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建设规范.docx
- 文档编号:6031609
- 上传时间:2023-05-09
- 格式:DOCX
- 页数:31
- 大小:31.93KB
旅游景区建设规范.docx
《旅游景区建设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旅游景区建设规范.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旅游景区建设规范
DB51/T979—2009
I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规定............................................................................2
附录A(规范性附录)设置示例........................................................15
DB51/T979—2009
II
1
旅游景区建设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四川省内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各种类型的旅游景区,包括提供观光、度假、专项或其它旅游产品的旅游景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1996安全标志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9664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9667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
通用符号 1990) GB/T14308-2003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15971-1995导游服务质量 GB/T17775-2003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18973-200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旅游资源Tourismresources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均称为旅游资源。 旅游景区Touristattractions 旅游景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 本规范中旅游区(点)是指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 该管理区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 旅游产品Tourismproducts DB51/T979—2009 2 旅游资源经过规划、开发建设形成旅游产品。 旅游产品是旅游活动的客体与对象,可分为观光、度假、专项等类别。 旅游客源市场Touristmarket 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之一,旅游客源市场是指旅游区内某一特定旅游产品的现实购买者与潜在购买者。 4一般规定 功能 旅游交通 外部交通 旅游景区与所依托的城市(镇)间有旅游通道或旅游专线交通工具进行联系。 旅游通道建设应符合《旅游道路建设规范》,旅游景区外部交通标识应符合《旅游标识标牌建设规范》。 停车场建设 面积: 景区内各类停车场面积的总和要满足旅游景区内游客接待量需求。 地面: 建成有绿化停车面或绿化隔离线的生态停车场。 不同A级旅游景区停车场面积指标 停车场面积(指景区各类自配停车场面积总和) 5A级 10000平方米以上 4A级 6000平方米以上 3A、2A、1A级 3000平方米以上 停车场管理: 设立明显的停车线、回车线,回车线主要采用地面硬化指示或灯光指示两种方式设立;对每个车位进行编号;划分大车停车区和小车停车区;分别设立汽车的出口和入口。 大型停车场应分设主次出入口,在入口站设立游客下车点,在出口设立游客上车点。 停车场实行大车、小车分区停放。 大车停车区主要供大型旅游车、大型公交车和卡车停放;小车停车区主要供轿车、中巴车等小型汽车停放。 内部交通 游览组织: 游览线路尽量形成环行线路,线路选线应不对旅游区景观造成破坏,有利于旅游者观赏。 景区内道路分为步行道、车行道、特殊通道。 道路设计突出景区特色,与当地文化相结合。 步行道: 指仅供旅游者步行的道路,车辆不能进入。 分为主要步行道、次要步行道、小径。 人工铺装步行道采用具有旅游景区本地特色的生态性材料建设,如用木头、木板、竹板、卵石、砾石、石板等铺设,在尽可能体现原生态的同时体现地方及民族特色。 车行道: 主要供景区内机动车以及非机动车辆行驶的道路。 主要机动车道要实现人车分流,宽度不低于6米;次要车行道可以采用人车共用车道,宽度4-6米。 停靠点: 停车点和旅游码头位置要设置合理、安全,方便游人上下,与周围环境协调,并具有特色。 游览 门票 材质: 可选用纸质、塑料、磁卡或光盘等。 纸质可以选用高光纸、铜版纸等高级纸张。 外形: 可借用景区内或当地知名景点和商品设计景区门票;门票主题颜色设计应与景区的CI设计保持一直,尽量使用景区的标志色。 内容: 必须包含景区名称,门票价格,门票编号,票面图案,游览简图,咨询、投诉、紧急救援电话及游客警示等内容。 功能: 门票除具备准入功能外,还可开发书签型、明信片型、光盘型(电子信息化)等门票。 导游图 DB51/T979—2009 3 导游图应在检票口发放,或置于游客中心由游客自取,确保游客每人一份。 内容: 包含景区基本情况和特色介绍,景点布局图和旅游线路图,停车场、餐厅、厕所、医疗点、购物点等服务设施分布图,咨询、投诉、紧急救援电话,景点活动和表演时间表,游览须知(包括营业时间、出入安全、物品携带、残疾人和幼儿照顾等方面的注意事项)等。 文字: 内容简洁易读;4A级及其以上级别旅游景区的中外文导游图分开编制,3A及其以下级别旅游景区的中外文导游图可合并在一张图上。 游客中心 位置: 根据地形地貌、地质条件选择地势较平坦、面积较大、空间较广阔的地方修建游客中心,通常设在景区主入口附近或游客集中活动的区域。 布局: 根据景区规模和用地情况,设置一个游客中心或多个不同级别的游客服务站(点)。 面积: 游客中心的面积根据景区性质、规模和游客接待量确定。 建筑: 具有文化性和特色性,能够烘托景观环境,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功能分区及设施: 根据游客中心的功能,主要分为以下区域: 功能区 主要设施 咨询处(有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历史文化展示中心(具有代表性的实物物品、有关记载的史料、研究专著和图册、图片、书刊、音像制品) 全景沙盘或全景视屏(反映景区主要景点和游览线路的沙盘或视屏,让游客更有立体空间感,把握景区景点的位置和游览线路) 导游全景图(正确标识出主要景点及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包括各主要景点、游客中心、厕所、出入口、医务室、公用电话、停车场等,并明示咨询、投诉、救援电话) 游程线路图 景区免费导览资料 景区节目活动预告栏 旅游信息咨询区 电脑触摸屏 专用影视厅或影视播放系统,介绍景区的内容、特色,对游客进行环保教育 景区风光展示区 景区免费宣传资料 售票窗口(出售景区门票、景区内交通工具的车票或一些游乐设施的票据等) 售票区 游客须知(包括票价表、购票须知、营业时间、项目介绍、游览须知等) 旅游商品销售区 购物场所(出售食品、饮料、旅游纪念品、正式出版印刷的景区宣传资料,及雨伞、遮阳帽、太阳镜等旅游商品) 游客休息设施 免费阅读报刊架 免费饮水机 经营性茶房、咖啡厅等 休息餐饮区 卫生间(应包括卫生间外残疾人洗手处、老年人厕位、残疾人厕位) 讲解员公告栏(在醒目的位置公布本景区的所有讲解人员以及高级讲解员的照片、姓名、编号和语种、收费标准) 导游服务区 讲解接待处 免费行李寄放处 其他服务区 擦鞋机 DB51/T979—2009 4 便民服务处(免费使用的残疾人轮椅、童车、拐杖、雨伞等) 免费手机充电站 商务中心(提供景区年票办理、打印、复印、国内传真及互联网等服务) 公用电话(IC) 消防栓、灭火器箱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购物场所、医疗点、厕所等) 游客中心功能分布图 中外文对照的标志标识(外文种类以主要客源国语种为准) 分类垃圾箱 邮政所(提供信函等基本邮政业务,提供纪念戳、本地纪念封、明信片、纪念邮票等) 医务室(有专职医护人员,备日常药品、急救箱、急救担架) 紧急救援电话 投诉办公室 游客意见箱(簿) 引导标识 种类: 必须具备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景物介绍牌、交通指示牌、景区广告牌等。 布局: 按各自功能和需要摆放(参见下表)。 要求美观醒目、位置合理、数量充足;在保证引导标识无缺漏的前提下,不能使景点被过多标识牌占据而阻挡了景观的显现;引导标识的布置应与周边环境和谐相融,注意安放高度、角度和与观赏者的距离,确保游客能以最佳的观赏角度和最舒适的方式观看。 引导标识类型 布置地点 导游全景图: 主要包括景区总平面布局(主要景点分布)、游览道路和服务设施分布(游客中心、厕所、出入口、医务室、公用电话、停车场等)以及内部主要景点的文字、图片介绍,包括中文内容和对照的英文。 游客中心内或售票处附近显要位置 导览图: 主要包括景区(点)平面图、景区(点)名称及概要文字介绍、游客当前所在位置标志。 主要景区(点)入口或内侧开阔处 景物介绍牌: 主要包括景观名称、特色介绍和解说。 景观分布处 交通指示牌: 主要包括景区内道路交通标志、景点距离指示牌(包括景点位置、方向指示、途经主要节点名称、各景点与主干道的距离及相互之间的距离等)、位置示意图(示意游客当前所处位置)、环线导览图(标注景点内部环线) 景区道路沿线、转弯处、岔路口、景点出入口 图案: 体现景区文化,有艺术感,直观明了,雅致大方。 外形: 外形别致,具有艺术感,符合景区自身风格,自然景观中要淡化人工痕迹。 材质: 根据景区的实际情况,从档次、生态性、与景区协调性、实用性等方面选择制作材料。 常用材料包括: 天然石材、天然木材、陶瓷、仿大理石、仿木、铜板、铝板、不锈钢、钛金、亚克力、塑胶、玻璃等。 制作: 制作要求精致、形式多样、耐用,标识内容清楚、明了。 维护: 安装前对标识牌的材料进行处理加工,木材需要进行干燥、防腐处理,石材需要打磨、干燥、涂布专业养护剂;安装后对标识牌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木质标识牌需使用木材保护剂,石质标识牌需清洗、翻新、粘胶以及抛光等;人工材料需清洗、打腊、抛光等。 文字: 内容简洁易读;语句长度使用10-15个字以内的短句;景物介绍使用耳熟能详的诗句或故事帮助说明;至少要中英文对照,并根据景区主要客源国游客接待情况相应增加其语种(非英文)对照,要求对照语言并准确无误;避免使用复杂字体;内容文字一般为厘米见方;标题字号大于内容文字; DB51/T979—2009 5 横写时一律按照从左往右的顺序;严格按照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标准使用语言文字;先中文后外文为序。 宣传资料 主要包括正式出版印刷的导游图、旅游指南、明信片、风光画册、宣传彩页、音像品、研究论著、科普读物、刊物等。 导游(讲解)服务 数量: 导游(讲解)人员的数量与游客接待规模和旅游区性质相适应。 服务: 导游(讲解)人员业务熟练、服务热情,要求吐字清楚、讲解语言生动、具有吸引力,导游服务有针对性,4A及其以上级别旅游景区应该有高级导游(讲解)人员。 语种: 语种根据景区的情况而定,要求能满足旅游景区游客的需要。 设施: 配备便携式语音导游供游客选择,如录音方式解说器、感应式电子导游解说器、手控式电子导游解说器、无线接收式解说器、手机接收式讲解器、数码产品解说器等。 导游词: 设计科学、准确、真实、健康,突出景点个性,内容和语言有创新。 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和观景设施 数量和布局: 根据游览线路长度和攀登高度,设立休息点;休息点设立观景的台、亭、廊,以及休息椅、凳等设施;休息点容量能满足景区游客接待量,设置位置醒目,不设置在危险地带和场所。 造型: 造型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有特色性、文化性、对景观有特别烘托效果。 材质: 根据景区实际情况,从档次、生态性、与景区协调性、实用性等方面选择制作材料。 常用材料包括: 天然石材、天然木材、仿大理石、仿木、铜板、不锈钢、塑胶等,同时要体现地方及民族特色。 制作: 制作要求精致、形式多样、耐用,有艺术感,保证无毛剌、无裂纹等。 维护: 安装前对材料进行处理加工,木材需要进行干燥、防腐处理,石材需要打磨、干燥、涂布专业养护剂;安装后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木质设施需使用木材保护剂,石质设施需清洗、翻新、粘胶以及抛光等;人工材料需清洗、打腊、抛光等。 公共信息符号设置 数量和布局: 数量与景区内游客接待量相适应,位置选在显眼的地方,严格按照GB/T10001执行。 图形符号设计: 规范、与景观相协调、具有文化特色。 内容和范围: 标识符号的内容应涉及所有公共设施如停车场、出入口、售票处、厕所、餐饮设施,严格按照GB/T10001执行。 视觉效果: 要求精美、清晰,使用吸引旅游者注意力的色彩和色调,并保证夜间视觉效果良好,选择与周边环境协调的本地材质,并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 餐饮服务 餐饮设施布局 餐饮设施主要指景区内为游客提供食品、酒水饮料的快餐店、中餐厅、西餐厅、风味餐厅、咖啡厅和酒吧等设施。 餐饮设施的布局应根据景区游客的接待数量,游览线路等因素,合理设置。 餐饮设施规模 根据景区的性质、游客接待数量、各餐饮设施服务范围、游览时间及线路安排,确定餐饮设施的规模、数量、等级、大小。 食品卫生 食品卫生符合国家《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所有餐饮点应餐具、饮具、厨具分类存放,消毒处理,消毒后的餐具上要求无异味,和残留的消毒液;避免使用一次性筷子和不可降解餐具。 特色餐饮 深入挖掘当地的饮食文化,开发系列具有能反映当地饮食文化,具有吸引力的特色餐饮。 住宿服务 住宿设施布局 DB51/T979—2009 6 住宿设施主要指景区内为游客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疗养院、度假村、民居旅馆、野营地等设施。 根据景区性质及住宿设施类型,将住宿设施设置在景区内或景区外。 住宿设施规模 根据景区性质、主要客源市场特征、游客接待数量、景区内人均过夜数、预期客房出租率、可游天数等,确定住宿设施的规模、等级、大小。 住宿设施造型 外观及体量与景区环境相协调,具有文化性和特色性,有突出的主题,注重美感与文化氛围。 住宿设施要求 按照景区住宿设施的档次和运作模式,分为星级饭店类、自助或小型旅馆类、特色小屋类、露营式,不同类型的住宿设施有不同的要求。 类型 要求 星级饭店类 按照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建设,并严格执行标准化服务。 自助或小型旅馆类(包括未评星级的旅馆、民居旅馆等) 至少有2个以上房间,4个以上提供客人住宿的床位;根据当地气候,有采暖、降温设备,通风良好;客房要经过一定的装修;供旅客住宿的房间配有床、桌、椅等配套设备,有必要的电源插座,照明充足;必须能够供应饮用水;有供旅客用餐的餐位,可以根据需要提供餐饮服务;有卫生间,并配有较为齐全的卫生设施,必要时有热水供应;应有24小时能提供服务的人员,旅客所在房间能提供单独的钥匙;房屋建筑安全、牢固;客房和卫生间保持清洁、整齐;床单、枕套、被套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食品卫生符合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有应急照明灯或应急照明电筒;有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及防火措施。 特色小屋类(包括吊角楼、小竹屋、小木屋、小石屋等) 选址的周边环境要求: 景色优美,具有视野良好的观景点;地质稳定、坚固;充足的采光、良好的通风和排水;地形较平坦,坡度不大于30°;良好的可进入性,交通方便;充足的水源供应。 设有服务管理中心、停车场、车道或步行道、照明设施、休憩设施、标识牌。 内部应有简便的家具、卫浴设施、基本寝具、水电系统、照明设施、其他电气设备,并就近设有管理服务台。 露营式(景区开辟专门一块营地作为旅游者夜间露营休息的场所,旅游者使用自带露营设施,如房车、帐篷或租用景区内提供的露营设施实现住宿) 可进入性较好;靠近充足的水源;位于缓坡地上,坡度以5°-10°最为适宜,最陡处不能超过15°;日照时间较长;露营区域有一定面积的绿荫和草坪,一般要求有40%-60%的乔木树荫,其下有20%-40%的植物覆盖率;应尽量避免选择潮湿的沼泽地、排水性恶劣的腐殖土层、黏土层、洪水平原、地下水位太高之处或经常有水位高涨、易淹没之处;露营地应配备卫浴设施、供水设施、排污设施、电力设施、交通设施、保全设施,如果为大型露营场所或露营者以移动房车为主要交通工具,还需要在营区内设立营火场和停车场。 住宿接待服务 实行标准化接待服务规范,服务人员职责分明,做到专业化、热情、尽责、微笑服务。 旅游购物 购物场所建设 购物场所不破坏主要景观,不阻碍游客游览,不与游客抢占道路和观景空间,购物场所建筑造型、色彩、材质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结合景区内的游憩、休闲设施布局,最好不设置外来的广告标志。 DB51/T979—2009 7 购物场所应有集中的管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明码实价,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陈列方式合理;购物商店装饰色调适宜;室内照明均匀、光线柔和、亮度适宜;室内空气清新、流动充分,温度和湿度宜人;有供旅游者休息游憩的场所。 旅游商品 具有独特性、纪念性、实用性、艺术性、时代性,此外还要具备礼品性、轻便性等特点;具有旅游区特色的手工艺品;当地的土特产品;具有从豪华型到普通型不同档次的旅游商品,各档次的品种和类型齐全,能够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需要。 金融服务 根据景区情况设置储蓄门市,自动取款机;有外币兑换服务;正规商店、宾馆、以及消费场所应确保刷卡消费服务。 休闲娱乐项目 项目可行性 旅游景区内的娱乐项目在开发建设前,应从资源特色、区域背景、市场环境、开发条件、环境影响、社会效益、风险分析等方面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项目选址及资源环境条件 娱乐项目应根据景区土地利用情况、地形地貌条件、地质条件、交通运输条件、水电供应条件、环境保护条件等,选择合适位置。 项目设施外观和体量与周边环境协调。 景区娱乐项目设施可分为水上娱乐设施、陆上娱乐设施。 水上娱乐设施包括浴场、游泳池、游船、游艇、垂钓池、水上游乐园、漂流等设施。 陆上娱乐设施包括动植物园、娱乐中心、游览车、索道、儿童乐园、博物馆、展览馆、演艺场、高尔夫球场、滑雪场、速降、蹦极、攀岩等设施。 设施要求及空间标准 娱乐项目的各种设施应舒适、安全、档次较高,体量适宜,与环境相协调。 配套基础设施 供水设施 供水量: 旅游景区供水量要满足景区内居民和游客对水质、水量和水压的需要。 旅游景区用水分为生活用水、公建用水、消防用水和其他用水。 生活用水主要包括旅游者、景区住宿接待、餐饮服务、景区员工以及景区内部居民的生活用水需求。 生活用水量指示选取还应考虑当地气候条件和旅游者的生活习惯。 各类人员日需水量 人员类型 景区居民 景区散客 景区员工 供水量升/日 60-150 10-30 50 各类接待设施日需求量 类型 一般设施 中级旅馆 高级旅馆 豪华旅馆 供水是升/(床·日) 200—400 400—600 500—1000 1000—1500 资料来源: 《四川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消防用水量按消防需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或一个防火分区计算。 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储存于高位消防水池内。 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估水期最低水位时消防水的可靠性,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消防给水宜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系统合并,如合并不经济或技术上不可能,可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系统。 其他用水是指旅游景区中进行灌溉、绿化、道路浇洒等用水,一般按照2—3L/㎡•日计算或按照旅游景区总用水量的5—10%估算。 DB51/T979—2009 8 供水系统: 靠近城市的景区可考虑引入城市供水管网,其他景区可自备水源,形成独立系统自行供水。 自建水处理净化站应尽量靠近用水地,采用投放化学药剂、施压过滤、臭氧以及紫外线等方式进行杀菌、消毒,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后供应。 水源保护: 景区内划定饮用水保护区,保证饮用水水质不受污染。 供电能源 供电量: 旅游景区的电力负荷主要由旅游综合接待基地、各旅游接待站的服务设施、娱乐设施和基础设施用电以及景区内社区居民生活用电组成。 接待用电一般按照旅游景区内各分区内接待点规划的订位综合用电指标预测用电负荷。 供电系统运行应安全可靠,可采用环网开环运行,一旦线路发生故障,可采取应急措施,不至整个景区断电。 特种娱乐设施和景区内饭店宜采用双电源。 电源布置: 景区内的供电一般采用国家电网和地方电网联网供电,电力线路应尽量采用电缆埋敷设。 35kv以上高压输电线路以架空方式敷设时,但尽量避开游人视线,同时不能影响景区的景观,10kv中压配电线原则上采用电缆埋地敷设。 防雷设施: 对空旷地区或山区的旅游景区,区内的游乐设施、制高点的护栏、缆车、索道等活动设施以及建筑物、供电设施等处应装备有防雷设施,以防止雷击伤人事件的发生。 防雷设施应注意美化,与环境协调。 邮电服务 邮政纪念服务: 根据景区的大小和需求设置邮政支局或邮电所,能为游客提供电报、邮寄、包裹、特快专递等邮政服务;提供纪念戳、本地纪念封、纪念邮票、纪念币服务。 电讯服务: 景区内公用电话的数量要能满足旅游区接待游客数量的需求并至少具备国内直拨功能;公用电话亭及标志醒目、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设置合理;有免费的急救电话;移动电话信号实现游客活动区域全覆盖;结合旅游景区性质开通上网业务和宽带服务。 消防设施 景区建设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对于没有条件集中供水的寺庙、文物建筑、景观建筑等应配置灭火器材。 景区内的集中建设区输水管线上设室外消火栓。 特殊服务设施 为残疾人轮椅、盲道、无障碍设施(不含残疾人厕所、厕位),老年人使用的拐杖,儿童使用的童车、童椅等。 形象 整体视觉形象 建筑风貌 景区内各种建筑及设施要求风格统一,外观(材质、造型、色彩)和体量应与周围景观协调;尽量运用能反映当地风情的本地特色建筑风格和材料;出入口主体建筑具备特色或有文化性,有格调;区内各种建筑及设施周边有缓冲区;建筑及设施禁止选用玻璃幕墙、马赛克贴面、卷帘门窗、简易铁皮屋等材料。 原生态自然特色 严格保护景区内原生态环境;在旅游者活动区域使用当地物种进行绿化培植,通过绿化、美化形成旅游区主题特色。 亮化 根据景区性质、周边环境情况,设计各类建筑及设施的灯光,广场、绿地灯光,小品和雕塑灯光等功能性和装饰性夜景灯光。 照明器具选择应以绿色、节能为根本,采用最新照明技术,选用合理的照明方式,并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 以自然生态景观为主的景区夜间人工照明不能直接照射天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旅游 景区 建设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