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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第四章社会主义改造理论修订0
第四章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
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
一步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一步是社会主义革命。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开辟了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
但是,如何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革命转变,却是一个全新的实践。
在这两个革命阶段的交替过程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列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从中国建国初期的基本国情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这一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列主义社会主义革命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本章分三节阐述这一理论,主要分析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和历史经验,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及其重大意义。
第一节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这一问题主要剖析了我国建国初期的基本国情。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取得胜利,也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
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时期,我国的社会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
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转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性质的社会。
如何认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呢?
我们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成分以及与之相联系的阶级力量、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等方面来-分析。
1、从经济上看,新民主主义存在五种经济成分,即:
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主要是通过没收官僚资本而建立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它是国家经济同私人资本合作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
其中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转变的过渡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过渡形式。
所以,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的经济成分实际上只有三种:
一种是社会主义经济(即:
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一种是个体经济、还有一种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在这些经济成分中,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掌握国家经济命脉,居于领导地位;个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不仅存在,而且有适当的发展。
2、政治上:
从阶级力量和社会主要矛盾来看,与三种不同性质的主要经济成分相联系,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有三种基本的阶级力量:
一是工人阶级,它是新民主主义国家的领导阶级;二是农民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它们在国家政权中占有重要位置,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三是民族资产阶级。
由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既可以自发地走向资本主义,也可以加以引导走向社会主义,其本身并不代表一种独立的发展方向,因此,这三种阶级力量之间的矛盾,就集中表现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之间、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矛盾和斗争,并成为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
这一矛盾的解决,必然使中国社会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一时期,民族资产阶级仍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既有剥削工人的一面,又有接受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一面;与这种两面性相联系,这一时期民族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也具有两重性,既有相对抗的一面,也有相互合作、相妥协的一面。
这种两重性,决定了民族资产阶级在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革命面前的特殊身份:
既是被消灭的对象,又是团结和改造的对象。
综上述可知,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既有社会主义因素,也有资本主义因素。
其中,社会主义因素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都已居于领导地位。
由于社会主义因素的优越性和领导地位,加上当时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国际环境,决定了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的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增长,而非社会主义因素则不断受到限制和改造,因而,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它是从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必将逐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中国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新民主主义社会必然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这是在民主革命时期就已确定的。
但何时过渡,怎样过渡?
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共产党人是经历了一个过程,才最终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过程
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上,毛泽东和党的其他领导人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
最初提出的是“先建设、后改造”的基本思路。
1951年前后,党内大体形成了先用“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完成工业化建设,然后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共识。
即要把新民主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分开来进行,时间为15到20年。
后来,随着1949-1952年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遗留问题的任务,经过三年时间,到1952年我国国民经济得到快速恢复,政治、经济和社会面貌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
这时,党中央对原有设想有了新认识,认为我国正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机已到来,于是对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间和步骤作了重新思考,提出“现在(1952年)就要开始用10到15年时间基本上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以后才开始过渡”,即“建设、改造并举”的思想。
1953年底,中共中央正式地、完整地表述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
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批准了这条总路线,并在9月将这条总路线载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主要内容
通过毛泽东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表述,我们可以把它的主要内容概括成“一化三改”。
“一化”,指社会主义工业化;“三改”,即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它们之间相互联系,不可分离,可以比喻为鸟的“主体”和“两翼”。
“一化”是“主体”,“三改”是“两翼”,两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可见,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体现了发展生产力与变革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
在50年代中期,我国为什么要走这样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呢?
原因就在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不能离开对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改造而孤立地进行。
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证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先来看一下必要性。
(必要性)第一,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必然要求和必要条件。
因为“没有先进的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工业基础还是十分落后的,仅有一些轻工业,有些重工业也是残缺不全。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贫穷落后的面貌,把我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一个先进的工业国,就必须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
第二,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必须加快对个体经济和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因为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个体经济和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越来越不适应国家工业化建设的需要。
一方面,个体经济由于受小农经济的局限,增产潜力有限,难以适应工业化对粮食和工业原料迅速增长的需求,无力为国家工业化积累资金和扩大工业品的市场;另一方面,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不仅工业资本比重小,而且缺乏重工业的基础,依靠它本身的力量无法有力地推进工业化的发展。
因此,只有加快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要求。
这是我国实行“建设、改造并举”路线的主要原因。
(现实可能性)建国后三年伟大实践创造出的巨大成果为这条总路线的提出提供了可能。
首先,新中国已经有了相对强大、迅速发展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
这为党提出这条总路线提供了物质基础。
其次,土地改革完成后,为发展生产,广大农村开始了农业互助合作的运动,农民具有了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要求。
这种形势的出现为党提出这条总路线提供了重要依据。
再次,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在利用和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也是党提出这条总路线的一个重要因素。
最后,当时的国际环境有利于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
新中国成立以后,帝国主义对我国实行军事威胁、经济封锁、政治孤立,而这期间我们得到了苏联的大量援助。
这种情况使中国人民不可能对资本主义有什么好感。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资本主义制度面临深刻危机,其发展很不景气,而社会主义苏联经受住了战争的严峻考验,其发展显示出了对于资本主义的优越性,使社会主义产生了很强的吸引力。
社会主义国家取得的建设成就及其榜样作用,对中国革命的进程产生了深刻影响。
加上当时朝鲜战争停战,世界形势开始和缓,也促使我们党考虑尽早向社会主义过渡。
正在基于以上四点原因,我们党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
这条总路线,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走社会主义道路以达到改变国家贫穷落后面貌、实现国家富强的历史使命的坚强决心,是毛泽东思想关于创立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划时代纲领和历史性宣言。
补充:
(三)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解决生产资料的私有制问题。
在总路线的宣传提纲中,毛泽东加上了这样一个内容: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
”
“唯一”这个提法,反映了当时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还缺乏科学的认识。
其结果直接导致社会主义改造出现了急于求成的偏差;导致了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所有制形式过于简单划一。
课堂讨论:
问题呈现:
20C50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为了将非公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
而我们知道,80年代改革开放恰恰是针对这种单一的所有制进行改革,并制定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
于是,一些人便说: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对此,我们能不能认为:
当年的社会主义改造搞早了,搞糟了呢?
不能。
为什么?
这要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革之间的关系。
二者区别:
发生时间、时代背景、具体内容等都不同。
二者联系:
第一,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革的目的,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它们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第二,无论是社会主义改造还是社会主义改革,都是时代发展的要求,都有其发展的内在必然性,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两个前后相继、不可或缺的环节。
社会主义改造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打下了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社会主义改造,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也就没有后来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以及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的发展。
第三、社会主义改革不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否定,而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继承、纠正和发展。
社会主义改造后期由于过于急促和粗糙,出现了一些偏差和失误,遗留了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在后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但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和克服,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有所发展,特别是后来出现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经济建设中的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使社会生产力没有得到应有的充分发展,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没有能够得到充分展示。
社会主义改革恰恰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些遗留问题及其出现的偏差和失误的纠正,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前进。
因此,社会主义改革不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否定,也不是要回到改造前的状态,而是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部分进行调整和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目的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第四、不能因为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不足就否定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标志着在中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从此我国进入到‘社初’阶段,才有了后来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成功探索,才有了今天逐步走向繁荣富强的新中国。
一句话,无论是社会主义改造还是社会主义改革,都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二者有着内在的、历史的必然联系。
第二节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和历史经验
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从1953年开始,我国在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同时,全面开展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列主义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一般理论,结合中国具体实际,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取得了伟大胜利。
一、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一)对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对农业的改造过程中,毛泽东把马列主义的这一原理和中国农村的实际相结合,创立了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和政策,把几亿农民的个体所有制改成了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从而确立了社会主义在农村的经济基础,从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首先,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
这是给予当时社会实践基础提出来的。
土地改革完成后,广大农民从封建剥削制度下得以解脱并重新获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很高。
当时社会的主导经济是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若任其自由发展,有耕畜、有劳动力的农村大户会越来越富裕,相反,缺少重要生产资料的困难户则会越来越穷,必然导致农民的两极分化。
而党在农村的任务就是使农民逐步脱贫过上共同富足的生活。
为此,党不失时机地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受到了农户的拥护和支持。
第二、阐明了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原则。
自愿互利,是指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典型示范,就是在口头说服的基础上,还要办好一批合作社来作为实践的榜样,让农民亲眼看到合作社对他们确实是有好处的,从而自愿加入合作社。
此外,国家还要根据需要和可能,给农业生产合作社适当的物质帮助。
它能使农民很快地感觉到国家给他们带来是实际利益,感觉到国家、合作社和个人利益的一致性,从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第三、正确分析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制定正确的阶级政策。
1931年党制定的土地革命路线:
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土改后,贫农、雇农也分得了土地等生产资料,有半数人迅速上升为中农。
毛泽东从这一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地对中农的经济地位和政治态度进行了全面分析,将其分为上中农和下中农。
在此基础上,党制定并执行新的农村阶级政策,‘依靠贫下中农,巩固地团结其他中农,发展互助合作,逐步限制并消灭富农’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在依靠农民大多数和建立无产阶级优势的问题,使农业合作化有了坚实的阶级、群众基础。
同时,创造了改造富农分子和消灭富农阶级相结合的办法,减少了富农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反抗和破坏,有益于改造的顺利进行。
第四、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
第一步,在农村中按照自愿和互利原则,号召农民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几户或十几户的农业生产互助组。
在这种模式下,土地、耕畜等生产资料归农民个人私有,但是在生产方面组织起来,互相帮助,仍保持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劳动模式(我觉得当时的互助组和我家情况比较类似:
上个世纪80年代初,四家合伙养一匹马、一辆车,春种和秋收时四家一起劳动,人比较多,干活时有说有笑并不觉得有多累。
印象最省的就是自己七八岁时和大人一起下地:
种花生、栽水稻,割麦子、初白薯、收大白菜等,这种劳作模式一直持续了八九年时间)。
第二步,在互助组的基础上,组织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小型的带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这种模式下,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哪块地种什么等)为特点,实行集体劳动,产品分配采取按劳分配和土地入股分红相结合,耕畜等重要生产资料仍属于农民个人私有,使用时会付给一定报酬。
第三步,在初级社的基础上,进一步领导农民联合起来,组织大型的、实行生产资料农民集体所有制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这时,土地、耕畜等所有生产资料都归公,由集体统一管理、经营,具有完全社会主义性质。
在农业合作化理论和政策的正确指导下,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取得成功。
1956年底,全国入社农户占总农户数的96.3%,其中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又占总农户的87.8%。
全国5亿多农民在党的领导下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2、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的手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是对外贸易方面不可缺少的生产环节和供应城乡人民生产和生活资料的重要经济力量。
然而,个体手工业经营分散、规模狭小、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十分低下,不能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对此,只有采用合作化的方式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才能适应国家工业化和满足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鉴于手工业的特点,党对个体手工业采取了如下改造方针和政策。
★实行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办法,提高了手工业劳动者的社会主义觉悟,引导他们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起来。
★在具体改造形式上,包括手工业供销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逐步前进的步骤和方式。
先来看第一个阶段手工业供销小组,在这儿,原料由国家统一供给,各商户自己独立完成生产,国家包销产品,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第二个阶段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前期的经营模式和手工业供销小组一样,后来逐步有了部分生产资料变成公有的,合作社对各户的生产也有一定干预,因而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
第三步是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手工业者的生产资料全部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入社人员参加集体劳动,实行按劳分配,是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
★补充此外,毛泽东还制定了手工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方针:
手工业要为农业服务,为群众生活服务,为出口贸易服务,特别强调要为农业生产服务。
他还要求手工业要向半机械化、机械化方向发展,也告诫不要将手工业中许多好的民族传统性的东西搞掉,要保护民间老艺人等等。
到1956年底,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者占了总数的92%以上,产值占了全国手工业总产值的93%,全国基本上实现了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的中心内容,也是最具中国特色最有理论创造的一个方面。
它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途径,用和平赎买的方式,逐步把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第一,用和平赎买的方法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
重点把握两个内容:
一是为什么可以对资本家实行和平赎买?
二是“和平赎买”这个概念
1、“和平赎买”方式
(1)概念:
所谓“和平赎买”,就是国家有偿地将私营企业改变为国营企业,将资本主义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
(2)赎买的具体方式:
是让资本家在一定年限内从企业经营中获取一部分利润,而不是由国家支付补偿金买断,更不是没收。
(3)和平赎买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主要作用:
有利于发挥工商业在国计民生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经济发展;
有利于争取和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团结和发展统一战线;
有利于发挥和利用资产阶级的知识、才能、技术及经验为社会主义服务。
2、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方式上,对资本家为什么不用暴力而用和平赎买的方式?
这有理论和现实的原因。
(1)马列主义关于和平赎买的设想为党通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实现对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理论依据。
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自己的手里。
但如何剥夺,马恩曾设想过暴力没收与和平赎买这两种方式。
他们认为,假如我们能用赎买的方式剥夺资产阶级,那对于我们是“最便宜不过的了”。
十月革命后,列宁设想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对资产阶级进行和平赎买,但由于俄国资产阶级的极力反抗,只能是通过暴力的国内战争方式实现。
中国革命胜利后,中共党根据马、恩和列宁的设想,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赎买的方针。
应该说,在当时的中国也具备了实现和平赎买的现实条件。
(2)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民族资产阶级仍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
既有剥削工人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
这样,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也有了两重性,既有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对抗性的一面,又有相互合作的非对抗性的一面。
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对抗性矛盾,如果处理得当,可以转变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
(3)中国共产党与民族资产阶级长期保持着统一战线的关系。
从民主革命时期开始,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同民族资产阶级一直保持着统一战线的关系。
这就为党将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对抗性矛盾转化为非对抗性矛盾并按照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提供了前提。
(4)我国工人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形成了强大优势。
政治上,我们建立起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强大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经济上,建立了强大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并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
这就使得资产阶级不得不依赖社会主义,同时也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能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补充(5)此外,我们党对民族资产阶级、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的“利用、限制、改造”的和平赎买政策,使民族资产阶级在思想上、心理上也能够接受。
第二,在和平改造的过程中采取了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
先看一下“国家资本主义”这个概念。
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国家直接控制和支配下的资本主义经济。
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它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是一种对工人和社会主义国家有利的新型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带有社会主义性质。
国家资本主义有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之分。
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是国家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委托加工、计划定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是指公私合营,包括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我党同样采取了“三步走”的政策:
第一步主要实行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
生产上实行委托加工、计划定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方式;在利润分配上,采取了“四马分肥”的方式,即把企业利润按国家所得税35%、企业公积金30%(介绍公积金:
党政机关、事业部门等,1:
1、5配比)、工人福利费15%、资方红利20%四个方面进行分配,打破了资本家自已全部占有利润的垄断局面。
显然,这种分配使企业具有了社会主义的因素。
第二步主要实行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
国家向企业投资入股,并派干部进驻企业同工人、资本家一起管理、改造企业,而且公方代表居领导地位,利润分配仍然采取“四马分肥”的方式,资本家的剥削进一步受到限制。
此时,工人的劳动主要是完成国家计划,满足社会需要,为国家创造利润。
因而,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
第三、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国家对合营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定股定息,国家派专人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统一调配企业的人、财、物,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
国家按企业资本的股份,每年拨付给原工商业者5%的定息,开始决定付息7年,后来又延到10年。
据统计,全国领取定息的私股股东共114万人,国家每年定息支出约1.2亿元。
经过这种改造后,企业的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基本上成为社会主义国营性质的企业。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由于创造出了从初级到高级的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避免了在改造期间可能发生的剧烈的社会动荡和经济破坏。
第三,对资本家个人进行团结教育和改造,使之由剥削者转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在这个问题上,党和国家主要从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为资本家在企业中安排一定的工作,为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创造条件。
据统计,1957年全国71万在职私方人员和10万左右资本家代理人全部被安排了工作。
另一方面,对资本家进行思想改造,安排他们进行学习,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前途的教育。
引导他们参加各种政治实践活动,提高他们接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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