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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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物业管理责任,督促物业小区(城中村)管理单位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在每个星期六的固定时间段,安排场地及人员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
区城管局;
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废电池和废荧光灯管专项回收处理工作。
继续推进废电池和废荧光灯管回收工作,2019年,进一步规范废旧电池和废荧光灯管回收暂存点,批量汇集后,交由市里确定的有资质的企业处理。
(责任单位:
区城管局)
辖区各住宅小区(城中村)、办公场所及各类公共场所逐步设置废电池和废荧光灯管收集容器,引导市民分类投放。
2019年,在有物业管理单位的小区设置废电池回收容器。
2019年,在所有小区、城中村、办公场所以及各类公共场所设置废电池回收容器,在有物业管理单位的小区设置废荧光灯管收集容器。
2019年,废电池和废荧光灯管收集容器配备的覆盖率不低于80%。
各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废弃织物专项回收利用工作。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推进我区废弃织物的回收利用工作。
对于尚未开展废弃织物回收的小区,要加大协调力度,为物业管理企业和回收企业建立联系搭桥引线,引导有分拣场地和再生利用渠道的回收企业积极进驻未开展废弃织物的小区开展回收。
回收企业在住宅区(城中村)设置的废弃织物回收箱要有醒目标注、统一编号、回收用途和投诉电话等信息,做好监督管理,杜绝回收的废弃织物非法流入二手市场。
规范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管,防止非法流入二手市场。
区民政局,区经促局,各街道办事处,市场和质量监管委XX局)
(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达标小区创建活动。
按照市里制定发布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达标小区创建标准,每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达标小区评价验收和考核。
2019年、2019年、2019年,我区达标小区覆盖率分别达到40%、60%、80%。
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配备和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1.配备生活垃圾分类容器。
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设置标准配备生活垃圾分类容器。
2019年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容器配备覆盖率不低于30%;
2019年容器配备覆盖率不低于50%;
2019年容器配备覆盖率80%;
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2.完善公共场所的分类垃圾收集容器。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社区公园、广场等市政场所垃圾桶的分类标识;
二是继续将分类标识明显、准确等标准,纳入政府采购分类垃圾桶(果皮箱)的招标要求中,确保公共场所的分类垃圾桶标识准确、醒目,以引导市民正确、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六)完善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收运体系。
1.规范大件垃圾收集。
有条件的城中村、物业小区应选择合适的地点设置大件垃圾(绿化垃圾)临时存放点。
对于不具备设置临时存放点条件的,要做到大件垃圾的日产日清。
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村股份有限公司)
2.落实大件垃圾清运责任。
大件垃圾要及时收运至指定处理场所。
市政道路及绿地的大件垃圾由外包清扫保洁企业负责收运;
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的大件垃圾由外包清运企业负责收运、没有物业的老旧小区和无主地的大件垃圾由街道办负责清运。
(七)开展绿化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
1.分步推进绿化垃圾的收运。
区里未确定收运企业前,市政绿化垃圾由外包管养单位负责收集清运。
城中村的绿化垃圾由各村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收集清运;
小区绿化垃圾由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收集清运。
区里通过招标确定收运企业后,绿化垃圾收运由委托的企业负责。
2.完善绿化垃圾单独回收系统。
2019年,继续推进辖区绿化垃圾单独收运和资源化回收处理;
至2019年,实现绿化垃圾全量回收处理。
(八)开展年花年桔的专项回收利用。
继续开展年花年桔回收利用工作,通过给予适当补贴的方式引进回收企业,并及时公布服务电话,居民、小区物业及各单位可预约免费上门回收废弃的年花年桔。
委托的回收企业将存活的花卉、完好的花盆及养殖土、造型支架等进行再利用,在便民的基础上实现垃圾减量目的。
(九)开展果蔬垃圾单独收集和处理。
继续将果蔬垃圾纳入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统一交由我区招募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特许经营企业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负责无害化处理。
各街道要积极配合东江环保,引导辖区内果蔬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农贸、农批、商场超市等单位,将果蔬垃圾交予东江环保收运。
同时,要督促各果蔬垃圾产生单位确保分类效果,避免混装果蔬以外的其他垃圾。
至2019年底前,实现辖区所有农贸、农批和大型商场超市的果蔬垃圾收运全覆盖。
(十)进一步推进建立废玻璃回收补贴机制。
2019年,继续开展废玻璃回收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建立废玻璃回收补贴机制。
(十一)探索开展垃圾减水工程。
2019年,继续在辖区内选取条件相对成熟的垃圾转运站,通过在垃圾转运站设置小型压缩减水设备,以降低垃圾含水量,试验垃圾减水设备工作可行性,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
(十二)提升我区车载桶装垃圾清运模式的标准,加强全区生活垃圾清运的管控力度。
1.强化小区物业责任,促使源头减量。
明确小区物业管理处在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中应该承担的职责,小区物业应将大件垃圾、绿化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分别单独收运。
对于混杂有大件垃圾、绿化垃圾、建筑(装修)垃圾的垃圾,清运单位(企业)可以拒绝收运,对于拒不参与垃圾分类的物业小区,区主管部门和街道执法队应当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加强对未进入政府清运渠道垃圾的监管。
对于目前由物业小区管理企业直接与社会垃圾清运企业签订合同,没有经过政府建设的垃圾转运站而直接进入下坪填埋场的垃圾,这部分的垃圾分类减量难以监管,不利于我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整体推进。
要继续引导和促使这些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将垃圾清运交由政府外包的企业负责。
3.继续实行马路机扫车沙石单独处理。
目前我区每天机扫车作业产生的垃圾大多为沙石和泥土,每天全区约有10吨左右,各清扫保洁企业要继续对机扫沙石进行单独处理,采取筛选过滤等方法,将沙石和泥土送余泥渣土受纳场。
(十三)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进学校
1.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行动。
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行动,形成推进全区中小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的良好机制。
到2019年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覆盖率达到50%;
到2019年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覆盖率100%。
2.落实学校、幼儿园垃圾分类减量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教学和宣传活动。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当进一步加大开展垃圾分类减量的宣传和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主题班会”活动固定为学生教育的重要内容。
3.开展垃圾分类环境科学教育行动。
把强化垃圾分类教育作为提升学生环境科学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鼓励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和教育特色,科学规划,系统设计,开发特色课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专题教研活动。
推选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学生“推广大使”,鼓励学生自主创新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4.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行动。
建立学校垃圾分类向周边社区辐射影响机制,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和减量进社区”主题实践活动。
组织参观体验活动,提升科普教育质量。
组织发动热衷于公益事业的志愿者、学生社团、社会环保团体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宣传。
(责任单位:
区教育局)
(十四)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
1.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行动。
限制过度包装商品在本区销售。
市场和质量监管委XX局)
2.倡导不用或少用超薄塑料袋。
鼓励和引导市民使用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不使用或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购物袋,践行低碳绿色购物。
市场和质量监管委XX局;
区文明办,区经促局)
3.倡导餐饮企业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
倡导各餐饮企业提醒顾客适量点餐,倡导小份优惠菜单、光盘行动和剩菜剩饭打包,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
区文明办,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4.开展“低碳节约型机关(企业)”创建活动。
继续在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力推行电子化办文、纸张双面使用、不用或少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单位食堂倡导光盘行动。
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城管局;
各街道办事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十五)加大垃圾分类减量教育和宣传力度。
1.开展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一是发挥媒体优势,开展平台式宣传。
充分发挥XX社区家园网、“XX城事”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传播效应快、受众面广的优势,开展垃圾分类减量有奖知识问答和各项宣传小点子征集活动,并将其作为我区垃圾分类减量的线上宣传平台,开展垃圾减量分类主题宣导活动。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下宣传活动。
发动义工及环保公益组织,利用“五四青年节”等节假日,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场所对垃圾减量分类进行宣传普及;
委托NGO和社区志愿者等,开展垃圾分类走进街道、社区、机关、学校、小区宣导活动。
设计制作动画宣传短片,在户外LED广告屏幕、单位(小区)大堂、电梯电子屏等场所滚动播放。
结合开展“垃圾不落地,XX更美丽”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利用地铁施工围挡、公交车、公交站台、出租车、果皮箱等人流量大的场所以及利用环卫作业工人的反光衣、环卫作业车辆等的流动宣传效果对垃圾减量分类知识进行宣传。
(牵头单位:
区文明办,区城管局;
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
2.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专项培训工作。
辖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自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培训工作,各街道要对辖区物业和社区工作站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培训。
至2019年底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3.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宣传推广专项活动。
继续结合“节能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深圳读书月”、“清洁深圳月”、“垃圾不落地,XX更美丽”等主题活动内容,集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的宣传推广活动。
区文明办,区经促局,区环保水务局,团区委,区城管局;
(十六)持续开展“垃圾不落地”专项宣传
1.扩大“垃圾不落地”第三方劝导的范围。
通过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垃圾不落地”第三方劝导活动,扩大活动范围,继续探索建立政府与商家更为有效的沟通方式。
至2019年,在各街道同步推广。
2.同步推进净园净山“垃圾不落地,XX更美丽”行动。
组织开展净园净山行动,向市民传播“垃圾不落地”、“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带下山”等文明理念。
结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开展“垃圾不落地”专项行动,形成政府精心管理、市民自觉参与、志愿者积极引导、媒体大力宣传的良好格局,为市民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节庆环境。
3.开展“垃圾不落地”专项执法行动
各街道应加强宣传教育和规劝引导,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重点对人流密集的商业繁华区、主要公共场所、公交上落站和主要路段,开展执法,对乱吐、乱丢垃圾的不文明行为进行通过劝导、当场出具文书警告及媒体曝光等方式做好专项执法周(月)行动,营造严格执法的声势。
区文明办,区城管局;
团区委,各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部门、各有关单位应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要按照工作职责,确实抓好本单位负责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区城管局要全面做好全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统筹,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的职能,确保各项任务的有序顺利开展。
区住建局要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职责,协调解决开展相关工作遇到的问题。
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并确保工作的持续性。
(二)强化工作保障,健全保障机制。
1.落实保障经费。
根据全市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部署,2019年和2019年创建的垃圾分类减量示范小区,不再安排财政补贴。
各相关单位应当根据垃圾分类和减量年度工作任务,将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开展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经费从本单位每年的年度经费预算中列支。
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长效机制,跟踪落实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要制定本单位年度和阶段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方案,并确保有效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健全监管体系。
1.做好督导和执法工作。
区城管局牵头联合区属相关单位,按照市里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每季度对全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情况检查通报。
各街道每月对本街道辖区内的“资源回收日”活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达标小区”创建、垃圾分类宣传等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9开始,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开展执法培训工作,并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的执法工作。
2.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核。
各单位要按照市里的工作数据汇总要求,根据自身职责,及时汇总上报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相关数据资料和台账,并确保真实准确。
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工作。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已经纳入对各区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我区将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综合考评制度,严格实施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各项考核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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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区 生活 垃圾 分类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