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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情很深的朋友总是不愿分离的,然而“儿女情长”,就难免“英雄气短”。
这两句诗,既曲折地表现双方的惜别之情,又用“无为”排除了“儿女情长”,鼓舞对方的英雄之气。
全诗一洗向来送别诗的悲酸之态,意境雄阔,风格爽朗,不愧名作。
《杜少府之任蜀州》从大处落笔,气势雄浑,对将要离别的友人是宽慰和劝勉,“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表达了一种豁达的态度,格调昂扬。
《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
唐敬宗宝历二年(826),刘禹锡罢和州刺史任返洛阳,同时白居易从苏州归洛,两位诗人在扬州相逢。
白居易在筵席上写了一首诗相赠,刘禹锡便写了《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这首七律来酬答他。
刘禹锡在诗的开头就接着说:
“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
”自己谪居在巴山楚水这荒凉的地区,算来已经二十三年了。
一来一往,显出朋友之间推心置腹的亲切关系。
接着,诗人很自然地发出感慨道:
“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
”说自己在外二十三年,如今回来,许多老朋友都已去世,只能徒然地吟诵“闻笛赋”表示悼念。
此番回来人事全非,不再是旧日的光景了。
后一句用王质烂柯的典故,既暗示了自己贬谪时间的长久,又表现了回归之后生疏而怅惘的心情,涵义十分丰富。
白居易的赠诗中有“举眼风光长寂寞,满朝官职独蹉跎”两句,意思是说同辈的人都升迁了,只有你在荒凉的地方寂寞地虚度了年华,颇为刘禹锡抱不平。
对此,刘禹锡在酬诗中写道: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刘禹锡以沉舟、病树比喻自己,固然感到惆怅,却又相当达观。
沉舟侧畔,有千帆竞发;
病树前头,正万木皆春。
诗人用这样异常达观的态度来应对人生的变故,反而劝慰白居易不必为自己的寂寞、蹉跎而忧伤,对世事的变迁和仕宦的升沉,表现出豁达的襟怀。
二十三年的贬谪生活,并没有使他消沉颓唐。
他这棵病树仍然要重添精神,迎上春光。
因为这两句诗形象生动,至今仍常常被人引用,并赋予它以新的意义,说明新事物必将取代旧事物。
正因为“沉舟”这一联诗突然振起,一变前面伤感低沉的情调,尾联便顺势而下,写道:
“今日听君歌一曲,暂凭杯酒长精神。
”点明了酬答白居易的题意。
意思是说,今天听了你的诗歌不胜感慨,暂且借酒来振奋精神吧!
刘禹锡在朋友的热情关怀下,表示要振作起来,重新投入到生活中去。
表现出坚韧不拔的意志。
诗情起伏跌宕,沉郁中见豪放,是酬赠诗中优秀之作。
作者简介
李商隐,字义山,晚唐著名诗人。
诗作文学价值很高,他和杜牧合称“小李杜”。
其诗构思新奇,风格浓丽,尤其是一些爱情诗写得缠绵悱恻,为人传诵。
但过于隐晦迷离,难于索解。
一生很不得志。
王勃,唐代诗人。
王勃也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齐名,齐称“初唐四杰”,其中王勃是“初唐四杰”之冠。
文也有名,著名的《滕王阁序》就出自他之手。
刘禹锡,字梦得,唐代中期诗人、文学家、哲学家、政治家,有“诗豪”之称。
世称“刘宾客”。
刘禹锡政治上主张革新,是王叔文派政治革新活动的中心人物之一。
后来永贞革新失败被贬为朗州司马。
《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
1.解读题目:
诗人王昌龄清白无辜,却“左迁龙标尉”。
正在江南漫游的李白得知这一消息后,写下这首诗远道相寄,以表达自己的关切同情之心。
2.
(1)诗人眼前可写之景很多,为什么仅写“杨花”“子规”?
明确:
“杨花”即柳絮,寓意为“漂泊不定”,使诗歌更具形象美;
“子规”即杜鹃,而子规鸣叫,是用其“不如归去”的谐音。
这种写法,既合事理,又能表现李白当时的心情:
对王昌龄被贬一事的同情和悲哀。
(2)体会“闻道龙标过五溪”中“闻”、“过五溪”之妙。
明确:
“闻”,听说而已,友人被贬远谪,自己不能相送,只“闻”不“见”,显出无奈之情。
“五溪”均在湖南境内,“过五溪”表明友人远去了,为下文的“寄愁心”作衬笔。
(3)体会“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之意。
友人一去久别,只能寄情与明月,托明月以达情,一时间分不清谁是李白,谁是明月。
明月已成为李白的化身,一直在形影相随地送老朋友远去。
通过诗人的想象,使明月人格化,具有人的思想感情,具有人的行为动作。
因此,此句成为送别友人的千古名句。
(2)“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抒发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怀?
朋友远去,本当相送,无奈相隔千山万水,只好相托明月,随风送你到被贬之地了。
诗句抒发了作者对朋友的关切与同情。
《登飞来峰》
“飞来上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
”这里极写登临之处的高耸,为下句伏笔。
不仅山高,而且时值破晓,雄鸡高唱,红日喷薄,一副生机勃勃的景象,又为下句蓄势。
这两句表面上看是写景,实际上是为下面的抒情作铺垫。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从自然角度说,站得越高,就愈加不会被浮云遮住视线,可以看得清,看得远。
“浮云”在古代诗歌中常被用来比喻谗佞小人或其它消极事物,这里表现了作者登塔远望,高瞻远瞩,不畏困难的心怀。
这首诗,前两句侧重写景,后两句侧重抒情;
前者为后者铺垫,后者为前者升华。
作者将写景与抒怀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突出了是的主题。
《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
(一)解题及作者简介
1、解题:
这首小诗是写给水部员外郎张籍的。
张籍在兄弟辈中排行十八,故称张十八。
这首诗写长安春景,观察极其细致。
前两句写景,作者抓住早春小雨和春草初萌两个典型特征,写出早春景色和初见春草的欣喜,生动传神。
后两句写诗人的感受,和烟柳满皇都的暮春作对比,突出了早春最美的主题。
2、作者简介
韩愈,唐朝文学家、哲学家。
字退之,河南河阳人。
自谓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
官至吏部侍郎,卒谥文。
与柳宗元同为古文运动的倡导者。
其散文在继承先秦两汉古文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和发展,气势雄健,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首。
3、诗中写了什么景?
其特点是什么?
这首诗咏早春,抓住了早春的景色特点,将初春草色与满城“烟柳”做对比,表达了诗人对早春的喜爱,能给读者无穷的美感和趣味。
运用对比手法,与一般不同,这是一种加倍写法,为了突出春色的特征。
4、怎样理解“草色遥看近却无”一句诗?
首句写早春的背景:
蒙蒙春雨飘洒在皇城的街道,雨滋润着春草,一片朦胧。
这句写早春的草色,极淡极少、似有似无。
试想,早春二月,在北方,当树梢上、屋檐下都还挂着冰凌的时候,春在何处?
连影儿也不见。
但若是下过一场小雨后,第二天,你瞧吧,春来了,雨脚儿轻轻地走过大地,留下了春的印迹,那就是最初的春草芽儿冒出来了,远远望去,朦朦胧胧,仿佛有一片极淡极淡的青青之色,这是早春的春色。
看着它,人们心里顿时充满欣欣然的生意。
可是当你带着无限喜悦之情走近去看个仔细,地上是稀稀朗朗的极为纤细的芽,却反而看不清什么颜色了。
诗人像一位高明的水墨画家,挥洒着他饱蘸水分的妙笔,隐隐泛出了那一抹青青之痕,便是早春的草色。
远远望去,再像也没有,可走近了,反倒看不出。
这句诗,真可谓兼摄远近,空处传神。
诗人认为初春草色比那满城处处烟柳的景色不知要胜过多少倍。
因为,“遥看近却无”的草色,是早春时节特有的,它柔嫩饱含水分,象征着大地春回、万象更新的欣欣生意。
而烟柳呢?
已经是“杨柳堆烟”时候,何况“满”城皆是,不稀罕了。
到了暮春三月,色彩浓重,反倒不那么惹人喜爱了。
象这样运用对比手法,与一般不同,这是一种加倍写法,为了突出春色的特征。
“物以稀为贵”,早春时节的春草之色也是很娇贵的。
这是一种心理状态。
严冬方尽,余寒犹厉,突然看到这美妙的草色,心头不由得又惊又喜。
这一些些轻淡的绿,是当时大地唯一的装饰;
可是到了晚春,哪怕柳条儿绿得再好,人们也无心看,因为已缺乏那一种新鲜感。
所以,诗人就在第三句转折时提醒说:
“最是一年春好处。
”是呀,一年之计在于春,而春天的最好处却又在早春。
这首诗咏早春,能摄早春之魂,给读者以无穷的美感趣味,甚至是绘画所不能及的。
诗人没有彩笔,但他用诗的语言描绘出极难描摹的色彩——一种淡素的、似有却无的色彩。
《雁门太守行》
李贺,字长吉。
少有诗名,曾受到韩愈的赏识,有“诗鬼”之称。
27岁病逝。
艺术上,他熔铸了前代积极浪漫主义的传统,以奇特的想象,浓艳的色彩,瑰丽奇峭的语言,形成了他幽冷浓艳、虚幻荒诞的独特风格,在中唐诗坛上独树一帜,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李贺的诗,用词新奇、构思独特、想象丰富、色彩斑斓、风格怪异。
这首诗描写一场惨烈的战争:
孤城被敌军团团围困,危在旦夕,将士浴血奋战誓死抵抗。
增援部队赶到,但敌军强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但将士们毫不气馁,奋勇冲杀,表现了为国效命战死疆场的英雄气概和献身精神。
《雁门太守行》赞颂了戍边将士的战斗意志和誓死报国的决心
“黑云压城城欲摧”常被用来形容邪恶势力猖獗,形势严峻。
诗共八句,前四句写日落前的情景。
首句既是写景,也是写事,成功地渲染了敌军兵临城下的紧张气氛和危急形势。
“黑云压城城欲摧”,一个“压”字,把敌军人马众多,来势凶猛,以及交战双方力量悬殊、守军将士处境艰难等等,淋漓尽致地揭示出来。
次句写城内的守军,以与城外的敌军相对比,忽然,风云变幻,一缕日光从云缝里透射下来,映照在守城将士的甲衣上,只见金光闪闪,耀人眼目。
此刻他们正披坚执锐,严阵以待。
这里借日光来显示守军的阵营和士气,情景相生,奇妙无比。
三、四句分别从听觉和视觉两方面铺写阴寒惨切的战地气氛。
时值深秋,万木摇落,在一片死寂之中,那角声呜呜咽咽地鸣响起来。
显然,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正在进行。
“角声满地”,勾画出战争的规模。
敌军依仗人多势众,鼓噪而前,步步紧逼。
守军并不因势孤力弱而怯阵,在号角声的鼓舞下,他们士气高昂,奋力反击。
战斗从白昼持续到黄昏。
诗人没有直接描写车毂交错、短兵相接的激烈场面,只对双方收兵后战场上的景象作了粗略的然而极富表现力的点染:
鏖战从白天进行到夜晚,晚霞映照着战场,那大块大块的胭脂般鲜红的血迹,透过夜雾凝结在大地上呈现出一片紫色。
这种黯然凝重的氛围,衬托出战地的悲壮场面,暗示攻守双方都有大量伤亡,守城将士依然处于不利的地位,为下面写友军的援救作了必要的铺垫。
后四句写驰援部队的活动。
“半卷红旗临易水”,“半卷”二字含义极为丰富。
黑夜行军,偃旗息鼓,为的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临易水”既表明交战的地点,又暗示将士们具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那样一种壮怀激烈的豪情。
接着描写苦战的场面:
驰援部队一迫近敌军的营垒,便击鼓助威,投入战斗。
无奈夜寒霜重,连战鼓也擂不响。
面对重重困难,将士们毫不气馁。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黄金台是战国时燕昭王在易水东南修筑的,传说他曾把大量黄金放在台上,表示不惜以重金招揽天下士。
诗人引用这个故事,写出将士们报效朝廷的决心。
一般说来,写悲壮惨烈的战斗场面不宜使用表现秾艳色彩的词语,而李贺这首诗几乎句句都有鲜明的色彩,其中如金色、胭脂色和紫红色,非但鲜明,而且秾艳,它们和黑色、秋色、玉白色等等交织在一起,构成色彩斑斓的画面。
诗人就象一个高明的画家,特别善于着色,以色示物,以色感人,不只勾勒轮廓而已。
他写诗,绝少运用白描手法,总是借助想象给事物涂上各种各样新奇浓重的色彩,有效地显示了它们的多层次性。
有时为了使画面变得更加鲜明,他还把一些性质不同甚至互相矛盾的事物揉合在一起,让它们并行错出,形成强烈的对比。
例如用压城的黑云暗喻敌军气焰嚣张,借向日之甲光显示守城将士雄姿英发,两相比照,色彩鲜明,爱憎分明。
李贺的诗篇不只奇诡,亦且妥帖。
奇诡而又妥帖,是他诗歌创作的基本特色。
这首诗,用秾艳斑驳的色彩描绘悲壮惨烈的战斗场面,可算是奇诡的了;
而这种色彩斑斓的奇异画面却准确地表现了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的边塞风光和瞬息变幻的战争风云,又显得很妥帖。
《观刈麦》
白居易,唐代著名现实主义诗人。
字乐天,晚年号香山居士。
著有《白氏长庆集》。
在文学上积极倡导新乐府运动,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在《观刈麦》中,作者虽然着墨不多,但是却把割麦者与拾麦者在夏收时那种辛勤劳碌而又痛苦的生活情景,写得生动真切,历历如画。
像“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等诗句,怎能不撼动读者之心,引起同情之感、怜悯之意啊!
尤其是作者刻画了劳动人民在特定的条件下那种不同寻常的心理: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人们岂是不知累,岂是不知热,只不过是趁着天长,要多干些活而已。
实在是为生活所迫呀!
白居易在《卖炭翁》中也有类似的描写: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所有生活的痛苦、辛酸与无奈,跃然纸上,力透纸背。
这首诗是元和二年(807)作者任盩厔(今陕西周至)县尉时写的,是作者早期一首著名讽谕诗。
这首诗叙事明白,结构自然,层次清楚,顺理成章。
诗一开头,先交代背景,标明是五月麦收的农忙季节。
接着写妇女领着小孩往田里去,给正在割麦的青壮年送饭送水。
随后就描写青壮年农民在南冈麦田低着头割麦,脚下暑气熏蒸,背上烈日烘烤,已经累得筋疲力尽还不觉得炎热,只是珍惜夏天昼长能够多干点活。
写到此处,这一家农民辛苦劳碌的情景已经有力地展现出来。
接下来又描写了另一种令人心酸的情景:
一个贫妇人怀里抱着孩子,手里提着破篮子,在割麦者旁边拾麦。
为什么要来拾麦呢?
因为她家的田地已经“输税尽”──为缴纳宫税而卖光了,如今无田可种,无麦可收,只好靠拾麦充饥。
这两种情景交织在一起,有差异又有关联:
前者揭示了农民的辛苦,后者揭示了赋税的繁重。
繁重的赋税既然已经使贫妇人失掉田地,那就也会使这一家正在割麦的农民失掉田地。
今日的拾麦者,乃是昨日的割麦者;
而今日的割麦者,也可能成为明日的拾麦者。
强烈的讽谕意味,自在不言之中。
诗人由农民生活的痛苦联想到自己生活的舒适,感到惭愧,内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这段抒情文字是全诗的精华所在。
它是作者触景生情的产物,表现了诗人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白居易写讽谕诗,目的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
在这首诗中,他以自己切身的感受,把农民和作为朝廷官员的自己作鲜明对比,就是希望“天子”有所感悟,手法巧妙而委婉,可谓用心良苦。
白居易是一位最擅长写叙事诗的艺术巨匠。
他的叙事诗能曲尽人情物态,把其中所叙的事件写得曲折详尽,娓娓动听。
而且,他的叙事诗里总是有着心灵的揭示,因而总是蕴含着感情的。
在《观刈麦》里,他虽然着墨不多,在字里行间都充满对劳动者的同情和怜悯。
象“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这样的诗句,里面包含着作者多少同情之感、怜悯之意啊!
因而这首《观刈麦》在叙事当中是有着作者情的渗透、心的跳动的,作者的心同他所叙的事是融为一体的。
值得称道的是,作者在真实地写劳动人民之事的同时,还能够真实地写出劳动人民之心,尤其是刻画出劳动人民在某种特定情况下的变态心理,深刻地揭示诗的主题。
《卖炭翁》中“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写的是卖炭老人为衣食所迫而产生的变态心理。
《观刈麦》中的“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同样也是一种变态心理。
这类描写把劳动人民之心刻画入微,深入底蕴。
诗中写事与写心的完美统一,较之一般的叙事与抒情的统一,更能震撼人心。
白居易又是运用对比手法的能手。
他在诗歌创作中,不仅把劳动人民的贫困、善良与地主阶级的奢侈、暴虐作了对比,而且还把自己的舒适与劳动人民的穷苦作了对比。
这首诗在写了农民在酷热的夏天的劳碌与痛苦之后,诗人同样也联想到自己,感到自己没有“功德”,又“不事农桑”,可是却拿“三百石”俸禄,到年终还“有余粮”,因而“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诗人在那个时代能够主动去和农民对比,十分难得。
这样一种对比,真是新颖精警,难能可贵,发人深省,因而更显出这首诗的思想高度。
《使至塞上》
开元二十五年(737)河西节度副大使崔希逸战胜吐蕃,唐玄宗命王维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出塞宣慰,察访军情。
这实际是将王维排挤出朝廷。
这首诗作于赴边途中。
“单车欲问边”,轻车前往,向哪里去呢?
“属国过居延”,居延在今甘肃张掖县西北,远在西北边塞。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诗人以“蓬”、“雁”自比,说自己象随风而去的蓬草一样出临“汉塞”,象振翮北飞的“归雁”一样进入“胡天”。
古诗中多用飞蓬比喻漂流在外的游子,这里却是比喻一个负有朝廷使命的大臣,正是暗写诗人内心的激愤和抑郁。
与首句的“单车”相呼应。
万里行程只用了十个字轻轻带过。
然后抓住沙漠中的典型景物进行刻画: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最后两句写到达边塞:
“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
到了边塞,却没有遇到将官,侦察兵告诉使臣:
首将正在燕然前线。
诗人把笔墨重点用在了他最擅胜场的方面──写景。
作者出使,恰在春天。
途中见数行归雁北翔,诗人即景设喻,用归雁自比,既叙事,又写景,一笔两到,贴切自然。
尤其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联,写进入边塞后所看到的塞外奇特壮丽的风光,画面开阔,意境雄浑,近人王国维称之为“千古壮观”的名句。
边疆沙漠,浩瀚无边,所以用了“大漠“的“大”字。
边塞荒凉,没有什么奇观异景,烽火台燃起的那一股浓烟就显得格外醒目,因此称作“孤烟”。
一个“孤”字写出了景物的单调,紧接一个“直”字,却又表现了它的劲拔、坚毅之美。
沙漠上没有山峦林木,那横贯其间的黄河,就非用一个“长”字不能表达诗人的感觉。
落日,本来容易给人以感伤的印象,这里用一“圆”字,却给人以亲切温暖而又苍茫的感觉。
一个“圆”字,一个“直”字,不仅准确地描绘了沙漠的景象,而且表现了作者的深切的感受。
诗人把自己的孤寂情绪巧妙地溶化在广阔的自然景象的描绘中。
《红楼梦》第四十八回里说: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想来烟如何直?
日自然是圆的。
这‘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
合上书一想,倒象是见了这景的。
要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
”这就是“诗的好处,有口里说不出来的意思,想去却是逼真的;
又似乎无理的,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
”这段话可算道出了这两句诗高超的艺术境界。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写落日时分边关所见。
“大漠”的“大”写边疆沙漠,浩瀚无边;
边塞荒凉,没有什么奇观异景,烽火台燃起的那一股狼烟就显得格外醒目,因此称作“孤烟”,“孤”是写其景物的单调;
沙漠上没有山峦树木,那横贯其间、渺无尽头的黄河,唯有“长”字才能表达出给人的视觉印象;
落日,又加上“圆”字,给人亲切温暖而又苍茫的感觉。
一“长”一“直”又一“圆”,似几何图形一样展现在天地间,大气浩瀚又沉寂壮美,画面开阔,意境雄浑。
上下联中,“长”字配合“大”,“圆”字配合“直”,都对得工整而巧妙,后人尤其对“直”和“圆”两字极尽赞美。
王维《使至塞上》中“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是千古传诵的佳句,以其“诗中有画”的特征充分体现了王维的诗美理想。
诗白得不能再白,景却美得不能再美,简笔勾画,随意点染,给读者以无穷的复制和想象空间,闭上眼却是一幅富有动感的大漠风光画卷。
其一,巧妙生动的几何构图美。
远望无垠的沙漠是一个巨大的平面,袅袅升空的孤烟像一条垂直的线段,绵长的黄河水一直延伸到远处,在它的尽头没入如盘的红日,孤烟冲云意谓其高,夕阳西下意言其低,直线与平面相垂,线段与圆相切,纵横垂切,高低错落。
大中有小,静中有动,构图异常精妙,既具立体感,又具流动感,勾画寥寥,而意象之丰,令人叹为观止。
其二,自然天成的色彩美。
白茫茫的大漠,青色的直入蓝天的孤烟,清亮如玉的黄河水,如血的残阳。
信笔涂抹,自然天成。
淡远的色彩衬托出大漠的广袤,浓丽的色彩凸现出大漠的生机,淡妆浓抹,既雄浑又秀美。
《赤壁》
这首诗是作者经过赤壁(即今湖北省武昌县西南赤矶山)这个著名的古战场,有感于三国时代的英雄成败而写下的。
诗以地名为题,实则是怀古咏史之作。
发生于汉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十月的赤壁之战,是对三国鼎立的历史形势起着决定性作用的一次重大战役。
其结果是孙、刘联军击败了曹军,而三十四岁的孙吴军统帅周瑜,乃是这次战役中的头号风云人物。
诗篇开头借一件古物来兴起对前朝人物和事迹的慨叹。
在那一次大战中遗留下来的一支折断了的铁戟,沉没在水底沙中,经过了六百多年,还没有被时光销蚀掉,现在被人发现了。
经过自己一番磨洗,鉴定了它的确是赤壁战役的遗物,不禁引起了“怀古之幽情”。
由这件小小的东西,诗人想到了汉末那个分裂动乱的时代,想到那次重大意义的战役,想到那一次生死搏斗中的主要人物(以小见大)。
这前两句是写其兴感之由。
后两句是议论。
在赤壁战役中,周瑜主要是用火攻战胜了数量上远远超过己方的敌人,而其能用火攻则是因为在决战的时刻,恰好刮起了强劲的东风,所以诗人评论这次战争成败的原因,只选择当时的胜利者—周郎和他倚以致胜的因素—东风来写,而且因为这次胜利的关键,最后不能不归到东风,所以又将东风放在更主要的地位上。
但他并不从正面来描摹东风如何帮助周郎取得了胜利,却从反面落笔:
假使这次东风不给周郎以方便,那么,胜败双方就要易位,历史形势将完全改观。
因此,接着就写出假想中曹军胜利,孙、刘失败之后的局面。
但又不直接铺叙政治军事情势的变迁,而只间接地描绘两个东吴著名美女将要承受的命运。
如果曹操成了胜利者,那么,大乔和小乔就必然要被抢去,关在铜雀台上,以供他享受了。
正因为这两位女子,并不是平常的人物,而是属于东吴统治阶级中最高阶层的贵妇人。
大乔是东吴前国主孙策的夫人,当时国主孙权的亲嫂,小乔则是正在带领东吴全部水陆兵马和曹操决一死战的军事统帅周瑜的夫人。
她们虽与这次战役并无关系,但她们的身分和地位,代表着东吴作为一个独立政治实体的尊严。
东吴不亡,她们决不可能归于曹操;
连她们都受到凌辱,则东吴社稷和生灵的遭遇也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诗人用“铜雀春深锁二乔”这样一句诗来描写在“东风不与周郎便”的情况之下,曹操胜利后的骄恣和东吴失败后的屈辱,正是极其有力的反跌,不独以美人衬托英雄,与上句周郎互相辉映,显得更有情致。
杜牧在此诗里,通过“铜雀春深”这一富于形象性的诗句,即小见大,这正是他在艺术处理上独特的成功之处。
另外,有的诗论家也注意到了此诗过分强调东风的作用,又不从正面歌颂周瑜的胜利,却从反面假想其失败的原因——杜牧有经邦济世之才,通晓政治军事,对当时中央与藩镇、汉族与吐蕃的斗争形势,有相当清楚的了解,并曾经向朝廷提出过一些有益的建议。
他之所以这样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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