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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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和统筹兼顾。
以保护草原生态,促进牧工增收为目标,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布局、优化政策机制,落实牧工增收致富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增强畜牧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
稳步推进草原生态保护,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建立草原生态良性循环体系,推进牧业增效,牧工增收,实现牧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牧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努力建设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新牧区。
三、实施的基本原则
1.保护生态,协调发展。
树立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理念,统筹草原生态、牧业生产和牧工生计,以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度为基础,以推行草畜平衡、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核心,以保护草原生态安全、保障畜产品供给和促进牧业增效、牧工增收为目标,构建“草原增绿、牧业增效、牧工增收”的共赢局面。
2.公开透明,补奖到户。
充分尊重牧工意愿,发挥牧工主体作用,保证政策落实公平、公正。
增加政策实施的透明度,让牧工群众充分了解补奖内容、权利责任,切实做到任务落实到户、补助发放到户、服务指导到户、监督管理到户、建档立卡到户,让积极投身于草原保护建设事业的广大牧工能够直接受益,使这一政策的实施成为社会认同、群众满意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3.职责管理负责制。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行目标、任务、责任和资金“四到位”机制。
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指标,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健全禁牧管护和草畜平衡核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因地制宜,稳步实施。
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宜禁则禁,宜减则减。
加强对不同草原类型和畜牧业生产特点地区的分类指导,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加强监管督查,扎实推进政策落实。
四、目标任务和内容
(一)目标任务
1、目标
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全面推行,禁牧期间的草原不准有牲畜放牧,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控制放牧牲畜数量与放牧强度,实行草畜平衡;
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草原生态总体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
牧区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增强;
牧工增收渠道不断拓宽,牧工收入水平稳定提高;
草原生态安全屏障初步建立,草原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牧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
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草畜得到平衡,草原植被覆盖率由25%提高到46%,草原类型的植被根据不同类型草地,草地草群种类增加5—10种,草原植被多样性得到有效恢复,生态得到改善,草原生产力明显提高。
产草量由21.6—24.49公斤/亩/年提高到39.7—45.06公斤/亩/年,调整畜群结构,增加能繁母畜和良种畜的比例,改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由放牧转变为舍饲和半舍饲,提高出栏率和商品率。
牧民收入由草原生态补助前人均收入6000元提高到8500元。
通过建立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确保草原“禁得住”、牲畜“减得下”、监管“抓得实”和资金“用得好”。
2、任务
按照草原生态保护要求,坚持草原生态保护措施、牧民经济发展措施和自我修复措施相结合,坚持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相结合,与加快赶超发展、实现惠牧富民目标相结合;
通过对草原保护,提高牧民经济收入,减少牲畜饲养量,促进草原自我恢复与人工保护,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从而推动叶城二牧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整体跃升。
结合牧场的实际情况:
实施禁牧20万亩、草畜平衡51万亩、人工种草16.19万亩、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92户申请全部纳入国家补贴范围。
(二)、内容
1、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退化严重、不宜放牧和重要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测算标准给予禁牧补助。
2、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根据草原载畜能力核定合理的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对履行超载牲畜减畜计划的牧工按照每亩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
牧工在草畜平衡的基础上实施季节性休牧和划区轮牧,形成草原合理的长效机制。
3、实行牧草良种补贴。
开展人工种草,增强饲草补充供应能力,按照每年每亩10元的测算标准给予牧草良种补贴。
4、实行牧工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按照每年每户500元的标准,对牧工给予生产资料综合补助。
五、工作措施
(一)、科学确定禁牧区域。
根据牧场牧区草原生态实际状况,科学合理确定禁牧区域,实行禁牧封育。
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按照“稳步推进,三年到位”的原则实行超载减畜,落实草畜平衡制度。
(二)、完善实施方案。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一定要把基础工作做扎实,明确草原禁牧及草畜平衡面积、享受政策的牧户数量、补助奖励标准、资金规模、减畜数量及减畜计划等基本思路和工作。
要做好实施方案的细化实化工作,切实提高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做好核实牧户数量、核定草原载畜量、搜集年度牧户信息,及时录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三)、合理确定补奖标准。
根据中央财政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测算标准,在与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政策合理衔接的基础上,按照“政策补贴奖励到户、资金兑现到人”的原则,兑现奖励资金。
在兑现对象的确定上,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的发放对象为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义务的牧工,按照已承包到户的禁牧或草畜平衡草原面积发放。
牧工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的发放对象为2011年底统计的已承包草原且目前仍在从事草原畜牧业生产的牧户。
坚持“让保护草原者受益”的基本公平原则,明确对草原承包确权到户的直接兑现到户。
在兑现的形式上,禁牧、草畜平衡及生产资料综合补贴严格现金补贴到户。
畜牧良种、牧草良种以实行项目管理。
在兑现的标准上,保证公开、透明、补助合理、符合实际的前提下,以资金不超发、不剩余为准,在广泛宣传、充分征求牧工意见、不引发群体事件的基础上,制定“上封顶、下保底”的标准,避免出现因补贴额度过高“垒大户”和因补贴太低影响牧工生产生活的现象。
(四)、禁牧方案
禁牧区域;
对无法放牧、严重退化、退化速度较快的区域进行强制性划定为禁牧区域。
本区域严禁从事家畜放牧活动。
1、禁牧原则。
牧场按照兵、师要求,根据草原生态、牧业生产和社会发展实际,结合主体功能区划,以连队为基本单位,将生态脆弱、生存环境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及位于河流、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划为禁牧区,其他草原划为草畜平衡区。
划定区域要有明确的四至界限,制定合理的年度任务和实施方案报师草原生态领导小组备案。
禁牧面积和草畜平衡面积要逐级落实到牧户,并建立草畜平衡卡。
2、禁牧区域和面积。
叶城二牧场禁牧区域主要分布在昆仑山西段北坡叶城县境内,海拔在3200米以上的温性荒漠高寒草原带的20万亩。
其中:
一连1.591万亩,二连14.71万亩,三连2.149万亩,四连1.55万亩。
3、禁牧区域涉及的牧户、牲畜数量
全场禁牧涉及户数270户,涉及牧业人口1028人,涉及牲畜数量为0.82万只,主要牲畜为:
羊、山羊、黄牛、牦牛。
一连禁牧牧户57户、禁牧减畜0.09万只,二连禁牧牧户113户、禁牧减畜0.56万只,三连禁牧牧户57户、禁牧减畜0.11万只,四连禁牧牧户43户、禁牧减畜0.06万只。
4、禁牧后牧民安置方案、牲畜转移方案。
①、禁牧后牧民安置方案:
利用万亩人工饲草料基地和万亩杏园基地安置32人。
②、牲畜转移方案:
牲畜转移0.82万头只,主要转移在万亩人工饲草料基地。
牲畜转移分三年完成:
2011年退出30%,折合2460只标准畜,2012年退出2460只标准畜,2013年退出3280只标准畜。
③、我场与兄弟团场(45团、46团)协议饲草(苜蓿)种植6万亩,其中45团3万亩,46团3万亩。
保证了我场二个养殖育肥场饲草供应。
5、禁牧管护方案
①、全场禁牧面积20万亩,按国家标准6元/亩,享受国家补助120万元。
计划全部发放到禁牧牧户。
②、在草原监理站成立禁牧领导小组,组长由站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主要领导和草原管护员组成,负责本单位草原禁牧区的管理、监督、检查、监测等工作。
做到每年对禁牧区检查4次,每月监测等工作。
③、叶城二牧场天然草原管护区域4个,分别设在二连3个管护区域、三连1个管护区域。
配备专业管护员8名,二连6名、三连2名,管护禁牧面积20万亩,人均2.5万亩。
预计年支出经费20万元,其余100万元全部发放到禁牧牧户。
④、将禁牧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范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责任追究。
各单位草原生态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申报的各项参数,认真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过程进行动态监控,确保政策不走样、不缩水。
(五)、草畜平衡方案
饲养牲畜量在理论载畜量以下,每只标畜年占有饲草料收储量150公斤以上,核定牲畜常年实行轮牧的承包区域。
1、叶城二牧场实施草畜平衡面积51万亩,按国家补奖标准每亩1.5元足额发放76.5万元。
2、根据自治区、兵团制定发布的不同草地类型的载畜标准,核定不同区域草地类型载畜量;
测算各草畜平衡区需要布控的监测点数量。
3、叶城二牧场天然草场从海拔2200米的温性荒漠类草原带到海拔4500米的高寒草甸区,垂直分布着七个主要草地类型天然草地划分为7大类、6亚类、7组和12个草地型。
天然草场根据植被类型和牧草生长特点被季节性轮牧利用,分冬春牧场、春秋牧场。
主要设立在冬春季草场,由于该季草场载畜量过重,草原退化严重,也是游牧民族必不可少的放牧区域,计划实施面积51万亩,户均实施草畜平衡面积71.2%。
叶城二牧场冬春草场46.5万亩,占天然草地总面积64.76%。
冬春草场利用时间210天。
构成冬春草地是由温性荒漠类、温性草原花荒漠类、温性荒漠草原类、温性草原类、高寒草原类和高寒草甸类组成,整体草层高度10-23-40cm不等,覆盖度8-30-50-70-90%不等,根据不同草类,平均产干草量在20-50-80-148kg/亩不等。
可利用饲草贮量15331吨/年。
载畜量控制在22000只标准畜左右。
4、叶城二牧场草畜平衡区域涉及的牧户为292户,减畜数量及计划1万只,2011年完成减畜0.3万只。
计划2012年减畜0.3万只、2013年减畜0.4万只,每年从夏季草场直接转入万亩人工饲草基地肉羊育肥场育肥后销售。
人员安置分别为2012年22人、2013年28人,全部由牧场统一从业安置。
5、草畜平衡管护措施和办法。
饲养牲畜量在理论载畜量的80-90%以下,每只标畜年占有饲草料收储量150公斤以上,核定牲畜常年实行轮牧的承包区域。
①、加强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
鼓励牧民群众加强饲草料基地和人工草地的标准化建设,提高载畜能力。
②、购买饲草饲料,增加饲草饲料供应量。
③、生态严重恶化地区,重点安排退牧还草项目和其它生态建设项目,实行禁牧封育恢复植被,在保证农牧民收入不出现大幅度下降的前提下,以项目投资换取生态效益。
④、加快牲畜出栏,优化畜群结构。
⑤、进一步核定草原经营承包面积。
⑥、能够实现草畜平衡的其他措施。
(六)、牧草良种补贴方案
指自主投入建设的围栏及具有合法的使用权限的人工种草地。
1、牧草良种补贴方案。
对人工、机播等种植良种牧草补贴品种为国家认定的、符合牧场实际的种类;
补贴对象为自主投入开荒、围栏、人工草地的牧户;
补贴数量的根据实际种草量计算,全场种植牧草16.19万亩,补贴标准10元/亩,合计161.9万元。
此笔经费通过项目进行管理。
同时草原监理站会同纪检部门实时监控、不定期检查和生产部门进行测产验收。
2、牧草补贴对象
①、牧草良种种植区域:
农区农田、闲散地块、草场种植牧草、建设饲草基地种植牧草等。
②、多年生牧草种植:
根据牧场不同草地类型、地块,种植和补种多年生牧草的面积。
③、牧草良种设施建设:
指投入建设的草地补种、草地种植、草地基础设施项目及具有合法的使用权限的人工种草地。
3、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措施
该项资金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操作,2012年利用该项资金140万元在一连新建人工草地650亩,采用喷灌技术、机械播种等技术,提高人工草地产草量。
利用该项资金21.9万元,人工草场补种2.8万亩。
2012年-2015年的牧草良种补贴计划在一连新建喷灌人工草地2000亩、在二连人工补种4万亩。
通过人工补种草场的产草量110㎏/亩,经2年的建设和培育提高到280㎏/亩。
按5年建设40000亩计算,年增加产草量6800吨,增加牲畜量7500只,年增加经济效益450万元。
4、牧草良种补贴标准
鼓励养畜户加强灌溉饲草料基地建设,大力推广以优质牧草为主的优质牧草和团场供应青贮玉米的种植,走舍饲养畜、建设养畜的路子,实现增草增畜的目标,稳定提高农牧民的收入。
①、配方种植优质牧草,畜均苜蓿0.2亩,披碱、燕麦等0.25亩,黄贮饲草0.3立方米,0.45亩增加一个绵羊单位的载畜量。
②、种植青贮作物,畜均青贮饲草0.3立方米,0.6亩增加一个绵羊单位的载畜量。
③、种植饲草饲料地,1亩增加一个绵羊单位。
(七)、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方案
1、牧户:
指在牧区常年从事畜牧业为主的生产者,畜牧业经济收入占到本户年收入的80%以上的,具有草原承包面积的。
不包括在牧区居住和被雇佣的户数。
2、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对象:
1、种植优质牧草:
畜均苜蓿0.1亩、青贮玉米0.25亩,青贮饲料0.3立方米,0.35亩增加一个绵羊单位的载畜量。
2、种植青贮作物:
畜均青贮饲草0.3立方米,0.6亩增加一个绵羊单位的载畜量。
3、种植饲草饲料地,1亩增加一个绵羊单位。
3、采取“一卡通”或直接发放到牧户。
(二)、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
叶城二牧场成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行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明确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加强责任追究。
将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纳入年终干部考核目标。
牧场财务、畜牧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协调,密切配合。
财务部门负责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资金发放和管理,设立补奖资金专账,实行分项核算,监督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支持配合畜牧部门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畜牧部门负责编制实施方案,核定禁牧和草畜平衡面积、人工草地面积、牧户和牲畜信息,制定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健全禁牧管护和草畜平衡核查机制,加强对草畜平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草原监理和监测单位开展管护和监测工作。
2.严格资金管理。
财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兵团的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补助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
财务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会同畜牧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设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专账,并下设各分项资金明细账户,分别核算,专款专用。
补助奖励资金的发放实行连级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
3、建立健全工作保障体系。
要充实和完善草原监理机构,健全人员队伍,保障经费,配备齐全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工作保障体系。
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办法,细化明确考核指标。
健全督查制度,对政策落实实行全过程监控,确保政策不走样、不缩水。
4.加强监督检查。
制定政策实施情况检查考核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进展、草原生态保护效果等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实行绩效考核。
牧场将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从兵团每年安排的奖励资金中给予奖励;
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并予以通报批评。
5.强化监测监管。
根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作的新要求,完善草原监测体系,设立固定的草原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监测信息,为科学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草原管护,建立健全牧场、连二级管护联动网络。
牧场草原监理机构要加大对草原禁牧休牧制度、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巡查禁牧区、休牧期的牲畜放牧情况,核查草畜平衡实施区放牧牲畜数量。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补助奖励机制平稳有效运行。
六、资金使用方案
1、根据《中国草地资源》、《兵团天然草地资源调查与利用研究》进行划定禁牧、草畜平衡、人工草地的面积。
采用GPS定位,制图、测算出面积,汇总出各户所占有的面积及享受的面积。
2、在场纪委、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下,定期审查、审核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及草原保护补助奖励方案。
3、全场实行下年发放上年的补奖经费。
财务科通过“一卡通”形势直接发放到牧民手中。
禁牧、草畜平衡、人工种草、生产资料综合补助总金额:
373万元。
1、项目管理161.9万元。
(1)牧草良种面积16.19万亩×
10元=161.9万元。
主要用途:
利用良种牧草资金140万元,新建人工草场650亩,利用良种牧草资金21.9万元,改良现有的2.8万亩人工草场。
2、发放到户91.1万元。
(1)草畜平衡51万亩×
1.5元=76.5万元。
(2)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92户×
500元=14.6万元。
(3)实施草原禁牧补贴20万亩×
6元=120万元。
管护房建设、看护设备、交通工具、管护人员管护工资等105万元,其它运行费15万元。
全场共计292户,户均发放3620元。
做到保底3000元,封顶8500元。
七、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根据兵师《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情况检查考核指标》下达任务;
1、对保护草原生态持久长效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无草原纠纷的给予奖励。
2、对非法使用经营的、长期争抢草原资源的、享受奖励未按标准保护草原的给予惩罚。
六、实施进度
每年进度为;
(2011年----2015年)
1、3月底前核实完成草原长期固定工作,核发草原使用证及签订草原长期租赁合同。
2、4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操作步骤》、《资金使用承诺书》、《禁牧、草畜平衡制度》、《与相关银行达成协议书》等基本资料。
3、5月底前摸清各项基础数据,并公示、审核,做好经费发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同时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确保叶城二牧场牧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顺利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管理和运行该项目,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财务、农业、畜牧等部门密切配合,特成立叶城二牧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剑场党委书记、场长
副组长谭顺民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吐地玉素甫场党委委员、副场长
成员单位:
场纪检监察科、财务科、工交建商科、草原监理所、及连队主要领导担任,并设立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农三师叶城二牧场草原监理所。
办公室主任:
曾全利成员:
吴昊王新雷刘振江
领导小组负责全场草畜平衡政策的制定、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并积极配合上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草畜平衡工作的核定等技术工作。
托云牧场畜牧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理站负责全场草畜平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
牧场草原监理站要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入户宣讲、政策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选出“维护草原生态平衡、关爱人类生存环境”为主题的草原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牧民充分了解政策内容,提高全社会关心草原、爱护草原的意识,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管和草地动态监测
1、成立监控领导小组,组长:
吐地玉素甫,成员:
曾全利、王新雷、刘振江、胡泉、艾麦肉孜、依米提亚亚、木合塔尔。
2、对核定的牧民户数、禁牧、草畜平衡、人工草地面积进行时时监控。
(四)强化监督检查
1、牧场草原监理站加强草原资源动态监测工作,根据上一年度牧场草原产草量的测定结果及对其它来源的饲草饲料的估算、分析,预测当年草原载畜能力,指导草畜平衡工作。
2、牧场草原监理站每年4次对禁牧、草畜平衡情况进行核查。
3、草原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因建设而使饲草饲料供应量增加的,可以在原核定的载畜量基础上,相应增加牲畜饲养量。
4、草场禁牧、草畜平衡依法推行。
违反禁牧、草畜平衡规定进行偷牧、超载过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畜平衡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由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处以每户超载羊单位20元的罚款;
对不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的,由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五)、人员培训和转移的保障措施
1、人员培训
①、根据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的前期工作、具体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的机制、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各项配套措施,不定期组织人员培训,以便推进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顺利进行。
②、利用国家再就业培训工程,培训禁牧、草畜平衡退出的人员,拓宽就业渠道。
2、转移的保障措施
①、做好牧民的思想教育工作,讲透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的政策,讲透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
②、做好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的基础数据统计工作。
③、叶城二牧场利用现有的万亩杏园基地、杏干加工厂、锁阳加工厂进行优先安置,确保退出人员的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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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 生态 保护 补助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