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工商需要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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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工商需要材料
辦理食品流通證流程
1.有营业执照的:
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到管辖的工商所,预留2个电话给工商所,约1-2天工商所会上门看场地,通过后安装软件(工商所会指定服务商上门安装软件),完成后,提交产权证,章程,租赁合同,法人身份证这些材料给工商所,等领食品流通证即可。
2.无营业执照的:
带企业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提交给管辖的工商所,预留2个电话给工商所,约1-2天工商所会上门看场地,通过后安装软件(工商所会指定服务商上门安装软件),完成后,提交产权证,章程,租赁合同,法人身份证这些材料给工商所,等领食品流通证即可。
新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说明:
填写申请书时请仔细阅读申请书上的填报说明。
申请人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并盖章。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
说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与登记注册要求一致,申请人提交一份填写好的包含《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的《登记申请书》及其他登记时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即可。
农村地址没有门牌号的,应当提交方位图示。
多家企业使用同一门牌号的经营场所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建筑物为平面图的地址分割方位图示。
其他情况,许可机关认为没有必要提供方位图示的,可以不提供具体方位图。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还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说明:
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是指摆放食品的货架、盛放食品的容器、售货工具、用于散装食品的包装材料等。
以及消毒设备(如紫外灯、消毒剂等)、更衣设备(更衣室、更衣间、衣柜等)、盥洗设备(洗手池)、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气物的设备和工具。
贮存、运输和装卸设备。
通过电话、网络销售食品的,应当注明电话销售网络和网址。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说明:
空间平面布局图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空间平面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
操作流程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而在从业人员卫生、设备安全卫生、环境卫生整洁等方面的一些具体工作流程。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说明: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内容包括:
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台帐)、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冷链销售制度等,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8、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
9、市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场所未作变更的,可以不再提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
名称、负责人、主体类型改变,应先行变更营业执照,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
同时涉及地址、许可范围变更的,应先行变更食品流通许可证,再变更营业执照。
4、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
食品流通经营企业跨管辖区域变更地址,凭准予企业迁出和迁入的证明向新经营场所在地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档案资料与登记档案资料应一并移转。
注意:
个体工商户不能进行负责人变更及跨区县变更经营场所。
食品流通许可延续应当提交的材料1、《更换、增(减)补证申请书》。
2、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
申请人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期30日前提出申请。
补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更换、增(减)补证申请书(加盖公章)。
2、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
3、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
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与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提示:
1、名称有效期提交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
2、关于申请人有形市场内的食品摊贩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可委托市场经营管理者统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该食品经营者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经营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该食品经营者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被处以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经营企业主管人员。
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四)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六)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现在办兽药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销售管理制度,房屋平面图,兽药经营申请表,
(一)《兽药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三)《兽药GMP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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