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5900篇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6070521
- 上传时间:2023-05-06
- 格式:DOCX
- 页数:42
- 大小:45.50KB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5900篇Word下载.docx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5900篇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5900篇Word下载.docx(4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D、吴明、王宾和张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第31章>
第7节>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C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饲养动物侵权责任中,若受害人或第三人仅有重大过失的,只能相应减轻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而不能完全免除其责任。
如果属于一般过失的,则不应减免饲养人、管理人的责任。
本题中吴明、王宾作为未成年人仅是“上前看看”即招致损害,并无重大过失,因此二人损害应由张家承担全部责任。
3.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其一套房屋出卖给乙,乙支付了全部房款,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但是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10日后,甲又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且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
次日,该房屋被意外焚毁。
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有效B甲、丙间的买卖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
B、甲、丙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C、丙不应承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
第20章>
标的物风险负担和孳息归属
B
本题涉及一物数卖和风险负担的问题。
(1)《物权法》第15条规定: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在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因为未给乙办理过户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乙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不影响甲、乙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因为甲、乙就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所以甲、乙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
故选项A正确。
(2)因为甲未给乙办理过户登记,甲仍然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甲将房屋出卖给丙并
4.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小轿车,约定7月1日预付10万元,10月1日预付20万元,12月1日乙公司交车时付清尾款。
甲公司按时预付第一笔款。
乙公司于9月30日发函称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需提高小轿车价格。
甲公司于10月1日拒绝,等待乙公司答复未果后于10月3日向乙公司汇去20万元。
乙公司当即拒收,并称甲公司迟延付款构成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则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12题,单选)
A、甲公司不构成违约
B、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C、乙公司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乙公司可要求提高合同价格
第19章>
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A
本题主要考查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
本题中,由于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单方面要求提高合同价格,导致甲公司未能如期履行合同,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违约,A项正确。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
5.甲驾车闯红灯,与此同时,对面的乙也驾车闯红灯,结果甲、乙二车同时撞上正在通过人行道的行人丙,至丙重伤。
对丙的损害应如何救济,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B、由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C、由甲、乙对丙的损害适当补偿
D、如果甲无力赔偿,由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第30章>
第4节>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
①《侵权责任法》第11条规定:
"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在本题中,甲、乙分别实施加害行为,主观上没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但其行为结合在一起造成同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且甲、乙每一个人的行为单独均足以造成该损害后果,甲、乙的行为构成累积因果关系,虽不构成《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的共同加害行为,也不构成其他共同侵权,甲、乙亦应对丙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本题唯一正确的答案为A选项。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6.甲与春天画廊约定:
甲将民国时期国画一幅交给春天画廊,由春天画廊以自己名义代为出卖;
春天画廊不得以低于10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画;
该画卖出后,甲支付春天画廊报酬5万元。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春天画廊是甲的代理人
B、若春天画廊以150万的价格将该画卖出,50万元归属于春天画廊
C、若国画市场不景气,国画价格普遍大幅下跌,春天画廊有权以90万价格将画卖出
D、春天画廊出卖该画所需的费用,由春天画廊负担
第22章>
第3节>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本题中,春天画廊以自己的名义为甲从事贸易活动,甲支付报酬,符合行纪合同的定义,春天画廊为行纪人,故A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418条的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
故选项B、C错误,50万元应归属于甲,春天画廊无权以低于100万元的价格将画卖出。
《合同法》第415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故D选项正确。
7.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
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第24章>
夫妻财产关系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题中,因为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虽然只是登记在甲的名义下,但是实际上也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处分共同共有财产的时候,根据《物权法》第97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
8.甲下夜班骑车回家途中,在一拐弯处,为躲避对面超速占道逆行的乙车,甲在拐向路边时,跌入丙自来水公司因抢修爆裂的水管而在路边挖的一个坑中(丙公司未设置明显标志,亦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甲因此严重受伤。
对于甲遭受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B、乙、丙承担按份责任
C、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丙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D、由乙、丙对甲适当补偿
第5节>
侵权责任的概念、方式与适用
①《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②在本题中,加害人乙(占道逆行)与加害人丙(道旁施工未设置警示标识亦未采取安全措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地分别实施加害行为,造成甲受伤之同一损害后果,且仅乙、丙的加害行为单独均不足以造成该损害后果,成立"
构成共同因果关系的分别侵权"
,加害人乙、丙应对甲承担按份责任。
据此,本题唯一正确的答案为B选项。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9.刘某与王某一日正在散步时遇到赵某迎面走来,刘某遂对王某说,你如果敢上去打赵某两耳光,我请你吃晚饭。
王某说:
一言为定。
遂走上前去,叫住赵某,给赵某两耳光。
赵某当场晕倒,经去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000元。
赵某遂请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应当与王某按照各自的过错对赵某承担责任
B、本案中只有王某应当对赵某承担责任
C、赵某起诉时可以只列王某为被告,要求其全部赔偿,法院也无须追加刘某为共同被告
D、如果赵某在诉讼中放弃对王某的赔偿请求,则刘某对王某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侵权行为
本题中是因为教唆他人实施侵权行为而形成的共同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AB两项均是错误的。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
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
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10.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生效表示错误的是:
A、甲考虑到乙生计问题对乙电话表示乙欠甲的10万元不用还了
B、甲在公园游玩丢了一辆自行车,于是在公园附近的公告栏中发出悬赏公告,表示如果谁拾到并归还,甲奖励700元
C、甲有一台破旧收音机,觉得不好用于是就跟妻子说扔了它
D、甲企业召开董事会,所有董事都到场,并以3/5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对某乡村社会的改造方案
第4章>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A选项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总则》第137条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晓内容时有效,因此正确。
B选项,甲悬赏广告属于一种以公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总则》第139条的规定,公告发布时生效。
C选项抛弃本身属于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但甲只是说了而没用实施,因此意思表示没有生效。
D选项属于董事会决议,决议作出之时意思表示生效。
11.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
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第7章>
物权行为
①《合同法》第45条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
②本题中,甲、乙的赠与合同附解除条件。
即约定受赠人乙将藏书转让给第三人为赠与合同的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赠与合同失效。
解除条件成就之前,赠与合同有效。
③《物权法》第23条规定: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约定的解除条件未成就
12.甲为出售一台挖掘机分别与乙、丙、丁、戊签订买卖合同,具体情形如下:
2016年3月1日,甲胁迫乙订立合同,约定货到付款;
4月1日,甲与丙签订合同,丙支付20%的货款;
5月1日,甲与丁签订合同,丁支付全部货款;
6月1日,甲与戊签订合同,甲将挖掘机交付给戊。
上述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就履行顺序产生争议。
关于履行顺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12题,单选)
A、戊、丙、丁、乙
B、戊、丁、丙、乙
C、乙、丁、丙、戊
D、丁、戊、乙、丙
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本题主要考查普通动产“一物多卖”情形下合同的履行顺序。
《买卖合同解释》第9条规定: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首先,甲出售的挖掘机属于普
13.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
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
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
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
乙公司有权要求承担损失的是:
A、甲公司
B、丙
C、刘某
D、汽车运输公司
本题涉及合同的相对性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一个买卖合同。
甲公司委托汽车运输公司运输,表明甲公司与汽车运输公司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
因该运输为汽车运输,乙公司取得所有权的时间为收货时间。
因乙公司与汽车运输公司之间不存在运输合同关系,故乙公司不能向汽车运输公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因乙公司未取得货物的所有权,故不能向汽车运输公司追究侵权责任。
本题中所涉及的损失不是指货损本身,而是未及时收到货物发生的其他损失。
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甲公司不能及时交付货物,构成对乙公司的违约,故乙公司可向甲公司
14.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8万元违约金。
后甲违约,给乙造成损失15万元。
(2013年卷三14题.单选)
A、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B、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C、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共计33万元
D、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及其利息
违约金
本题考查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金。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买卖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
“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解释
(二)》第29条规定:
“当事入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
15.王股向金盛借款150万元用于炒股,因股市行情不好金盛担心王股能否还款,后金盛从朋友那得知秦军从王股那借过200万元借款已经到期,现在王股打算将秦军的还款期延长三年。
为此发生争议。
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A、如金盛起诉,王股和秦军均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
B、经人民法院审理,代位权成立的,由秦军向王股履行清偿义务
C、金盛与王股之间的债务关系因秦军的清偿而消灭
D、王股与秦军之间的债务关系因秦军的清偿而消灭
本题涉及代位权诉讼的效力问题。
代位权的行使应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可以为诉讼中的第三人,故A选项错误。
依《合同法解释
(一)》第20条的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入履行清偿义务,故B选项错误。
债权人只能在本人债权额内提起代位权诉讼,也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
本题中金盛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不能超过王股所负债务额,秦军向金盛履行清偿义务后,王股与秦军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仅在清偿范围内归于消灭,故选项C正
16.甲在乙医院住院输血时,因丙血站提供的血液制品有缺陷(乙医院对此无过失),甲因此感染艾滋病。
确诊后,甲欲主张权利。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
A、若甲主张侵权责任,可以乙、丙为共同被告起诉
B、若甲主张侵权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为确诊之日起一年
C、若甲主张违约责任,可以乙、丙为共同被告起诉
D、若甲主张违约责任,可以一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9条,医疗产品责任,医疗机构乙医院和医疗产品提供者丙血站须对甲承担无过错的不真正连带责任,甲可在提请的侵权之诉中将乙、丙列为共同被告。
故A选项正确。
②若甲提起侵权之诉,因系产品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故B选项错误。
③甲、丙间无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甲无权对丙主张违约责任。
故C选项错误。
④若造成精神损害的违约行为同时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受害人只能在侵权之诉中,而不能在违约之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故D选项错误。
17.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
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
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
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12题,单选)
A、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17章>
缔约过失责任
本题主要考查缔约过失责任。
本题属于《合同法》第42条第
(1)项规定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况,成立缔约过失责任,该责任应由合同当事人来承担。
而乙和丙均不是与甲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因此,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应由丁来承担。
故本题答案为C。
18.甲、乙、丙共有一块价值100万元的玉石原料,其应有部分各为1/3。
为提高玉石的价值,甲主张将此玉石进行深加工,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加工玉石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2/3,故甲、乙可以加工玉石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加工
D、若甲、乙坚持加工玉石,则需先分割该玉石原料
第8章>
第6节>
按份共有
本题涉及按份共有人共有权的行使问题。
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对共有物的改良行为及处分行为应取得占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
本题中,甲、乙、丙各享有1/3的份额,甲乙二人的应有部分已占共有财产份额的2/3.应按照甲乙二人的意见对玉石进行加工。
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19.甲公司为某重金属生产企业,按照当地政府的排污政策,甲公司的固体污染废物需要如实上报给当地主管环保部门且经过废物处理之后才能排放。
甲公司为节约生产成本,委托了没有相应废物处理资质的乙公司进行处理。
乙公司因自己的设备处于检修状态,便将该固体废物交给自然人马某,让其进行处理。
谁知马某趁着天黑直接将固体废物倒进当地的“母亲河”中。
造成严重水体污染。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对于乙公司的再委托行为和马某的污染行为均不知情,不用承担责任。
B、乙公司不是直接污染者,不用承担责任。
C、马某作为直接污染人,应当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
D、甲公司、乙公司和马某应当按同比例的承担连带责任
本题涉及环境污染责任和因果关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的规定,环境污染适用无过错责任,因此马某应当承担责任,C正确,AB错误。
本案当中,甲没有按照规定汇报污染物和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废物处理,乙将处理任务交给没有资质的个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有过错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本案中甲公司、乙公司、马某的过错程度有轻重,马某作为直接污染人应当承担更很重的责任,因此D错误。
20.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
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
乙得知此事,诱使甲8岁的儿子从家中取出此画给自己。
该画在由乙占有期间,被丁盗走。
此时该名画的所有权属于下列哪个人?
A、甲
B、乙
C、丙
D、丁
①《物权法》第23条规定: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此,在动产买卖合同中,交付是动产所有权移转的生效要件。
甲先后与乙、丙签订了出售同一幅名画的买卖合同,且每一个买卖合同均为有权处分,属于普通动产的“多重买卖”。
甲、乙以及甲、丙间的买卖合同均成立并生效,作为买受人,乙、丙均享有请求甲交付该画并移转所有权的债权,但谁能最终取得该幅画的所有权,要看甲对谁完成了交付。
②交付,即占有的移转。
交付包括两个要素:
(a)占有的移转(移转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均可);
(b)交付的合
21.甲为个人,因家庭需要,雇乙为小时工。
乙在清扫房间时,在窗台由于操作不当,不慎坠楼受伤,并将行人丁砸伤。
下列哪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甲和乙之间是劳务关系
B、甲和乙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
C、甲应对乙的损害根据过错分担责任
D、甲应对丁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一方的侵权责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法 复习题 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