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第二章.docx
- 文档编号:6169691
- 上传时间:2023-05-09
- 格式:DOCX
- 页数:28
- 大小:33.83KB
安全管理第二章.docx
《安全管理第二章.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管理第二章.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安全管理第二章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建设
大纲要求:
1.了解安全规章制度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2.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概念: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实际,以生产经营单位名义起草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一般包括:
规程、标准、规定、措施、办法、制度、指导意见等。
一、安全规章制度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
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行动指南,是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防范生产、经营过程安全生产风险,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
意义: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保护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手段。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
(一)安全规章制度建设的依据
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政府的法规、标准为依据。
以生产、经营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事故教训为依据。
以国际、国内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为依据。
(二)安全规章制度建设的原则
1.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原则。
我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如《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2.安全第一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也是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具体要求。
3.系统性原则。
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建立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规章制度。
即涵盖生产经营单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涵盖生产经营单位的规划设计、建设安装、生产调试、生产运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等全方位的安全规章制度。
4.规范化和标准化原则。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应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以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建设的严密、完整、有序。
(三)安全规章制度的编制和管理
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一般包括:
(1)起草。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由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起草。
(2)会签。
责任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应在送交相关领导签发前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主持会议,取得一致意见。
(3)审核。
安全规章制度在签发前,应进行审核。
(4)签发。
技术规程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一般技术性安全规章制度由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类安全规章制度应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5)发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的发布方式,如通过红头文件形式、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办公网络发布等。
(6)培训和考试。
新颁布的安全规章制度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安全操作规程类制度,还应组织进行考试。
(7)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应每年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一次修订,并公布现行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清单。
对安全操作规程类安全规章制度,除每年进行一次修订外,3至5年应组织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印刷。
(四)安全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
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标准。
在长期的安全生产实践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自身的习惯和传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
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建立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一般由综合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环境安全管理四类组成;
按照标准化体系建立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一般把安全规章制度分为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标准;
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一般分为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三大类。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大纲要求:
1.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
2.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3.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
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同时也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
1.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2.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中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能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确保安全生产。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1)落实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要求。
(2)通过明确责任使各级各类人员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建立和谐社会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要求: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
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应满足如下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
2.与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体制协调一致。
3.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班组、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既明确、具体,又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
4.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制定和落实,并应适时修订。
5.应有配套的监督、检查等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落实。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下列两个方面:
一是纵向方面,即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在建立责任制时,可首先将本单位从主要负责人一直到岗位工人分成相应的层级;然后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
二是横向方面,即各职能部门(包括党、政、工、团)的安全生产职责。
在建立责任制时,可按照本单位职能部门的设置(如安全、设备、计划、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培训、党办、宣传、工会、团委等部门),分别对其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作出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在纵向方面至少应包括下列几类人员。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将其职责规定为: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的职责是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生产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是按照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则是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四)班组长
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
班组长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五)岗位工人
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岗位工人的主要职责是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第三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
大纲要求:
1.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
2.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要求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也可以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除上述三类高风险单位以外且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具体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如下要求: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除上述三类高风险单位以外且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只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可以只需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具体配备哪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其危险性大小、从业人员多少、生产经营规模大小等因素确定。
3.当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时,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四节 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大纲要求:
1.了解安全生产投入的要求
2.了解国家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要求及提取标准
3.熟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4.了解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要求
5.了解风险抵押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
2~5为新大纲要求的内容。
一、安全生产投入的基本要求
(一)法律依据与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以保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根据企业性质确定责任主体。
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等:
由董事会予以保证;
一般国有企业:
由厂长或者经理予以保证;
个体工商户等个体经济组织:
由投资人予以保证。
注:
保证人承担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事故后果的法律责任。
(二)安全生产投入的使用
安全生产投入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建设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工程,如防火防爆工程、通风除尘工程等。
2.增设和更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
3.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
4.按照国家标准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
5.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如用于制定及落实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安全生产投入的行政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
未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概念等
1.概念:
安全生产费用是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目的:
提高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3.使用原则:
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我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1.煤炭安全生产费用
我国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都必须按照原煤实际产量,在成本中按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
依据: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规定
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1)大中型煤矿
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自燃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矿井吨煤不低于8元,重点监控煤炭生产企业吨煤不低于15元;
2)低瓦斯矿井吨煤不低于5元;
3)露天矿吨煤不低于3元。
(2)小型煤矿
1)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自燃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矿井吨煤不低于10元;
2)低瓦斯矿井吨煤不低于6元。
2.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费用
烟花爆竹生产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其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等主要原材料及产品易燃易爆,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燃烧、爆炸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
我国境内生产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的企业,都要按照年度销售收入分月提取安全费用,列入企业成本,专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
依据:
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具体提取标准:
1)当年销售收入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3.5%提取;
2)当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按3%提取;
3)当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2.5%提取;
4)当年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提取。
3.矿山开采
概念:
指石油和天然气、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藏资源的勘探和生产、闭坑及有关活动。
提取标准:
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分月提取。
具体标准:
1)石油,每吨原油17元;
2)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3)金属矿山中的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
4)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
5)非金属矿中露天矿山每吨(m3)1元,井下矿山每吨(m3)2元;
6)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m,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
4.建筑施工
概念:
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提取标准: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以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法,分月提取。
具体标准:
1)房屋建筑工程和矿山工程为2%;
2)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
5.危险品
概念:
指列入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的物品,包括军工生产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
提取标准:
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法,分月提取。
具体标准:
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4%提取;
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全年实际销售收人超过1O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6.道路交通运输
概念:
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
提取标准: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分月提取。
具体标准:
1)客运业务按照0.5%提取;
2)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3)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与管理
使用原则:
(1)专户核算,专款专用。
设立专户核算,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2)结余结转使用,不足部分直接列支。
三、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要求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需要建立风险抵押机制,依法确定对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存储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
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第十八条。
(二)风险抵押金的存储和使用
1.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
(1)非煤矿企业
依据:
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存储标准:
1)小型企业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2)中型企业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大型企业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4)特大型企业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注:
风险抵押金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2)煤矿企业
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四、五条。
按照煤矿企业核定(设计)或者采矿许可证确定的生产能力核定,其标准为:
1)3万吨以下(含3万吨)存储60万~100万元;
2)3万吨以上至9万吨(含9万吨)存储150万~200万元;
3)9万吨以上至15万吨(含15万吨)存储250万~300万元;
4)15万吨以上,以3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吨增加50万元。
注: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原则上不超过600万元。
2.风险抵押金存储的要求
(1)风险抵押金由企业事先按时足额存储,企业不得因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停产整顿等情况迟(缓)存、少存或不存风险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风险抵押金。
(2)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由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定下达。
(3)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
3.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1)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支出;
2)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支出。
若发生下列之一情形的,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工作需要,将风险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1)企业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
(2)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承担责任,支付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的。
第五节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大纲要求:
1.熟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
2.熟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
3.掌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方法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安全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即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财务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改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条件,有效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保证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为了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核心是安全技术措施。
3.基本原则
1)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
(1)考虑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
如针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可能引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的应用、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还要考虑技术可行性与经济承受能力。
2)自力更生与勤俭节约的原则
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求实效。
3)轻重缓急与统筹安排的原则
预先考虑影响最大、危险性最大的项目,逐步有计划解决。
4)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加强领导,依靠群众,使计划切实可行,以便顺利实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范围
1.安全技术措施
指以防止工伤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为目的一切技术措施。
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防火防爆装置等。
2.卫生技术措施
指改善对职工身体健康有害的生产环境条件、防止职业中毒与职业病的技术措施。
如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通风、降温、防寒、防辐射等装置或设施。
3.辅助措施
指保证工业卫生方面所必需的房屋及一切卫生性保障措施。
如尘毒作业人员的淋浴室、更衣室或存衣箱、消毒室、妇女卫生室、急救室等。
4.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指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有关宣传教育设备、仪器、教材和场所等。
如劳动保护教育室、安全卫生教材、挂图、宣传画、培训室、安全卫生展览等。
(二)编制内容
1.措施应用的单位或工作场所;
2.措施名称;
3.措施目的和内容;
4.经费预算及来源;
5.负责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
6.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7.措施预期效果及检查验收。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方法
(一)确定措施计划编制时间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一般应与同年度的生产、技术、财务、供销等计划同时编制。
(二)布置措施计划编制工作
企业领导应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向下属单位或职能部门提出编制措施计划具体要求,并就有关工作进行布置。
(三)确定措施计划项目和内容
下属单位在认真调查和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和主体内容,报上级安全部门。
安全部门联合技术、计划部门对上报的措施计划进行审查、平衡、汇总后,确定措施计划项目,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四)编制措施计划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审批后,由安全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具体的措施计划和方案,经讨论后,送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
(五)审批措施计划
上级安全、技术、计划部门对上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联合会审后,报单位有关领导审批。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一般由总工程师审批。
(六)下达措施计划
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总工程师的审批意见,召集有关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审查、核定措施计划。
审查、核定通过后,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到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第六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大纲要求:
1.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
2.掌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
3.掌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和方法;
4.了解农民工安全培训的特殊要求(08年大纲新要求)。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20、21、22、23、36和50条等都对生产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管理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