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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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和《河北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结合气源供应能力、供电负荷条件,实施“煤替代”工程扫尾。
2018年完成“气代煤”7.5万户、电代煤62户。
2019年-2020年,对省定八种特殊情况例外户,按照既有方式,逐步实施“煤替代”改造。
对每年新增农户,由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财政兜底,制定年度任务计划,建立管理台账,宜气则气、宜电则电,10月底前完成改造,实现“动态清零”。
2020—2021年度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全市农村地区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三)改造城区供热老旧管网。
2018-2020年,全市三年共完成老旧管网改造376.6公里,完成供热管网修缮71公里。
2018年,全市完成供热老旧管网改造145.4公里,供热管网修缮46公里。
2019年,全市完成供热老旧管网改造149.9公里,供热管网修缮25公里。
2020年,全市完成供热老旧管网改造106.3公里。
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四)全面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
2018年起,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
2018年,完成燃煤供热锅炉淘汰18台,372蒸吨,其中大厂县2台,40蒸吨;
香河县12台,270蒸吨;
霸州市4台,62蒸吨。
2019年,完成香河县燃煤供热锅炉淘汰3台70蒸吨。
2020年,全市域35蒸吨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清零”。
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五)推进燃气供热锅炉低氮改造。
对煤改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严格控制氮氧化物排放。
新建燃气锅炉优先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2018-2020年有序推进全市燃气供热锅炉低氮改造,2020年10月底前,燃气供热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六)深入开展燃煤供热锅炉淘汰整治。
2018年10月底前,市主城区所有燃煤供热锅炉达到市定排放限值标准。
2019年10月底前,全市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供热锅炉基本完成有色烟羽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全面达到排放限值和能效标准。
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供热锅炉,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可按等量替代的原则,“以大代小”,建设大容量燃煤供热锅炉替代。
(七)实施燃煤电厂深度治理。
开展电力行业深度减排专项行动,在原有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运行管理,提高治理设施去除效率,实施电厂有色烟羽治理。
2018-2020年,结合机组检修计划,开展有色烟羽治理工程。
到2020年采暖季前,全市燃煤电厂全部完成有色烟羽治理,火电行业单位发电煤耗及污染排放绩效达到领先水平。
市环保局
相关县(市、区)政府
(八)实施城镇和农村地区节能改造。
按照河北省统一安排部署,城镇新建建筑必须达到国家最高等级节能标准,最大限度减少能源消耗。
推进农村节能改造试点,结合农村实际,重点突出节能效果,可承受、可复制、可持续,积极探索成功经验,逐步推广,提升农村房屋节能保温水平。
(九)继续加强散煤管控。
加强宣传、强化执法,建立常态化散煤市场监管制度,取缔散煤销售网点,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防外地散煤流入我市。
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强化用煤企业煤质监管。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指挥,科学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精准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项目落地。
健全完善信息化管理手段,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二)落实气源保障。
积极与上游气源单位进行对接,签订保供协议,制定完善天然气保供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压非保民”应急措施,按照响应等级制定对应的限停企业名单,明确企业采取减供或停供措施。
加快调峰储气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安全稳定供气。
(三)提升服务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针对重点工程,开启绿色通道,大力提升政府行政审批效率,做好服务。
燃气、供热行业建立健全服务常态化机制,重点在投诉处理、泄漏抢修、入户安检、回访测温等方面进行改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加大政策支持。
1.电代煤。
对蓄热式电暖气、蓄热式电锅炉、空气源热泵和地源热泵,对户内设备购置安装省级补贴每户3700元,市县两级出资3700元,其余由用户承担。
给予釆暖期居民用电0.12元/千瓦时补贴,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
2.气代煤。
对户内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户,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
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投资补助,由省级、市级分别承担1000元/户,不足部分由县级承担。
给予采暖期农户用气0.8元/立方米补贴,根据用气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最高补助96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
3.其他方式。
地热分布式供暖,参照电代煤政策执行;
利用生物质天然气、沼气、轻烃燃气等清洁取暖的,参照气代煤补贴政策执行。
4.给予特殊贫困群体优惠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众,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兜底,确保用得上、用得起。
5.村镇公服单位。
由各县(市、区)政府、企业和用户协商解决,不给予补贴。
(五)强化监督考核。
严格按照项目时序进度要求,强化监督考核,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不能按照时序进度落实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做好宣传发动。
加强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及时发布项目信息,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公开报道,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1:
廊坊市城市供热老旧管网三年改造任务表
单位:
公里
序号
县市区
合计
三年改造任务量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改造
修缮
一次网
二次网
1
市主城区
26.87
157.93
71
5.97
68.03
46
11.6
51
25
9.3
38.9
2
三河市
70
29
19
22
3
大厂县
21
8
10
4
香河县
5
9
霸州市
3.1
7.7
1.7
0.8
3.5
0.6
2.5
6
大城县
37
16
15
12
全市
78.97
297.63
29.67
115.73
27.4
97.5
21.9
84.4
附件2:
35蒸吨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能力替代表
区(市、县)
使用单位
单位详细地址
设备型号
额定蒸发量/折算蒸吨数(t/h)
淘汰方式
替代时限
进展情况
大厂回族自治县热力供应处(一热)
大厂县东环路东侧
DZL14-1.0/115/70-AⅡ
20
直接拆除
2018年10月底
香河县九矗热力有限公司
五一路南段
SZL14-1/115/70-AⅡ
SZL21-1.0/115/70-AⅡ
30
新华大街南侧
SZL14-1/95/70-AⅡ
7
SZL21-1/95/70-AⅡ
香河葆丰供热有限公司
新华大街北侧
SZL14-1/95/71-AⅡ
香河三强热力有限公司
东外环站
11
SZL21-1.25/115/70-AⅡ
2019年10月底
孙止务站
SHL21-1.25/130/70-AⅡ
13
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香河县安平经济技术开发区
SZL14-1.25/130/70-AⅡ
14
DZL14-1.25/130/70-AII
17
DZL14-1.25/130/70-AⅢ
18
霸州市华旭热力有限公司
霸州市天祥北路
DZL14-1/115/70AⅡ
以大代小
DZL10.5-1/115/70AⅡ
霸州市天祥北路西侧
霸州市华瑞欣苑小区
扬芬港三街
DZL8.4-0.7/95/70-AII
改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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