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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险下一步工作计划
农险下一步工作计划
篇一:
XX年农业保险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农业保险条例》,认真贯彻《财政部关于XX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XX〕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单位关于加强全省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XX〕5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XX年全区农业保险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农业保险精神,规范农业保险工作,维护农业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支农惠农富农作用,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整个农业及农村的保险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
三、工作内容
(一)保险品种。
种植业为水稻保险和油菜保险;养殖业为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险;商品林保险和公益林保险;农户住房保险。
(二)承保规模。
各险种的承保规模控制在《鹤城区XX年农业保险规模确认表》(见附件)规定的承保规模之内,不得擅自扩大承保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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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补贴比例
1.水稻保险。
保险金额每季每亩苗期为240元,分蘖拔节期为280元,成熟期为320元。
每季每亩收取保险费16元,中央、省财政补贴65%,市财政补贴3%,区财政补贴7%,农户自缴25%。
2.油菜保险。
保险金额每季每亩苗期为90元,蕾薹期为110元,成熟期为150元。
每亩收取保费9元,中央、省财政补贴65%,区财政补贴10%,农户自缴25%。
3.能繁母猪保险。
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
每头收取保费60元,中央、省财政补贴比例80%,农户自缴20%。
4.育肥猪保险。
保险金额为每头500元。
每头收取保费30元,中央、省财政补贴70%,区财政补贴10%,农户自缴20%。
5.农户住房保险。
保险金额每户10000元。
每户保险费20元,市财政补贴20%,区财政补贴80%
6.森林保险。
保险金额每亩400元。
公益林保险由中央、省财政保费补贴80%,市财政补贴1%、区财政保费补贴比例19%;商品林保险由中央、省财政保费补贴比例55%,市财政补贴5%、区财政保费补贴比例20%,林权人承担20%。
(四)投保方式。
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承保必须按分配规模,原则上以村为单位投保,不得按总数量的比例部分承保或插花性承保。
有条件的地区应签单到组、到户,种植双季以上的作物要分季签单。
耕种方式是土地流转、承包经营、代耕代种等情形的,承办公司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验标,收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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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证明资料(包括与农户直接签订的土地承保合同,费用支付凭证、营业执照、种植大户身份证等复印件)后方可承保出单,且被保险人必须为实际土地耕种者或经营者。
森林保险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投保,以乡镇为单位出单,被保险人必须林权权属清晰。
(五)缴费方式。
承保公司出单时,必须将最小投保单位的农户自缴保费收齐,并将保费缴至承办公司账户后,方可出单承保。
本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设立专门科目,实行专项管理,分季结算。
中央、省财政保费补贴按各承保机构实际承保签单进度给予补贴,不够部分在中央、省财政保费补贴后续资金到位后给予结算。
(六)保险责任和赔款支付。
各险种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中国人保财险和中华联合财险报
经中国保监会审批的条款为准。
农业保险赔款通过一卡通账户直接赔付到受灾户。
(七)经办机构。
水稻、油菜、能繁母猪、农户住房保险由中国人保财险鹤城支公司承办。
公益林、商品林保险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怀化中心支公司承办。
育肥猪保险上半年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怀化中心支公司承办,下半年按市场化运作模式选择承保机构。
(八)工作经费和再保险安排。
工作经费的提取按《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农业保险工作费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XX〕30号)规定执行。
再保险安排由中国人保财险鹤城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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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怀化分公司根据上级公司要求,安排比例分保和超赔分保、分散经营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鹤城区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农办、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水产局、中国人保财险鹤城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怀化中心支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国资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相应成立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为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合力做好农业保险工作。
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业保险工作的检查、审核力度,指定专人认真核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季度报表数据,避免出现虚假和错误数据。
农业、林业、畜牧部门要负责提供相关承保基础信息,协同做好农业保险灾害鉴定和查勘定损工作。
农业保险承办公司要从落实支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全局出发,认真做好农业保险各项服务工作,夯实承保基础工作,履行农业保险条款应尽义务,收到农户自缴保费后及时出具保险单等相关资料,发生灾情后,及时准确地做好查勘定损工作,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获得赔款。
(三)加强宣传发动。
要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悬挂横幅、刷印墙报、编印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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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条文内容,真正使《农业保险条例》家喻户晓,使广大农业保险工作者和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四)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财政所、农技综合站、林业工作站、动物防疫站等站所选聘乡镇保险专(兼)干,负责本乡镇农业保险的宣传发动、组织投保、受理报案和协助理赔等工作。
开展农业保险的行政村可在村支两委或有威望的村民中选聘一名农业保险工作协保员,负责本村的宣传发动、收取保费、填写清单、接收报案和现场初审以及协助落实理赔到户等工作。
保险公司负责乡镇保险专(兼)干、村级协保员的工作经费,加强对基层服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认真推行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
(五)切实做好承保理赔公示工作。
一是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在订立农业保险合同时,制定投保清单,详细列明被保险人的投保信息,并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后,将承保情况予以公示。
二是保险机构接到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查勘,会同被保险人核定保险标的受损情况。
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将查勘定损结果予以公示。
三是保险机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应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
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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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理赔清单应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保险机构应及时将理赔结果予以
公示。
(六)严格执行两个严禁规定。
一是严禁以下列方式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骗取农业保险的保险费补贴。
虚构或者虚增保险标的、以同一保险标的进行多次投保;以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或者截留、挪用经营费用等方式冲销投保人应缴的保险费或者财政给予的保险费补贴。
二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截留、侵占保险机构应当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金。
(七)确保承保手续齐全。
一是确保承保六要素(被保险人姓名、农户身份证号码、保险标的名称、种养地点、保险数量、农户直补卡帐号或其他银行帐号)齐全准确。
二是确保三单一证一票(投保单、投保分户清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保险费发票)信息一致。
三是确保三清单信息(投保分户清单、理赔定损清单和理赔支付清单)无缝链接。
(八)按期完成承保签单工作,确保标的保险期间与作物生长期相符,为及时履行理赔责任提供支撑。
中稻必须在6月20日之前完成签单承保工作,晚稻必须在8月15日之前完成签单承保工作。
篇二:
XX农险工作总结
人保财险固安支公司XX年农险工作总结
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固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以及基层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我县农业生产和发展,特别是对各种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XX年我县承保了玉米、小麦、奶牛、能繁母猪和育肥猪5个农险品种,共有8个镇乡万农户参保,收取保险费(含财政补贴)万元,其中农户缴费万元,占总保费的%;中、省、市三级财政补贴万元,占总保费的%;全年赔款支出万元,赔付率达到%。
现就我县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了完整而且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我县由分管保险工作的副县长挂帅,成立了以农办﹑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为保证农业保险顺利实施,全县15个镇乡还建立了相应的农业保险推广站,组建了农险代办队伍,聘请了乡镇农业中心种殖业技术骨干和畜牧站养殖业技术骨干为乡级推广员,村组干部分工协助,进行农业保险的业务拓展和现场查勘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农险专项惠民政策进村入户。
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较多,覆盖面广,受益范围宽,政策性强,让广大农民朋友及时了解、认识、接受这项富民惠民的政策,必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今年我们积极与广播电视台联系,制作农险专题节目,考虑到农民朋友收看习惯,在合适的电视频道和时段滚动播出;同时结合抽样调查问卷的形式,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摸清农村
基层情况,从险种宣传,动员投保,到现场赔付,深入细致地宣传与报道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使全县农民真正体会到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稳定农民收入、分担农业风险的惠农政策。
三、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保费收缴和赔付方便及时。
我们按照被保险农作物的栽种面积和生猪存栏量,确定当年承保面,结合各个镇乡实际情况,落实保险品种的承保目标,承保签单方式实行“相对集中”原则,即以整乡、村为单位整体集中投保和承保,禁止接受成数投保、比例投保。
细化保单签订程序和手续,在保费的收取上,支公司到各乡镇现场核实清单收取保费。
在查勘理赔方面,由于农业保险的灾害事故涉及面广,发生频繁,如何及时查勘﹑准确理赔是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关键。
我们制定了全县的灾害理赔具体实施细则。
在灾害理赔上,赔付与保费收取﹑与保险时段﹑与实地查勘的损失情况挂钩,做到灾害事件真实,灾害损失准确,查勘理赔及时。
市、县二级公司都建立了赔案复查制度,进行抽查和自查。
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同时对于所有的赔付案件进行公示和举报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农业保险经营管理费用不足。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面广分散,涉及到农村群众千家万户,从客观和主观上必然增加经营成本。
建议政府适当提高经营费用标准,增加必要投入,以有效鼓励保险企业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稳定企业经营,为增强我省“三农”抗灾救灾能力提供服务。
(二)农业保险管理水平和工作技能有待提高。
农业保险政策性、技术性很强,如果经营农业保险不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势必影响经营质量和成果,当前部分从业人员缺乏经验和技能,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
建议
政府主管部门主动与保险企业之间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加强培训交流,通过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我省农业保险试点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理赔服务工作不够畅顺。
生猪(能繁母猪)保险理赔工作跟不上的原因主要:
一是县市畜牧兽医部门在出险检验工作时协调不够,或存在只勘查不出具检验结果证明,或有时直接向农户收取检验费用,从而引发农户产生意见;二是由于基层单位业务人员有限,加上养殖场地、保险标的分布在乡村以及边远地区,造成查勘定损不够及时。
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出面协调,明确县级畜牧部门特别是乡镇一级的畜牧站(所)主动支持能繁母猪出险检验工作。
五、明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思路
XX年,我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政府以及总公司关于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提高服务能力,发挥我司在支持“三农”中的行业优势和作用。
(一)加大农网建设力度,加快农网建设步伐。
为确保明年农业保险工作积极稳健发展,我司将进一步加快农村网点建设步伐,抓紧实施营销增员计划,拓展农村保险市场,不断扩大农村或农业保险覆盖面,切实为“三农”提供必要的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
(二)扩大农业保险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的保险意识。
在市分公司的支持和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协助下,认真开展宣传工作,使农村广大群众认识保险,了解保险,接受保险,到主动自愿参加保险;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承保面。
(三)加大风险管控力度,确保业务可持性经营。
一是严格把好承保质量关,做到现场验标,风险评估,防止“病从口入”;又要严把理赔质量关,规范工作流程,保证第一现场查勘,防止假案错案,防止道德风险发生。
二是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取得人力和技术上的支持,弥补因基层单位人员、专业技能方面的不足,避免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被动局面,确保农业保险试点业务可持续经营。
(四)积极做好政府营销,争取政策支持。
开展农业保险,在很大程度上都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行政推动。
因此,结合实际,加大对当地政府营销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各级政府以及职能主管部门的支持,通过借助政府的行政能力,积极推动我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稳步发展。
人保财险固安支公司
XX.12
篇三:
XX年农业保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XX年农业保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XX年,保监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发改、财政、农业、林业、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了较好效果。
1至9月,农业保险共实现保费收入亿元,同比增长%,共承保农作物及林木亿亩,同比增长4%。
参保农户共计万户次,同比增长%。
农业保险赔款亿元,同比增长%,受益农户万户次,同比增长16%。
一、主要工作
(一)完善农业保险基础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保监会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启动了《农业保险条例》起草工作。
《条例》拟明确农业保险定位、运行机制、扶持原则等,为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确立法律规范。
为配合《条例》起草,保监会制定了《农业保险监管暂行办法》,针对近年农业保险发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监管要求和经营规范。
二是与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与人民银行等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探索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推动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
三是启动保监会部级课题“种植业保险费率区划”研究,通过分析我国种植业保险的区域风险差异性,建立种植业保险风险数据平台,解决不同风险区域的费率精算与分级问题,为科学地进行再保险和国家巨灾风险分散安排奠定基础。
四是不断完善全国农业保险承保人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行业信息、经验和技术交流。
(二)大力促进农业保险发展
一是召开农业保险工作座谈会。
总结了近年来全国农业保险试点经验,对下一步试点工作做出部署、提出要求。
二是周密安排农业保险发展工作。
XX年初,以加快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为核心,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XX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保监发〔XX〕42号),对全年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为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抗灾减灾促进秋粮生产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业保险监管切实保障秋粮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XX〕67号),引领全行业积极参与防汛抗旱抢丰收工作。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西藏、藏区和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开发适合上述区域农牧民需要的保险产品,制定方案,积极开展试点。
四是积极总结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加强辅导、扶持创新。
(三)努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一是丰富农业保险产品体系。
根据试点实情,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有农业保险产品,努力推动条款通俗化和费率区域化。
二是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针对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不足,保监会会同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共同推进农业、林业基层机构参与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协同配合,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农业保险市场主体建设。
针对当前农业保险市场合格主体较少、有效供给不足的情况,制定了农业保险市场准入的基本原则和程序,逐步增加农业保险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
(四)强化农业保险灾害应对能力
针对年初中部地区低温冻灾、西南旱灾及入汛以来全流域性洪涝灾害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保监会及时下发《关于做好西南地区旱灾理赔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保监发〔XX〕32号)、《关于做好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保监发〔XX〕51号)等文件,指导公司积极发挥防灾减灾功能,做好保险服务,为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提供有力支持。
为提高大灾之后的理赔速度,保监会组织行业共同研究制定了《种植业保险大灾理赔指引》,规范种植业保险理赔流程与操作标准,提高理赔效率。
(五)推进农业保险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引导更多国际再保人加大对中国市场的支持力度,向国内投放更多的分保能力,协助各试点公司顺利完成年度分保。
二是邀请气象专家作专题讲座,介绍今年气候趋势及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预测,协助经营机构做好全年灾害应对准备。
三是积极推动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提出农业保险巨灾先行先试的方案。
四是针对能繁母猪保险道德风险较高、标的识别能力较低的问题,指导行业加强与防疫部门合作,推进能繁母猪专用档案系统建设。
(六)加强农业保险市场监管和规范力度
农业保险政策性强、影响面广。
为加强经营规范,落实国家政策,保障投保农户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农业保险风险,XX年,保监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了对能繁母猪保险的全面检查、对XX年东北旱灾理赔情况和洪涝灾害理赔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给予严厉处罚。
二、取得的成效
(一)覆盖面积稳步扩大,功能作用充分发挥
XX年1-9月,种植业保险承保主要粮、油、棉作物亿亩,约占全国播种面积的33%,较去年上升了4个百分点。
多数粮食主产省的承保覆盖率都超过了全国平均数,黑龙
江垦区的主要粮油作物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安徽省农作物的总承保覆盖面达72%,内蒙古、吉林、新疆的主要农作物承保覆盖面均超过了70%。
全国水稻保险的平均承保覆盖率达到49%。
在覆盖面不断扩大的同时,农业保险已成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
XX年初的长江中下游冻灾中,安徽省为受灾油菜赔付亿元,是总保费的
倍。
初步统计,在南方特大洪涝灾害中,农业保险将为1900万亩农作物支付赔款亿元,安徽、新疆、湖南、湖北、四川等涝灾较重的省预估赔款均超过1亿元。
(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承保品种不断增加
XX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
配合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政策,保险业新开展了马铃薯、青稞、牦牛、藏系羊、天然橡胶保险等试点。
目前,开办的险种已达14个,并覆盖了所有粮食主产区。
为落实中央关于发展西藏、新疆、牧区、藏区的战略部署,保险业深入调研,制定方案,开发适合当地需求的产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按照中央关于“菜篮子”工程有关要求,开展了蔬菜保险试点。
(三)农房保险取得突破,特色品种不断涌现
由于在应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中作用突出,农房保险受到了地方政府和农民的欢迎。
XX年,开办农房保险的省份已从最初的福建、浙江两省拓展到17个省。
其中6个省的保费收入超过1000万元,规模效应逐步显现。
保险责任已扩展为基本涵盖了绝大部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XX年1-9月,农房保险保费收入达亿元,为3800万户次的农户提供了近4000亿元的风险保障。
在“”福建特大暴雨灾害中,农房保险为万间受损农房支付赔款近4000万元,被福建省政府列为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的主要扶持政策。
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政策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四川省政府对特色农业保险给予资金奖补,安徽省政府将农业保险作为民生工程,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
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保险业开发出食用菌、水产养殖、林果、肉鹅、生姜等保险产品,有效支持了地方特色农业发展。
(四)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层政府负担逐步降低
随着覆盖面的扩大,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油料作物的保障从210元/亩增加到228元/亩。
黑龙江农垦保障水平从232元/亩增加到273元/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棉花保障最高达到800元/亩。
保障水平提高的同时,在不增加农民保费负担的前提下,基层市(县)配套补贴比例逐步降低。
XX年1-9月,各级市(县)提供保费补贴亿元,占保费收入的%,较去年同期下降了个百分点。
配套比例的降低,有效减轻了基层特别是种粮大县的财政负担,提高了地方政府推动农业保险工作的积极性。
(五)市场运作逐步规范,农民利益充分保护
XX年,保监会以规范市场行为、狠抓理赔时限和确保理赔到户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农民利益保护工作。
重大灾害发生后,保监会均及时下发文件,并通过现场督导、跟踪检查等,切实督促做好理赔工作。
各经办机构日益规范经营,理赔到户的比例逐年提升,部分省市已实现通过农村直补“一卡通”、银行卡转账等方式,将赔款直接支付到农户手中,有效防范了因中间环节过多可能出现的赔款被挪用、侵占等行为。
(六)市场主体不断增加,经营风险总体可控
在政策引导鼓励下,保险机构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农业保险经办主体从最初的6家增加到当前的18家,基本实现了粮食生产大省均有2家以上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初步实现了适度竞争。
同时,保监会指导保险公司狠抓内控管理,强化再保险安排,取得了较好效果。
今年气候异常、灾害频繁,截至9月底,种植业保险为亿亩受灾农作物支付赔款58亿元,同比增加12%。
农业保险体系整体上能经受冻灾、涝灾等大灾的考验,确保了稳健运行。
下一步,保监会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扩大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粮、油、棉、林等品种的保险覆盖面,做好新增补贴品种以及牧区、藏区、新疆等重点区域的农业保险试点方案及推进工作。
积极支持地方开展支柱农业、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的保险试点,推动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村综合保险发展。
二是加强农业风险分散体系建设,完善再保险传统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公司参与农业再保险安排。
三是以推进农业保险条例出台为核心,构建由法律法规、监管制度、行业规范和公司内控组成的多层次的农业保险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切实促进农业保险健康规范发展。
为更好地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建议积极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扩大中央财政补贴的品种、区域;加大中央财政补贴比例,逐步降低或取消粮油生产大县(市)、养殖大县和中西部地区县级财政配套补贴要求;逐步完善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研究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渔业保险和农机保险发展的支持政策。
二是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和森林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三是进一步整合各项支农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农林部门在组织投保、查勘定损等方面的职能,发挥政策合力,共同推进农业保险又好又快发展。
XX年,保监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发改、财政、农业、林业、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了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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