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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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层指水面下0.5米处。
2、下层指水底以上0.5米处。
3、中层指1/2水深处。
4.监测垂线和点位设置确认。
监测垂线和点位应在地图上标明准确位置。
应具有明显的固定参照物或设置固定标志,标明经纬度;
用文字说明水库周围环境的详细情况,并配以照片;
这些图文资料收集齐全后,上报市环保局审批确认,资料存入档案。
监测垂线和点位一经确认不得任意变动,确需调整变动的,应报市环保局审批。
(二)监测项目与采样频次
1.监测项目确定原则。
(1)选择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要求控制的监测项目。
(2)根据污染特征,选择对人和生物危害大、对水库水质影响范围广的监测项目。
(3)选择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要求控制的监测项目。
(4)监测项目应有可靠的分析方法及相应的监测手段。
2.监测项目见下表。
水质监测项目表
项目
监测项目
必测项目
气候特征、水深、水温、pH、溶解氧、透明度、电导率、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叶绿素a
选测项目
氨氮、硝酸盐氮、亚氮、铁、锰、藻类定性或定量
(1)省控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项目按照省环保厅规定进行监测;
市控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项目不得少于表3规定要求必测的项目。
(2)个别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项目可视环境管理需要增测项目。
3.采样频次及时间。
(1)省控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频次及时间按照省环保厅规定进行监测;
市控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分别在每年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各进行1次。
(2)因特殊情况或可能发生水华等事故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增加采样点位和频次。
(三)分析方法
水质监测分析方法见下表。
监测项目分析方法
序
号
项目
分析方法
检出限
(mg/L)
方法来源
1
便携式超声波水深仪
2
水温
温度计法
GB13195-1991
3
pH
玻璃电极法
GB6920-1986
4
溶解氧
电化学探头法
GB11913-1989
碘量法
GB7489-1987
5
透明度
塞氏盘法
[1]
6
电导率
电导率仪法
7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0.01
GB11893-1989
8
总氮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0.05
GB11894-1989
9
高锰酸盐指数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0.5
GB11892-1989
10
叶绿素a
叶绿素a的测定
美国Turnerdesigncyclops-7
探头式水下叶绿素荧光测定仪
0.03
mg/m3
EPA
11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0.025
HJ535-2009
12
硝酸盐
离子色谱法
0.08
HJ/T84-2001
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0.02
GB7480-1987
13
亚硝酸盐
N-(1-萘基)-乙二胺分光法
0.003
GB7493-1987
14
铁
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15
锰
高碘酸钾氧化光度法
GB11906-1989
16
藻类定性和定量
浮游植物的测定
(四)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是贯穿监测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
包括人员素质、监测方法的选定、布点采样、实验室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报告审核等一系列质量保证措施和技术要求。
要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水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有关要求执行。
(五)数据处理及上报传输
1.原始记录。
现场采样、样品保存、运输、交接、分发、实验室分析的原始记录是地表水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凭证,应认真记录,要求字迹端正、清晰、不得涂改、真实填写原始情况,不得凭追忆事后补填或抄填。
每次报出数据前,原始记录上必须有测试人和校对人签名。
原始记录应及时归档,不得随意复制、外借。
2.数据处理。
测试人员应根据标准方法、规范要求对原始记录作必要的数据处理,在数据处理时,发现异常数据不可轻易剔除,应按数据统计规则进行判断和处理。
3.数据上报。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监测数据均由各县(区)环境监测站负责报送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测站汇总后上报市环保局。
未经许可,各环境监测站不得对外发送水质报告。
4.上报时间。
监测数据分别在每年6月5日和12月5日前上报,同时按水质报告规定的评价方法和要求进行评价并上报水质报告。
5.上报方式。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市环境监测站(Email:
pthjcn@),并同时上报各县(区)环境监测站站长签发的监测数据和质控数据的纸质报表。
(六)实施时间
监测方案自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实施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的责任单位,要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
为此,要加强组织领导,把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工作摆上政府的议事日程,真正发挥环境监测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莆委[2010]59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各环境监测站在2011年11月1日前具备本规定的饮用水源水质必测项目所需的人员和仪器设备;
在2013年底前,要把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项目扩大到29项。
同时要把监测运行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提高环境监测能力,以满足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的需要。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各县(区)要认真按照制定的饮用水源监测体系方案开展监测工作,实施单位要从现场采样、分析试验、原始记录等各个环节严把监测质量关,各配合单位要给予实施监测单位必要的支持。
从2011年11月1日起,各实施监测单位统一进行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及时报告饮用水源水质状况,为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附件:
监测垂线、点位位置、采样频次和时间以及任务分工
附件
监测垂线、点位位置、采样频次和时间以及任务分工
序号
水库名称
类型
库容量
(万m3)
采样垂线
采样层次
采样时间及频次
责任单位
实施单位
配合单位
常太镇东圳水库
省控
43500
进口、库心、
取水口
上、中、下
按省环保厅规定执行
城厢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
白沙镇外度水库
1245
上
涵江区政府
赖店镇古洋水库
2460
仙游县政府
江口镇东方红水库
市控
2120
分别在5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各监测1次
赖店镇东溪水库
2288
同上
石苍乡金钟水库
10600
双溪口水库
1954
华亭镇红旗水库
90.45
城厢区环保局
华亭镇朝阳水库
50.25
华亭镇院里水库
46.5
灵川镇径里水库
950
灵川镇桂山水库
346
东海镇海头水库
172
白沙镇后溪水库
2490
涵江区环保局
大洋乡灯炉寨水库
32
新县镇坪溪水库
84
17
庄边镇大溪水库
163
18
新度镇红山水库
225.7
荔城区政府
荔城区环保局
19
埭头镇东风水库
145
秀屿区政府
秀屿区环保局
20
度尾镇蒋隔水库
1460
仙游县环保局
21
枫亭镇文子水库
463
22
园庄镇古马山水库
102
23
龙华镇林井水库
24
榜头镇丰收水库
194
25
钟山镇林泉安水库
60
26
游洋镇龙潭水库
27
象溪乡大坪水库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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