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调研文章.docx
- 文档编号:5896996
- 上传时间:2023-05-09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9.89KB
社保调研文章.docx
《社保调研文章.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保调研文章.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社保调研文章
探寻适合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社保管理模式
政府责任视角下的县域企业职工社保问题研究
一、我县社保概述
党的十八大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
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一)社保现状
目前我县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和住房保障金。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近年来,在县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各职能部门和镇街、社区的共同努力,全县社会保障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形成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困难有低保的社会保障新局面。
在社保费征收方面,通过政策拉动,宣传发动,部门联动,重点突破等措施,全面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特别是自2009年10月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以来,征缴面逐年扩大。
到2012年底,全县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2009年增长45.28%,达27467人。
基金征收比2009年增长108.9%,达到16263万元。
在基金管理方面,按照社保基金管理要求,一是社保基金做到由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二是实行收支两条线。
形成税务征收、社保发放、财政监督。
另外,审计部门对社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同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
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坚持以人为本,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困难企业解决问题。
目前,我县社保缴费率,单位综合缴费率最高为29.5%,个人综合缴费率最高为10%。
根据2012年韶关社平工资2986,按照最低标准计算,2013年单位为个人最低缴纳社保费为210.63元,个人最低需要缴纳社保费为571.71元。
(二)当前我县社保征管模式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险机构负责社保费征收管理的模式暴露出许多缺陷,比如征收力度不足造成欠费严重、收支一条线造成社保基金运行安全性差等,迫切需要建立新体制。
自2009年10月开始,地税负责社保费全责征收,社保机构负责社保待遇发放,财政部门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地方税务机关为征收社保费的主体。
在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实践中,锻炼出素质高、善于征管的地税干部队伍。
负责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可以充分发挥税务机关筹措资金和强化征管的优势。
自2009年后,社保费逐年大幅扩面,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地税机关在社保费征收环节的显著作用。
地税机关坚持“税费并重,随税同管”,坚持把社保费规范化管理作为突破口,组织排查,夯实征管基础。
始终坚持与税同查,与税同管,与税同控,摸索出一条社保征收的新模式。
第二,社保机构为社保待遇发放的主体。
社保机构负责所有社保基金待遇的支出,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各项险种待遇的发放。
同时负责居民养老、居民医保,新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农村养老保险的征缴。
社保基金的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作为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的人提供的收入保险制度,强制从业职工在其就业年份里拨出一部分收入交纳保险作为保险基金,投保者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定期限后,一旦由于保险计划规定的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而收入中断或减少时,即可按规定获得一定的保险收入。
第三,财政部门为社保基金运作监管的主体。
财政部门负责将社保费集中统一管理,统计各项社保指标,分析社保收入支出。
在社保基金管理中,保障基金安全,将基金的贬值可能降低在最低程度。
地税、财政、社保三方协作,实现收管支三条线,规避风险,提高效率。
各个部门明确职责,合理分工,社保各项工作开展得井井有条。
(三)当前我县遇到的社保问题概述
近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社保费逐年扩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但是当前征管模式在实际征管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社保的认识尚不到位。
一些企事业单位对职工参与社会保险认识上有偏差。
对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缺少责任感,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或者不为职工参保或者有选择性的为职工参保。
许多企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较为重视,但对工伤、失业、生育等所谓小保险认识不足,参保积极性不高。
还有一些企业职工特别是外来民工考虑务工流动性大,参保不连续,加上享受保险待遇门槛较高,没有参保积极性,这些直接影响参保率的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大。
另外,部分政府官员对社保缺乏全面的认识,误认为社保扩面不利于招商引资,不利于发展当地经济,主动性不强。
2、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由于历史原因,我县不少关闭、破产、改制企业未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或只参加了养老一项保险。
这部分职工现在要求补办养老、医疗等保险的参保手续,但原企业已解体或者濒临破产,加之企业职工的劳动关系又模糊不清,补办保险困难较多。
还有一些破产未改制企业,因经济条件差,企业拖欠各项保险费用及滞纳金数额较大,企业无力偿还。
这些社保欠费不仅加大了执法风险,同时给社保稳定带来了不和谐的因素。
3、经济现状和行业特点与社保负担不同步。
我县属于粤北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收入来源少,人均收入低。
但是社保是根据整个韶关社平工资来缴纳,个人负担社保偏高,无力支付社保。
同时,我县经济经济产业多为第二和第三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工成本低是我县招商引资,吸引投资商的一个有力条件。
如果社保缴费高,成本高,会使这个优势消失,企业会选择不为员工购买社保。
而受现行社保征管体制的影响,往往很难全员参保。
4、社保的立法不够健全,实施机制较弱。
社保方面的法律滞后导致税务机关执法权不完整。
现有社保保障法律法规人大立法少,行政法规多,立法层次低,缺乏较高的法律权威和必要的法律制度。
地税机关没有明确的社保费强制执行权,导致执法权不完整,清查欠费无力。
社会保险法虽然建立起筹资机制、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等,但是对于整体社会保障体系而言,缺乏整体的、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
虽然近年来,社保制度不断完善,但是操作性不强,缺乏强制性手段。
比如,在强制征收措施中,地税部门可以对延迟缴费的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在强制扣款等税务部门最有利的征收手段则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使得地税部门难以最大程度的发挥依法征缴的作用。
二、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的重要意义
2000年起,我省地税部门开始代理征收社保费,2009年,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作出了全面实行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的决定。
“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是指社保机构将社保费的申报、核定环节移交地税部门负责,由地税部门全面负责社保费征缴环节中的缴费登记、申报、审核(核定)、征收、追欠、查处和划解基金专户等相关工作,即负责社保费“收”的环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地税部门提供的征收数据进行记账和待遇发放,体现社保费“支”的环节。
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明确了地税征收社保费的责任主体地位,不再是过去简单的“代征代收”,其实质内容的改变是全面提高征收质量和确保稳步提高社保费收入、规范社会保险费从缴费登记到划解基金账户的全流程管理、实现收支分离的相互制衡机制,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
(一)社保基金收入大幅增长,确保了各项社保待遇及时足额支付。
社保费稳定增长是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这一征收体制改革最直接的效果也是体现在费款收入、参保率、缴费率均有大幅增长,据统计,从2009年地税全责征收社保前后四年数据对比可以看到,8年间我县社保费收入逐年增长,由2005年的5536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8402万元,再到2012年的1.76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5.97%,社保支出也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但增幅较为平均,年均增长22.20%,逐年稳步的收入增幅高于支出增长,且略有结余,保障了我县各项社保待遇的及时足额支付。
(二)充分发挥税收征管作用,促进了社保费扩面征缴。
一是借助地税部门长期积累的税收征管经验,熟悉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和参保人的实际情况,推进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可以充分发挥地税部门在征管体制、信息网络、机构人员方面的优势,将社保费征收管理纳入税收管理的体系之中,把社保费的征缴纳入个人所得税监管范围,进行统筹管理,加强对缴费户的资料采集,实施全面费源监控和规模化、集约化管理,充分发挥地税征管优势,实现社保费与税收“同征、同管、同查、同服务”,有效堵塞漏洞,减少参保户拖欠社保费和应参保户逃避参保的情况,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率;二是实行地税全责征收,增强了地税部门征收社保的执法刚性,将社保费的申报、审核、征收、清欠等各环节落实到位,地税部门可以对缴费单位不为其员工参保、不如实申报缴费等损害参保人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同时加大了清理欠费的力度,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自觉性,有利于建立职责明确、征缴有效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体制。
三是有利于节约社保征收管理成本。
社会保险费征缴对象范围与税收基本一致,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可以把社保费当作一个特殊税种,在登记环节把社保费登记和税务登记合并处理,有利于掌握企业参保情况,还节约了参保人和参保单位的缴费遵从成本;企业或个人缴纳税款和社保费由面向多个部门改为一个部门,在申报纳税的同时办理社保费缴纳事宜,减少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往返奔波,方便了缴费人,提高了效率。
社会保障是一项民生工程,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核心指标之一,这对于构造社会公平与公正有着重大的意义和影响。
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充分地发挥地税部门的体制优势、管理优势与技术信息优势,理顺社保费多方参与的管理模式,降低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成本,实行多元制衡与立体监督,事实上就是围绕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这一核心指标服务的。
新征收方式实施前,全县参保人数为1.77万人,到2012年底为2.75万人,四年平均每年增长11.83%,扩面成效日渐显现。
实践经验已经表明,地税部门凭借其部门特点,发挥了征收有力和信息充足的优势,扩大了征收面,促进了社保费收入的大幅度增长,有利于解决社会保险扩面难的问题。
(三)明确部门职责,使部门工作更协调。
2009年以前,在社保征收管理上,地税部门只是社保机构的“代理人”,为社保机构“代收”社保费。
在这种体制下,容易造成权责不明,相互推诿的现象,不利于各部门的职能发挥。
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做到职责分明,各负其责,有效消除因职责不明确,造成数据统计不准确,权责不清、办事程序交叉重复、部门之间扯皮等问题,建立起“地税部门负责征收、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监管、社保机构负责发放”的“三方机制”,在这个三方机制中,地税部门全权负责社保费的征缴,可以避免权责不明所产生的各种问题,能够大大提升社保费征收的效率;社保部门作为社保主管部门,专责政策指导和社保待遇的发放,可以大大提高社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财政部门专责社保基金的管理,一方面监督地税部门依法征收,另一方面则监督社保部门依法发放,负责基金管理、划拨、监管等工作,保证资金安全。
从实践看,“收、管、支”三分离的“三方机制”是社保体系健康运作的必要组织和程序保证,使不同部门各司其职,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行为的有序化、规范化,从而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良性发展。
(四)有利于社保机构更好地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服务,形成以参保人为中心的社保管理体制,促进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
地税全责征收之后,社会保障部门将从繁重的收费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好社保政策的分析、研究和制定及账户管理、享受待遇资格认定和社会化发放等工作,着力提高社会保障行政效率,强化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服务绩效,履行政府社会保障职能,建立以社会保障受益人为中心的各种服务体系。
(五)有利于推动社保“费”改“税”,加快完善和发展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是社会保障社会化水平的标志,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标志。
具备统筹性质的社会保险基金便于政府在更大空间内调剂余缺、平衡地区差距。
社会保险费由地税全责征收,一方面,统一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有利于增强缴费人对社会保障的信心,有效提高社会各界缴纳社保费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借助税务系统力量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力度,为实行社会保险市级乃至省级统筹创造有利条件。
随着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的扩展,特别是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以社保税取代社保费将是大势所趋。
而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则可以为社保费改税准备条件。
三、影响我县社保征收的因素分析。
(一)宣传少、不重视,思想观念制约职工社会保险扩面。
1.相关社保政策有宣传但未普及。
当前,社会保险作为保障全民的一项民生工程,社保的宣传也仅限于参与社保征收管理的相关经办机构,各类社会媒体对社会保险的关注程度和支持力度不够,在宣传的连续性和普及性方面仍有欠缺。
根据韶关市地税局针对全市社会保险费费源普查的工作报告显示:
仍然存在相当一部分未参保的企业员工对国家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不了解或了解很少,在我国目前国民整体保险意识仍然不强的环境下,有些人甚至把国家福利性养老保险与商业性的保险混为一谈,对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互济性和强制性缺乏认识,社会各界整体参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还没有形成“人人主动参保,企业自觉缴费”的良好氛围。
2.一些企业主对社会保险存在错误认识,他们往往认为,为职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是无效投入、吃亏买卖,表现在行动上则能躲即躲,能赖则赖。
企业存在应保不保的现象,普遍采取虚报用工人数、少报工资基数或选择性的购买与企业利益关系较大的险种,如工伤保险等方式逃避应对职工承担的社保责任,这类现象在私营企业中尤为突出。
诚然,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人,追逐利润最大化是其最大的目标,在强烈的个人利益最大化驱动下,为降低成本,很少自愿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从而减少支出,增加赢利空间;再者,部分私营业主受限于文化水平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也导致企业出现只注重经济效益,不重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忽视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的义务。
3.从分析职工心理出发,部分相对年轻的企业员工在观念上还停留在打工挣钱维持基本生活的层面上,经常性地更换工作使他们对自己的将来缺乏规划,他们更关注眼前收益,对于几十年以后的养老保障问题他们很少或者根本不去考虑;相对年长的企业职工“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
根据我国传统文化和社会伦理道德以及民法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与他们子女的收入有着密切联系。
因此,投资于子女的人力资本或家庭事务可能是最好的养老保障计划,而不是用这些辛苦挣来的钱搁置在长期的退休养老计划中,目前,还有相当多的中老龄人始终把“养儿防老”作为人生的信条,把人生中绝大部分心血和资金用在养儿上,认为儿子才是自己年老时的依靠;有的职工认为谋远不如谋近,参加养老保险是远水解不了近渴,觉得放进口袋里的钱才是真正保险的;对于低收入群体职工,“生存才是大问题”,他们不愿意从为数不多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参加社会保险职工自己不愿缴费、也不会监督雇主为自己缴费,企业无法做到全员参保。
4.源自职工对保护自身权益的无知和无奈。
目前我国企业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费由职工、企业、国家三方共同负担,职工个人和企业各按月缴纳一部分,国家则以税前列支、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必要时以财政弥补等形式负担一部分,执行中规定,个人和企业负担的部分由职工所在企业代扣代缴,当前,我县二、三产业劳动者中相当一部分来自农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缺乏劳动风险意识和劳动风险损失补偿意识,他们没有意识到社会保险是自己应得的保障权益,也不清楚企业负有什么样的社会保险责任,法律知识也比较缺乏,对眼前利益考虑较多。
这样一来,职工丧失了主动权、监督权,甚至丧失了知情权;员工不懂社保政策的事实和着眼眼前利益的心理也往往容易被谋取私利的企业主所利用,在社会保险的政策宣传上也有意误导,使企业员工参加社保的意识更为淡薄;另有一些企业员工参保意识较强,但用工单位惧怕他们上访闹事,又为逃避多交社保费,往往不去社保机构办理企业社保登记,让其员工自己去社保机构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和标准(20%)参保,再凭社保缴费收据报销12%。
这类现象时有发生。
(二)逐年高增长的缴费基数和相对偏高的缴费率影响企业为职工参保的积极性。
1.缴费率偏高。
现行政府在进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确立了“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资金来源多渠道”原则,建立个人账户,实行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社会保障”,它是比较符合当前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世界潮流。
但由于政府将角色仅限于制度供给和最终保障,缺少法定的直接责任,力图依赖社会保险基金清偿养老金历史债务。
参保企业和个人既要为自我养老积累资金,又要承担老职工的缴费,社会保险基金缺口较大,负担过于沉重。
按照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率计算,用人单位需要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约30%(包括约20%的养老,6%的医疗,2%的失业,1%的工伤与1%的生育)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10.5%的缴交比例虽然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但也是通过企业工资支付的形式体现为企业的用工成本,以盈利为目标的广大私营企业在面对如此之大的社保负担时,存在着强烈的逃费驱动。
从2013年3月我省各市社保费缴费率统计显示,我市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各费率与其它各市较为均衡一致,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9.5%,明显高于我省其它各市15%的平均水平,如此高昂的劳动成本影响了企业的竞争力,企业逃避社会保险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出现拒保现象,影响了社保的推广工作,制约着“广覆盖”目标的实现。
2.社保缴费基数逐年大幅增长。
对比2008年和2012年的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为2156.67元和3343.33元,5年净增加1186.67元,最低缴费基数从2009年的1294元增长到2013年2006元,年均增长11.58%,略高于我县在岗职工年工资正常增长幅度,工资水平与当前社保缴费基数不相协调的增长,将极大地影响个人缴纳社保的积极性。
(三)政府在招商引资筹码和社保保障稳定的双重压力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县不断优化招商软硬环境,积极吸引港澳台、外资企业和内地客商前来投资办厂。
1995年日本三协精机制作公司作为县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来到我县投资办厂,成立日本电产三协电子(韶关)有限公司,以生产录音磁头为主;1999年转型生产VCD、电脑用的微型马达,产品畅销于国内外,年产值超过2亿元,是我县的纳税大户,在为我县解决劳动力就业上也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该厂现有厂房面积1.4万平方米,年平均用工人数约1500人。
2009年地税全责征收社保前,10多年来,企业只给极少数的高层管理员工购买了社会保险,该厂员工多次投诉企业未为全体员工履行社会保险的申报缴纳义务,从社保局汇总导入的数据显示,1998年至2008年间,企业申报缴纳社保费共计463,242.76元,年均缴纳42112.98元,2009年后,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后加大扩面征缴力度,组织工作人员进厂宣传社保政策,员工开始逐渐了解社保与自我当前与未来保障息息相关,有关社保的维权意识日渐增强,个别法律意识强的老员工甚至以自己离职为代价换得企业为其补齐拖欠的养老保险,企业参保率和缴费金额显著提升,2009年至2013年6月,企业累计申报缴纳社保费27,870,904.38元,年均缴纳5574180.88元,是2009年度以前年均缴交金额的132倍,但截至目前,该企业仍未实现全员社保。
对于外来投资建厂企业,包括地方政府政策支持在内的发展环境对其稳定因素很重要,社会保障也是地方政府的民生工程,如果政府部门为了留住企业投资或发展生产,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强制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企业不为职工参保缴费睁只眼闭只眼地默许企业延缓缴纳或拖欠社保费的行为,将给扩面工作造成困难,从长远来看,也使政府将来在面对员工社会保障问题时变得被动而棘手,一旦企业认为当地各项发展政策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以申请破产等方式转移收益,转移投资,企业资不抵债,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留给地方政府的将是当初应收未收、应缴未缴而产生的烂摊子,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初衷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员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从单位保障转为社会保障。
厂区大部分是基层生产工人,在面临失业同时,合法权益也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他们普遍文化水平较低,就业机会来之不易,在迫于生存压力的环境下,也只能把维持生计的希望寄托于政府,本应由企业承担的责任,最终将由政府消化吸收,打破已建立起的相对有序的社会保障秩序,若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在这方面,人员流动性大的生产企业和吃、住、娱等服务消费性行业的员工社保参保情况均不太理想,存在较大隐患。
(四)缴费人经济状况制约社会保险扩面。
作为粤北山区的一个小县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体现在二、三产业劳动者工资收入也不高,对于这部分劳动力群体,由于收入低、工作不稳定,不参加社会保险属于一种无奈的选择。
按照我县2013年7月起最低缴费基数2006元计算,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233.10元,每人每年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大约在2800元,而目前城镇二、三产业的生产、服务性行业存在相当部分的劳动群体月收入不足最低缴费基数,每月扣缴的社保个人部分将超过其工资水平的10%以上,这部分劳动群体通常也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他们的收入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加上通货膨胀物价水平的逐年增长,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成本增加,还要承担看病就医、子女入学、赡养老人、人情世故等方方面面的支出,这对于一个收入本来就不高的家庭来说,压力是相当大的;对于他们来说,窘迫的经济现状使他们做出理性的选择是,通过短期的投资、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等获得更快更高的回报,改善现在的生存条件,即在既定的可支配收入条件下,在短期投资与交纳社会保险金之间他们选择前者。
(五)劳动市场不完善一定程度削弱社保强制执行的力度。
在县域经济发展中,民营企业和政府招商引资建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地方发展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和经济发展支撑,但企业中不规范的劳动关系的确立和变更,使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手续不完备、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常常是以劳资之间权力、义务的不对称为前提,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的展开。
这种不规范集中体现在: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不规范,随意性大,口头约定比例高;合同中对社会保险约定不明确或根本不约定,或者要求劳动者在企业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才给予社保待遇;企业主和从业人员双方的信用意识较弱,签订的劳动合同往往流于形式,对双方没有多大约束力。
而一部分职工在当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只重视现有的工作,虽然知道应该参加社会保险,但害怕提出参保要求后遭雇主拒绝而失去工作,一部分员工认为自己是打工的,干的时间不长,能拿现钱是主要的,参保不重要。
在这种不规范的劳动关系下,企业主总是以企图减少工资成本,获得更多的利润,导致了很多用人单位漠视社会保险制度,企业主尽量少地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是一种具体表现。
也正因为这种不规范的劳动关系使企业的员工流动性更强,劳动关系极不稳定,劳动者在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方面也极不稳定,影响正常参保。
四、提高社保征缴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参保意识。
1.拓展社保宣传范围和途径,形成社会广泛共识。
社保是关乎全民的社会保障,应该有全民的宣传动员和参与,依靠社保经办部门的宣传带动,把社保宣传工作带进企业、居委、村委,形成广泛宣传社保,了解社保的社会氛围,依靠社会的力量不断增强全民对社保重要性的认识及参保自觉性,采取的方式也可以灵活多样,一是印制社保费宣传手册是我们已有的社保宣传常规做法,上街、进社区、学校进行发放;二是通过通讯公司向我县通讯电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社保 调研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