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地方志中明清时期土地人口与粮食情况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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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地方志中明清时期土地人口与粮食情况研究
潮汕地方志中明清时期土地、人口与粮食情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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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潮汕地方志中明清时期土地、人口与粮食情况研究本文简介:
一 本文论述的地域,包括2021年12月起分治的汕头、潮州、揭阳三市,大略相当于清代的潮州府除去大埔、丰顺两县,而以“潮汕地区”概称之。
18世纪是潮汕地区区域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段。
这100年,在一个基本和平安定价值观念的社会环境中,本地人口大幅增长,土地资源和粮食短缺的问题呈现。
其
粤东地方志历史文献中明清时期土地、人口总数与粮食情况研究本文内容:
一
本文论述的地域,包括2021年12月起分治的汕头、潮州、揭阳三市,大略相当于清代的潮州府除去大埔、丰顺两县,而以“潮汕地区”概称之。
18世纪是潮汕地区区域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段。
这100年,在一个基本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中,本地人口快速增长,田地资源和粮食短缺的供大于求问题呈现。
其他社会变化随之产生:
土地资源的争夺引发的家庭、宗族、村落之间的争斗开始,而且愈来愈发觉频数;粮草买卖量的增加,使得商人急速的财富得以快速积聚,商人的社会竞争优势藉此提升;以粮食期货交易为主导的海上贸易发达,大规模的海外移民也就此开始——这使得最终导致了潮汕区域社会的转型。
文献不足,使我们在18世纪潮汕地区的人口、土地和粮食问题上才,很难给出单独的证据。
下面只能根据历史情状,合逻辑地做点推断。
武断之处,或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二
康熙后期开始到康熙年间,中国人口的快速增长,已经是种共识。
但是,在潮汕这个具体的地域里,要讲述人口增长的具体情状,却仍然不容易。
惠州及其各属县历代的户口数字,《潮州志·户口志》已经收集得颇为完备,可以说是细大不捐了。
问题是不同时间、不同不怎么文献记载所采用的户口统计口径极不一致,作为人口研究的基础材料,采用起来难度很大。
《潮州志·户口志》已经指出:
旧志纪录户口,大都附丽於民户经政,但恃征税征役之成丁大口为依据,故所载不实不尽。
兹勒成专篇,参稽册籍,勤为摭拾,断自民国三十五年止。
历祀民数,略具于斯。
惟资料匮乏,故不避苛碎,涓滴必采。
比而观之,则生齿繁耗,因时消息,其故可得而省,於为政之道,或不无少裨云。
最后那句话,很有启发。
我们或者不要求得到整个历史过程人口增损的精细全貌,只要用户口记录去观察某些关键时期人口数量增损的信息去和趋势,省察其社会制度原因及后果,目的已经达到了。
基于这种认识,笔者曾经对明代的人口做过一番估计。
明代潮州人口健康发展的高峰在嘉靖三十年前后,人口数字达到95万。
从嘉靖三十二年(1553)开始海盗倭寇之乱持续到万历二年(1574),20余年之间,山海交讧,地方志书所历史记录倭难18次,不但沿海劫掠,连饶平大埔山区也受到侵入。
这段时间里,潮州人口数减少1/4,剩余71.25万人,年平均增长率-13.6‰。
万历二年到崇祯三年(1574~1630),50多年较为安定的社会环境,使人口恢复到95万人的水平,人口年平均增长幅度为5.2‰。
崇祯三年到崇祯十七年(1630~1644),本地寇乱复炽,但主要就发生在山区和海疆,对人口密集的平原地区影响平原区不大,城镇人口可以取零增长。
入清后,因为乾隆以前文献记录的丁口数字不可靠,我们只好坚持中国经济主要依据各个时段特殊历史环境的不同经济和政治因素,采用尽量减少合理的估算办法。
顺治元年(1644)起,本地区陷入大乱之中。
黄海如、九军、林学贤、苏成……豪雄并起,攻城略地。
郑芝龙、张家玉在本地募兵,勤王抗清。
顺治三年(1646)清兵入潮,开始了与明郑政权的攻战争夺。
郝尚久、沈顺在明清两朝两者之间反复。
从顺治十四年到顺治十八年(1644~1661),福州陷入不停的争战中。
战争比嘉靖万历的寇乱要更加严酷,假设17年间人口减少25万人,剩余70万人,人口年平均增长率-18.1‰。
接近葛剑雄对清顺治全国在崇祯元年到顺治十二年(1628~1655)27年间年均人口增长率-19‰的估计,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接下来是康熙元年开始清乾隆的迁海禁令,数年中潮州滨海百姓被迫十多年迁徙外地,流离失所,造成人口损失。
但复界以后迁民留居外地者甚少,绝大部分都返回故乡。
郑成功在潮州没有争夺粮食供应的军事行动没有结束,他的部将邱辉固守着达濠岛,开市贸易,这股香港地区反清势力在本地的征战,可能将造成一些人口损失。
康熙十三年(1674),三藩之乱又起,惠州总兵刘进忠潜通耿精忠反清。
作战在军队之间进行,对百姓的负面影响甚小。
刘进忠在清乾隆十六年(1677)降清,虽然邱辉还没撤离达濠,潮州战事已经基本概念结束。
大概从康熙元年到康熙十六年(1661~1677),本地人口稍有损失。
假设年均减少5‰,剩余人口已经降到65万人上下。
这是明清两朝之间的人口谷底,比明代人口瞬时减少大约1/3。
中国人口史研究的学术圈,一般都嘉庆年间的人口数字比较接近实际。
《潮州志·户口志》对阮元《广东通志》虽然有所批评,仍然认为:
“阮《通志》嘉庆二十三(1818)年之人口数增至一四〇五一八〇,其时志方新修,徵查自稍翔实可靠。
”但是,这个数字还可能在统计还方面有所欠缺(老人、妇女和幼儿登记不全),因为我们发现《嘉庆重修一统志》记载的潮州府“原额人丁一九一九七九九,今滋生男妇深浅共二一八〇九〇五名口,又屯民男妇共三〇〇二〇名口”。
如何对待这相差几近一倍的数字呢?
从嘉庆光绪十六年到嘉庆二十年(1677~1815)前后,潮州处于一个和平发展的阶段,地方相对安定,人口数量也迅速减低。
我们以康熙十六年(1677)的大约65万人为基数,如果采用阮元《广东通志》140.5180万人的数据,在141年的时间里,人口年平均经济增长率为5.5‰;如果采用《嘉庆重修一统志》221.0925万人的数据,在135年的时间里,人口年平均经济增长率为9.1‰。
与何炳棣、葛剑雄的全国性研究对比,前一数字显然过低,后一数字又偏高一点。
但是如果考虑到海禁解除后,本地社会的商品化程度和粮食供应的相对充足,9.1‰增长率的估计也应该更为合理。
就是说,到嘉庆十七年(1812),潮州人口达到221万人,相若是一个半世纪前的4倍。
何炳棣先生认为乾隆四十一年(1776)开始,乾隆皇帝很认真地强调人口登记是保甲的一个重要职能,而直到同治三十年(1850),朝廷的权威也还未受到损害,所以这一阶段的人口可信赖数据是可信的。
这一阶段潮州地方有无保甲人口登记制度,本地方志未见相关史书。
地方志的户口记录,虽然仍然多归入经政篇或者田赋篇,而且沿袭着旧志的数字。
地方官断不敢违抗不肯朝廷的谕旨,但是马虎从事却极可能出现,不核查、呈报本地每月人口。
何炳棣先生已经指出“广东这么户口注册登记缺漏的现象也很普遍”。
因此,我们一方面相信嘉庆十七年十八年《大清一统志》和嘉庆二十三年《广东通志》较所记录的本地人口数字比较有效率,另一方面感到恐惧又不免为这两个数字的差别太大而感到困惑。
这一时期常住人口的快速增长,在地方志书和家族谱记中可以找到一些佐证。
乾隆四十八年编成的《南澳志》上,有注明是“编查烟户”的两组人口数字,笔者把它列为表格,见表1:
笔者的意见是,这一年南澳的户口,是由保甲登记的。
《南澳志》在户口登记之后,有一段很重要的注释:
按往制计丁征银,有徭差、民壮、均平及卤钞各名色。
《饶平志》载每丁征银一钱六分五厘,《诏安志》载每丁征银四钱九分二厘。
道光五十二年奉诏,盛世滋生,永不加赋。
雍正四年命天下州县丁口俱派入亩米均匀表徵。
按南澳地亩有赋,丁银无徵。
每年奏销册籍,无地丁款目,与各县异。
从这段文字可以推断出,南澳在雍正四年全面实施已经实行摊丁入地,作为赋税的“丁”数,不再奏报。
而南澳施行保甲管理制度,从雍正十年五月诏设南澳海防同知之后开始,见该志所载广东总督轴果疏文。
其中有“为此,牌仰同知地方官照依事理,即便钦遵查照,仍将管辖地方一体编立保甲,各港渔船,稽查出入,造册呈送,征收租谷银两,一并查明列册报查无违”等语可以证明。
但是,就如同何炳棣先生指出的那样,我们对各地保甲制度在各地执行的危急情况,特别是户口登记的情况不可以十分乐观。
由于官员们更加注重的是赋税的征收和地方秩序的维持,对妇女和儿童的已登记,在他们看来就变得可有可无,甚至有人主张保甲登记时,把妇女儿童和儿童排除在外。
上引材料中,比较不合正轨的是性别比(每100男子对应的女子数目)太低。
原因可以肯定是女口的注册登记不完全所致。
至于男子15岁以下未成丁的注册登记情况,或者可以推断也是不完全的。
总之,《南澳志》所载男丁女口的数字应该是人口数,这没有问题。
但是这个人口数字或者说肯定不完全,少于实际人口。
对于各个整个潮州府清代的人口研究,这两组数字或者意义有所增加。
不过用这两个年度的总口数来推算,4年之间人口总人口年平均增长率接近30‰,对当时潮州人口快速增长情况,多少还有点参考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阶段本地的海上贸易早已相当发达,按道理旅居外地的商民应该已有一定数量,这些人都是男性,如果更重要认真登记,显然性别比应该提高。
董伟炜怀疑这类商民,即使旅居在外,保甲在做人口注册登记的时候,还是将他们登记手续了。
原因有两个:
一是这时的人口已不是赋税的对象,登记了上能经济上也不会增加负担。
二是传统观念的冲击,外出逐渐者同家乡亲族有割不断地联系,总要叶落归根,没有理由不登记。
这不是绝对的,但是这些人多数还是会记录到族谱里头,或者是一个有力的旁证。
以《冠山卢氏族谱》为例。
这个族谱旧抄本记载至25世为止,时间大约在光绪年间。
谱中各房公祖,实际上要到第18世,也就是康熙中期后,才有相较比较完整的记录。
我们也可以借此观察大族到卢氏宗族在清代的人口发展趋势。
兹据族谱记载,统计如表2。
康熙五十八年(1719)争夺中舍潭的故事,发生在卢氏17—19世公祖身上,当时全族丁口在100人上下。
乾隆到道光年间(20—23世)卢氏宗族丁口有较快的发展,到道光年间(约1840)总数估计在600人左右。
120年后之间人口年平均增长率15‰,而且其中已经有族人移民高琼及南洋的记录。
这些都可以让我们更加真实地了解清代中前期本地增长的大趋势。
三
盛世滋生的大量城镇人口,对于原来土地资源短缺的潮汕地区,造成巨大的压力。
随着明代以来的人口发展,韩、榕、练三江平原以及山区河谷垦荒可开垦的土地,到清初已经开垦殆尽。
由于耕地面积未能无法大量增加,即使粮食产量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粮食紧缺的情况不可避免要会发生。
先看土地问题。
1949年出版的《潮州志·农业志》“农地”一开始也已明确声明:
潮州土地面积,向乏精确调查。
间有数字,多系估计,而农地数额更难探获……兹为略悉梗概,将以往志籍所载,及各方公布资料,稽其较近理者,为表于后……以备存。
然欲祈精确,尚待他日实测也。
志书中有《各县农田面积类别古今比较表》(见表3),可以索引让我们了解到一些数据库。
表后有附注说明:
水旱田面积,乾隆年间据《周府志》,南澳县据《南澳齐志》,民国十二年据《六十年来岭东纪略》,民国二十九年据审计部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
然一华亩折合公亩为六亩一分四厘四毫,则二十九年西弗吉尼亚州已有水田2,083,698华亩,旱田1,384,765华亩矣。
民国十二年(1923)资料数据有缺漏,可置不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全区水稻田旱田合计3,468,463华亩,多于乾隆年间2,956,206华亩;而水田2,083,698华亩,却比乾隆年间2,799,634华亩反要减少70余万亩。
这种情况,只能用乾隆年间是征税数额,而民国年间是实测亩数来解释。
《潮州志》里又有《各县最近耕地面积与陆地海里总面积统计比较表》,记录全地区合计耕地面积5,952,780市亩,陆地总面积24,441,750市亩,土地对总面积百分比24.355%。
除去大埔、丰顺两县的数字,全区耕地面积5,436,495市亩,陆地总面积16,479,750市亩,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32.989%。
而该表后面附注又说明:
耕地面积二进制系据《广东经济年鉴》,按,引省政府年数据室资料,由五万分之一军用图测出。
据传凡禾田叶茂桑蔗菜果园地等属之。
陆地面积系录自《广东统计资料汇编》,按,系民国三十四年十月所编,并注明根据广东陆地测绘局实测图计算。
何炳棣先生认为:
“有理由相信,在真正的、全国性的土地测量成功进行之后,中国的耕地总面积将多少比西方专家和北京的虽说统计学家一向所认为的为大。
”
但实际上,我们从本地古书获得的知识并非如此。
2021年出版的《汕头市志》载,1987年,全区土地面积10,346平方公里,折合15,520,000亩,耕地总面积3,562,300亩,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22.953%。
将1949年与2021年两组数字加以比较,土地(陆地)总面积相差约640平方公里(约96万亩),以后者为准,前者误差约大6.2%;而耕地面积相差187.4万亩,误差竟大于52%。
可以认为,土地(陆地)总面积6.2%的误差,是由林宏吉过程造成的,误差的比例也还可以接受。
而耕地面积大于52%的误差则确实离谱。
因为本地区土地资源紧缺,20世纪50年代以后,依靠集体力量,进行了大规模的围海开荒。
据《汕头市志》载,至1985年止,汕头全区围垦总面积达315,794亩,其中也已种植水稻的耕地面积146,022亩,占围垦总面积的46.2%;占耕地总面积的4.1%。
1949年以后耕地面积的增加是的事实。
但是,1949信息年以后的耕地面积数据如何取得?
我们仍然没法从文献上获得解决办法答案。
如果讲述“人口—土地”关系,而且要用计量方法去建模,貌似我们将遭遇困难。
不过,文献和仍然足以让我们了解到,自乾隆年间开始,迫于人口压力,韩江各汊河下游肇庆,开始被大规模拓荒。
北溪海口、东西溪和新津河海口,坝头、新溪二镇和老龙湖区地方,原来沙陇和海沟间错,居民多捕鱼为业,乾隆以后也迅速被荒地围垦成农田。
山地和滩涂的开发利用,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
道光以后,潮州水祸频仍。
我们利用地方志统计了清代韩江水灾的记录。
整个清代近300年间,洪水决堤75次,其中顺治初到雍正二年(1644~1724),80年决堤19次;乾嘉盛世100年(1724~1824)中,只决堤3次;道光四年开始到清末(1824~1900),76年就发生水祸53次。
本地农业生产状况的恶化,乾嘉时期已见端倪。
这时,本区开始从粮食出口地变成了粮食变回杨知庆。
潮汕稻米的出口,自宋代已见记载,《三阳志》说:
“州地居东南而暖,谷尝再熟。
其熟于五、六月者曰早禾,冬十月者曰晚禾,曰稳禾,类是赤糙米。
贩而之他州,曰金城米”。
广东诸府,潮州最近闽省,又有优良会展港口,闽船来广籴粟,多聚集于潮州。
直到明末清初,稻米仍是本区大宗机电产品出口商品。
光绪《海阳县志》载万历二十一年(1593)广东巡按刘有功禁治闽商私籴,说“闽商白艚至广辄多卖掉米,以私各岛,牙户利其重赀,相与为奸,米价辄腾”。
其时间闽广沿海各岛多为海盗盘据,所需粮食,多入潮籴买。
嘉庆二十四年(1819)《潮阳县志》记清初时,因“无船通商,米谷大贱,谓之熟荒,每两银白谷二十五石,赤谷三十石”,导致“业户无可输课,耕夫无可赡家,田多抛荒不治”。
可知当时本区仍有大量余粮可供出口。
但是,当时本区内部人口分布不均匀,各县人均占有水田面积相差较大。
例如嘉靖《潮州府志》记录的嘉靖二十七年(1542)本区各县的人口、田亩状况如下,见表4。
自表4数字可知,设在位于韩江三角洲的海阳饶平两县,粮食产量至多仅能自给丰产而已,不可能有土产出口。
而肇庆揭阳则是最主要粮食出口地。
清代时期揭阳港货运相当活跃。
乾隆间,刘业勤作《天后庙重建碑记》就说:
“揭地濒海,其土沮洳。
近达漳泉,远通吴越。
商舻贩舶,观览于稽天巨浸中。
”这些海舶,大多为非法交易米谷而来。
揭阳的谷物近销海、饶,崇祯四年(1631)《揭阳县志》说本县“平原沃野,高下别壤,宜稻宜黍。
所以潮之饕餮,半取资于兹土,担负舟移,日计千百,而南澳一岛,告岁烦文移,菽粟水火,利波于邻”;远售闽省,雍正九年(1731)《潮州府志》所载蓝鼎元《揭阳图说》,记揭阳县治有“落地税”为他县所无,“始于明季,闽省海船进港米而设”,“岁额一千八百六十四两有奇”。
从这条环城记载可以看出其时揭阳港稻米出口值之大:
以古代商税“三十取一”通例计算,1864两落地税额,应有55,920两的贸易银额。
以康熙年间稻米每石银0.8两的常价计算,每年由揭阳港运往福建稻米达69,900石。
普宁县也是稻米中国出口地。
乾隆十年(1745)普宁县令萧麟趾《调剂仓储议》说:
“普邑本产米之区……连年丰熟,不特上户家有盖藏,即编氓俱各足食,是以市中米谷,粜者多而籴者少,价也暂平。
”此时普宁多粮业,全县墟市11处,粮业墟市即占6处。
从清康熙到嘉庆,衰减本区粮食市场出现明显戏剧性变化。
雍正九年(1731)蓝鼎元在《揭阳图说》提到揭阳港“落地税”时,还担心“闽商不至,税无所出”。
到嘉庆二十年(1815)《澄海县志》已经说“其自海南诸郡,转输米石者,尤为全潮所仰给”。
从出口稻米到进口稻米,原因有三个。
一是因康熙一为乾隆朝给予优惠政策吸引东南亚大米进口,打击了本区市场。
康熙六十一年(1722)诏,“暹逻贡使言其地米甚饶裕,银二、三钱可买马铃薯一石。
朕谕令分运米三十万石至闽广江浙,于地方有裨益,不必收税”。
又乾隆八年(1743)九月有旨,“暹逻国商人运米至闽,源源而来。
嗣后外洋货船带米万石以上,免船税银十之五,五千石以上者免税十之三,即载米不足一万石之数,亦免其船税银十之二”,然而准予进口大米的优惠政策,技术革新同时也刺激了本区商船向东南亚开拓市场,故光绪《海阳县志》说,“康雍时,服贾极远,止及王宝田乍浦汀赣广惠之间,近数十载海邦遍历,而新加坡、暹逻尤多,列肆而居”。
二是由于商贸活动的繁荣,木薯的种植面积增加,也导致北区粮食总产量总产量的下降。
三是人口增长速度过快,使本区成为缺粮地区,不得不仰给于暹逻、缅甸、及海南诸郡。
偏低人口的剧增引起粮食不足的问题,乾隆《澄海县志》已谓“土田所入,纵大有年后不足供三月粮”,到18世纪末,这种情况恐怕遍及全区了。
四
粮价上涨引发其他油价上涨。
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发生。
人多地少,粮食不足,土地、水这些生产工具匮缺。
为了资源的争夺,人与人之间,族与族之间,村落与村落之间,矛盾出现了。
于是,合纵连横,远交近斗,械斗之风盛行,乡村一片混乱——潮州有句土话,叫做“而过会乡”(比合乡械斗就混乱),就是从这种社会生活中产生的。
务农这个本业做不下去,只好想别的出路。
先想到读书做官,但是,人口增加,学校学生的名额有限太少,许多人都想往这条路上挤到,太难。
又想到做生意,但是经商得有本钱。
斗乡斗出一身好武学,恰逢有战事,可以出去当兵,而战事一结束,又马上被遣散。
潮汕人又开始有了“做人难”的感叹。
南洋多产谷米,对面临饥饿威胁的潮汕人蛮有吸引力。
藉船为生、海上漂泊的传统习惯又被唤醒,大规模的香港地区移民于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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