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运营外包协议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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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即是甲方的一级分销商,拥有甲方给与的市场最低拿货价格。
B:
乙方可以开发淘宝,拍拍,易趣等网络平台上的网店渠道分销客户,其中包括集市店铺(C2C个人店铺)和商城店铺(B2C公司店铺)。
乙方代表甲方对这些分销网店进行授权,管理和运营。
C:
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洽谈入驻京东商城,卓越网上商城,当当商城等第三方大型B2C平台,乙方代表甲方对这些渠道平台进行合作洽谈授权,并负责日常沟通,管理和运营。
除上述甲方明确授权的范围外,乙方不得在其它网站或线下经营甲方的品牌。
双方建立电子商务战略合作关系。
甲方并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开拓及运营服务费。
5.合作及授权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合作过程中,如果双方有任何合作条款的修改建议,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协商讨论,双方一致通过后,可以用合同附件的形式对原有合作内容进行改动,双方签署协议附件后按修改后的条款执行。
第二章权利及义务
A.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在互联网上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甲方负责提供网络客户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2.甲方与乙方协商制定网络渠道客户的网上产品零售指导价格和渠道政策(详见合同附件一)。
甲乙双方承诺在各自管理的网店和授权网络渠道体系中,严格遵守事先约定的网络渠道政策和价格体系。
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面向渠道客户的促销短期政策,乙方可在该原则下制定促销计划,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具体促销计划。
3.甲方针对网络销售的任何政策改动和价格修订,需要提前7天通报乙方,且甲方不得利用品牌拥有者身份,随意进行独立的网络促销活动或对旗下网络分销商的政策优惠倾斜,更不能故意利用自己身份和价格产品优势,打压乙方网店或乙方负责管理的网络渠道客户,若因此而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具体产品价格及活动促销政策参照《品牌网络分销价格政策》)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开发维护网络渠道客户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网络渠道客户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6.对于乙方开发并负责管理的第三方网络渠道客户,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全权渠道代理身份,即视乙方为除甲方之外唯一网络渠道拓展代理商,对乙方管理的渠道客户而言,乙方即代表甲方。
7.乙方负责开发的第三方渠道客户,只要乙方是按照甲乙双方事先约定好的渠道政策和渠道协议模板,代表甲方与网络渠道客户签署协议,甲方需配合签字盖章等工作。
乙方只负责代甲方管理渠道客户,渠道协议主体为甲方和第三方渠道客户。
8.甲方若与乙方负责管理的第三方网络渠道客户沟通,必须立即告知乙方沟通的具体情况和内容,并尽快转交乙方继续进行沟通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需要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9.在乙方管理渠道客户过程中,如果涉及到需要甲方及时跟进并解决的问题,只要在双方事先确定的政策范围内,甲方应做到及时响应并尽快解决。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拥有自己负责管理的网络渠道客户的后台信息系统、操作规范等的知识产权;
2.乙方在合作期间,有权以甲方名义,在事先约定的政策范围内,开拓和维护自己负责的网络渠道客户。
3.乙方有权按照甲乙双方确定好的渠道政策,渠道协议模板,代表甲方,与自己负责的网络渠道客户签署渠道分销或代销协议。
渠道协议主体为甲方和第三方渠道客户,乙方作为运营和服务中介,需承担相应的支持、服务及风险。
4.乙方不得在线下销售甲方提供的货品。
5.乙方负责网络渠道客户的运营和管理,并给与所管理渠道客户关于网店设计、网店建设、网店运营、网店推广等方面的必要支持。
6.乙方应于每周结束的次日,每月结束的三日内,每年结束的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周、月、年的销售报表、销售分析、退换货分析、库存和生产建议等表格。
7.乙方在网上开展促销等推广活动;
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甲方认可的市场推广方式内进行活动。
因此产生的成本分摊和佣金变动,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
9.除本合同明确授权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场合使用品牌,只能在自身网店和获得正式授权的网络渠道内经营品牌。
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品牌的产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品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及侵权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10.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收益分配
1.在乙方负责经营的网店内,乙方须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在乙方代表甲方授权的网络渠道销售商的网店内,由被授权网店负责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2.甲方同意乙方提取甲方产品的销售佣金作为乙方收益。
佣金:
甲方同意从实际销售给乙方的甲方产品中(包括乙方自己经营网店和乙方所负责网络渠道的订货)收取一定金额的佣金作为乙方的外包服务报酬,即每销售一双鞋,甲方支付给乙方18元人民币;
佣金的计算方式为:
佣金=乙方实际销售数量×
18元/双。
3.收款,配送与结算
4.1关于货款支付方式双方约定:
款到发货模式。
即由乙方负责与管理的网络渠道客户沟通订货事宜,乙方与客户洽谈确定货品数量和金额后,与甲方负责订货发货的接口人联系确认库存和订单,一切
没有问题后,乙方负责通知客户向甲方账户打款,待甲方确认收到货款,甲方即开始安排配货和发货事宜。
乙方自己管理的网店的订货,由乙方直接向甲方订货,也按照以上款到发货模式操作。
4.2关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双方约定:
由甲方负责仓储和发货。
产品的所有权在销售给乙方及其管理的网络渠道客户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货品的物流费用,由订货方负责,即乙方或乙方管理的渠道客户负责。
4.3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漏发,或错发货物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甲方核实后,需立即进行补发,退货或换货处理。
相关的物流和快递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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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日内可换货服务。
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与客户沟通,但甲方需承担并完成上述售后服务。
4.5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乙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
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
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
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每月10日至15日期间向乙方帐户汇入上月的佣金。
4.6甲方的产品报价为不含税价格。
第四章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广告,产品特价促销,搜索关键字广告,网商展会,赠品促销,网络社区推广,软文推广等等。
乙方需提交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及相应的支持下进行以上各种推广方式。
甲方可视乙方的销售业绩,给予乙方相应的市场推广费用及促销支持,具体由甲方制定,但支持给乙方的年度网络推广投入,不得低于乙方总拿货额的2%。
2.甲乙双方应当建立项目执行小组,该小组包括:
2.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协调与沟通;
2.2编辑:
乙方负责制定官方网上商城推广计划、广告页面、以及投放,甲方负责相关产品文案及推广时所用礼品等。
2.3技术:
乙方技术人员负责向甲方提供甲方进行业务运营分析所必要的运营数据。
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对此数据进行定期维护。
甲方技术人员负责生产销售等后台系统的维护和支持,并开放给乙方必要的数据端口,以便于日常销售订货业务的开展。
2.4仓存和订货:
甲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销售商品的详单,并根据订货和补货清单安排配货。
2.5财务:
乙方财务人员负责定期对所售商品对账、结算,确认乙方佣金金额,并与甲方财务人员进行核对和确认。
2.6客服:
甲乙双方共同制订面对网络渠道客户的客户服务规范。
甲乙双方均需要严格执行,双方互相监督。
3.客户退换货服务
3.1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应对乙方网店客户,以及乙方管理的网络渠道客户,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五章商业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
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保密:
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按3万元计算。
3.本协议终止后至少3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设备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乙方技术设备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3.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4.不可抗力: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5.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佣金的,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需赔偿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但因为对方过错所致支付延迟,则支付方不承担此违约责任。
第七章争议解决方式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两年。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双方提出异议为止。
2.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不再续签新的合同的,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30日内清除完毕自己网店内的所有品牌标志和广告宣传,并将甲方产品和其它属于甲方的财产完好地归还甲方。
并且,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3.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两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5.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对协议及附件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需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甲乙双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理解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期限为: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
年月日 签署时间:
年月日
附件一:
网络渠道政策和价格规定
分销商政策
一、货品价格、结算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产品价格:
甲方按产品分销价(分销价为市场吊牌价的3.2折)提供给乙方。
2.产品选择与销售:
乙方可自由选择产品款式和数量。
为避免恶性竞争,乙方须按甲方指定网络
销售价格(网销价为吊牌价的6折)进行销售(实际价格可上下浮动,但不得低于网销价的
9%),暂无月度销售金额要求。
3.结算方式:
双方货款结算采用“款到发货”方式。
4.甲方将提供产品图片,分销授权到位,即可享有图片上挂权。
5.订货流程:
乙方将订货单递交至销售客服人员,并将货款与运费汇入甲方指定支付宝账号中。
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及时将货品发给乙方。
物流费用由乙方根据实际发生额自行负责。
二、优惠政策
为鼓励乙方加盟热情和提升产品业绩,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销售优惠政策:
1.分销商激励机制
a)供货折扣优惠:
甲方统一按产品分销价(分销价为市场零售吊牌价的3.2折)提供给乙方。
如乙方单次进货数量达到300双以上,甲方将提供低至3折的优惠折扣价格予乙。
b)产品买断政策:
为帮助乙方提升产品销量与网店业绩,乙方自身可提供款式或选择甲方已开发款式,由甲方代为生产。
乙方拥有所买断产品的独家购买、定价和销售权利并享有最优惠的拿货价格。
买断款若需要下单生产,生产周期为50天左右,单款最低订货量为500双。
需预先支付50%预付货款,尾款须在出货时与甲方结清
代销商政策
甲方按产品代销价(代销价为市场吊牌价的4.2折)提供给乙方。
9%),无月度销售金额要求。
双方货款结算采用“款到发货”方式,甲方每周周一与乙方对账一次。
淘宝代销网店,可以通过淘宝官方分销平台自动进行。
4.甲方将提供产品图片,代销授权到位,即可享有图片上挂权。
甲方代为发货,乙方在提交订货要求后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顾客订单信息并将货款与运费汇入甲方指定支付宝账号中。
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以乙方名义将相应货品直接发给
顾客
二、优惠政策和服务
1.月度返点机制
c)月度银牌会员:
单月累计拿货数量150双以上,享受拿货总额3%的返点。
d)月度金牌会员:
单月累计拿货数量300双以上,享受拿货总额8%的返点。
2.甲方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后开始向乙方支付上月业绩返点金额。
具体支付方式采用扣抵新订单货款的方式进行。
3.甲方实行统一的客服服务,为代理商提供专门解决产品与销售问题的客服。
4.渠道保护:
为防止线上与线下不同渠道间窜货等恶性商业行为,甲方将提供专门设计款式在网络渠道上销售,以保证乙方大部分在网络渠道销售的产品不与线下渠道重叠,网络与实体渠道
产品重叠率不超过10%。
5.代发货服务:
乙方一旦拥有甲方网店代理资格即可享受由甲方提供的代发货服务;
甲方以乙方的名义代其发货给终端消费者,每次发货数量不限。
货品运费由乙方支付。
6.换季产品促销支持:
当面临换季期时,甲方在上季产品的价格上提供乙方适当的降价、打折等
促销支持。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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