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企业网上银行E单通用户操作手册金银岛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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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商融资一级菜单下设e贷通、e单通二级菜单,e单通下设贷款、还款、快速申贷、进度查询、合同文本查询、质押物查询、提货许可查询、仓单转让查询、贷款账户查询三级菜单。
2.通过“贷款”功能,客户可查询额度信息,下设合同申请、合同签订、支用申请、贷款支用功能按钮。
3.制单员和复核人员只能进行合同申请、支用申请,企业主管可以进行全部功能操作,业务不设业务流程,每个有权限的操作员独立完成直接提交交易。
4.系统自动识别登录客户角色并根据CLPM系统返回的不同业务流程状态显示不同的功能操作按钮。
5.客户点击合同申请时,除贷款用途外,其他信息均由CLPM系统返回。
6.客户需在合同申请批复同意后7天内签订登陆企业网银签订借款合同,否则批复将失效。
7.网上银行系统对电子合同的签订、贷款支用操作加载数字签名,以确保交易的唯一性、安全性。
8.同一合同下允许多笔支用申请,同一仓单下只能单笔支用。
9.客户只有在金银岛网站录入了拟质押的仓单信息后,才可发起支用申请;
客户在金银岛录入仓单后,需在当日24:
00时前登陆网银进行支用申请。
10.允许客户在网银支用申请界面对在金银岛平台录入的仓单撤销质押。
11.客户需在支用申请批复当日24:
00时前登陆企业网银进行贷款支用,否则批复将失效。
12.可支用金额由CLPM系统返回,取根据质押仓单价值计算的可贷金额合计数与客户当前可用额度的最小值。
13.支用期限由客户输入,期限单位为天,最大单位为180天。
14.在支用申请获得银行审批同意后,客户可在贷款支用界面申请撤销相应的支用申请审核结果。
1.5.4.操作流程
1.5.4.1.合同申请客户操作流程
1.企业各级操作员登陆网上银行,点击e商融资->
e单通,显示该客户的额度信息。
2.点击“合同申请”,显示CLPM系统返回的客户可以进行合同申请的业务批复。
3.选择拟申请的纪录后,点击申请,网银反显相关的要素,客户仅需选择贷款用途。
4.选择贷款用途,点击确认,返回操作结果。
1.5.4.2.合同签订客户操作流程
1.在获得银行的合同申请审核通过后,企业主管点击“合同签订”,展示待签订合同列表。
2.选择合同纪录,点击“签订”,展示主合同和从合同文本。
3.点击“同意”,并进行数字签名认证后合同签订完成。
1.5.4.3.支用申请客户操作流程
1.在企业主管完成合同签订,并在金银岛交易平台中录入待质押仓单信息后,企业各级操作员登陆网上银行,点击支用申请,显示CLPM系统返回的客户已录入并已获得仓储公司确认的仓单列表。
2.点击仓单编号,可查看该仓单的详细信息。
3.选择仓单,点击“申请支用”,进入支用申请的确认页面。
4.输入支用期限后,支用申请完成。
5.如客户在金银岛录入质押仓单后,需要撤销该质押时,选择相应仓单记录,点击撤销质押,系统提示确认。
6.点击撤销,完成撤销质押操作。
1.5.4.4.贷款支用客户操作流程
1.在支用申请获得银行审批同意后,企业主管点击贷款支用,显示已获得银行审批同意的支用申请记录。
2.点击仓单编号,可以查看相应仓单的详细信息。
3.选择相应申请记录后,点击确认,展示该笔支用的借款借据。
4.客户确认并进行数字签名认证后,完成贷款支用过程。
5.如客户不需要贷款或需要变更支用申请时间,可申请对支用申请审核通过结果进行撤销。
选择相应记录,点击撤销。
6.选择撤销,数字签名后将申请发送至银行处理。
1.6.还款
1.6.1.功能介绍
e单通客户通过网银预约在某一日期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功能本金。
1.6.2.适用对象
已有存量贷款的金银岛e单通客户的各级操作员。
1.6.3.业务规则
1.还款操作必须先由主管设置还款业务流程,只有流程中的操作员才有权限进行还款操作。
还款流程与预约还款账户的转账流程一致,支持单一授权流程。
2.网银系统只接受客户还款申请信息,不做账务处理。
3.客户选择全部还款时,赎货申请书内容全部反显;
选择部分还款,允许客户输入赎货数量,还款金额由系统计算,还款金额=(初始仓单实际支用金额/初始仓单总值)*赎货仓单累计金额。
4.还款日期最早为当前日的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5.约定还款账户只支持借款人名下网银签约账户。
1.6.4.客户操作流程
1.制单员操作。
企业制单员点击e单通->
还款,页面返回客户的质押仓单列表。
(1)全部还款
1)选择欲赎货的仓单,点击”全部还款”,显示该仓单的详细信息,赎货数量反显质押数量,还款金额反显贷款余额。
2)选择还款账户和还款日期后,点击确定后进入下一步确认页面。
3)确认信息无误后,选择复核员,输入交易密码,确认后将还款单据发至复核员复核。
(2)部分还款
1)选择欲赎货的仓单,点击“部分还款”,显示该仓单的详细信息。
2)输入赎货数量后,点击还款金额计算,系统计算客户赎货需要相应归还的贷款金额,选择还款账户和还款日期后,点击确定后进入下一步确认页面。
2.复核员操作
(1)点击e单通->
还款,显示所有待复核还款单据。
(2)点击待赎仓单编号,可以显示该笔还款的详细赎货信息;
点击还款账户查询,可以查看该笔贷款的详细信息。
(3)选择一笔还款单据,点击“确定”,显示该笔还款单据的详细信息。
(4)选择“复核通过”,输入交易密码后,点击“确认”,该笔还款单据发送至主管审批。
3.企业主管操作。
(1)企业主管点击e单通->
还款,出现本人名下待审批的所有预约还款申请单据。
(2)点击“贷款账户查询”,可以查看该笔贷款的详细信息。
(3)选择一笔还款单据,点击确定,显示该笔单据的详细信息。
(4)选择“复核不通过”,输入交易密码后,点击“确认”,则该笔还款申请单据作废。
(5)选择“复核通过”,输入交易密码后,点击“确认”,出现数字签名界面。
完成数字签名后,该笔预约还款申请提交至银行受理,审批工作完成。
1.7.快速申贷
1.7.1.功能介绍
e单通客户可以通过企业网上银行再次申请贷款。
1.7.2.适用对象
e单通存量客户。
1.7.3.业务规则
1.企业各级操作员均有权单独提交贷款申请,无需设置流程。
2.允许贷款申请起始日是当前额度到期日前一个月,截止日为额度到期日后半年内。
3.客户只能对历史曾经办理过的同类业务进行网银贷款申请,如选择新的合作仓储公司或业务产品需登陆建行ccb互联网站申请。
4.贷款申请表中的客户基本信息反显展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申请贷款金额为必输项。
1.7.4.客户操作流程
1.e单通存量客户各级操作员点击e单通->
快速申贷,展示客户历史曾经办理过的同类业务。
2.选择记录,点击确定,进入贷款申请表页面。
3.输入联系人信息、贷款申请金额后,点击贷款申请,进入申请确认页面。
4.数字签名后贷款申请提交成功。
1.8.进度查询
1.8.1.功能介绍
e单通客户可以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查询贷款每个环节的最新进度情况和历史审批结果情况,包括合同申请进度查询、贷款支用申请进度查询、还款申请进度查询、快速申贷进度查询。
1.8.2.适用对象
金银岛e单通客户的各级操作员。
1.8.3.业务规则
1.进度查询结果信息由CLPM系统返回,显示该客户名下最新一笔申请的进度情况。
包括合同申请已受理、合同申请未通过、合同申请已通过、合同待签订、支用申请已受理、支用申请未通过、支用申请已通过、已放款、还款申请已受理、已还款、贷款申请已受理、贷款申请未通过、贷款申请已通过。
2.当客户有快速申贷申请在受理中时,系统同时返回贷款申请和其他(贷款支用、还款)进度状态。
1.8.4.客户操作流程
1.客户登陆网上银行,点击e商融资->
e单通->
进度查询,查看相关业务的申请时间和银行的处理状态。
1.9.合同查询
1.9.1.功能介绍
e单通客户可以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查看与建行签订的借款主合同及从合同文本。
1.9.2.适用对象
开通金银岛e单通客户的各级操作员。
1.9.3.业务规则
1.合同文本查询查询记录列表单页最多显示50条记录,超出50条记录进行分页显示,每页显示页码。
2.主合同、从合同文本可分别下载、打印。
1.9.4.客户操作流程
合同查询,网银系统返回客户的所有已签订合同信息(包括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合同)。
2.选择要查看的合同编号,点击“查看”,系统展示合同主合同及从合同文本,两个合同可分别进行打印和下载。
1.10.质押物查询
1.10.1.功能介绍
e单通客户可以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查看在建行的存量质押物详细信息。
1.10.2.适用对象
1.10.3.业务规则
质押物查询仅查询存量的质押物信息。
1.10.4.客户操作流程
质押物查询,网银系统返回客户目前在建行的质押物列表。
2.选择相应记录,点击查看,可查看该质押物的详细信息。
1.11.提货许可查询
1.11.1.功能介绍
e单通客户在还款后可通过企业网银查询建行向金银岛/仓储公司发送的提货许可书。
1.11.2.适用对象
1.11.3.业务规则
1.提货许可列表默认按时间倒序排列,最新的记录排列在最上方。
2.支持按表头要素排序。
3.单页支持显示50条记录,超过50条翻页显示,支持打印和下载。
1.11.4.客户操作流程
1.e单通客户各级操作员点击e单通->
提货许可查询,显示建行返回的提货许可书列表。
2.选择要查看的记录,点击查看,显示提货许可书详情。
1.12.仓单转让查询
1.12.1.功能介绍
在e单通客户违约后,银行有权授权仓储公司将质押仓单进行转让,e单通客户可通过企业网银查询建行向仓储公司发送的仓单转让通知书。
1.12.2.适用对象
1.12.3.业务规则
1.仓单转让列表列表默认按时间倒序排列,最新的记录排列在最上方。
1.12.4.客户操作流程
e单通客户各级操作员点击e单通->
仓单转让查询,显示建行返回的仓单转让通知列表。
1.13.贷款账户查询
1.13.1.功能介绍
e单通客户可以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查询贷款账户余额、状态、期限等基本信息和每笔贷款的详细信息,包括贷款账号、贷款种类、币种、账户状态、客户名称、首次放款日、到期日、贷款金额和贷款余额,可下载或打印贷款账户信息。
1.13.2.适用对象
1.13.3.业务规则
1.贷款账户查询可查询客户名下的所有贷款业务和账户的信息,贷款账户无需签约。
2.贷款账户查询页面单页最多显示50条记录,超出50条记录进行分页显示,每页显示页码。
3.可查询三年内结清的贷款所有贷款账户信息。
1.13.4.客户操作流程
贷款账户查询,显示该客户名下三年内所有贷款账户列表。
2.选择相应记录,点击“查看”,查询每笔贷款详情。
十、银期直通车业务办理时间为乙方交易系统在丙方银期直通车系统中处于签到状态的系统开启时间,为期货交易日的8:
30至16:
00。
甲方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间为丙方对公业务营业时间。
十一、甲方转账金额须在其银行结算账户或期货资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内进行,并保持其银行结算账户和期货资金账户状态正常,乙方和丙方对因甲方账户可用资金不足、冻结、挂失等导致转账失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二、甲方的出金限额由乙方设定和审查,并由乙方负责通知甲方,丙方对因甲方出金超过限额导致转账失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乙方应保持其期货保证金账户余额充足和账户状态正常,由于乙方期货保证金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冻结、挂失等异常情况导致甲方转账失败引起的责任或损失,由乙方负责,丙方不承担责任。
十四、银期直通车转账交易按照“谁发起,谁审查”的原则,由交易的发起方对交易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交易指令的接受方有理由相信:
交易指令发起方发来的任何指令,均是经期货投资者本人同意、并经发起方审查确认的。
甲方同意丙方依据其交易指令对其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处理,同意乙方依据其交易指令对其期货资金账户进行处理。
十五、丙方按照签约关系向甲方收取转账业务手续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当时公布价格执行。
手续费收取方式分两种:
1、逐笔收费:
同城转账按每笔一定金额收取,跨一级分行转账按转账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2、按月收费:
每月按照一定金额收取。
丙方同意对上述收费标准按照%的优惠执行。
手续费收取方式在开通银期直通车业务时由甲方自由选择,以后可以进行变更。
变更手续费收取方式时,当月变更下月生效。
十六、对于逐笔收费方式,甲方转账时,手续费扣收失败将导致转账交易失败;
对于按月收费方式,当甲方连续欠费满6个月时,丙方将暂停该签约关系的转账服务。
甲方应及时到丙方补交欠费;
补交欠费后,丙方系统自动为甲方开通转账服务。
丙方对因甲方欠费导致的转账失败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七、因技术故障或通讯故障等原因而导致甲方期货资金账户或银行结算账户的资金异常时,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及丙方联系。
如果非甲方原因造成了资金减少并影响甲方资金使用,由乙方向丙方查询后调整甲方账户余额。
如果出现非正常多余资金,甲方不得支取或动用,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十八、由于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账失败引起的损失,乙方和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十九、期货交易数据以乙方数据为准,资金转账数据以丙方数据为准,甲乙丙三方对此均予以认可。
乙方和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交易记录资料。
二十、乙方和丙方对甲方的账户信息、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外,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二十一、当甲乙丙三方出现争议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二、甲方取消银期直通车业务,或甲方撤销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或乙方、丙方业务停办公告期满,或乙方与丙方签署的《银期直通车业务合作协议》终止,本协议自动失效。
二十三、甲方确认并声明,乙方和丙方已就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充分的解释说明,并就加黑条款特别提醒甲方注意。
甲乙丙三方理解并同意:
今后所进行的一切银期直通车相关业务活动均受本协议之约束。
二十四、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丙方经办人加盖个人名章和业务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客户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银行账号:
期货资金账号:
乙方:
(期货公司名称)
丙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期货交易规则,甲乙丙三方就甲方使用乙方和丙方共同提供的银期直通车业务系统达成如下协议,三方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所称银期直通车,是指将丙方核心账务处理系统与乙方期货交易系统进行实时联网,期货投资者通过多种委托渠道在其银行结算账户和期货资金账户之间进行资金调拨的一项金融服务。
二、甲方保证自己具有合法期货交易资格,并按照丙方有关规定在丙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按照乙方有关规定在乙方开立期货资金账户;
乙方保证自己具有合法期货代理业务资格,并按照丙方有关规定开立期货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期货投资者的期货交易资金;
丙方保证自己是合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具有期货保证金存管和代理期货结算业务资格。
三方均保证自己不是法律法规禁止从事期货相关业务的机构。
三、甲方开通银期直通车业务的银行结算账户为:
开户行:
,
户名:
。
甲方开通银期直通车业务的期货资金账号为:
开户期货公司:
户名:
资金账号:
四、银期直通车的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开通、取消、查询开通情况、变更签约信息、银期转账、期货资金余额查询等。
五、甲方使用银期直通车业务前,须到其银行结算账户开户网点办理开通手续,并提交其在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在乙方开立的期货资金账号、已加盖甲方公章和预留印鉴的《银期直通车业务申请书(机构投资者)》、甲方和乙方已签署意见的《银期直通车业务协议书(机构投资者用)》,且上述资料户名一致、证件类型和号码一致,并出示甲方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甲方保证向丙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六、甲方(同意/不同意)从期货公司端发起转账交易,以后如需更改,可到丙方开户柜台办理变更手续。
七、甲方一个银行账户可以与多个期货公司的期货资金账户建立签约关系,但在一个期货公司内只允许和一个期货资金账户建立签约关系。
八、丙方和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优质的银期直通车业务服务,按照甲方的指令进行正确的交易处理,并对甲方的银行结算账户、期货资金账户进行管理,提供对账、查询等服务,按照规定结计利息。
甲方可在丙方开户网点办理银期直通车开通、转账、查询等业务。
九、甲方在开通银期直通车业务时,需自行输入期货资金密码,以后通过乙方提供的交易委托渠道进行转账交易时须利用上述密码。
凡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银期直通车有关交易,均视作甲方亲自办理。
甲方应妥善保管该密码,及时核对账户资金余额。
乙方和丙方对因甲方期货资金密码泄露等非因乙方或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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