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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零售行业的发展报告
2003年中国零售行业发展报告
第一章 零售业概述
一、零售业的定义
所谓零售业是指向个人或家庭销售有形商品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业。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零售业为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门类中的一个大类,其行业范围包括8个行业中类和20个小类。
这8个中分类分别是:
(1)食品、饮料和烟草零售业;
(2)日用百货零售业;(3)纺织品、服装和鞋帽零售业;(4)日用杂品零售业;(5)五金、交电、化工零售业;(6)药品及医疗器械零售业;(7)图书报刊零售业;(8)其他零售业(见附表1)。
现代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依据零售业的选址、规模、目标顾客、商品结构、店堂设施、经营方式、服务功能等方面的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经营形态,可大致归为六大基本类型:
百货店,大中型超市,折扣店和专业市场,专卖店,小型便利店,借助现代通讯媒介和配送手段的“无店铺”销售形式以及其他零售形式。
中国国内贸易局1998年7月在《零售业态分类规范意见》中,将中国零售商店分为8类:
百货商店、超级市场、大型综合超市、便利店、仓储式商场、专业店、专卖店、购物中心等(见附表2)。
二、现代零售业的特点与进入壁垒分析
(一)现代零售业的特点
1.现代零售业是高投入的产业
现代零售业为了适应工业大量生产、大量销售的要求,起点规模向大型化发展。
在一大型化的单店中,店铺的设施系统比过去的传统店面投入增加了很多,同时,现代的大型零售店在地坪、天花板、灯光、货架与道具方面的投资也远远大于传统的零售店。
现代的零售业为了掌握消费信息,以指导工业生产,还普遍投资开发零售企业的电子信息系统,特别是对于连锁企业,投资配送中心和相关设施更需要大量资金。
2.现代零售业是技术含量高的产业
现代零售企业要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技术投入必不可少。
信息技术是现代零售业良好运行和飞速发展的支撑。
世界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公司,依靠的支柱之一就是世界第一流的信息系统,其在电脑数据管理系统、卫星通信系统和物流运营控制上的投资已经超过了数十亿美元。
这个系统通过美国休斯公司的通讯卫星进行全球联网,保证了沃尔玛尽管大批量采购,但库存很少,店内前端使客户结账速度非常快,并能准确记录下数据。
(二)产业进入壁垒分析
1.规模经济障碍较高
从一般性质上来说,零售业的经营是为了满足分散型的消费需求,从而决定了零售经营的分散性。
即使规模较小的零售企业,可能也已达到了规模经济所要求的最低门槛。
但实际上,零售企业要做大,规模经济壁垒还是很高的。
1992年华联超市成立时,其母公司华联商厦投入资金高达7000万元。
第一年亏损590万元后,母公司没有停,没有撤,而是一直坚持到1994年华联开到了第18家门店时,账面上才出现了3万元的利润。
当年郑州亚细亚的沉落就是被资金短缺拖垮的。
2.技术障碍较低
无论是传统的百货零售机构还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在中国迅速发展的超市、仓储商店等新型业态,其经营方式仍然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为主,技术含量较低。
唯一构成进入障碍的是零售经营的信息化、网络化和全能电子化的构建。
但由于IT产业硬、软件供应的国际国内市场结构竞争程度较高,因而技术障碍实际也不存在。
3.成本障碍容易形成
零售业在启动成本方面并不太高,潜在进入者很容易在其间寻找到适合自身的切入点。
而在经营成本方面,新进入的零售企业无论在采购成本、费用以及店铺装修等方面的花费并不比在位企业高出许多。
但是,要想建立成本优势,零售企业必须不惜巨资高起点采用POS、条码技术及后台电脑分析系统等信息处理技术。
如深圳万佳百货去年对4间分店的电脑设备投资就达到3900万元,由于效率提高和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成本障碍对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成本壁垒。
4.政策壁垒较低
在流通体制改革的推动下,中国零售业几乎是最早进入市场化改革的。
政府对零售业的发展也一直持鼓励的态度。
尽管近几年来由于大型百货店早期进入过多导致了过度竞争和整体的效益滑坡,国家和地方政府开始对新建大型百货店进行限制,但近几年来国家对连锁商业发展的政策优惠和积极鼓励,进一步降低了政策屏障,导致多家竞相投资连锁商业,使中小型连锁企业的数目大大增加。
三、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零售业是整个市场体系中的最终市场,消费者的需求要通过最终市场才能得到准确的反馈,商品的适销率要通过最终市场才能得到检验,消费者需要的各种商品要通过最终市场才能获取,这种以最终市场为中心的商品流通,很明确地说明了零售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对消费需求满足的意义。
由于零售业的活动对象是分散的一个个消费者,分散化、单个性是零售业经营的本质特征。
特别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早期,零售环境发生了剧烈变化,这个变化永远地改变了制造商和零售商相互间的运行状况。
零售环境经历了一连串的革命,零售界发生一系列聚变,超市吸引了在传统的市中心和居住区购物的消费者。
90年代超市逐渐走向成熟,使制造商与零售商的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零售商开始转向目录管理,为了获得理想的边际利润零售商开始经营自己的商店品牌。
零售商创造需求的时代已经到来。
中国的经济实行市场化之后,出现了空前规模的工业与零售业直接的产销结合。
连锁经营方式的导入和企业组织化程度提高后,越来越显示出其对工业生产的强大拉动作用。
当前市场供大于求的现状使得流通的地位,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
零售业凭借占据商业旺地、庞大的连锁网络、快速的促销能力,在对制造业的采购方面具有主导权。
零售企业直接向工业反馈消费需求趋势的信息,直接向工业反馈商品的品种、款式、规格、色泽、质量及价格参考的信息;零售业以代理、经销的形式对工业的产品进行规模的销售。
现代的零售业作为流通产业的龙头将以更大的规模带动上游产业尤其是工业的发展,商业零售业正在以不可逆转之势占据了产业链的主导地位。
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政策环境
一、行业的宏观管理体制
(一)市场建设司
1.起草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法律法规,拟订规章;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促进内外贸结合,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2.研究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发展战略,组织制订市场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规范城市商业设施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汽车等重要商品的流通服务市场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起草规范无固定地点销售发展的法规。
3.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规范商业领域投资的准入程序,组织实施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可研、立项。
4.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各类商品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拟订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市场准入政策并组织实施。
5.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拟订相关政策,推动农产品商品化,拓宽市场渠道;发展农村商业设施,拉动农村消费;完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
6.制订汽车流通服务政策,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负责老旧汽车更新工作,规范汽车、建材市场秩序。
(二)商业改革司
1.拟订国内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标准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法律法规,拟订规章。
2.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
3.拟订优化流通产业结构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
4.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内贸代理制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商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管理、规范和指导无固定地点销售,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推进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现代化。
5.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管理工作,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6.组织开拓市场,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商企业营销工作。
7.拟订流通现代化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推广先进流通技术。
8.指导、管理和规范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国内展览、再生资源回收、外轮供应、免税商店和居民服务等行业。
9.拟订成品油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规范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三)市场运行调节司
1.起草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章、标准并组织实施。
2.监测国内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解决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
3.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肉类。
食糖、边销茶等国家储备的收储、投放、轮换、加工及国家储备库建设的相关工作。
4.组织指导“三绿工程”,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负责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酒类产销工作,拟订酒类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6.拟订茧丝绸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协调行业发展,组织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实施国家厂丝储备。
二、产业政策
(一)"十五"时期零售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
1.大力发展连锁经营
到“十五”末期,全国连锁企业店铺数发展到10万个,销售额7000亿元,年递增约35%,占社会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0%左右。
年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的连锁企业达到20户,销售额在20_50亿元的连锁企业达到40户,培育5-10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初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连锁企业集团。
推动连锁经营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展和延伸。
一是在地区上,鼓励有条件的连锁企业,通过兼并联合、资产重组、参股控股或通过输出商标、商号和经营管理技术、发展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现有连锁企业的规模,逐步缩小地区间的差距。
二是在业态上,从目前的以超市、百货连锁企业为主,向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式商店等多业态发展。
三是在行业上,在零售和餐饮服务业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实行集中管理和专营专卖制度的行业,以及新兴服务业中积极发展连锁经营。
四是在形式上,在直营连锁不断完善和规范的同时,选择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管理基础好的企业,积极探索特许经营的发展模式。
2.积极推进物流配送发展
根据中国的实际,要大力发展直接为生产、流通企业服务的物流设施。
一是加强连锁企业内部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逐步实现仓库立体化、装卸搬运机械化、拆零配货电子化、配送过程无纸化,并建立自动补货系统,为连锁企业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率的配送体系。
二是整合物流资源,建设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企业。
通过资产重组和专业化改造,特别是与批发企业和储运企业改组、改造相结合,打破行业界限和地区封锁,提供高效快捷的配送服务。
三是积极组织生产资料分销企业完善服务功能,为生产企业提供原辅材料及零部件的配送业务,逐步建立钢材剪切加工、混凝土、玻璃加工、日用化工产品、食品等专业化的加工配送中心,不断扩大配送品种范围,力争建成提供大规模、多品种、高效率服务的物流配送体系。
3.稳妥进行电子商务试点
做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重点抓好重要标准规范的制定推广和数字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以标准为前提、以数据为基础的社会化服务平台,为中小流通企业服务。
继续开展电子商务的试点工作。
一是在钢材、电子、医药、建材等传统行业中,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建立上下游客户的网上采购,探索传统产业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模式。
二是在粮食、棉花、食糖、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批发市场中建立专业网络系统,探索有形市场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模式。
三是探索连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模式,利用连锁店铺的有形网络,通过开办网上商店,拓展经营品种与业务范围。
四是探索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模式,探索电子商务不同发展模式。
(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1.与城市规划相结合
商业网点规划应纳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
网点规划工作要建立在城市分区规划的公共设施建设分区基础上,重点提出网点数量、业态结构、网点规模、业主条件等内容。
规划制订要立足于整个城市的发展,进行统筹考虑,将传统商业街、城市中心区、名胜古迹、旅游景区及市郊新兴商业中心区作为规划重点,结合社区划分进行布局。
2.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商业网点数量多少、规模大小、档次高低,要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消费群体分布和购买力水平相适应,避免贪大求多、过分聚集和重复建设现象,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和周边地区消费水平和市场环境特点、现有商业网点状况、交通设施条件,既要着眼于长远,又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网点的数量、规模、档次和业态规划。
3.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相结合
商业网点规划应当充分考虑一个地区或一定商圈范围内的同业竞争状况。
对于商业竞争不够充分的地区应适当增加网点,引入竞争机制;对于商业竞争相对充分的地区,新增大型商业网点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对于同业竞争十分激烈,经营难以维持的地区,新增大型商业网点应当进行严格限制,同时采取切实措施,限制土地使用性质、建筑功能的随意转变。
4.商业网点规划要与结构调整相结合
在商业网点布局及建设中,应当注重大中型与小型、新建与改造、集中与分散、综合经营与专业经营相结合。
根据不同商业区域的特点,确定不同业态、类型的商业网点规模和数量。
当前,要注意控制大型百货商场、商品批发市场的盲目发展,积极引进新型业态和技术,大力发展便民、利民的连锁超市等新型商业组织形式。
5.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城市环境整治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相结合
商业网点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不具备卫生、环保和交通通畅要求的网点不应允许开业。
要通过制订商业网点规划,切实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新法规规定,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要尽快制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报国家经贸委备案,其中包括提交计划开设零售店的详细店址图,而合营商业企业则需要符合所在城市商业发展规划。
规定工作须在2004年12月底前完成。
在加强对新店执照审批的同时,将在各个省市积极推行开设新店前的公开听证会。
新法规同时规定,外资商业企业在设立之时,一定要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对于越权审批的外资商业企业,一定要追究责任、坚决纠正。
没有完成商业网点规划的城市,不得上报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项目。
其中,各个地方政府对外资商业企业过度开放的情况将受到中央政府的控制。
三、主要地区的发展规划及管理政策
(一)北京市发展规划
1.限制三环内大卖场的发展,鼓励三环与四环之间大型商业设施的建设
北京市商委公布的商业“白皮书”--《北京市流通业发展分类指导目录》明确提出,城区二环路以内,原则上不再新增一万平米以上的大型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大型专业超市;城区三环以内不再新增营业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仓储式商场和各类批发市场;市级商业中心和大型多功能购物中心以外地区,不再新增营业面积一万平米以上的大型商场;地区级以上商业中心和规划的特色商业街(区)以外地区,则不再新增营业面积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零售商业设施。
今后大型商业设施将主要在城区三环和四环之间建设,一方面在三环以外建设,可以减小城区交通压力,另一方面在寸土寸金的城区以外建设大型商业设施也会降低开发成本。
此外,也可以弥补近年来迅速发展的三环以外地区大型商业设施缺少的遗憾。
除此以外,城市中心区、市级商业中心、地区级商业中心、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商务中心区等地则不再新增各类初级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
至于那些影响市民生活休息的餐馆、歌舞厅等商业服务业设施也将不允许在社区住宅底层开办。
2.四大措施扶持零售业的发展,改善政策环境
2003年市商委还将搭建本市流通业发展的4大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这4大服务平台依次是信息服务平台、政策服务平台、人才引进服务平台和协调服务平台。
这是市商业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突出为企业“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优化首都流通业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
3.启动商业中心新一轮的调整升级
2003年,北京将启动商业中心新一轮的调整升级:
对京西公主坟商业区、北部中关村地区的双榆树-大钟寺商业区两个市级商业中心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整体提升改造。
对位于京东地区的朝外大街制定总体方案,启动20万平方米的工程项目。
加快南城地区木樨园市级商业中心的建设,形成以服装经营为特色的商业中心。
着手前门中轴路地下商业街的建设,振兴前门商圈经济。
届时,北京的东南西北四个地区将形成与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现代化商业中心。
4.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加快新型业态开店的速度
北京2003年还将加快各类超市、便利店、社区购物中心等新型业态店铺的开发与建设,全年新发展各种类型的连锁店铺1400家左右,力争平均1个月开1家大卖场、一天开2至3家超市或便利店。
高标准建设1至2个示范性配送中心,为连锁企业快速扩张建立后方支持系统。
本着“综合配套、整体推进”原则,加快社区各类商业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2003年新发展社区便利店400家和早餐经营网点800个,年底力争社区连锁超市、便利店覆盖率达到60%以上。
继续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发展,并逐步向远郊区县拓展,使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达到1800个。
5.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份额
北京市引进跨国集团和国际知名商业企业较少,在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大型购物中心、便利店等国际先进商业业态方面还存在一些空白。
根据《北京市商业利用外资规划(2002年-2010年)》,北京市将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份额,到2005年北京市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营业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将达15%,到2010年发展到25%;重点领域引进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到2005年将达到15家,到2010年不低于30家。
在2003年,北京将以一天开两家便利店、一个月开一家大卖场的速度发展北京商业。
(二)上海市发展规划
1.限制环线内大卖场的数量
1996年开始,上海市商业规划规定,内外环线领域开大卖场必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以限制内环线内的大卖场数量。
2.实施听证会制度
2002年9月,上海市商委等几个部门出台了《关于上海市零售商业服务业网点布局的指导意见》,要求在上海市中心城区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单体零售商业设施的,履行听证程序。
听证会考虑的因素包括:
店址周围的人口密度和已有零售店的数量,以及新店对老店收入和当地的交通及就业等方面的影响等等。
(三)其他城市发展规划
广州市商业局已着手加快商业网点的规划,并决定3月把商业网点规划的征求意见提交给专家讨论,再上报给政府做最后决定。
而武汉等城市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
由于目前广州市对多层购物中心(广场)没有规划限制,市内商业布局仍是根据传统商业街进行一般区域上的划分。
2003年3月部分广州市人大代表向正在召开的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发挥中心城市优势建设广州国际大商都》的议案,呼吁新一届市政府把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作为建设国际大都市的重要内容和重点战略。
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我省要建设以广州、深圳为轴线的珠江三角洲现代流通体系,推进现代物流和经营管理现代化,重点发展连锁经营、物流业、中高级批发市场,使物流产业成为广东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大举措发展商贸流通业:
首先,要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明确定位广州为全省、珠三角的大商贸中心,使广州市的商业规划能够延展到珠三角大区域。
其次,政府将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发展现代商贸业。
第三,加强政府在政策上的导向和舆论上的宣传力度。
第四,选择几个具有明显行业优势的产业作为发展现代商贸业的突破口,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现代交易市场与物流基地。
第五,结合市场升级换代的契机,在商业网点统一规划、搬迁与易地改造的重新布局中。
深圳商业在深化改革与对外开放取得显著成就的基础上,已确定进一步发展与繁荣的方向和目标:
大力实施培育商业旺区战略,逐步形成四个不同风格、不同层次的商业旺区,以实现将深圳建设为中外精品集地的目标。
深圳已确定商业以“繁华高档的人民南路、经济实惠的华强北路、传统风格的东门老街、面向未来的中心区”作为总体布局。
以国贸大厦为中心的人民南路商业旺区,通过建立有特色的连廊将众多大中型商业设施联为一体,改造成为高档消费为主的综合商业中心;将华强北路改造成经济实惠的购物旺区;将东门老街改造成具有岭南特色的购物步行街;在福田中心区规划兴建一个集购物、娱乐、餐饮、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的商业公园,除设大型百货商场外,各类精品店、专卖店、超市及餐饮、娱乐项目云集,成为体现深圳现代商业气息和商业文化的商业世界。
四、行业的对外开放政策
(一)对外开放的进程
中国对流通领域的开放,一直采取谨慎、稳妥的政策,坚持试点、逐步开放的方针。
1992年7月,中国政府出台了《关于商业零售领域利用外资问题的批复》的文件,批准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等6个城市和5个经济特区试办1-2个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但必须以合资或合作方式进行,股份比例中方必须控股51%以上,企业不得经营批发业务,其进口商品比例也不得超过30%。
从1999年开始,中国零售业的开放试点已从沿海地区扩大到了所有省会和中心城市;外商已被允许进入直辖市的批发环节;经国务院批准,连锁商业也开始允许外方控股;中外合资的生产性企业已被允许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实现产品的异地销售,其售后服务和维修系统的开放也将逐步加快步伐。
这标志着中国商业尤其是零售商业的对外开放迈出了重要一步。
2001年11月,中国加入WTO,承诺将进一步扩大商业领域的对外开放,放宽开放的地域、数量及投资条件等限制。
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协议中承诺,加入世贸组织后1至2年内,外资可在5个经济特区和6个城市(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以及所有省会城市设立合资企业,并规定每个城市不超过两家店面。
但实际上这一时间表早已提前或者说已经被打破。
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在商品经营方面,中国零售业中仅有一种商品保持专卖,即烟草的经营不开放,书报杂志、药品、农药、化肥、农膜、成品油6种商品则是分5年逐步开放。
除此之外的其他商品,外国企业都可以经营。
在合资企业的方式、地点方面,中国规定对外资零售企业的地区限制、数量限制、股权限制将在3年之内取消。
(二)外商直接投资政策
今后中国既要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也要尽快出台新的外资商业企业管理规定。
自2001年8月开始的,对违规进入中国市场的200多家外资零售企业整改基本完成,新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办法》将出台。
同时,政府部门也指出:
由于开设店铺区域和业态过于集中,日后中外企业设立大卖场都要符合有关城市的《商业规划》。
目前引进的业态主要是仓储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要鼓励这些业态向西部地区发展,在东部地区发展便利店、折扣店、专业店等新型业态,避免过度竞争。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颁布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相关法规,暂不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商业企业,同时对中外合营的商业企业外商的出资比例也作了限制,如对3家以上分店连锁方式经营的合营商业企业(便民店、专业店和专卖店除外)及从事批发业务(包括零售企业兼营批发业务)的合营商业企业,中国合营者出资比例不低于51%;开设3家以下分店(包括3家)的合营商业企业和连锁方式经营的便民店、专业店、专卖店,中国合营者出资比例应不低于35%。
但是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中的《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到2004年底,中国零售业将全面放开,原先设定的市场准入和资本准入限制将全部取消。
第三章 消费品零售市场需求分析
一、社会消费总量变动及其趋势
在全球经济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2002年中国的消费品市场增长速度超过了其它大多数国家。
1978年以来,随着国民经济总量的高速增长,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也一直呈快速增长的态势。
2002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0910.5亿元,为1978年的26.25倍,年平均增长14.59%。
与2001年相比,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8%,如果考虑物价下降因素,实际增长10.2%(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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