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合同范本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6545730
- 上传时间:2023-05-06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19.40KB
江苏省建设合同范本Word文档格式.docx
《江苏省建设合同范本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省建设合同范本Word文档格式.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年月
日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
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
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
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
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
篇二:
江苏13年版新版建筑施工合同.
(GF—20XX—020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江苏华侨沪江臵业有限公司(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
江苏中郡建设有限公司(简
称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京江北
农副产品批发市(二期)项目H栋大棚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
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南京江北农副产品批发市(二期)项目H栋大棚桩
基、钢结构、土建及水电安装。
2.工程地点:
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杨路、时代大道、新浦六路地块之间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六发改投(20XX)230号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5.工程内容:
桩基、钢结构、土建及水电安装。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XX年1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XX年1月19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60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
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貮百肆拾叁万捌仟陆百玖拾元整整(¥243.869元);
其中: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瑚成东。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
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
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
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
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XX年11月13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中山北路241号江苏华侨大厦5楼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招投标主管部门执贰份。
发包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合同经办人:
组织机构代码:
承包人(盖章):
地址: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号:
备案日期:
年月
鉴证意见(盖章):
鉴证日期:
年月承包人:
日日
篇三: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咨询类型:
(示范文本)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
委托人:
咨询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资金来源:
4.工程用途:
5.项目规模:
总投资额
6.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
二、本协议书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赋予的定义相同。
三、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为: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
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5、通过招标方式获得咨询业务的,还包括下列资料:
(1)招标文件;
(2)投标书及其附件;
(3)中标通知书。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和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若委托人提供咨询资料延后则时间相应顺延,若增加工作内容具体完成时间另行约定。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委托人、咨询人各执一份,副本份,委托人份,咨询人份。
(盖章)咨询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住所:
帐号:
电子邮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咨询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
2、“咨询人”是指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委托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5、“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6、“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7、“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咨询人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规定,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
第五条咨询人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向委托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专业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咨询成果文件。
第六条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
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合同规定的委托人利益的任何活动。
第七条咨询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解决在咨询业务中的委托方问题,并代表委托人签署相关文件。
第九条委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委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支付咨询费用。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以及到工程现场勘察。
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咨询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咨询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承担相应赔偿。
第十五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独立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的权利。
咨询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有失公平、公正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此原因造成的咨询合同终止咨询人免责。
对于造成咨询人损失的,由委托人给予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苏省 建设 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