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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务法律文书律师实务法律文书法律文书2008-06-0611: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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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中小赵国钦律师在线律师实务法律文书2007-6-5教案要点:
律师实务法律文书的类别及制作规范第一节概述一、律师实务文书的概念、功能律师实务文书,是指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法律文书的总称。
这一概念明确了三方面内容:
律师实务文书是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制作和使用的文书。
制作律师实务文书必须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
律师实务文书的特点是具有法律意义。
我国律师法规定:
律师的职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大多数情况下要求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以实现维护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因此,对律师使用的文书有严格的要求,部分重要的律师实务文书己由司法机关规定统一的制作格式,其他律师实务文书虽无统一格式,也有约定俗成的书写规格。
律师通过制作文书,把当事人的意志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既为当事人进行诉讼提供了依据和凭证,也为司法机关正确审理案件提供了有利条件。
具体地说,律师实务文书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
(1)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3)有利于宣传社会主义法制;(4)有利于完整地记录全部诉讼活动。
二、律师实务文书的分类司法实践中,律师实务文书范围广泛,种类繁多,内容也各不相同。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根据文书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诉讼文书和非诉讼文书。
诉讼文书是指律师参与诉讼活动制作的法律文书,如诉状类文书、代理词、辩护词等。
非诉讼文书是指律师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活动制作的法律文书,如出具律师意见书、代书遗嘱、代签合同等。
根据文书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律师代书的文书和律师自用的文书两大类。
律师代书的文书是指律师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代替委托人书写的相应法律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申请书等,其制作主体为委托人。
律师自用的文书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作为代理人或辩护人参加诉讼而以律师名义书写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代理词等,其制作主体为律师。
其中诉状类文书,又称“状子”。
它是指在刑事、民事(包括经济)、行政诉讼过程中,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等为维护自身的权益,行使诉讼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的书面请求。
诉状属于民用法律文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书之一,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司法文书,因为其制作主体并非是司法机关。
但是它的出现往往是引起审判文书的开端,它是法院诉讼文书的一部分,与人们的实际生活密切相关。
本章择要予以介绍。
根据案件性质来分,包括民事诉状、刑事诉状、行政诉状三大类。
其中经济纠纷、劳动纠纷和海事、海商等案件的诉状均属于民事诉状。
各类诉状又因具体内容不同分为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反诉状、申诉书(状)和有关诉讼问题申请书等。
诉状的语言同样要做到准确、凝炼、简洁、客观,叙述要实事求是,不能夸大或缩小,不能掺杂个人的感情色彩,力避采用文学的形象性表达方式,论证应言之有据,精辟入理具有严密的逻辑关系,作到无懈可击。
第二节起诉状一、刑事自诉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控诉,控告被告人侵犯其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或附带民事责任时所递交的书面请求。
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下列两大类:
一类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包括公然侮辱、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另一类是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包括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遗弃案,轻微伤害案,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案。
这两类刑事案件案情简单,有明确的当事人,不需要进行专门的侦查活动,法院受理后,可依法进行调解,法律也允许当事人自行和解或由自诉人撤回起诉。
(一)格式刑事自诉状自诉人。
被告人。
案由和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此致人民法院附:
本诉状副本份自诉人年月日
(二)内容和制作方法首部,依次写明标题、当事人情况。
1、标题,即文书的名称,只写做“刑事自诉状”,不应以“起诉状”“刑事诉状”等代替。
2、当事人情况。
其称谓分别为“自诉人”和“被告人”,均应依次写明: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住址等项目,当事人如系未成年人,一定要另外写清其法定代理人的情况即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以及与自诉人(或被告人)的关系等项目。
对被告人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
自诉人和被告人为二人以上的,自诉人按受害程度轻重排列;被告人按罪行轻重列出,重的在前,轻的在后,然后分别写明各人的基本情况。
正文,文书的主体部分,依次写出:
1、案由和诉讼请求。
案由是案件的内容提要,应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触犯的刑法条款认定其行为的性质,以按照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的罪名明确案由,通常将案由写成罪名即可。
案由应准确具体,不能以类名代替具体罪名。
例如可写为“重婚罪”或“轻伤害罪”等,不能写为“妨碍婚姻、家庭罪”或“侵犯人身权利罪”等。
其次写明诉讼请求,要具体、明确、切合实情。
说明被告人犯何种罪,请人民法院依法惩处,但不要提过于具体的要求,如“追究被告人遗弃罪刑事责任,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则属不当,应将后一句删除。
如果同时要求被告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则应写清具体的赔偿数目。
此段文字要概括、洗练,点到即止,具有标题的意义,勿需多作解释,因为下文还要详述。
2、事实和理由。
这一部分应重点阐述,它是自诉人提出诉讼请求的依据。
首先采用叙述的方式写明被告人对自诉人侵权行为的具体事实,交代清楚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结果等要素。
写入自诉状的犯罪事实应当实事求是,经得起法庭调查以及被告人、辩护人的质询和反驳。
证据要充分、确凿。
注意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切忌将被告人一般违法乱纪行为、道德品质和思想意识方面的问题写入事实。
案件中关键性情节一定要详细、具体,如关系到案件性质的情节、影响到量刑的情节等应详叙。
自诉的八种刑事案件中,某些犯罪的构成刑法规定了必备的要件,例如刑法第183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规定了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因而在诉状中应写明自诉人属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一事实,以及被告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有关情节,以此反映遗弃罪的特征。
叙事时最常用的方法是自然顺序法,即依犯罪事实发生的时间线索,从犯罪的起因、犯罪的预备到实施犯罪的过程一一写清,使人便于了解案件全貌。
如一罪数次的案件也可采用突出主罪的叙述方法,以强调重点情节。
无论是哪种叙事方法都要将案情的因果关系如实讲清,即损害结果是否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被告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以明确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其次阐述提起控诉的理由。
包括两层内容:
第一,对案情事实作法理上的概括。
即依照犯罪构成的理论,说明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及社会危害性,已具备构成某一犯罪的要件;第二,在概括事实的基础上,对被告人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危害后果及被告人事后的态度以及影响量刑的情节、条件进行简要的论证分析,以高度精炼的语言援引相应的法律条款写明结论性意见,重申诉讼请求。
例如:
“被告人杨,明知张为有妇之夫,公然以夫妻关系与张同居和生活长达2年之久,张已有妻子、孩子,又与她人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0条之规定,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引用法律条款时应具体、完整、准确,可参照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写法。
事实和理由要前后呼应,密切相关,理由应根据案情确定犯罪性质,阐述从重从轻处罚的情节,不能出现彼此脱节甚至矛盾的现象,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以法服人。
3、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负有举证的责任。
诉状中应列举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使前面的事实和理由拥有坚实的基础。
列举证据时应当注意:
证据与犯罪事实有客观联系,凡是能证明事实的真实性的证据都应列举,尤其应注意收集关键性证据;证据来源要清楚,以说明取证的合法性;对证据力应适度分析,以说明证据的可信度;证据名称要规范化。
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了证据的法定形式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七种,证据名称应与此一致;物证等要写明具体名称、件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要写明制作单位,以及针对的内容等。
证人姓名要准确,住址具体详细。
尾部,依次写明送达法院的名称、诉状副本份数、自诉人署名并注明年月日。
(三)评改刑事自诉状自诉人:
杨,女,1958年4月18日出生,汉族,省县人,农民,住省县乡村。
委托代理人:
齐,男,1960年10月9日出生,汉族,省县人,公司技术员,住省县城20号,系自诉人之弟。
被告人:
孙,男,1958年1月4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县人,系北京市县厂工人,住本厂工人宿舍。
案由和诉讼请求被告人孙犯虐待罪,请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我与被告人孙系夫妻关系,1982年结婚,生一男孩孙(12岁),婚后感情尚好。
自1989年7月被告人与女徒工林来往密切,后发展为通奸关系。
我知道后曾多次向厂领导反映要求解决,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得到解决。
被告人孙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变本加厉地从精神上折磨我,从经济上克扣我,用言语刺激我,使我患有精神分裂症。
1990年6月10日夜间,被告人假借为我治病之机,使用暴力强行挟住我的颈部往我嘴内灌砒霜,企图置我于死地,由于我强咬牙关,被告人的目的才未得逞,但却造成我舌尖糜烂、嘴唇脓肿的严重后果。
1991年2月15日夜里,被告人又用剪刀扎我,要对我下毒手,由于我急忙用右手将剪刀尖攥住,才幸免于难。
但我右手被扎伤四处,缝合六针,至今还留有伤疤。
被告人孙,为了达到与我离婚和林结婚的目的,自1989年开始,从精神上、肉体上、经济上长期虐待、摧残我,使我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2条的规定,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虐待罪,情节恶劣,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孙的刑事责任。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我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事实,有医院诊断证明证实;被告人孙强行往我嘴内灌砒霜的事实有邻居李可以证实,李与我住同村;被告人孙用剪刀将我右手扎伤的事实有医院外科诊断证明和邻居王、刘证实,现王、刘与我住同村。
此致县人民法院附:
本诉状副本1份自诉人杨年月日二、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指民事案件原告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执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状。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的经济纠纷与民事纠纷适用同一程序即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因而因经济纠纷提起的起诉状,通常叫经济起诉状,也可统称民事起诉状,其制作方法是相同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处理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可归类如下:
由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与财产相联系的人身关系所发生的争议;由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所调整的婚姻家庭、继承、收养关系所发生的争议;由经济法律、法规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所发生的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争议;由其他法规所调整的其他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争议。
另外行政诉讼使用的诉状也同民事起诉状。
(一)格式1、公民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用的。
起诉状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此致人民法院附:
本诉状副本份起诉人年月日2、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用的。
起诉状原告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
帐号。
被告名称。
所在地址。
电话(以下同格式1)
(二)内容和制作方法首部。
依次写明文书名称和当事人情况。
文书名称写“起诉状”即可,忌画蛇添足写成“民事起诉状”或“行政起诉状”等。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格式1和格式2有别。
格式1:
原告、被告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对被告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
格式2:
被告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要写清其名称和所在地址。
民事诉讼的被告是公民的应写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正文。
依次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诉讼请求。
写明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的标的,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如要求解决损害赔偿、要求离婚、要求履行合同、要求撤销某项行政处罚等等。
语言要明确、简练,合理合法。
2、事实与理由。
包括叙事和说理两层内容。
诉讼请求相当于提出的论点,而事实和理由就是为论点服务的事实和法律论据。
事实部分主要写明被告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
首先,应交待清楚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如离婚案件当事人之间为夫妻关系等,以便于了解纠纷的起因和经过。
其次,写明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焦点和实质性分歧,这是事实部分的核心。
例如请求离婚的起诉状,叙事的重点就在于用典型、具体、有力的事实材料说明当事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
”“凡是能够说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材料都可以写进事实部分。
在叙述方法上可采取顺叙法,一般应先写明结婚时感情状况,即双方何时结婚,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相识,结婚时感情基础如何;然后写婚后感情变化情况,即双方何时因何产生感情隔阂,以至进一步恶化,如何发展到破裂地步,以客观地再现感情演变过程;最后说明被告应承担的责任,如原告有一定责任,亦应如实说明。
事实部分一般只叙述不议论,即只摆事实,为下文的议论说理铺垫基础。
理由部分主要写明认定被告侵权和违法行为的性质、后果、应负的责任和提出请求要求判决的法律根据。
可分两个层次进行,首先针对事实从法理上加以概括,然后引用相应的法律条款。
事实理由不能是对前面案情的重复,而是对全部事实从法理角度进行高度概括,以分析纠纷的性质,说明是非曲直,分析危害后果以及应负责任。
引用法律条款要与事实相符,准确、完整,即根据不同性质的案件,援引有关的法律条款阐明起诉理由。
如婚姻纠纷与继承纠纷案件,可以援引民法通则有关条款。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写法与刑事自诉状同。
(三)评改1、公民提起民事诉讼起诉状原告:
冯,男,1961年4月2日出生,汉族,山东省市区人,农民,现住区镇村。
被告:
杨,女,1962年9月20日出生,汉族,山东省市人,农民,住济南市区镇村。
诉讼请求1、依法解除婚姻关系;2、婚生男孩冯与原告共同生活,由被告承担抚育费;3、财产依法分割。
事实和理由1981年9月,我与被告杨经人介绍相识,于1983年10月6日结婚,婚前关系融洽,婚后感情一般。
1984年9月15日生一男孩冯。
同年11月我外出作木工,被告在家料理家务,后因被告有作风问题被我发现致使双方感情产生隔阂,并经常为此争吵打架。
1991年旧历腊月15日被告与人私奔,经多方寻找才在八里洼发现被告,我乘车前去接她,但她执意要留在娘家而不肯回家,后经本村村民郑、赵说合,被告在索要了500元现金的条件下才于1992年正月20日回家。
回家后被告仍不思家务,置丈夫与孩子于不顾,又于1992年2月20日借口去市给小孩儿买衣物为名,从家中拿走现金200元再次出走,次日我组织人员四处查寻,但至今音信皆无。
被告杨屡次抛弃家庭、孩子出走的行为,已严重伤害了夫妻之间的情感,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导致夫妻感情的完全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第30条、第31条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我与被告相识结婚,有介绍人郑、赵证实,他二人现与我住同村。
被告与人私通之事,有刘和被告之兄杨证实,此二人与我现住同村。
被告两次离家出走,有郑、赵、杨等人证实,他们与我住同村。
此致区人民法院附:
起诉状副本1份起诉人冯1993年11月10日2、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的起诉状原告名称:
山东省济南汽车出租公司所在地址:
济南市路号法定代表人:
高,本公司经理,电话委托代理人:
马,男,本公司经营部经理,住本市路号企业性质:
国营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汽车出租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分行帐号:
被告:
朱,男,1956年3月4日出生,汉族,山东省济南市人,济南食品总厂停薪留职工人(出租车个体户),住本市路号。
诉讼请求被告偿付所欠我单位汽车租赁费9400元(扣除被告已交风险抵押金6000元折抵租赁费)。
事实与理由被告朱与我单位于1994年1月1日签订租赁我公司吉林产微型面包车(山东01)一辆,定于每月23日至25日交纳租金2800元。
被告付给原告风险抵押金6000元。
但被告自1994年5月至1994年10月15日共欠我公司租金15400元。
我公司曾多次催促被告将车交回并付清租金,但被告总以经济困难无力偿还为由拒付欠款。
被告朱租赁我公司汽车未能如约及时付清租金,应负纠纷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8条的规定,原告要求立即付清欠款9400元(扣除被告已付风险金6000元折抵租赁费)并补偿损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一、被告与原告于1994年1月1日签订的租赁协议书,现双方各存1份;二、被告欠租赁费9400元,有被告出具有欠据为证;三、被告以无力偿还为借口,拖欠租赁费,有被告的朋友刘证实。
刘现住市区号。
此致区人民法院附:
起诉状副本1份起诉人汽车出租公司1994年10月1日(公章)第三节答辩状一、概念答辩状,是指民事或行政诉讼的被告(或被上诉人、被申诉人)针对起诉(或上诉、申诉)作出回答和辩驳时所使用的书状。
根据案件的性质可分为民事答辩状和行政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又因答辩人不同而分为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的答辩状和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民事起诉提出的答辩状。
二、格式、内容和制作方法答辩状的格式比较简单,除了首部当事人情况有所变化外,其余项目在民事答辩状和行政答辩状中皆同。
(一)首部1、标题。
“民事答辩状”、“行政答辩状”根据案件性质而定,但不能只写作“答辩状”。
2答辩人情况。
此项内容民事答辩状和行政答辩状写法不同。
民事答辩状中,如果是公民提出答辩的写“答辩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答辩的,写为:
“答辩人名称:
。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企业性质:
。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
开户银行。
帐号:
。
”基本项目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或行政)起诉状相同。
如果是行政答辩状,则写为:
“答辩人名称。
所在地址。
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
(二)正文民事答辩状和行政答辩状,均由“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句引起答辩的理由。
答辩,是一种应诉法律行为,提出答辩状是法律赋予被告、被上诉人或被申诉人的一种诉讼权利。
被告、被上诉人或被申诉人,通过提出答辩状,向人民法院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意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有助于人民法院全面了解案情,查明事实真相,分清是非曲直,公正地审理案件。
因而,答辩状正文应针对起诉状中那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等内容,进行重点突出的系统辩驳,与此同时要申诉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提出证据,阐明法律依据,从事理、法理两方面反驳对方的观点,确立己方的理由,以处于不败之地。
答辩状在写作方法上相当于一篇驳论文,故多运用反驳论证的手段,极具针对性地抓住诉状或上诉状中的要害,集中反驳,深入分析。
答辩理由一般分以下3个层次展开论证。
首先,针对被控事实或上诉理由明确表态。
对被控事实符合实际的要予以承认,也可以回避不谈。
其次,是针对不符合实际的事实、证据等分别予以辩驳。
这是正文的重点层次。
在起诉状、上诉状或申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证据,一般有以下四种情况:
事实、理由、请求,都合理合法,对此,可放弃答辩;部分事实和证据是虚假的,应针对虚假事实予以驳斥,以真实情况纠正之;事实客观存在,但曲解法律;请求不合法的,应以相应的正确法律条款加以反驳;事实和证据全是虚假、歪曲的,则应补充事实,逐一澄清。
除第种情况可以放弃答辩、寻求和解外,其余三种情况都要进行答复或辩解。
答辩时可先扼要地摘引对方原话,即抓住诉状中错误之处作为反驳的论点,然后进一步列举实情,以此为论据进行反驳,整个反驳的过程要事理与法理相切合,形成一个严密的逻辑论证系统,力求无懈可击。
最后,引用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证明自己的观点正确、意见合法,并总括答辩的目的。
答辩理由部分还要考虑到有没有可以提起反诉的内容,如有则应在反驳的同时,着重指出不是被告、被上诉人或被申诉人侵犯了原告、上诉人或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相反倒是原告、上诉人或申诉人侵犯了被告、被上诉人或被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然后提出具体的反诉要求。
如能达到抵销、排斥、吞并对方诉讼请求的目的,效果会更好,反诉要求可分项列出。
(三)尾部写明送达机关、附项和签署。
除答辩人称谓的变化外,其余同民事起诉状。
三、评改1、民事答辩状(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的)民事答辩状答辩人:
周,男,1944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天津市人,机床厂工人,住天津市路18号。
因孙诉我支付抚养费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我于今年9月3号接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孙诉我支付抚养费的起诉状副本1份。
阅后,甚感原告孙在起诉状中所言事实不全面,诉讼请求无理。
原告孙自四年前与我的独生子周结婚后,他们二人即要求与我分居,经我再三劝阻无效,任其自立户口,独立生活。
不料我儿周因汽车肇事于今年3月15日死亡。
我念媳妇一人带着三岁的孙子周晓有碍工作学习,便同她商量,欲将孙子接来由我抚养,但她拒绝了。
今年六月,原告孙与同单位的赵结婚后,我又去与原告孙商量将孙子接回抚养之事,原告再次拒绝,但她提出要我每月支付30元作为孙子的抚养费,我没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5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原告孙作为周晓的母亲,对周晓是有抚养义务的,她每月工资265元,完全有能力负担一个孩子的生活费用。
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2条,要求我每月支付30元抚养费,是对这条法规的断章取义。
婚姻法第22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周晓的父亲虽已死亡,但其母亲即原告孙尚在,且孙有负担能力,依法应由她承担抚养义务。
何况原告已与赵结婚,根据婚姻法第21条规定,继父也有抚养继子的义务。
因此原告孙在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是毫无道理的。
我一生只有一个儿子,又不幸早丧,现在仅存孙子周晓一个嫡亲后代,疼爱之心勿需表白,所以不顾年老力弱,我愿将周晓领回抚养,以慰晚年。
只有在原告孙将周晓交与我共同生活的前提下,我才能承担对周晓的抚养义务,请求法院依法调解或判决。
此致天津市区人民法院附:
本答辩状副本1份。
答辩人周19年9月5号2、行政答辩状(被诉行政机关提出答辩)行政答辩状答辩人名称:
山东省济南市区乡人民政府。
所在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区乡街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郭,乡长,电话。
因原告不服我乡人民政府于1994年4月18日作出的“关于村叶抢占地基的处理决定”的行政处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叶于1992年12月未经乡人民政府批准,私自在宅外抢占4672平方米的地基建筑房屋,延伸宅院,堵塞了街道。
期间虽经村委会、乡政府派人多次出面制止,但原告不予理睬,继续砌垒房体,将一大间平房建成,将村规划道路堵塞。
为此,我乡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38条、第45条之规定,对原告叶作出抢占地基地的处理决定。
原告私自占用地基建房的事实有街村民王、刘、张、白、肖证实。
二、我乡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8条、第45条,具有准确的法律依据。
为此,我们认为原告提起诉讼的请求在事实和法律方面都是没有根据的,请求法院依法维持我乡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致山东省济南市区人民法院附:
本答辩状副本1份。
答辩人济南市区乡人民政府1994年5月10日第四节反诉状一、概念民事诉讼(含经济)中的被告或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第一审诉讼程序进行之中,为抵销、排斥或吞并原告或者自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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