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款担保合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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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按实际借用天数计息。
第四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搭桥资金借款。
第五条还款日期:
借款人通过现金或者银行转账的还款方式于年月日前归还贷款人的借款,还款的账
户。
借款人因条件变化
而不能依照约定方式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自借款人收
到时生效。
贷款人依照借款合同上借款人确认的地址寄发信笺,借款人签收则视为送达,信笺被
退回,亦视为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借款人。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以下方式担保:
(一)由提供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
(详见抵押清单)。
如抵押物贬值、损失、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
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
务。
(二)由提供保证担保,如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借款的,由丙
方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对借款本息及产生的所有费用负连带清偿责任。
第七条声明与承诺
借款人声明如下:
(一)借款人具备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权利。
(二)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三)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性影响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
1、与借款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3、借款人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5、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借款人承诺如下:
(一)按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
资料。
(二)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三)借款人进行任何投资活动或对其财产作重要处分的,需事先通知贷款人。
如上述行为将对
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四)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偿还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借款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
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承诺其担保的债务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
产。
(五)借款人对贷款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
借款人在其他银行申请贷
款或增加其他债务前,应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六)在借款人未还清借款时,抵押物由贷款方保存、监管、提取,借款人无任何异议。
(七)借款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借款人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借款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借款人发生其他影响其他偿还能力的情形。
(八)发生下列情况时借款人承诺贷款人有权按抵押物价值(以购进时不含税价为准)的60%立
即处理抵押物,并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票据等文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违约事件处理:
如借款人逾期还款的,要向贷款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的款项。
1、借款本金(以借款收据为准)
2、借款利息(月利率%)
3、滞纳金(借款金额×
%×
逾期天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都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立即到期:
(一)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
(二)借款人在其他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三)借款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四)抵押物、质押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或冻结,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的。
第九条实现债权的费用、索赔费用承担
借款人同意承担贷款因向借款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借款人追收款项)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的款项:
1、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处理费:
2、货款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代理人代贷款人向违约方主张权利、追收款项等法律事务而发
生和/或将要发生的律师费(即包括在准备提起诉讼、诉讼、强制执行等过程中贷款人已支付
的律师费和/或根据贷款人与律师事务所订立的委托合同约定根据案件或委托事务办理结果
将要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总额不超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或支付款项30%的风险代理律师
费):
3、差旅费(包括贷款人工作人员、委托律师的差旅费):
4、评估费、公告费、公证费:
5、依法处置违约方财产而发生的税、费。
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有权在其向借款人提起诉讼时一并提出要求借款人承担上述费用的诉讼请求,
因该项请求而发生的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同样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条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当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通知
借贷双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书面文件以邮递方式寄送至下列地址:
自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则视
为送达:
借款人地址:
邮政编码:
贷款人地址:
担保人地址: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
方同意采取如下方式加以解决。
依法直接向原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附件
下列附件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借款借据:
(二)合同中列明作为本合同附件产生效力的文件:
(三)贷款人和借款人依照本合同同时规定在本合同签署时和本合同签署后再行签署的所有辅
助型文件。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借贷、担保方叁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借款人已经与贷款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担保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
理解。
贷款人已经应各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以下无正方)
贷款人:
借款人:
担保人1:
担保人2:
年
篇三: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
一、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说明
随着《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等金融法律的出台,总行1992年印发的《借款合同制式示范文本》已不适应新形式的需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借款合同管理,依法规范我行担保贷款行为,总行根据新出台的金融法律法规,结合几年来的信贷工作实际,起草了新的担保借款合同文本
和相关重要凭证。
现作修改说明如下:
(一)合同文本种类
根据《担保法》和《贷款通则(试行)》有关担保形式的不同规定,结合农业银行普遍推行担保贷款的实际情况,我们将原来两类担保借款合同修改为三大类共五种,即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质押担保借款合
同。
(二)合同文本形式
为便于信贷操作并符合我行习惯作法,新合同文本的制定沿用了将主合同(即借款合同)与抵押、保证和质押等从合同合在一起的作法,使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能在一份合同文书中明确地表示出来。
(三)合同条款
1.根据《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规定,在合同中规范了借款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七要素,即:
贷款各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或违约责任。
同时在担保条款中,对《担保法》规定必须具备的保证期限、担保范围、质物移交时间等要素作了规范性的表述
。
2.针对当前企业转制过程中针对银行贷款出现的逃债、废债等情况,在合同中增加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和违约责任。
3.为了避免“一般保证”给贷款人带来的麻烦,新文本明确规定“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新文本强调了对借款人履行合同的约束,规定了8项约束性条款和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实际操作中可灵活掌握,只要不是恶意逃债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行为,也可免于制裁。
5.为了避免出现贷款人提前收贷时保证人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新文本中增加了“贷款人依法或依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条款。
6.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新文本中有关纠纷管辖的条款只明确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如果合同各方愿意仲裁解决的,可在“其他事项”中约定仲裁条款。
7.“抵押借款合同自各方在合同上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如抵押借款合同签定后,应登记的抵押物,抵押人不去登记,则已签定的抵押借款合同无效。
“质押借款合同自各方在合同上签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如质押借款合同签定后,出质人不按合同规定时间移交
质物的,则已签定的质押借款合同无效。
必须注意的是,合同生效之前贷款人不得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8.为了确保贷款人实现抵押权或质权,新文本规定了对抵押人和出质人的约束性条款及违约责任。
9.为便于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新文本规定,“贷款人依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实际执行时,对此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慎重使用,避免引起纠纷。
(四)相关凭证
为了和新合同文本内容相配套,设计了“中国农业银行借款借据”(共五联)、“抵押(质押)物品清单”、“权利质物清单”、“房地产抵押物清单”等重要凭证。
1.设计新的“借款借据”是为了适应“最高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需要,这两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的金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都以借据为准,借据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必须完整,而且要有双
方的签章。
2.在抵押借款合同中,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占有很大比重,为此我们根据房地产抵押的特点,专门设计了“房地产抵押物清单”,其中“土地使用面积”一栏是在用无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或用荒山、荒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填写的。
3.“抵押(质押)物品清单”同时适用于抵押借款合同和以动产作为质物的质押借款合同。
4.为了确保抵押(质押)的效力,在“房地产抵押物清单”和“抵押(质押)物品清单”中设计了抵押人(出质人)“主管单位意见”栏和“财产共有人意见”栏。
(五)使用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借款合同和有关凭证的各要素一定要填写齐全、防止漏填、错填。
除借款合同规定的条款外,如需增加条款可在“其他事项”中填写。
2.各种借款合同要和有关凭证配套使用,避免合同与凭证不配套或内容不符。
3.合同中“贷款种类”一栏填写“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中的一种。
4.借款合同和借据中“还款方式”一栏应填写“利随本清”,“按季结息、到期还本”,“按季结息、分期还本”等内容。
5.保证人保证期间由合同各方商定,一般应掌握在贷款到期后2年。
应注意保证期间的约定必须明确具体。
6.关于“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中“最高贷款限额”是指余额还是发生额,目前分歧很大,由于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为慎重起见我们在合同中仍用“最高贷款限额”一词,如当地立法及司法部门认为可以按“余额”操作,可在使用的“其他事项
”中约定“最高贷款限额”是指“最高贷款余额”。
(六)编制说明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由总行法律顾问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由于该套文本为示范性文本,各行可根据自身情况掌握使用,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法律顾问室,以便做进一步的修改。
附:
二、示范文本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农银保借字____第____号
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
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
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
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延期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
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
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
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
|借款人|贷款人|
|借款人(公章)|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篇四:
银行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银行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经抵押人抵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
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
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结息,欠息按______‰计收复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借款和还款
1.分期借款、还款计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借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计划办理借款手续。
实际放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和还款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月
日
金额
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无效。
如借款合同无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予以担保。
如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抵押人应在抵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抵押内容
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财产(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1.抵押担保期间:
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借款人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3.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万元,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___万元。
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抵押人负责在本合同生效前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所登记的抵押物的存续时间应与抵押担保期限一致。
如登记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登记机关的规定。
在抵押担保期间,抵押物登记期限届满的,由抵押人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
篇五: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个人担保借字()年第号
借款人(全称):
联系电话:
担保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全称):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具体事项见借条)。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利息由双方协定,先期支付。
到期未归还本金的按贷款方规定的利息收取,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
第五条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
第二部分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
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及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
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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