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管理制度修正板工程质量保修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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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管理制度修正板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监理、施工人员上岗审核制度
一、开工前监理单位上报建设单位现场监理人员监理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上岗。
现场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人员相符。
以上证件如不属实,书面说明原因并争得建设单位同意,否则建设单位将勒令不符人员离开现场。
二、监理单位负责审核总承包、分包单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项目经理证、技术职称证、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人员相符。
提出审核报告意见上交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上岗。
以上证件如不属实建设单位将勒令不符人员离开现场。
三、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每月对现场施工工长、技术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形成考核报告,对表现差的提出降级使用或离开现场报告,上报建设单位批准执行。
四、建设单位对监理人员、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有进行技术考核以及现场实际工作综合评定的权利。
对评定不合格者经建设单位核实批准后调离现场。
五、一经备案的监理人员、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随意调离现场。
如特殊原因需要离开,需书面请示建设单位并争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一、施工单位应在工程承包合同正式签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监理机构提交可实施性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机构由各专业工程师审查。
监理机构在七日内(如需要施工方进行修改可延长5日)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由各专业工程师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最后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建设单位各专业工程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意见表由工程部经理决定是否需要施工单位重新修订施工组织设计,或提交补充文件。
如需补充修订,施工单位应于5日内完成,重新提交。
三、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加盖公司印章,该印章应与工程合同签定单位一致。
同时要有该公司各部门(如生产、安全、技术、质量)负责人的批准签名。
四、监理机构提交的审查意见书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意见书的内容应该清晰反映监理单位全面审查意见。
五、所有不符合形式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监理审查意见书,均必须退回施工单位予以更正。
六、经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对要修改的施工方案或不按图纸施工的部位,必须提前申请报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在没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批复同意的(关键部位要有设计变更通知)施工方案,坚决不能施工。
七、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依照施工图及国家规范编制。
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内容涉及到增加工程造价内容则该方案必须有建设单位经济部经理签字,经济方面的内容方能生效。
八、建设单位有随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专项或特殊部位的施工方案的权利。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的质量标准,现对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各分包单位颁布如下管理制度,望遵守执行。
一、所有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及省市规定进行施工。
施工前施工图纸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院、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共同会审。
会审记录(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设计变更共同作为工程检查验收,工程决算的依据。
二、每道工序施工完,施工单位先安排自检,监理单位应对过程进行控制,自检合格率达到100%后上报监理验收。
具备验收条件后,监理公司上报建设单位进行抽检或进行联合检查验收。
对联检分项工程合格率达不到95%的,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
所有工序分项工程没有通过监理检查并签认隐蔽验收记录的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如擅自施工下道工序,则该道工序将不予确认工程量。
在检查前,施工单位必须将自检合格记录以及内业保证资料上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审核后上报建设单位备案,内业资料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三、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现场技术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
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将相关人员上岗证上交建设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备案后方可上岗。
上岗后的人员不能随意调转。
如有人员调转必须向建设单位提交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转。
施工单位技术工人上岗证由监理公司审查并备案,建设单位进行抽查。
四、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专业工程师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对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技术、管理交底。
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可例会指导。
五、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试化验单、及二次复试报告。
监理单位应有专职见证人员,并严格填写材料台帐,对供货产品由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共同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材料或低于投标书报价单中约定的规格标准的材料由监理单位负责坚决不允许使用在本工程上。
六、监理公司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规定按照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检验三大步骤,按照监督程序,对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过程检验。
在基础、主体、防水、装修等重要部位的质量检查,监理公司要建立旁站和抽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
七、建设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八、监理公司在检查中对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权勒令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责任人,依据现场施工管理制度中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对综合评定不胜任本岗位的施工管理人员有权上报建设单位工程部提交撤消其岗位职务意见书。
九、建设单位依照合同规定及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处罚规定,对造成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在同一质量问题的处罚中,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处罚额度不能超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总包单位的处罚额度),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严重者调离项目部。
对监理公司因监督检查不严,给工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监理公司应承担相关连带责任,并根据具体情况必要时对责任人给予处罚,并保留索赔和要求撤换不合格监理人员的权利。
十、建设单位要求本工程的最低工程质量目标为哈尔滨市优质工程,争创省优质工程、沈、长、哈三市观摩样板工程。
在施工中的任何环节,必须此目标为准。
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一、总承包单位应有完整的文明施工管理方案,总承包单位应设有专人负责。
并上报监理公司审核。
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如有更改或负责人更换时需上报建设单位批准。
二、监理公司严格按照市文明施工管理的办法监督检查执行。
如有违反下发整改通知,同时上报建设单位。
三、现场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
包括施工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建设单位人员之间用语,以及书面报告用语等。
四、施工现场检查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两种方式。
五、每周总承包单位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上报一次现场文
明施工宣传材料。
六、每月两次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联合参加的文明施工大检查。
其中一次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监理单位经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参加,并进行评比,选出优劣,进行奖惩。
七、本小区工程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争创哈尔滨市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施工方必须按照此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要求及标准进行建设。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制度
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总承包单位进行自检。
二、在隐蔽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
三、通知包含隐蔽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部位。
四、监理工程师按照设计图纸、验收规范认真检查验收。
对
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坚决不予验收。
五、由总承包单位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由监理在验收单上签字。
不合格由总承包单位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验收。
建设单位进行抽检。
六、对经监理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建设单位有权对不符合
规范、验收标准的部分提出置疑,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有关方以相应的处罚。
七、隐蔽工程必须实行挂牌制。
挂牌内容:
操作人、验收人、
监理等。
八、隐蔽部位应建立并实行会签制度,涉及各专业均应在隐蔽前确认己方作业已完成,并签署本专业的意见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
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一、分项工程结束,由专业施工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提交分项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及内业资料。
总承包单位审验合格后向监理公司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内业资料及工程实体进行认真检查、初验。
并将验收结果形成意见书上报建设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监理公司在初验时一定要严格认真,不合格处通知施工单位限时整改,以保证联合验收检查验收时一次合格,并应认真填写单项验收单存档。
二、由于工期紧,对于不能形成整个分项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验收,需要阶段性验收的。
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监理公司。
经监理公司审核后划分施工段或检验批,进行阶段性验收。
三、在联合验收中合格率达不到95%的,建设单位将不予验收,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同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
四、分项工程内业资料须经总包及监理签认完整合格,建设单位方可支付验收合格项款额。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及合同规定,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下,本着质量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为避免检优不检劣,验明不验暗及瞒检漏检的发生。
对项目工程全方位的检查验收制度。
现规定制度如下:
一、竣工验收程序:
1、竣工验收前总承包单位应做好竣工预检及相关内业资料。
2、监理单位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监理单位根据报告做初验并提出不完善的地方和存在的问题,同时做出整改、返工的通知,并限期完成。
4、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参加的正式验收。
5、确定交接日期:
二、工程质量验收
1、总承包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先进行质量自检、预检(隐蔽工程通过中间验收)然后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验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2、总承包单位需将分部、分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记录、内业资料、变更依据等全部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3、总承包单位需将工程涉及的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明,检测试验报告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4、监理单位将工程全过程的监理记录、报告及技术变更等
内业资料整理完毕。
5、建设单位在总承包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初检的基础上,
召集组织由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部门对工程进行正式验收。
如发理初检时提出的问题仍未整改时,建设单位将对总承包单位处以经济上的重罚。
6、消防、变电、电梯、通讯、供热、燃气、给、排水等分项工程在建设方组织的检查验收基础上,还应通过消防、电业、电信、煤气、供热、给排水等部门的专项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书。
三、工程资料验收
1、在组织工程竣工检查验收的同时,也要对工程涉及的所有相关手续、资料进行验收。
2、检查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
3、检查分部、分项和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名单及资质情况。
4、检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5、检查技术变更通知单和技术变更核实单。
6、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资料。
7、检查原材料、半成品、设备质量合格证明及试验检测报告。
8、检查隐蔽工程记录和施工日记。
9、审查施工图与工程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10、以上各项中如发现虚报、假报、漏报及与实际不符以及字迹不清、不整洁的问题,及时向总承包单位提出质询,并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或修补。
对出现较严重的漏项、缺项等问题,建设单位将对总承包单位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检查验收综合评定和接收时间
建设单位在根据总承包单位自检自评结果和监理单位初检的结果以及正式检查验收结果的基础上,组织验收小组将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限期整改,并确定复验时间。
1、若同意验收,则予以办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和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表。
2、竣工验收应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并整理成会议纪要,经参加验收单位代表签字后存档。
3、完成上述工程后,确定接收时间,正式接收并进入管理阶段。
工程内业资料、往来文件管理制度
一、图纸会审程序
图纸经建设单位下发后,监理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在七个工作日内熟悉图纸,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二、设计变更程序
1、与设计院间的往来文件必须通过建设单位才能办理,没有经过建设单位允许的情况下,其他单位无权办理。
私自办理文件无效。
2、设计院发出的文件必须由院长或总工程师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生效。
3、设计院发出的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其他单位代转)接收。
经工程部经理签字审核,项目经理签字生效。
4、总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首先要上报监理公司,监理单位审核后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审核上报建设单位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天)。
5、急需设计院解决的问题由建设单位工程师组织设计院来现场或组织人员去设计院,设计院出设计变更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签字审核,项目经理签字下发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生效。
6、如设计院人员不在或在特殊情况下,经建设单位与设计院沟通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签字审核,项目经理签字下发的设计变更亦有效,后由建设单位到设计院补办设计变更手续。
三、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总承包单位间往来文件程序
1、建设单位工程部发出的往来文件必须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审核,主管经理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2、建设单位工程部发出的技术资料必须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审核,主管经理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3、监理单位发出的往来文件必须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公章)生效。
4、总承包单位发出的往来文件必须由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公章)生效。
5、为提高双方工作时效,双方往来文件的回复时间应提前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要求48小时内回复。
6、三方往来文件必须采用A4纸张,电脑打印,并有相应编号。
7、为确保双方工作的时效性和可追溯性,现规定双方往来文件、信函、图纸及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等相应建立收发文登记制度,工程部收发文表格如下:
A、工程部文件发放登记表:
序
号
文件
编号
主要
内容
数
量
收件
单位
收件人
收件
日期
备
注
B、工程部收文登记表:
序
号
文件编号
主要
内容
数
量
发件
单位
发
件
人
发件
日期
文件形式(原件、复印件)
备注
C、设计变更发放登记表:
序号
变更
编号
变更
主要
内容
数量
发出单位
签发人
发出
日期
备
注
收文单位
收件人
收文
日期
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一、总则
1、为了提高施工单位的责任心,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2、总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分部分项工程先自检、后报检的工作流程,在此基础上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上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3、对由于总承包单位原因影响工程质量、工期等行为实行扣分制,总分初值为一百分,每一分对应五百元的罚款。
验收批检验超过3次给予罚款。
二、细则
1、对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以现场整改通知单的形式提出,同时请当事者签字认可。
总承包单位应积极配合,立即改正。
现场提示不扣分。
2、如同一问题施工单位被提出三次仍未整改,则视情节轻重扣1—5分。
3、对整改类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予整改,每拖后一天扣2分。
4、对擅自改变施工预定方案,未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同意的行为扣5分。
5、偷工减料的行为一经发现,扣10分。
6、分包单位出现的问题由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负责,处罚行为对总承包单位执行。
7、对文明施工、安全等问题,本规定同样适用。
8、对于重大问题,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后,可提高上述处罚的标准。
9、本规定监督者为建设单位,执行者为监理单位,所有提示及罚款记录送建设单位备案,所罚款项在当期工程付款中扣除。
10、总承包施工单位如有对此处罚有拒绝签字的,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字后即生效。
且加大本次处罚额度。
三、附则
1、本项目所有总包、分包工程均执行本处罚规定。
2、本处罚规定解释权归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
3、本处罚规定自工程开工起生效。
现场例会制度
一、为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工程部要求现场必须建立例会制度。
主要形式有监理例会,现场生产例会,工作例会,工程质量专题会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题会议等。
二、监理例会: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部工程师,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及各参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
监理例会规定每周一次。
不应间断,会议纪要由监理部起草。
到会各方会签后,发放各方存档,纪要发放时间为会议召开次日上午11:
00—12:
00.
三、现场生产例会:
由工程部人员主持,各方负责人参加。
会议纪要由工程部起草。
生产例会规定每月一次。
会议纪要由工程部起草。
各方会签,并于会议第二日发放各单位。
例会上所提问题,有关方必须重视,并在例会规定的时间内解决。
四、工作例会:
工程部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工作例会应由总承包项目经理主持,周期规定为每天一次,不应间断,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列席,例会主要制定总承包施工单位的下一个工作日的工作安排,解决其他分包单位在施工中需要总承包施工单位帮助解决的问题,同时作好会议记要待查。
五、工程质量专题会议:
工程部、监理机构均可提议召开。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工程部工程师,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
会议主要针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会议纪要由监理机构起草,与会各方会签后,发放各方存档。
发放时间,会议召开次日上午11:
00—12:
00。
总承包单位亦应定期组织召开关于质量的专题会议,各技术工种负责人,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参加。
并设专人记录。
会议主要总结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工程部、监理单位提出的关于质量的要求,怎样按照制定的制度及其质量标准进行实施。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题会议:
由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定期组织召开。
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主持,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个班组负责人,各分包单位负责人参加。
应设专人记录整理,会议主要针对整个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会议纪要送各方签字认可,有异议的可在24小时内书面提出,未及时提出的视为同意认可。
八、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不准迟到。
迟到一次罚款100元。
罚款以通知形式确定。
九、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提出,在主持人批准的情况下委派有代表权的相关人员参加,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施工单位上报验收单,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质量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且在24小时内清除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
二、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换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由设计单位出具手续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部、分项工程虽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严禁验收。
并应坚决拆除,重新施工。
所发生的费用及工期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材料设备验收及封样制度
一、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应有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
无质量证明文件的不准使用。
进场材料应建立材料台账。
二、钢筋水泥等需要进行二次复试的材料,进场后必须经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才允许使用,并建立见证取样台帐。
三、材料检查验收的有关要求
1、按规范要求确定检验批
2、检查验收制度:
材料到场后自检合格,首先报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作好标识。
甲供材料进场前24小时通知乙方。
到场后由乙方负责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监理公司验收。
四、工程所需外墙石材、玻化砖、墙砖等封墙的材料的验收,进场前24小时通知。
监理人员应按封样样品标准,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在确定进场材料达到样品的质量标准后,签字认可,允许使用。
五、设备管理:
设备进场后应对照清单检查,按合同验收,内容包括:
数量、规格、产品合格证,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确定无误后,按合同要求由相关人员签收。
六、进场材料设备堆放储藏。
堆放到指定地点,储存堆放条件满足材料设备的要求,不能影响到材料设备的使用。
并由监理工程监督执行。
七、外购成品封样
1、在签订成品采购合同的同时,必须向供方索取封样的样品和书面的质量指标,作为合同附件。
封样的样品上必须有供方不可失灭和否认的印记。
样品的选定由建设单位确认,并由监理单位妥善保管。
2、成品进场时,监理单位凭封样标准验收,发现有差异的应立即报告本主办岗位,对总包采购的成品,本主办岗位作出决定后,由监理单位告知总包处理;对甲供或甲方指定成品,本主办岗位应报告工程部长,并协助工程部长处理。
3、对于不符封样质量标准的甲供或甲方指定成品,施工单位有权拒绝使用,如本主办岗位(或本岗位上级)强行指令施工单位使用而引起质量事故的,本主办岗位(或本岗位上级)应负失职责任。
八、由建设单位采购或指定品牌的成品封样
1、门窗样品 包含所有型材的断面,附件和五金样品的展板一块,已组装完成的同系列中定货数量最多的一种规格实样一套,如现场条件许可,样品可以直接安装到永久性位置上,以观实效。
施工其间的成品保护由监理单位负责。
2、外墙涂料 在现场选一个面积较大的墙面拐角处(其中一面应向阳),要求表面毛糙度与施工墙面基本一致,并能保留到外墙涂料施工结束之前。
由供方提供材料和工艺标准,由施工单位的油漆工在旁站的供方技术员现场指导下,在两个互成角度的墙面上各涂布二到三平方。
精确计量所用的主副料,并按涂布实际面积折算成单方用料。
将贴有完整标签的用剩空桶作为封样保存。
3、内墙涂料 与外墙涂料的做法基本一致,只是样板选择在室内。
4、外墙贴面 包括玻璃幕墙,面砖,石材。
在结构主体上选择一处便于观察的墙面拐角(其中一面应向阳)。
完全使用供方提供的主副料,由已确定的专业施工单位试贴或试安装。
试贴面积根据观察需要由现场决定,预计在正式施工时需要凿除而毁坏的,应另向供方索取样品封样保存。
5、金属或玻璃料的阳台拦杆,栏板和扶手 可直接在已纵横拉线定位的阳台上按设计要求制作安装。
其式样,用料,颜色由设计单位或甲方确认,现场成品保护由总包负责。
6、各种预埋和外露的管材及配件 同时采用不同厂商品牌的的,由监理单位贴好厂商标签妥善保管。
7、各种电器插座、开关、户用配电箱 由监理单位贴好厂商标签妥善保管。
8、洁具及配件 凡特殊或定制的成品必须封样。
有安装说明书的常规牌号的成品可以不封样。
9、吊顶材料、灯具、进回风口 其式样,规格,品质由设计单位或甲方确认,样品由监理单位妥善保管。
10、防水、保温材料 卷状和块体状的材料以实物封样,流质状的材料以供方提供的包装样品封样。
并在实地进行样板施工,精确计量单方耗用量。
对从未使用过的新型材料,必须在实地试验铺装,即在供方的指导下采用供方建议的操作工艺进行样板施工,其效果由设计单位确认。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工程档案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详见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二、工程技术档案应与工程同步形成,不得等工程完工后去补充。
因此必须每月清查一次工程技术档案搜集存档情况,所缺少的项目应限期收齐。
三、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要进行明确分工,设专人管理。
监理公司、甲乙三方的文件对接必须有专人签收。
四、文件签收人必须将文件在第一时间内发到相关人员手中。
收件人签字确认并记录签收时间。
五、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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