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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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古怀璞(2010年1月20日)同志们这次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和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暨全国民政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09年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民政工作整体水平。
刚才,我们对全省民政信息宣传和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保英同志传达了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暨全国民政法制工作会议精神。
石家庄市、丰宁县、魏县、邢台市桥西区分别就养老服务、“三院合一”建设、地名管理、社区建设作了典型发言。
可以说,2009年全省民政工作捷报频传、亮点闪烁、异彩纷呈。
全省民政工作共有12项取得了河北民政历史上突破性进展,有11项被评为全国先进或在全国挂号,有222个单位和172名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表彰。
1月5日,省委书记张云川在民政工作情况上批示“民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老百姓尤其是困难群众是得实惠的。
感谢同志们的工作。
”云川书记的批示是对全省民政工作的充分肯定,是鼓励也是鞭策,是动力也是压力,希望大家不负重托,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2009年各项民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2009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困难的一年。
全省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心工作,按照年初确定的“保、抓、改、促”四项工作重点和六项工作机制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科学发展,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
(一)城乡低保应保尽保,保障标准达到了全国平均保障水平。
2009年,城乡低保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实现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低保标准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任务目标,并且建立了与全国同步增长机制。
到2009年11月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59.6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8.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71.2万人。
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为161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为61元,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同时,省级财政加大了对城乡低保的投入,省与市县低保资金财政负担比例由3∶7调整为5∶5,省级财政列支资金从2008年初的2.6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6.12亿元。
城乡医疗救助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全省有34.8万人次困难群众得到城市医疗救助,支出资金1.13亿元;有219.6万人次农村困难群众得到医疗救助,支出资金2.61亿元。
(二)五保集中供养率大幅提高,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
目前,全省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6.07万人,集中供养标准平均为2162元/年,分散供养标准平均为1601元/年。
全省已投入使用五保供养服务机构977所,新建、改扩建360所,新增床位数6.3万张,总床位达15.1万张,集中供养能力达58,超过了省政府年初确定的50的任务目标。
(三)“三院合一”工作迅猛发展,闯出了一条民政事业单位建设的新路。
推广了沧州市、丰宁县等地的成功经验,实现了在“三院”建设、管理和服务上的改革创新。
截至目前,全省已投入使用的“三院合一”型民政事业服务中心76所,正在新建、改建的85所,有望提前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两年期工作目标。
(四)养老体系建设速度加快,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
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为列入“十二五”规划做了准备。
起草了关于资助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暂行办法,提出了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激励补贴意见。
目前,已经落实2000万元激励补贴基金。
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
市级示范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稳步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增加到1.65万张,增长率达26.9,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增长25的任务指标。
(五)救灾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创新,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
2009年,探索建立了救灾“六项工作机制”
(1)建立救灾专项资金投入机制,进一步强化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负担管理体制。
(2)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救灾准备金机制。
目前,初创基金已经达到4000万元。
(3)建立了救灾物资储备库网络机制。
省、设区市和三分之一的县已经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
救灾物资储备及时补充,基本保证了救灾应急工作的需要。
(4)建立部门间灾情会商评估机制。
规定重大灾情即时会商,一般灾情年景定期会商,保证了灾害数据的统一性和准确性。
(5)建立救灾应急资金和物资紧急拨付机制,进一步缩短拨付时间。
(6)建立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观摩机制,提高了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实战能力。
2009年,我省局部地区先后遭受了严重干旱、风雹、暴雪等自然灾害,全年共下拨救灾资金3.673亿元,累计救助灾民730万人次。
特别是11月9日至13日,我省中南部遭受了特大暴雪袭击。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临河北视察,省委、省政府直接指挥,省厅紧急启动了自然灾害救助二级应急响应预案,全力以赴投入抗雪救灾工作中,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六)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迈出新步伐,服务国防和军队更加有力。
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对省双拥模范城(县)进行检查验收,呈请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了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58个,表彰了48个先进集体和101名先进个人。
圆满完成了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和双拥专题调演,受到了陈全国省长等省四大班子领导好评。
为从根本上破解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积极推广了正定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经验,全省所有县(市、区)都出台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76个县建起了“一站式”服务平台。
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城镇家庭优待金由每户每年400元提高到不低于500元,农村平均每户每年由2327元提高到2877元。
完成了复员退伍军人、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
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和“创业服务进军营”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创业技能。
在11月25日召开的全国复员退伍军人表彰大会上,我省有12名优秀复员退伍军人代表受到表彰,并受到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
我们组织协调中央和省级媒体对他们的事迹进行了集中报道,厅党组作出决定,在全省民政系统和复员退伍军人中广泛开展向保定市容城县民政局夏长黑同志学习的活动。
指导各军供站完成了过往部队的军供保障任务。
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积极推进军休干部房改工作。
在争先创优“三先”评比活动中,我省有40名先进军队离退休干部、11个军休工作先进单位,19名军休工作先进个人受到民政部和总政治部的表彰。
(七)社会福利工作取得新突破,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儿童福利事业快速发展,“蓝天计划”项目和流浪儿童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
“明天计划”长效机制健康运行,“重生行动”项目正式启动,2009年两个项目共使211名残疾儿童得以手术康复。
孤儿福利保障问题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按照民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摸清了我省孤儿养育标准和生活现状,唐山、廊坊、保定三市率先落实了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和福利机构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养育标准。
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倡导支持,慈善组织运作,社会各界参与的贫困儿童重大疾病救助新模式。
各项儿童福利政策初步完善,孤儿福利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全省福利彩票年销售额达到27.5亿元,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2.5亿元,为国家筹集公益金9亿元,突破了我省福彩销售新记录。
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公民的慈善意识日益增强。
(八)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注入新活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建设。
圆满完成了全省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我省“五选七不选”、推行任期目标承诺制、女性候选人定位产生、“自荐直选”的做法受到中央领导、全国人大、民政部和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全省有365个“难点村”经过治理,改变了落后面貌,有6个县(市、区)被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开展了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广了邢台市桥西区“地毯式摸排、网格式布局、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四项递进式社区建设经验。
全省有7个市辖区、9个街道办事处、20个社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全覆盖工作有序开展。
(九)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实现新发展,依法行政的力度不断加大。
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推进,全省1.47万个社会组织中应建已建党组织99.2,还余34个正在积极组建中,党组织建设、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服务作用明显提高。
起草了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正待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加强了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河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河北省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已经对外挂牌。
规范开展了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提升了社会组织整体发展水平与综合竞争力。
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在全省大力推广饶阳县殡葬改革、迁安市等地对基本丧葬服务实行政府埋单、邯郸市取消医院太平间等经验做法。
开展公墓清理整顿工作。
加强自愿救助和街头救助工作,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76万人次。
积极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省民政厅和58个县级民政部门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单位”。
实施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展了各类违章地名及标志的清理规范工作,狠抓了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完成了设区市地名规划的编制工作,推广了魏县等地工作经验。
建立区划地名网站183个,向社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地名查询服务。
出版发行了河北省行政区划地图集。
进行了部分乡镇的行政区划调整,完成了省界冀辽线和87条省内县界联检任务,平安边界建设稳步推进。
(十)厅直属单位“1、2、3、4”基础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形势喜人。
(1)双凤山革命陵园投资430万元修建完成了一条惠民路,为周边群众出行和节日祭奠提供了便利。
(2)投资3千万元、占地100亩的河北省英烈纪念园正在紧张施工,将全面系统地展现河北籍以及牺牲在河北域内的革命英烈的战斗风采;按照省委、省政府“三年大变样”的战略部署,投资2千万元,基本完成了和平公园的整体改造工程,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全面发挥。
(3)为提高现代化、信息化办公水平,筹资2亿元、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河北省福彩数据大楼(目前,已经建设出地上二层;筹资450万元的民政培训中心南楼主体已经完工,强化了综合服务功能;为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省直老年福利院正在规划选址。
(4)为提升民政事业单位整体形象,美化绿化亮化净化了晋冀鲁豫烈士陵园、省民政总医院、省救灾捐赠中心、省荣军医院四个单位的外观环境。
(十一)强化管理,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
高标准完成了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题研究课题,社会人才队伍建设被省委组织部列入河北省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加强了全省1284名专业社工人员的登记管理。
民政部确定的省荣军医院试点单位、省厅确定的12个省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地区、单位和3个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县(市)工作发展势头良好。
(十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显著,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
严格落实“十个严禁”,并在抓好34个试点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在全省民政系统12类、8448个基层窗口单位中普遍开展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解决了部分婚姻登记机关有偿服务、超标准收费和一些地方殡葬服务价格虚高等问题。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向社会承诺的8项事项全部兑现,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12项削减为9项,缩短了审批时限,并依托“河北民政网”,实行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和在线监察,按时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任务,提高了工作效率。
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其他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民主行风评议工作实行四级联动,上半年,秦皇岛、张家口等8个市取得当地行风评议第二名,在此基础上,民政厅获得全省行风评议第二名的好成绩。
厅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连续两年获得省直第一。
厅机关信息宣传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第一次取得了4个优胜(秀)的好成绩,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老龄、信访、收养登记、福利企业认定、规划财务、纪检监察、档案管理、信息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厅党组科学决策、积极谋划的结果,更是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团结奋斗的结果。
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大家的辛勤汗水,凝聚着大家的聪明才智,在这里,我代表厅党组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民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地方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基础设施不健全,思想认识低,管理工作差,服务不到位。
二是认识不到位,思想不解放,创新意识和发展劲头还不够足,目标管理责任制不到位;三是总结、提炼、挖掘工作中的亮点不够,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工作情况反映不到位现象还时有存在;四是民政工作基层力量薄弱、经费不足问题突出。
对此,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扎扎实实做好2010年民政工作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我国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
机遇很多,困难很多,极富有挑战性。
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以及全省经济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着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务,着力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着力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加强民政能力建设,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
围绕“一中心”、“两加强”、“四突破”、“八创新”工作重点狠抓落实。
“一中心”就是“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
“两加强”,就是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四突破”,就是养老机构建设、地名管理、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四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八创新”,就是社会救助、救灾、双拥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福利、社会行政事务、法制建设、自身建设八项工作要有创新。
(一)把握重点,破解难题,养老机构建设、地名管理、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四项工作要有新突破1、养老机构建设要在政策扶持、激励机制、规范服务上实现新突破。
要力争实现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增长25的目标任务。
各市要尽快建设一所功能完善的示范型政府养老机构,解决“三无老人”和其他贫困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
大力发展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建设。
制定扶持政策,加快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今年要启动养老机构激励机制,按照建设规模,政府财政将对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正在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按一定的实际入住老人数给予运营补贴。
要重管理,强服务,提高养老机构的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
今年要搞好河北省“十二五”养老事业服务体系的专题规划,要强化规划,狠抓落实,全面保障入住老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政府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重点抓好岗位培训,力争三年内使我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的培训上岗率达到80,今年培训率达到20。
推动建立困难老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
2、地名管理要在严格管理、规范命名、信息服务上实现新突破。
今年是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关键之年。
目前,全省农村标志少,城市标志乱的现象尤为突出。
按照民政部和省政府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要求,要对全省不符合地名命名原则的各类地名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地名标志,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规范,确保在9月底前,全省城乡设置完成符合标准、数量足够、便于公众使用的系列地名标志。
对新命名更名的地名,依照有关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告,及时向产权单位和用户发放河北省标准地名使用证。
补充完善城乡楼院门牌号码的编制,及时向用户发放河北省门牌号码使用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要求,抓好全省沿海县(市、区)和各试点县的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
补充完善省、市、县三级地名数据库基础数据,有效利用区划地名网向社会提供地名信息化服务。
3、社区建设要在加大投入、完善功能、有序管理上实现新突破。
要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搭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
建立健全以市、县(区)投入为主,省级为辅的资金投入机制。
在城市要改扩建15个不低于500平方米的综合性街道社区服务中心,45个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站。
在农村要改扩建40个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乡镇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550个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农村社区服务站。
要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一站式”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生活服务。
4、社会组织管理要在组织建设、自身建设、作用发挥上实现新突破。
要巩固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抓好整改阶段的措施落实。
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自身建设。
要重点扶持和培育行业协会、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促进非公募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
加强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工作,重点查处一批违法违纪及非法社会组织。
加强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扩大评估试点的范围,建立社会组织评估的长效机制。
研究制定我省社会团体、基金会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具体办法。
指导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充分履行职责,切实保证社会组织应建党组织的覆盖面达到100,推动形成社会组织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切实增强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
(二)锐意改革,完善机制,社会救助、救灾、双拥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福利事业、行政事务管理、法制建设、自身建设八项工作要进一步创新在社会救助工作上,完善城乡低保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机制,积极探索健全低保家庭收入核查工作机制,继续保持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规范操作程序和低保工作人员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认真查处“错保、漏保”等违规违法现象。
城乡医疗救助要认真做好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积极推进医前与医后救助、大病与门诊日常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模式创新。
五保供养工作做到应保必保和按标施保。
按省政府要求,加大“三院合一”建设工作的开展力度,确保“三院合一”完成率达到100。
认真规划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和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行建管结合,以管为主,大力推进县建县管和管理模式创新,大力开展好视老人为亲人服务活动。
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民政工作力量。
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力争3所跨省救助管理站进入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示范性单位。
在救灾工作上,要继续巩固和完善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款分级负担的工作机制。
按照中小灾害主要由市县负责,大灾主要由省负责,特大灾害在省负责的同时向中央争取支持的原则,规范和明确各级责任,建立各级救灾资金分担机制,加大各地救灾资金投入。
落实和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紧急响应工作流程。
建立健全市县减灾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完善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
健全救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作用。
提高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立覆盖全省的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网络。
继续推进减灾宣传和社区减灾工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
切实做好今年冬春期间和新灾的灾民救助工作,保证灾民生活不发生非正常问题,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上,要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
抓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等相关待遇的落实工作。
进一步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实施细则,扩大医疗配套资金规模,落实在乡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政策。
今年7月底前,全面实现优抚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抓好国家2355万元残疾军人辅助器械项目的落实,确保1-5级残疾军人辅助器械及时更换。
结合抗美援朝60周年,重点开展老复员军人慰问和解难题活动。
要加强光荣院、优抚医院、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服务。
退伍安置工作要鼓励、引导转业士官走多渠道安置的路子,倡导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加强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无条件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
要按照“军休干部至上、军休干部满意”的工作标准,认真落实好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
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要做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贯彻,并完善配套法规。
积极抓好村委会建章立制、村委会成员培训工作。
继续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完善评议村干部制度。
进一步开展“难点村”专项治理活动,重点完善县、乡领导包“难点村”制度,深化治理内容,年内基本完成“难点村”治理目标任务。
在社会福利工作上,落实民政部社会散居孤儿和社会福利机构儿童最低养育标准,构建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结合的儿童福利制度。
加快“蓝天计划”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完善儿童福利设施服务体系建设。
力争保定市、衡水市、石家庄市儿童福利机构2010年投入使用,张家口市儿童福利机构完成主体建设,沧州市、承德市、邯郸市、邢台市尽早开工。
继续推进“明天计划”项目的实施,确保福利机构每一个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孤残儿童及时手术。
以脑瘫康复示范基地建设为基础,努力推进孤残儿童特教工作,全面提高孤残儿童康复水平。
继续推进“重生行动”,保证贫困家庭唇腭裂患儿及时手术。
继续搞好福利企业认定,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
福利彩票发行遵照“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指导方针,确保2010年销售27.7亿元,争取28亿元。
慈善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增强社会诚信,进一步拓宽依法募集慈善资金渠道。
在社会行政事务工作上,要认真搞好行政区划工作调查研究,从严审核审批增设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对撤镇建街道办事处的给予支持。
积极支持指导各地做好乡镇和行政村撤并工作。
如期完成省界、县界年度联检任务。
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全省火化区火化率达到84,等级殡仪馆增加到60所,大力推动殡仪馆、公墓的规范化建设和农村骨灰堂建设。
要探索建立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继续搞好收养登记工作。
要结合纪念婚姻法颁布60周年,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全省85以上的县级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工作达到民政部规定标准。
在民政法制建设上,今年的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与民政法制工作会议合并召开,专门强调民政法制工作,体现了民政部对法制工作的高度重视,顺应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现代民政的客观要求,对全面加强民政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民政工作需要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已达100多件,民政法律法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民政干部依法行政局面初步形成。
省厅政策法规处已经单设,职责已经明确。
下一步,我们要从加强法制队伍、立法、普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全面加强民政法制建设。
要争取省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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