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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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
109
目录
序言 5
第一章规划背景 3
第一节基本状况 3
第二节综合评价 5
第三节面临趋势 7
第二章主体功能区划分 9
第一节划分类型 9
第二节重大关系 11
第三节划分结果 13
第三章总体要求和规划目标 15
第一节指导思想 15
第二节开发原则 17
第三节主要目标 18
第四节战略格局 20
第四章重点开发区域 23
第一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23
第二节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 24
第三节省级层面重点开发区域 27
第五章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 32
第一节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 32
第二节区域分布 33
第三节点状开发的城镇 36
第四节基本农田保护 37
第六章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38
第一节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 38
第二节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 40
第三节省级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 43
第四节点状开发的城镇 45
第七章禁止开发区域 46
第一节功能定位和区域分布 46
第二节管制原则 47
第三节近期任务 53
第八章能源与资源 55
第一节主要原则 55
第二节能源开发布局 56
第三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布局 58
第四节水资源开发利用 58
第九章区域政策 60
第一节财政政策 60
第二节投资政策 60
第三节产业政策 61
第四节土地政策 62
第五节农业政策 62
第六节人口政策 63
第七节环境政策 64
第八节应对气候变化政策 65
第九节绩效评价政策 66
第十章规划实施 68
第一节规划实施 68
第二节监测评估 70
附表1:
重点开发区域名录 72
附表2:
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名录 73
附表3:
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 74
附表4:
点状开发的城镇 75
附表5:
全省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表 76
附表6:
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77
附图1:
陕西省行政区划图 109
附图2:
陕西省地形图 110
附图3:
城市化战略格局示意图 111
附图4:
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示意图 112
附图5:
农业战略格局示意图 113
附图6:
主体功能区划分总图 114
附图7:
重点开发区域分布图 115
附图8:
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分布图 116
附图9:
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布图 117
附图10:
禁止开发区域分布图 118
附图11:
人均可利用土地资源评价图 119
附图12:
人均可利用水资源评价图 120
附图13:
生态重要性评价图 121
附图14:
生态脆弱性评价图 122
附图15:
自然灾害危险性评价图 123
附图16:
地均生产总值评价图 124
附图17:
经济发展水平评价图 125
附图18:
战略选择评价图 126
附图19:
现有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园区) 127
附图20:
二氧化硫排放分布图 128
附图21:
环境容量评价图 129
附图22:
人口集聚度评价图 130
附图23:
交通优势度评价图 131
序言
美丽富饶的三秦大地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家园。
改革开放30多年尤其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全省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未来一段时期仍将持续高速发展,国土开发空间格局正在经历着深刻变化。
为了使我们的家园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为了给子孙后代留下更加宜人的生存发展环境,必须加快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科学高效利用国土空间。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就是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发展格局。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经济强、科教强、文化强、百姓富、生态美”西部强省目标的战略举措,有利于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引导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有利于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基本依据,是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是国土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战略性,指本规划是从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对未来我省国土空间开发作出的总体部署。
基础性,指本规划是在对我省国土空间各基本要素综合评价基础上编制的,是编制其他各类空间规划的基本依据,是制定区域政策的基本平台。
约束性,指本规划明确的主体功能区范围、定位、开发原则等,对各类开发活动具有约束力。
。
各地各部门必须切实组织实施,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奖惩机制,严格贯彻执行。
本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72号)编制,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范围涵盖全省所有国土空间。
本规划推进实现主体功能区主要目标的时间是2020年,规划任务是更长远的,实施中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适时调整修订。
第一章规划背景
构建美好家园,实现科学有序开发,首先要认识我省现有国土空间的基本状况、开发现状、存在问题和面临趋势。
第一节基本状况
——区位。
陕西地处我国内陆中心腹地,纵跨黄河长江两大水系,是亚欧大陆桥亚洲段的中心和进入大西北的门户,与晋、蒙、宁、甘、川、渝、鄂、豫等八个省(市、自治区)接壤(见附图1),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区位之便,总面积20.58万平方公里。
——地形。
陕西地域狭长,地势南北高、中间低,从北到南依次为陕北高原、关中平原和秦巴山地(见附图2),分别占全省总面积的45%、19%和36%。
秦岭山脉横贯东西,以北为黄河水系,主要河流有窟野河、无定河、延河、洛河、泾河、渭河等,以南属长江水系,主要河流有嘉陵江、汉江和丹江。
——气候。
陕西纵贯三个气候带,南北气候差异较大。
陕南属亚热带气候,关中及陕北大部属暖温带气候,陕北北部长城沿线属中温带气候。
年降水量310—1274毫米,降水南多北少,陕南为湿润区,关中为半湿润区,陕北为半干旱区。
——植被。
陕西植被类型丰富,森林、灌丛、草原、草甸等均有分布。
森林主要分布在秦岭、巴山、关山、黄龙山、桥山等区域,草原主要分布在陕北榆林地区。
全省森林覆盖率41.4%。
——人口。
2010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735万人,城镇化水平45.7%,人口密度181人/平方公里。
其中,关中地区常住人口234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2.7%,人口密度422人/平方公里;陕北地区554万人,占14.8%,人口密度69.6人/平方公里;陕南地区839万人,占22.5%,人口密度120人/平方公里。
——经济。
2010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1012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7133元,经济总量位居全国17位,其中,关中地区生产总值635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7126元;陕北地区2642亿元,人均47690元;陕南地区1123亿元,人均13385元。
全省财政总收入1801亿元。
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9.8∶53.8∶36.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4229亿元。
——矿产。
我省地质成矿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是我国矿产资源大省之一。
2010年,全省己探明储量矿产93种,保有资源储量列全国前十位的有61种,在全国15种主要矿产中,我省盐矿居第一位,水泥用灰岩居第三位,煤炭、天然气、钼居第四位,石油居第六位,金矿居第十位。
矿产资源潜在价值占全国矿产资源潜在价值的三分之一。
关中地区以煤、建材矿产、地热、矿泉水为主;陕北地区以优质煤、石油、天然气、岩盐、粘土类矿产为主;陕南地区以有色金属、贵金属、黑色金属和各类非金属矿产为主。
第二节综合评价
——土地资源。
海拔800米以下的平原、河川、盆地、台塬、山前洪积扇仅占土地总面积的20%左右,其余多为山地和高原。
可利用土地资源(后备适宜建设用地)面积2668万亩,约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8.6%,人均可利用土地资源0.7亩。
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且多分布在陕南陕北生态脆弱区,开发利用难度大。
土地资源分布与三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不平衡性极为突出(见附图11)。
——水资源。
总量为42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1133立方米,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可利用水资源总量163亿立方米,且70%集中在汛期。
关中、陕北、陕南地区的水资源分别占全省19%、10%和71%,与区域人口、产业集聚度和未来发展需求不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压力较大。
汉丹江流域、沿黄地区水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潜力较大,后续保障能力较强(见附图12)。
——生态环境。
从生态重要性看,生态重要程度高和较高的区域约占全省总面积的70%(见附图13)。
从生态脆弱性看,中度以上生态脆弱区域占全省总面积的35.4%(见附图14)。
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沙化和湿地退化等生态问题仍然存在,大气与地表水环境质量面临较大压力。
——自然灾害。
发生频率较高,且区域性、季节性、伴生性特征突出。
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洪涝、干旱、沙尘暴等。
灾害危险性总体呈现南高北低,程度高和较高的地区占全省总面积的27%,主要集中在秦巴山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等区域(见附图15)。
——经济发展。
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空间差异较大,“两极”集聚态势明显,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关中平原和榆林北部两个地区,以及区域中心城市和重要交通枢纽(见附图16~17)。
——战略选择。
关中地区正在按照国家《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要求,着力打造全国内陆型经济开发开放战略高地、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基地。
陕北地区煤、油、气、盐资源富集,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
陕南地区山清水秀,水利、矿产和生物资源丰富,汉中盆地、月河川道、商丹谷地正着力打造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见附图18~19)。
综合以上要素评价,我省国土空间呈现如下特点:
山地多而川原少,适宜开发的土地资源有限;水资源总量不足,时空分布与发展需求不匹配;能源和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利用前景广阔;生态重要性突出,但生态环境相对脆弱;自然灾害发生频率较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威胁较大;经济综合实力提升较快,但欠发达依然是基本省情;总体开发程度不高,后续开发潜力较大。
第三节面临趋势
——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需要优化城乡空间结构空间结构是指不同类型空间的构成及其在国土空间中的分布,如城市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及其他空间的比例,以及城市空间中城市建设空间与工矿建设空间的比例等。
城市空间,包括城市建设空间、工矿建设空间。
城市建设空间包括城市和建制镇居民点空间。
工矿建设空间是指城镇居民点以外的独立工矿空间。
农业空间,包括农业生产空间、农村生活空间。
农业生产空间包括耕地、改良草地、人工草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包括农业设施和农村道路)空间。
农村生活空间即农村居民点空间。
生态空间,包括绿色生态空间、其他生态空间。
绿色生态空间包括天然草地、林地、湿地、水库水面、河流水面、湖泊水面。
其他生态空间包括荒草地、沙地、盐碱地、高原荒漠等。
其他空间,指除以上三类空间以外的其他国土空间,包括交通设施空间、水利设施空间、特殊用地空间。
交通设施空间包括铁路、公路、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等占用的空间。
水利设施空间即水利工程建设占用的空间。
特殊用地空间包括居民点以外的国防、宗教等占用的空间。
。
我省正处于城镇化加快推进阶段,大量农村人口转移转化为城镇居民,既需要扩大城镇建设空间,也需要科学整理农村闲置宅基地,有效推进用地占补平衡,优化城乡空间结构。
——工业化进程加速推进,需要增加工矿建设用地。
我省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有色冶金等支柱产业及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这就需要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提高生产空间集约化水平。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需要占用更多的国土空间。
我省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仍处于加快建设期,不可避免地需要占用部分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空间需求压力较大。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需要扩大绿色生态空间。
我省仍属于欠发达省份,既要加快发展,又要妥善应对气候变化。
这就需要转变以往的开发模式,尽可能地扩大绿色生态空间,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固碳能力。
总之,既要满足人口增加、经济增长、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对国土空间的巨大需求,又要为保障农产品供给、维护生态安全不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就必须加快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科学高效地利用国土空间。
第二章主体功能区划分
我省主体功能区划分方案,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结合我省实际,统筹考虑全省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容量、生态脆弱性、生态重要性、自然灾害危害程度、人口分布、经济发展水平、交通优势度和发展战略等十大类61项指标,运用多种评价方法,综合分析而得出。
第一节划分类型
我省主体功能区划,按开发方式,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禁止开发区域以自然或法定边界为基本单元,分布在其他类型主体功能区域之中。
三类;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三类;按层级,分为国家级和省级。
主体功能区分类及其功能
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是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开发强度指一个区域建设空间占该区域总面积的比例。
建设空间包括城镇建设、独立工矿、农村居民点、交通、水利设施以及其他建设用地等空间。
和未来发展潜力,以是否适宜或如何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为基准划分的。
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以提供主体产品的类型为基准划分的。
城市化地区是以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地区,也提供农产品和生态产品生态产品指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生态调节功能、提供良好人居环境的自然要素,包括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和宜人的气候等。
生态产品同农产品、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一样,都是人类生存发展所必需的。
生态功能区提供生态产品的主体功能主要体现在:
吸收二氧化碳、制造氧气、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防风固沙、调节气候、清洁空气、减少噪音、吸附粉尘、保护生物多样性、减轻自然灾害等。
一些国家或地区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实质是政府代表人民购买这类地区提供的生态产品。
;农产品主产区是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地区,也提供生态产品、服务产品和部分工业品;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地区,也提供一定的农产品、服务产品和工业品。
重点开发区域是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的条件较好,从而应该重点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
限制开发区域分为两类,一类是农产品主产区,即耕地较多、农业发展条件较好,虽也适宜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但从保障农产品安全以及区域永续发展的需要出发,必须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发展的首要任务,从而应该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
一类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即生态脆弱,生态系统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在各种生物之间以及生物群落与其无机环境之间,通过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而相互作用的一个统一整体。
重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不具备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条件,必须把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从而应该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
禁止开发区域是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并点状分布于重点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之中的重点保护区域。
国家层面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地质公园和世界文化遗产。
省级层面禁止开发区域,包括省级及以下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重要湿地、重要水源地以及其他由省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域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本规划将国家湿地公园和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暂补充列入省级层面禁止开发区域。
。
第二节重大关系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应着重处理好以下重大关系:
——开发与发展的关系。
本规划的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中的“开发”,特指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限制或禁止开发,特指在这类区域限制或禁止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并不是限制或禁止所有的开发行为。
将一些区域划为限制开发区域,并不是限制发展,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这类区域的农业生产力和生态产品生产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主体功能与其他功能的关系。
主体功能不等于唯一功能。
明确一定区域的主体功能及其开发的主体内容和发展的主要任务,并不排斥该区域发挥其他功能。
重点开发区域作为城市化地区,主体功能是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集聚人口和经济,但也必须保护好区域内的基本农田等农业空间,保护好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空间,也要提供一定数量的农产品和生态产品。
限制开发区域作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是提供农产品和生态产品,保障国家农产品供给安全和生态系统稳定,但也允许适度开发能源和矿产资源,允许发展那些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当地资源环境可承载的产业,允许进行必要的城镇建设。
对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
政府从履行职能的角度,对各类主体功能区都要提供公共服务和加强社会管理。
——主体功能区与农业发展的关系。
把农产品主产区作为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区域,是为了切实保护这类农业发展条件较好区域的耕地,使之能集中各种资源发展现代农业,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同时,也可以使国家强农惠农的政策更集中地落实到这类区域,确保农民收入不断增长,农村面貌不断改善。
此外,通过集中布局、点状开发,在县城适度发展非农产业,可以避免过度分散发展工业带来的对耕地过度占用等问题。
——主体功能区与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的关系。
能源和矿产资源富集的地区,大多也是生态脆弱或生态重要的区域,不适宜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
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往往只是“点”的开发,主体功能区中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更多的是“片”上的开发。
一些能源和矿产资源富集的地区被划为限制开发区域,并不是要限制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开发,而是应该按照该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面上保护、点上开发”。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促进主体功能区的形成,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要发挥政府的科学引导作用,更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政府在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中的主要职责是,明确主体功能定位并据此配置公共资源,完善法律法规和区域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引导市场主体根据相关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有序进行开发,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重点开发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的形成,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政府的作用主要是通过编制规划和制定政策,引导生产要素向这类区域集聚。
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的形成,要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和规划体系来约束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行为,通过建立补偿机制引导地方人民政府和市场主体自觉推进主体功能建设。
——相对稳定与动态调整的关系。
主体功能区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区域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主体功能要求。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变化,可以对区域的主体功能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节划分结果
——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
主要分布于关中地区(包括商洛市商州区、丹凤县)和榆林北部地区,包括36个县(市、区)以及汾渭平原农产品主产区中的部分地区,总面积3383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6.5%。
扣除基本农田后面积25978平方公里,占全省的12.6%。
——省级层面重点开发区域。
主要分布于延安、汉中和安康市,包括3个区块的4个县(区),总面积7634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7%。
扣除基本农田后面积6662平方公里,占全省的3.2%。
——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
主要分布于渭河平原、渭北台塬和商洛北部,共计24个县(区),总面积31269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5.2%。
——国家层面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主要分布于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和陕南秦巴山区,共计33个县,总面积81202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9.4%。
——省级层面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主要分布于延安沿黄地区、子午岭地区、黄龙山区、商洛南部地区,包括10个县以及重点开发区域中部分生态功能重要的区块,总面积51859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5.2%。
——禁止开发区域。
呈点状分布于重点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之中,共407处各级各类禁止开发区域,扣除部分相互重叠的区域后总面积22949平方公里(不含省上公布的55个重要湿地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1.1%。
第三章总体要求和规划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的重要时期,也是空间结构调整优化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立足国土空间的自然状况,针对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实现协调有序开发和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指导思想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科学划分主体功能区,引导形成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空间开发新格局,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美好家园。
——遵循自然适宜性开发的理念。
我省地形地貌复杂,生态类型多样,资源禀赋迥异,发展条件差异较大,特别是陕南秦巴山地生物多样性功能区和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防治区生态脆弱、功能重要,不适宜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否则将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对生态产品供给能力造成损害,进而导致自然灾害频发多发。
因此,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根据不同国土空间的自然属性确定不同开发内容。
——区分主体功能的理念。
一定的国土空间具有多种功能,但必须有一种主体功能。
从提供产品角度划分,或者以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功能,或者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或者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
如果次要功能发挥过度,就会损害主体功能产品的生产能力。
因此,必须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区分不同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确定开发的主体内容和主要任务。
——优化空间结构的理念。
空间结构是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空间载体,是城市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等不同类型空间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的反映。
要明确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好、区位条件较优的地区,加大开发力度,提高开发效率,集聚更多的人口和产业。
反之,则要控制经济活动,适度迁移人口,更多的承载生态保护功能,从而实现空间结构上的优化和空间利用效率的提高。
——控制开发强度的理念。
我省不适宜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国土空间占很大比重。
平原及其他自然条件较好的国土空间尽管适宜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但这类国土空间更加适宜发展农业,为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不能过度占用耕地推进工业化城镇化。
即使是城市化地区,也要保持必要的耕地和绿色生态空间,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当地人口对农产品和生态产品的需求。
因此,各类主体功能区都要有节制地开发,保持适当的开发强度。
——提供生态产品的理念。
人类需求既包括对农产品、工业品和服务产品的需求,也包括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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