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财产保险浅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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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财产保险浅析
摘要:
现代农业承受着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的威胁,这些风险的存在和发生,严重地影响着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农业财产保险机制,对保障农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推动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农村;财产保险;浅析
我国是一个农村灾害与事故多发的国家,据统计,农村灾害与事故的发生平均每年使6亿亩作物和2亿多人次受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000——2000亿元,约占每年国民生产总值的5%——9%。
如何能在灾后使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不受或少受影响?
有待于建立一个公平、有效、和谐的农业保险制度。
根据农业保险的特点和国内外的实践经验,在目前情况下,必须运用科学发展观,在城乡统筹的新观念下,通过建立农业财产保险、提高农险公司经营的平均利润率、不断增加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等来促进我国农业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地发展。
一、中国农村财产保险的发展的必要性
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和应对机制,保险在分散农业风险、补偿农业损失、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农业财产保险是稳定农业生产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农业财产保险将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以较小的代价转移给保险公司,可以对农业和农户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保障农业生产稳定持续增长;农业财产保险是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效措施,可以大大提高农民风险应对能力,增强其投资发展的信心,拓宽其融资渠道,间接保障农民增收;农业财产保险是农业综合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参与农业生产、防灾、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可以提升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提高处置灾害或疫情的能力;农业财产保险是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农业财产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是运用经济手段支持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护体系,加快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国际竞争实力的重要途径。
1、抵御自然灾害,保护农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维护农业的稳定发展对维护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我们应当接受这样一个现实,我国农民在自然力面前还没有太多的选择权,再加上农业保险的萎缩,我国每年因水、旱、风、霜、雹、冻等自然灾害给农民的生产造成的巨大损失,因缺乏保险保障而得不到有效补偿,从而影响到农业的再生产甚至最基本的恢复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的发展。
我国是农业大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劳动力、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三个要素都处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威胁之中。
我国农业受自然条件变化影响很大,每年都要受到不同程度的水旱、地震、海啸、台风、冰雹、泥石流、山洪、病虫害等袭扰,全国平均每年成灾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10.7%,成灾率为40.3%,严重影响农业的丰收和农民的生活,人们形象地将农业称之为。
露天工厂。
仅据全国植物保护总站1973——1992年统计,全国农作物因病虫害受灾面积平均每年1.7亿公顷以上,损失粮食总产量10%以上。
1998年我国遭受百年一遇的洪水,直接经济损失达1666亿元,而这些损失绝大多数将由农户自己承担。
面对广大农户一夜之间倾家荡产,20年来建立起来的农村保险补偿制度近乎完全失灵。
2、保障农民利益和生存的需要
从农民生活及社会稳定方面看,我国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并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农民的温饱问题,以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并保持社会的稳定。
保险常被人们称为。
社会的稳定器。
它通过特有的分散风险、消化损失的社会保障功能,使家庭或单位可能遭受的风险损失得以补偿,从而使之顺利度过灾难,保持生产和生活的稳定。
农村保险的缺乏使人们抵抗风险的能力不能得到有效增强,农户只有以自身资源为基础来被动的应对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
但农户资源是有限的,抵御风险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尤其由经济转型所带来的新的风险和不稳定性因素使得农户面临更大的挑战。
因此,农村保险的缺乏不利于农民收入的稳定增加,也不利于农村的社会稳定。
3、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亟需农村保险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已由自给型向规模商品型经济转化,在以家庭经济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广大农民也已不再仅仅满足于温饱问题,一大批专业户、重点户应运而生,农业及其相关产品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越来越大,乡镇区域型经济也得到快速发展。
但同时,由农村经济不可避免的自然风险所带来的灾害损失也在同步增加。
而多年以来农村经济相对薄弱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并没有随之增强,灾害事故对农村经济的破坏力、影响面还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困扰着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据对某市的调查表明,仅农作物灾害面积平均每年就有520多万亩,成灾面积250多万亩,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几乎占到每年农业增加值的8%左右。
而与此同时,非传统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不断积聚着大量的新的灾害风险。
因此,农村经济对保险的需求是十分迫切的。
4、商业保险自身发展的需要
农村潜在着广阔的保险市场,为商业保险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党和国家十分重视。
三农。
问题,作为商业保险应为国家排忧解难,要看到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
要看到现阶段农村生产力的多层性和实际发展水平:
要看到农业受自然灾害影响,农民需要建立经济损失补偿制度的迫切性:
更要看到农村保险潜在的市场需求人力开发农村商业保险市场不仪仪为。
三农。
提供全方位、多险种的经济补偿,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为商业性保险公司可持续发展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发挥自身的优势,将保险营销机制引入农村,业务不断上升,实践证明,开发农村保险可为我国保险业做大做强开拓新的途径。
5、迎接我国加入WTO后竞争挑战的需要
我国加入WT()保险业进一步对外开放不失时机地人力开发和培育农村市场,是迎接挑战、拓宽竞争空间、扩人市场份额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而我国的实际国情是,农村人口占绝人多数,农村乡镇经济近年来发展势头良好,因此,另辟一块保险阵地,开发和培育农村保险市场是下一步保险险业发展的潜力所在,是今后一个时期保险险业重要的新的业务增长点。
可以预测,国际保险业进军中国初期看好的目标和业务发展的重点是大中城市然后逐步渗透,若干年后长驱自入自至农村。
如果我们现在还不下决心去打基础,开发农村这块阵地,今后将更困难、更被动开发培育农村保险市场是一项应对WTO挑战的重要的战略措施。
二、物质财产保险市场潜力分析
我国是世界上农村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农村人口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日益完善,乡镇企业的迅速发
展,第三产业的蓬勃兴起,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巨大的人口基数和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为商业保险的开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尽管我国农村保险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但从对农村经济的风险程度、保险客户的业务需求、保险企业的供给能力和社会政治经济背景等诸因素实际考察的情况判断,未来农村保险市场将是一个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市场。
1、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户成为一个独立的经营主体,获得了积累资产的可能性。
实际上,改革20年来,农户以。
剩下都是白己的。
那部分产品为起点,也确实已经积累起了数量可观的自有资产。
1978年,全国农村中基本没有属干农户自有的固定资产,而根据农业部有关部门的统计,到1998年底,全国农户自有的固定资产已经有近6800亿元。
目前,中、低档家用电器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户中已经普及,并开拓更新换代。
一些中、高档商品诸如大屏幕彩电、高档音响、摩托车、高档家具等也逐渐走人高收人的农户家中。
而农村中的乡镇企业的主管、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等积累的家庭财产更多,对财产保险的需求也更强烈。
另外,相对于城市家庭而言,农村家庭财产的保险标的构成更加丰富。
除家具、服装、家用电器等日常用品之外,家用工具、粮食、农副产品等也都可以成为保险对象.为家庭财产保险业务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2、乡镇企业财产保险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已日益显著,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和重要支撑之一,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进程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九五。
期间,全国乡镇企业总产值达
116150亿元,资产总额50177亿元,固定资产26224亿元,年平均增长率15.35%。
目前,乡镇企业的数量占全国中小企业总数的85%以上,产品遍及吃、穿、住、行、用等各方面,在食品、服装、建材、造纸、塑料、印刷、文体用品、中小农具等行业已占据主体地位。
随着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行,经营承包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日益完善,对企业财产风险也更加重视。
因此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必然带来企业财产保险的相应增长。
3、工程保险
现阶段我国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仍不发达,1997年人均铁路营业里程只有0.05米,人均公路运输线路里程为1米,平均每百人拥有电话机8.1部。
农村情况就更差,目前在一些偏远地区,许多乡村还不通公路、不通电话,基础设施非常落后。
随着农村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和农村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地区的各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公路、铁路、机场、天然气管道干线、电网、通信、广播电视设施都会大幅度增加,从而为建筑工程保险和安装工程保险等工程类保险提供了良好业务基础。
4、机动车辆保险
随着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农村经济出现了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的经营格局。
从事煤炭、建材、农用物资等运输业务和农田作业的各类汽车、农四轮、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等机动车辆迅速增加,2000年全国农村拥有大中型拖拉机827003台,小型拖拉机l264.4万台,农用载重汽车927072辆,为机动车辆保险提供了可观的业务来源。
5、农业保险
一方面,随着全球性厄尔尼诺现象的出现,自然灾害逐年加剧,农业作为农村主导产业,其弱质性愈来愈明显,同时,我国的农户作为经营主体,其规模毕竟太小,经营过干分散,难以有效地组织起来,利用集体力量进行风险管理。
这就为以。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和。
千家万户帮一人。
为经营特色的商业保险提供了用武之地。
通过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可以把众多分散的农户的资金(保费)有效地聚集起来,发挥经济补偿的作用,为农业生产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
另一方面,随着种植业结构的调整、经济作物的增加愈来愈明显。
近年来农村发展较快的一些行业,如大棚蔬菜、网箱养殖、水果种植,畜禽饲养等商业性较高的行业,其经营者由于参与市场的程度较深,因此,相对于传统农户,他们的保险意识更为浓厚,参加保险的愿望也更加强烈,从而为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三、农村保险市场的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保险业经过数次反复已有十多年的历史。
花样繁多的农业险种的相继开办,为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提供了举足轻重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保险因素与农村市场因素的有机协调和合理搭配,并在减少阻止向农业增加投入的因素方面也发挥了不可低估的积极效应。
但相对于迅速发展的农村经济,相对于逐渐趋旺的非农保险业,农村保险市场却呈现出严重的非均衡发展状态。
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善
第一,农业保险缺乏立法支持农业保险通常是政策性保险。
要使农业保险发挥应有的作用,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和推动。
世界上多数国家对农业保险都给予了法律上的支持。
美国1994年颁布的《农作物改革保险法》,取消了政府救济计划,通过4大险种把所有农作物生产者都纳入农作物保险计划,这4大险种是:
提供基本保障的巨灾保险、提供较高保障水平的扩大保障保险、集体保险和非保险作物保障计划。
该法还规定,不参加政府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农民,不能得到政府其他计划的福利,如农户贷款计划、农产品价格支持和保护计划的支持等,对农作物保险实行事实上的强制参加。
该法的实施,使保险作物从1980年的30种扩大到47种;农作物保险投保率大为提高,1995年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达2.2亿英亩,占当年可保面积的82%,是美国农险历史上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比例最高的一年。
我国对这项政策性保险业务至今尚无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及相应政策予以扶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对农业保险的规定是,。
农业保险必须自愿加入,任何人不得强制。
。
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提到,。
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
近年来,每年都有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出台农业保险法规,但目前仍未见这一。
另行规定。
。
由于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能和作用,致使我国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很大。
第二,农业保险缺乏政府支持。
国外农业保险,强调利用政府的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等手段,配合市场机制、价格机制的共同融合来支持农业保险的运作,确保农场主、农户的实际利益得到保障。
美国通过成立专门从事农业保险的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
俄罗斯则是国家直接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
我国的农业保险,却长期处于自主经营状态。
政府既没有拿出资金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也没有给予投保农户减税等优惠条件,更没有出资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这些都导致了农业保险的吸引力明显不足。
2、保险经营体制的不适应性
第一、目前保险机构设置数量少,比较单一。
一般设置在离农村较远的城市、县城,有些县区目前仍然是中保一家办保险,经营方式传统、老化、被动,经营范围存在局限性;一些基层民政、劳动部门仍然依靠行政干预办保险,其他保险公司很难介入;另一方面,基层保险机构(区县级)性质有一定局限性,无论是分业经营的中保人寿保险公司还是后来居上的太保、平保公司,目前机构大部分都处于代办所、办事处级别层次上,按金融政策规定该级机构没有权力再下设代办网点和分支机构,面对偌大的农村保险市场只有望洋兴叹。
第二、我国保险公司已全部转为商业性保险公司,。
利润最大化。
是企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农村保险市场有别于其他保险市场的关键,就在于农业保险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原则上农业多数险种属于政策性保险的范畴,目前却统由人保公司独家经营。
一锅煮。
这种极不健全的经营体制,导致了商业性保险机构在农村保险市场上一直徘徊于。
大干大赔,小干小赔、不干不赔、以城补农、以丰补欠。
的怪圈之中。
农业生产由于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交织、自然灾害的频繁和范围广泛等特点,使得其风险损失率较高,加之农产的分散,展业不便,成本很高,使得农业保险比起其他财产保险(例如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价格高得多。
各国的经验表明,一切险农作物保险的费率在2%—15%之间,比之家庭财产、企业财产的损失率(1%左右)高出十几倍到几十倍,而农业保险面对的是收入较低的投保人。
特别是我国中部和西部地区的主要从事小规模种植业的农户,一般来讲大多缺乏为其农牧业生产项目投保的支付能力,要让他们自愿购买农业保险这种特殊产品几乎是不可能的。
当然,收入较低并不是农业保险参与率不高的唯一原因。
研究表明,即使农民收入较高的国家,如果按照农作物的损失率厘定保险费率,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自愿投保积极性也都不高,所以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农业保险比较发达的国家,政府都给予较多的保费补贴。
墨西哥的有关实证研究表明,政府的保险费补贴低于2/3,大多数农民不会自愿投保。
3、农民的保险观念滞后
由于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大多数农民对国家、政府仍存有依赖思想,认为大的风险有国家承担、政府救济。
由于国内保险业务恢复时间短,对农村市场开拓不够,加之保险宣传缺乏深度与广度,农民对此缺乏深入的了解,产生了。
保险不合算。
、。
保险公司为赚钱。
的错误认识,对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存有疑虑。
再有,乡镇企业虽然存在众多险患,但由于长期产权制度不明、政企难分,经营承包者一味追求暂时的效益,对职工人身风险、产品责任风险、企业财产风险存有侥幸应付心理。
三、构建我国完善的农村财产保险的对策
1、从战略高度重新认识农村保险业务
随着国人保险市场上竞争主体的不断增加,城市业务竞争H趋激烈,特别是加人WTO之后,外资保险公司大量进入,城市业务是其争夺的重点.由于外资保险公司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先进的经营技术.民族保险业在国内城市保险市场中的既有份额必然呈大幅下降的趋势。
如前所述,农村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而国内保险公司开拓农村保险市场也已具备一定的基础。
首先,虽然目前我国的农村保险市场还是一个基本空白的市场,但各种形式的保险企业已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尝试过多种农村保险业务,积累了一定的展业经验,为开拓农村保险市场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其次,外资保险公司虽然会对城市业务造成巨大冲突,但要进人农村市场却有相当的困难。
因为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文化传统的国家,而农村又是传统习俗保存较好的地方,外资公司要融人农村百姓生活中,必须先过好民族文化这一关,相比之下,国内保险公司在这一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所以,开拓农村市场,既是当前保险业务的新的增长点。
更是立足我国国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发展战略。
可以说,民族保险业的全面振兴和发展,最终有待于农村市场的充分挖掘。
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的能力。
其次,知难而进,注重社会效益。
如农业保险的风险大,利润低,但发展农业保险既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又是广大农民的热切企盼和愈来愈强的的呼唤。
因此保险公司要知难而进,不能只考虑自身的经济效益,而应该积极探索和提供更多符合农民需要的农业保险新险种,为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提供风险保障。
因为只有把保户的利益作为险种设计的根本取向,才能和农民建立起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只有关注广大农民的利益,才能真正打开农村市场。
再次,对旧险种进行技术改造.险
2、完善法规,延伸机构
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必须靠法律的强制约束力,不能仅靠政策的引导作用。
政策和法律相比,容易受国家政治、经济等情况变化的影响,随意性很大。
政策的随意性使得制度安排随时都存在中断的可能性。
农业财产保险作为一种农业发展和保护制度,它对相关法律的依赖程度是相当强的。
从国外农业保险立法的背景和农业保险制度变迁乃至农业经济发展的历史视角来考察,农业保险的产生和发展作为一种诱致性的制度变迁,其立法的意义远超出一般的商业规范性法律制度,应根据我国的农业财产保险的发展情况,制定符合需要的法规。
首先应当根据宪法尽快制定社会保险立法体系。
这一体系,应当包含公民社会保险的基本权利法案和各项专门的社会保险法案。
其次,应当尽快制定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险立法体系。
可以考虑条件成熟时单独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社会保险法案,以反映我国农村变革中的现实和复杂情况及其不同于城市的显著特点。
从而使我国农业保险!
农业防灾走上法制化的道路,进而开创我国农业保险防灾的新局面。
同时建议商业保险公司尽快改革现有机构,本着“点多面广、精干高效、合理布局、积极稳妥”的原则走多渠道广代理之路。
在大力发展城市保险的同时,积极向广大农村延伸机构,开拓农险市场以保源为基础,先在经济发达、保源充沛、潜力较大的乡镇驻地设立代办机构,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或依托其他分布广、网点多的金融部门,加大商业保险在广大农村的辐射力度,形成既有重点区域又分布合理的机构网络格局。
3、坚持发展农村股份合作制保险和其他所有制保险形式并存
我国农村居住着9亿多人口,几亿个家庭,农村遭受的灾害量多面广,仅靠现有几家国有保险公司承保、理赔、给付是杯水车薪,覆盖范围很窄。
随着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无论是商业保险的现有体制还是带有官商色彩的部门保险都已不适应日益繁荣的农村经济需求,要发展农村保险市场必须建立统一科学、合理规范的保险体系,走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农民互助保险互相补充、共同参与发展的路子。
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企业,承担大灾巨损的经济补偿。
一方面要继续靠国家财政扶持若干家政策性保险公司或者由国家控股的商业性保险公司,承担对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大灾巨损的经济补偿。
另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挖掘农村社会资金,开展股份合作制保险。
几个轮子一起转,各展所长,相互补充,构筑起覆盖农村各业和居民的保险经营网络。
一是进一步推动国有和股份商业保险公司入乡进户开展业务,发挥国有保险公司在农村业务规模大、展业历史较长、具有从业经验的优势,发展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和代理人队伍,巩固已有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开发适应农民需要的险种,开辟新的市场。
并允许地方政府!
各类所有制企业、个人出资兴办农村财产险、人寿险或者再保险公司,完善农村保险市场主体以利于引入竞争机制,改善保险服务。
二是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承担大灾巨损的经济补偿。
我国幅员辽阔,有些自然灾害发生后,影响是全国性的或者是区域性的,成灾面广,损失巨大。
对这种大灾巨损的赔付靠那些资金实力有限的,并且是服务于社区成员的合作保险服务社是力所不及的,有必要由中央财政出资组建若干家政策性农业保险企业,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但要区别于民政救济机构,力争做到保本微利,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为此,部门保险必须抛弃“官办方式”尊重社会选择,参与行业竞争。
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但也要区别于民政救济机构,力争做到保本微利,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有些可以核准经营所有财产险业务或人寿险业务,有些可以只核准专营某一险种,如洪水灾害保险、地震灾害保险、台风灾害保险、蝗虫灾害保险等。
4、要继续做好向农民吾及保险知识的
农村乡、村相当于城市中的一个社区,都具备社区的基本要素,即有一定的地域、一定的人口和一定的组织形式。
保险具有的分散风险、危机共济的功能对农民的安居乐业是一种长效机制,但现在我国广大的农民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向几亿农村人口传授保险知识,逐步增强他们的保险意识,彻底根除小生产的思维定式,有着积极的意义。
近几年,我国农村保险吾及率有所提局,我国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内,农户将是主要的生产和消费的单位。
但是由于农村居民居住较分散,因此对保险知识的宣传难度人,农民对财产方面有经济补偿需求,危机共济的功能对农民的女居乐业是一种长效机制,但现在我国广人的农民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因此向几亿农民吾及保险知识,逐步增强他们的保险意识,彻底根除其小生产的思维定式,有着积极的意义有效的办法。
是首先组织农村基层千部学习保险知识,动员他们带头投资那些期限短、保费较少的险种,使他们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的实惠。
其次由农村的各种文化教育带动,如农民夜校、函授教育等都可将保险作为教学内容,也可以专门编写农村保险简易读木在农民已经接受了一定的保险知识的基础上,再采取示范先行、典型引路的办法推动各种农村保险业务的发展。
总之,开拓农村财产保险市场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放到企业经营的长期发展战略中去考虑,必须放在促进改革,发展经济,保障社会稳定的大局和振兴民族保险事业的责任.高度去实践创新,因此,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的关注与思考,并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总结,才一能开辟一条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和市场竟争法则的经营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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