用的电气操作票由值长直接审批,交有关单元操作执行。
属值长许可设备,必须由值长许可操作,由相关单元审批执行。
属单元自管设备,由相关单元审批执行。
但自管设备的重要方式及状态发生变化后,单元值班负责人也应在当班时间内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值长进行汇报。
2.发布操作指令分为书面和口头命令两种。
在发布操作指令及整个操作过程中,各级人员应使用统一的设备名称和操作术语,并严格执行发令、复诵、监护、汇报、记录等程序。
3.所有操作均应按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的各项程序。
4.所有操作都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4.1系统图(包括二次回路图)必须与现场设备相符合。
4.2操作票或操作检查卡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发令。
4.3监护人和操作人必须具备“电气操作分级操作项目表”中相应等级的岗位资格。
4.4就地设备的标志应完整、正确、清晰,包括名称、编号和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电气相序、水、气(汽)、油等管道的色标,转机设备应有转动方向标志。
4.5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含接地装置)应经检验合格。
第二节电气系统操作调度管理
1.除紧急或事故情况外,所有电气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时进行。
一般情况下,交班前30分钟,接班后15分钟内不得进行操作。
2.所有电气操作均应使用电气操作票、电气命令票,事故处理和有特殊操作规定的除外,但未使用电气操作票、命令票操作的,操作后必须作好记录。
3.操作过程中,应遵守防误装置的使用规定,不得随意退出防误闭锁装置。
4.对400V及以下单一负荷开关(除直流、UPS)的停送电操作可由一人执行,其它电气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监护制,由操作人、监护人共同完成。
5.所有典型电气操作票、命令票全部纳入ERP统一管理,运行专业工程师对典型操作票、命令票的完整性、与现场设备特点和系统结构的一致性负责;发令人对实际执行的操作票、命令票的完备性负责,现场操作人员对执行的正确性负责。
6.操作票由操作人负责填写,填写时,可在典型操作票的基础上修改,也可结合设备实际工况按相关技术要求自行写票,不操作、不检查的项目不得写入操作票中。
7.不得直接使用典型操作票进行电气操作,必须结合系统实际状态对典型操作票进行修订,至少经三级审核后方可发令实施。
8.所有操作应按“电气分级操作项目表”的规定配置各级操作者,未列入“电气分级操作项目表”的操作,由发令人决定。
9.“电气分级操作项目表”参见附录二。
第三节热力系统操作调度管理
1.除紧急事故情况或启/停磨、机组启/停等必须连续操作的情况外,所有热机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时进行。
一般情况下,交班前30分钟,接班后15分钟内不进行操作。
2.热力系统操作分为盘面操作和就地操作。
所有操作必须按照公司相关的规定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
3.设备热工保护的投退和连锁信号的强制及恢复,按照《热工保护投退管理规定》和《热工信号强制管理规定》执行。
4.所有热机典型操作票(卡)全部纳入ERP统一管理,运行专业工程师对典型操作票(卡)的完整性、与现场设备特点和系统结构的一致性负责;发令人对实际执行的操作票(卡)的完备性负责,现场操作人员对执行的正确性负责。
5.热机操作票(卡)由操作人负责填写,填写时,可在典型操作票(卡)的基础上修改,也可结合设备实际工况按相关技术要求自行写票,不操作、不检查的项目不得写入操作票中。
6.任何情况下,热机检查操作票(卡)中涉及电气停送电的项目,不得代替电气操作命令票使用,只作为该项执行与否的记录依据。
第五章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第一节机组检修计划的调度管理
1.设备检修计划分为涉网设备检修计划和非涉网设备检修计划。
随计划检修的网、省调度许可设备检修,可视为非涉网设备检修。
2.设备检修计划
2.1年度检修计划
要求每年八月底前,生产管理部负责编制下一年度的发电设备检修计划报公司,讨论确定后报上级网、省电力公司,批准后下达。
要求每年十月底前,生产管理部负责编制下一年度的电气设备检修计划报公司,讨论确定后报上级网、省电力公司,批准后下达。
2.2月度检修计划
生产管理部根据本年度发电设备和电气设备检修计划执行情况和当前设备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组织资产管理部和检修服务部,编制下一月度的发电设备和电气设备检修计划,并于当月5日前报公司和上级网、省电力公司,批准后下达。
第二节机组检修的调度管理
1.机组检修的停复役计划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编制下达。
资产、运行、检修等部门人员均应服从统一安排。
2.若设备的检修工作影响到值长直接调度设备或许可设备的运行,则由值长直接调度执行或需经值长许可后,方可执行。
3.机组检修停复役的主要节点(汽机投停盘车、投停油系统、凝器磅压、锅炉水压/酸洗、机组大连锁试验等)由值长许可,各单元负责执行。
4.机组停复役过程中涉及外围岗位的主要配合操作,由值长直接调度或许可后执行。
5.机组大小修的其他停复役工作由各单元根据停复役计划组织执行。
第三节工单处理的调度管理
1.适用范围:
除机组计划性检修,各部门非生产性设备检修的工单外的所有工单。
机组非计划性检修工单,包括集控各机组系统设备、网控系统设备、重要的公用系统设备上进行的缺陷工单、检修维护工单,机组调停临检工单等。
2.具体调度处理流程:
2.1紧急缺陷和重要缺陷按缺陷管理制度,由值长直接调度,立即安排进行连续处理。
2.2检修有人力可以安排的消缺或计划检修工作,在EAM中将工单的计划开工时间调整好,并将工单状态打到“已点检”状态,生产调度中心根据工单来安排运行方式。
2.3对需变更运行方式、保护投退、涉及机组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等的工作,每个工作日由生产调度中心主持,会同资产管理部、检修部专业主管(或检修专工)召开工单计划调度会议,商定具体处理方案和要求,确定方式后将工单打到“已预审”。
2.4在工单会上对需大幅调整运行方式或风险大的工作内容进行必要性评估,制订消缺检修要求,各专业根据消缺措施要求,分别制定运行方式措施和检修工作措施,措施包括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经审核批准后以电子文档形式挂入EAM对应工单供班组执行。
2.5对于一些涉及主设备安全风险比较小(专指外围设备中对应于工作票分级审批制度中不需要值长、单元长、网控值班长审批权限内的设备)的检修工作,可由负责运行车间把关,根据运行方式合理安排,不需要在检修工作日计划调度会议上逐一讨论。
2.6检修专职、班组技术员应根据工单日计划调度会提出的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根据公司“关于在检修工作中推行‘标准化作业文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在当天下午15:
00前准备好维修必须的文件包、记录卡或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发电、运行专业如有相应运行方式或预案,也必须在当天下午制定好有关组织技术措施。
2.7检修各班组应及时将“已预审”的工单打到“已下达”状态并及时签发工作票,将当天下午需要进行的工作调整好“计划开工时间”。
中班单元长或值班长将需执行安措的工作票梳理清楚后根据系统方式和可靠性,通知各岗位执行安措,部分需要值长审批的工作票由值长批准下达,对影响设备备用时间或减少系统可靠性等的工作票安措则安排到夜班执行。
2.8工作票安措中如有涉及解除保护的措施或单纯的将控制站切手动的措施(不需要系统隔离的),改在第二天白班上班后开票前执行,不需在中、夜班执行。
2.9白班在办理不需要开工作票的“工单”开工手续时,如当班单元长、值班长、值长要求开工作票,检修负责人必须按要求补办工作票。
2.10工单开工及审核的各个阶段,因备品、消缺无效等原因,可将工单改到“暂不处理”;“暂不处理”的工单具备处理的条件后,设备管理员应及时将状态改为“已点检”进入日计划调度会讨论。
2.11节假日由当班值长会同检修总值班在值长室召开日计划调度会,决策当日必需工作内容和次日计划工作内容,不能解决的问题提请部门或公司领导决策。
2.12对当天白天新增的缺陷,若需在白班处理(如影响自动投入的测量值、运行油滤网差压高等),由单元长、值班长、值长直接电话通知检修部相应专业的负责人或班组,检修应立即安排处理。
2.13对“已预审”的工单,检修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安排检修,生产管理部定期对工单进行检查,并在月度提出考核意见。
2.14对于磨组的定检与检修,生产调度中心根据煤调及负荷情况进行安排,确定停运磨组后通知检修,检修应及时组织人力按时完成检修工作。
第四节工作申请的调度管理
1.工作申请适用范围:
重要6kV辅机临检;影响机组出力的检修工作;涉网工作;有负荷要求的试验和调试工作;重要或定期需进行的重要检验试验工作;涉及重要运行方式改变的工作;影响环保考核指标的工作;影响燃煤卸载和加仓出力的工作。
2.工作申请使用流程:
2.1由工作负责人、试验负责人提出工作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有关项目,如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应将措施编制批准后挂在EAM的工作申请单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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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发电 生产 调度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