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消毒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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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时00分-1时00分(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
4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谈判文件购买联系人:
甘仁全、陈臻
电话:
01-1032
电子邮箱:
@.m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注:
需网上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成交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业务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年1月4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
张永海
联系电话:
01-012
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共和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01-1032
@.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收款人
银行账号
40004505035(谈判保证金专用账号)
4000450501(谈判文件费及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
其他事项
本项目谈判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谈判网》及《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
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
01-145505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采购项目名称:
2
技术参数方面的疑问请与以下方式联系:
青海省人民医院
张永海电话:
业务联系人:
甘仁全、陈臻
01-1032传真:
01-113
3
谈判文件编号:
4
采购内容:
2台移动式消毒机、13台立式消毒机
预算控制价:
2000.00元
交货期:
天
交货地点:
青海省人民医院内甲方指定地点
5
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大写):
伍仟元整
(小写):
5000.00元
1、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
转账、电汇(不接受现金),须由谈判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指定专用账户,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及用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谈判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以谈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201年1
月3日1:
00前)采购代理单位财务收到银行送达的到账回单为准;
开户银行:
谈判保证金账号:
40004505035
收款单位:
3、谈判保证金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银行转入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和成交人的原银行汇(转)出账户(所退还保证金无利息);
4、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谈判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谈判保证金(所退还保证金无利息);
5、谈判保证金退还日期:
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采购人送交的书面合同的第二日起5日内,以银行转账日期为准(所退还保证金无利息)。
谈判有效期:
0天(自谈判截止之日起)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年1月4日下午14:
30时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份数:
壹份
谈判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贰份
谈判时间:
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谈判地点:
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1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12
签定合同地点:
西宁市
13
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大写)伍仟元整
(小写)5000.00元
第三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采购
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现对青海省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消毒机采购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参加。
现就有关谈判内容、要求、程序等表述如下:
一、谈判内容及要求
(一)谈判内容:
1、项目概况: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内容。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谈判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谈判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需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所代理主要产品有效的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
(三)采购要求及技术说明:
1、谈判说明:
(1)谈判供应商按照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包号选择谈判,要求对每个包号中所有内容必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谈判,不能拆分或少报。
否则,谈判无效;
(2)最终报价应包括谈判文件中所购置的货物、维护服务与技术支持等全部内容。
若谈判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响应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3)谈判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技术建议”型号栏中列出所投货物的具体型号;
在指标栏中列出其货物的具体技术指标;
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谈判供应商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偏差。
如果只注明“符合”、“满足”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符合;
(4)交货时间及地点:
按甲方要求或招标文件规定。
2、技术文档要求:
(1)谈判供应商对本次采购货物的每一部分必须提供正式出版技术文档应提供中文版技术文档;
(2)交货时技术文档应与货物一起交付。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技术文档的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货物相一致,并应尽可能地详细说明。
(3)货物验收后,谈判供应商应将所有技术文档和有关资料移交给采购人。
3、验收:
(1)成交的谈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规定地点的相关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采购人有权裁决成交人的责任范围,各成交人必须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如果成交人不能按时解决问题,采购人有权退货、索赔或拒付款项;
(2)成交人应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要求,成交人应在供货前2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以便进行场地准备。
4、货物验收:
(1)开箱检验。
谈判供应商成交后,应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货地点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和初始验收及最终验收工作。
初始验收将由成交人、货物提供商(如果需要)、采购人共同完成。
货物开箱后,肉眼检查货物应无损伤;
核对货物清单,检查交付货物的规格、数量等。
货物外观受损、附件与合同设备清单或装箱单不符视为检验不合格;
(2)所有货物必须在检验后,进行测试,并经有关检测部门检测取得相关合格证。
(四)谈判要求:
1、谈判供应商应对该采购项目认真应对,项目中有关具体情况请主动与采购人联系(青海省人民医院张永海电话:
01-012)取得相关数据。
若有与谈判文件不一致处,请及时与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01-1032)。
2、谈判供应商应就以下方面做出书面响应及谈判准备:
(1)主要产品来源及品牌;
(2)谈判供应商基本情况(企业简介、业绩);
(3)第三方出具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
(4)项目报价书;
(5)服务、保修计划;
()质量保证承诺、产品检验合格证;
()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须附完整合同);
()交货时间;
()未尽事宜的处理方式及解决途径;
(10)其他资料。
(谈判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3、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资格合法性进行审查,有下述情况之一者,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其谈判供应商的谈判按无效标处理: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附有效的法人授权书的(正本为原件);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提供货物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适用于谈判供应商为生产厂商);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所代理产品有效的授权书的(适用于谈判供应商为代理商);
附谈判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无相关经营范围;
;
满足技术要求中的主要参数或超出偏离范围的,谈判报价有严重缺项漏项的;
满足实质性要求及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4、谈判供应商应向采购方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所报价格应为交工总报价。
该价格包括:
设备费、检验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包装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5、谈判结束后谈判供应商应向谈判小组递交最终报价确定表。
、谈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谈判时间按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及谈判供应商相关资质装订一式三份《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谈判文件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其他形式装订的谈判响应文件一概按无效标处理。
、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开始前必须交纳不低于第一轮报价2%的谈判保证金(按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
同时将缴款证明复印件盖章后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否则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谈判要求而予以拒收,并将谈判响应文件退回谈判供应商。
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于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待报备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其他说明及要求:
(1)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需提供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2)关于谈判响应文件的声明函;
(3)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技术偏离情况;
(4)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5)报价应为交货后的含税价(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谈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谈判时间按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及谈判供应商相关资质装订一式三份《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明采购编号、谈判项目名称、谈判单位名称及正本或副本等字样;
.3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贰份。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谈判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章。
二、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的办法
(一)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专家组建谈判小组。
(二)谈判小组分别与谈判供应商就谈判内容进行一对一的谈判。
(三)谈判小组采取综合评议的评定办法进行评议,即从商务、技术、资信等方面,分别对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评审:
1、谈判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2、谈判供应商的资信情况(包括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签订合同授权、相应的经营范围、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3、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书、保修服务承诺。
4、商务报价情况。
(四)谈判小组在谈判的基础上,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合议确定最佳成交谈判供应商。
(五)采购机关签发成交通知书。
(六)需方与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签到时间:
30时
(二)谈判时间:
(三)谈判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号开标厅。
凡不遵守签到时间,或在谈判时间开始前未足额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第四章产品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青海省人民医院移动式空气净化设备技术参数
适用范围():
≥100
消毒效果:
设备持续工作1小时,可使100房间空气中的自然菌的消亡率≥0.4%,处理后空气中平均细菌总数≤.。
根据评价标准,达到消毒合格要求(提供检测报告)
臭氧残留量检测:
室内空气中臭氧残留平均浓度均≤0.001/
净化效果:
设备持续工作2小时,可使房间内空气洁净度为100万级的100房间中的空气洁净度达到10万级(需提供省级检测报告)
多级过滤净化功能:
配合等离子,可去除烟雾、甲醛、氨、苯,清新空气(提供检测报告)
循环风量(/:
≥00
等离子寿命:
等离子体发生器和等离子体电机机芯寿命≥25000小时(提供检测报告)
人机共存:
设备为动态消毒机,可在人机共存的环境中使用,且不生成二次污染
环境检测功能:
通过高性能的传感器检测空气中有害气体的水平,可对空气质量、温度、湿度、尘埃粒子进行检测。
2.5消除率:
2.5颗粒物净化效率≥%
洁净空气输出比率:
洁净空气输出比率≥20./等离子密度分布:
3.401~4.013(提供检测报告)
多档风速可调:
提供手动、自动、定时三种工作模式供用户选择:
工作模式:
手动模式:
默认消毒时间为2小时,按键调整工作时间;
自动模式:
设备检测到室内空气质量较低或尘埃粒子较多时,自动启动消毒功能;
定时模式:
按所设定的时间启停消毒,可设定5组定时消毒时间。
程控数量:
程控程序数量不低于5组。
智能提示功能:
具备等离子故障报警、滤网过期提示功能。
连续消毒:
多个房间,空间可连续循环消毒
安装方式:
移动搁置
噪声(:
≤0
具备节能免打扰功能。
电磁兼容性:
符合55011标准要求(提供检测报告)。
数字高精触摸键、一键式遥控器远程操控:
面板独有“触摸感应”式高精键。
采用最新工艺并经过上万次按压破坏性试验的高精技术,操作灵敏,点击迅捷,手感好且永不生锈、防水性、抗破损等安全性能操作极强。
内容显示清晰、明亮,外观新颖美观。
中文和人性化的图形显示让用户更直观的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当出现报警时液晶屏也会同时显示故障提示,直观方便。
电源要求:
工作电源:
22050额定功率(:
≤0
产品证件:
提供卫生许可批件
外型尺寸():
直径4400
净重():
台数:
2台。
质保期:
3年。
青海省人民医院立式空气净化设备技术参数
1.适用范围():
≥120
2.消毒效果:
根据评价标准,达到消毒合格要求。
(提供检测报告)
3.室内空气中臭氧残留平均浓度均≤0.003/(提供检测报告)
4.净化效果:
5.多级过滤净化功能配合等离子,可去除烟雾、甲醛、氨、苯,清新空气(提供检测报告)
.循环风量(/:
≥0
.等离子寿命:
.人机共存:
.环境检测功能:
10.2.5消除率:
11.洁净空气输出比率:
洁净空气输出比率≥20./12.等离子密度分布:
3.401~4.013(提供检测报告)
13.多档风速可调:
提供手动、自动、定时三种工作模式供用户选择
14.工作模式
15.程控数量:
1.智能提示功能:
1.安装方式:
1.噪声(:
≤55
1.具备节能免打扰功能。
20.电磁兼容性:
21.数字高精触摸键、一键式遥控器远程操控:
22.中文和人性化的图形显示让用户更直观的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当出现报警时液晶屏也会同时显示故障提示,直观方便。
23..电源要求:
≤135
24.产品证件:
提供卫生许可批件。
25..外型尺寸():
0×
255×
100
2.净重():
2.台数:
13台。
2.质保期:
第五章合同书及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
合
同
书
项目编号:
青海诚鑫竞谈(货物)201-11
合同编号:
-201-11
采购单位:
供应商:
合同金额:
谈判日期:
合同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标的:
1、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2、附件:
(1)、谈判报价分项表;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其他相关承诺;
(4)、成交通知书。
3、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核算,合同金额:
大写:
小写:
(包括货物费、包装费、运费、检测费、人员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二、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谈判文件和承诺相一致,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境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供货、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4、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诉求一周内(以传真日期为准)给予应答。
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解决,修复或更换的时间及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乙方在收到甲方诉求十天内无应答,则视为乙方承认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进行自行处理,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交付和验收
1、交货期:
青海省人民医院内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谈判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装卸完)后尽快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省政府采购中心,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
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付款方式
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全额发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财政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总额的0%
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设备运行使用三个月后按合同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3(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合同签订前,乙方按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谈判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的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
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
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的,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同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产品交付超过约定时限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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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医院 综合 住院 消毒 采购 项目 竞争性 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