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在水库引水专题会讲话与局长在污水与垃圾处理分析会讲话汇编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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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自来水的处理成本较低,用水保障性强,弥补了季节性供水的不足。
二是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
河水库引水工程的实施,将从根本上减少我市由于城市季节性供水不足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争取工业大项目、招商引资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是增添了我市备用水源,将从根本上构筑我市公共卫生的安全体系,使我市水资源的调配与储备更加趋于合理,更加安全,将会有力地推动全市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河水库引水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按照引水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促进河水库引水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河水库引水工程征地拆迁等环境保障工作
河水库引水工程点多、线长、面广,征地拆迁等环境保障工作至关重要。
涉及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陈仓区、县、眉县和区管委会要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主动服务,密切配合,全力保障河水库引水工程顺利实施。
陈仓区、县、眉县政府和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城建、交通、林业、水利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强化协作,切实做好河水库引水工程征地拆迁各项工作,努力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多做贡献。
河水库引水工程永久征地共5处,共计152.03亩。
涉及眉县的126.93亩(其中水厂122.42亩,蓄水池4.5亩),700万元资金已经拨付到位,眉县要确保8月底前将征地手续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县高位蓄水池占地4.9亩,要确保8月底前上报审批手续。
区涉及的两个高位蓄水池占地20.2亩,8月底前征地工作要落实。
河水库引水工程整个征地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总体协调,抓好落实,8月底前完成整个工程的征地报批。
由、眉县、陈仓区政府负责,7月20日前完成临时用地、引水管线地面附着物的清点及赔付工作,确保施工单位按时进场施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积极支持河水库引水工程建设。
工程建设需迁改的电力、通讯、广电线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道、道路及水利设施,由各产权单位自行无偿拆除,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河水库管理局、电信分公司、中燃公司等负责落实。
引水管线下穿公路、市政道路、桥梁、河道,有关单位要及时办理许可手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由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负责落实。
退耕还林地的林木、水土保持治理、文物考古等费用一律免除,从快办理许可,由市林业局、水利局、文物局等负责落实。
施工期间治安管理工作由工程所在地县、区公安局负责,要固定2—3名干警,责任到人,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时保质完成河水库引水工程环境保障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级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县区是河水库引水工程环境保障的责任部门,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都要指定专人或成立精干的工作机构,负责征地拆迁等环境保障工作,推动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征地拆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问题,造成工作被动。
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服务和服从于征迁工作这个大局,加强协调,通力配合,注意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妥善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三是广泛宣传,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河水库引水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征地拆迁工作中的新做法、新成效和先进典型,真正做到“思想工作做到家,政策宣传做到位”,引导群众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努力营造支持征地拆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民生工程的良好氛围。
四要严格考核,落实工作责任。
市政府已将河水库引水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环境保障工作纳入对各有关县区和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各有关县区要强化措施,责任到人,做好相应的工作,市政府督办室要定期督促检查落实,促进河水库引水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同志们,河水库引水工程建设已全面展开。
让我们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工程建设有良好的施工环境,用实际行动推动引水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局长在污水与垃圾处理分析会讲话
市政府决定在仁怀召开污水、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现场会,目的在于进一步总结经验,研究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在建项目抓紧扫尾验收,交付使用,发挥效益;
督促今年计划开工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为实现全市环境规划目标和节能减排任务,完成今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奠定基础。
下面我从项目管理的角度,对全市污水、垃圾处理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永涛副市长还要作全面安排,请大家认真领会,狠抓落实。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
建设污水、垃圾处理工程项目,既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工作部署,又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可从五个方面去理解:
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们在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大量垃圾在城市边缘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水系及相关流域,造成江河湖泊水质恶化和地下水污染,城市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如不尽快解决,将严重威胁城乡居民的生存环境,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抓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是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
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需要。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XX-XX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编制的《“十一五”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建设规划》等规划,我市属于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区,列入规划的污水处理项目有14个、垃圾处理项目13个、医疗废物处置项目1个,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24.6万吨/日,污水管网325公里,垃圾处理2205吨/日,医疗废物处置5吨/日,总投资近14亿元。
只有加快这些项目的建设,才能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环境规划目标。
三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需要。
为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以县城为重点的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全省确定了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到“十一五”期末的规划目标:
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50%,其中中小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县城以上城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XX年,省下达我市单位GDP综合能耗指标下降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2%的考核目标。
我们只有加快污水、垃圾项目建设,各项节能降耗减排考核目标才能顺利完成。
四是省政府对城市污水、垃圾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国家要求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但由于地方筹资能力弱,我省从XX年开始县级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全面建设工作。
同时,我省一部分县市的污水、垃圾项目由于调整建设规模,与进入国家规划盘子的项目有相当差距。
省政府已初步安排,从省级财政拿出部分资金推进这项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县级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
因此,“十一五”后三年,仍将是我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有利时机,只有加快污水、垃圾项目建设,才能完成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
五是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市经济是投资拉动型经济,今年1-5月全市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2.43亿元,仅相当于年初计划任务的四分之一,完成年初计划的难度大,压力也大,主要是新开工项目少,建设资金困难,但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却是争取到了大量的投资而工程建设进度缓慢。
为保证年初市政府确定的3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快在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度,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加大新开工项目力度,排除一切困难,尽可能多地开工建设新项目,特别是目前已安排投资计划的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必须尽快动工建设,形成新的实物工作量。
二、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找准差距
自1998年以来,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加大对城市污水、垃圾项目的投入,我市污水、垃圾项目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共争取到了国家投资补助资金6.28亿元,建成了一批污水、垃圾项目,加强了全市环保基础设施,特别是一些垃圾项目的建成,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一是已初步建成了高桥、颜村、龙坑、赤水、习水、仁怀、湄潭7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81.3公里。
二是初步建成了中心城区、仁怀、赤水、习水垃圾填埋场和中心城区医疗废物处理工程等5个工程。
三是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得到提高。
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7.5万吨/日、垃圾处理能力980吨/日、医疗废物处置能力5吨/日。
四是我市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不断提高。
到XX年底我市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32.4%,生活垃圾处理率提高到36.9%。
五是勇于探索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改革步伐,通过BOT建设模式,建成了湄潭污水处理工程,全省现场会在遵召开推广湄潭经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目前我市污水、垃圾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要全面完成“十一五”时期污水、垃圾处理目标,任务还十分艰巨。
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差距,努力推动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管理再上新台阶。
一是已建成投入运行的污水、垃圾处理工程正常运行较为困难,投资效益未充分产生。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价格改革不到位,无法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能够维持企业正常运行,实现保本微利,污水收费应在0.6-0.8元/吨,垃圾处理费不低于每月每户5元。
但目前我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工程的6个县中,收费标准在0.2-0.4元/吨之间。
而据测算,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为0.69元/吨,其他各县处理成本也大致相差不多,高于现行收费标准。
中心城区垃圾处理费从XX年1月开征,收费标准按1.5元-200元不等,每年应征收垃圾处理费1000万元左右,实际征收630万元,在上缴市财政后,由市财政将100万元用于偿还贷款,其余530万元安排用于企业运行,而企业运行实际成本为960万元,缺口资金达430万元。
多数县年征收垃圾处理费在20-40万元之间,不足实际处理成本的20%。
2、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未形成完整雨污分流系统。
目前中心城区和各县基本上都是雨污合流,未形成雨污分流系统,没有专门的截污管道进入处理厂,污水进水水质达不到设计要求,无法培养活性污泥,暴雨天气因雨量较大还不能进行处理。
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受到影响。
3、产业化经营相对滞后,管理体制落后,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影响企业正常运行。
项目建成后,由于没有进行产业化经营,基本上仍由政府大包大揽,企业管理经营由政府下属的国有企业或事业事单位进行,经营方式上不灵活,缺乏激励机制,企业冗员过多,人力成本较大。
二是在建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前期工作进展缓慢,迟迟不能开工建设。
去年国家已安排投资计划的项目,至今一个都未正式开工,不仅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也影响了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的完成。
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
1、前期工作进展缓慢。
这些项目可研在XX年、XX年已经审批完毕,第一批投资计划也在XX年下达,目前第二批投资计划共4850万元又下达到市,但各县初设、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推进缓慢,迟迟不能开工建设,超过1.5亿元以上的国家投资形不成工作量。
2、为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缓解地方财政困难,部分县拟采取BOT等模式,引进外地资金,建设污水处理厂,但由于污水、垃圾处理规模小,价格改革到位困难,财政补助政策不明确,投资风险较大,谈判过程较长,招商引资进展也不快,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
三是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推进缓慢。
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促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是国家已经确定的大政方针。
为此,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特许经营和市场化运作,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和承包人的合法利益,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省和我市均进行了一些尝试,还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就目前来看,尚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
1、对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认识不足,创新意识不够,市场化推进缓慢。
2、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不够,价格调整未到位,征收缺乏强有力手段,收费率较低。
3、污水和垃圾处理配套设施不健全,处理量和处理率不高。
4、由于产业化处于摸索阶段,而且各地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没有现成的经验和统一的模式。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完成
第一,对在建的仁怀、习水、赤水、县龙坑、中心城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必须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工程扫尾工作。
各地一定要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所确定建设内容,抓紧做好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的收尾工作,要将承诺配套的自筹投资尽快到位,不能完全靠国家投资进行建设,不能因为资金或其他原因导致批复的建设内容不能建成,否则将影响项目整体效益的发挥。
2、做好试运行工作。
建成项目要尽快投入试运行,认真研究解决设备试运行中的技术性问题以及其他问题,做好企业试运行期间的成本测算,在按国家要求将收费调整到位后,引入竞争机制,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走向市场,真正实现产业化。
3、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按国家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在完成工程质量、环保、消防等各单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做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竣工决算审计、工程建设总结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申请项目审批部门进行工程竣工综合验收。
4、做好工程交付使用工作。
在有关部门进行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后,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尽快从在建工程转变自主经营的企业法人,将工作重心从基本建设转变为企业经营管理,为企业进行产业化经营奠定基础。
第二,列入今年开工建设,国家已下达投资补助的项目。
桐梓、绥阳、正安、余庆、道真、务川县污水工程和县、道真县、务川县垃圾填埋场工程已安排国家补助投资,必须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方案,降低工程投资。
通过招标投标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管理经验丰富的施工队伍,尽快开工建设。
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要求,全面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投资最省、质量最好,进度最快。
第三,需加快前期工作,争取国家补助投资的项目。
目前还在开展可研、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董公寺、凤冈县污水处理厂和正安、余庆、绥阳、桐梓县垃圾处理项目,要积极与设计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衔接,认真比选、优化设计方案,尽快完善项目审批的支持性文件,完成审批程序,为争取国家和省补助资金创造条件。
第四,用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污水、垃圾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投资效益。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关系到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提高,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关系到我市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的工作进程。
污水、垃圾项目如不能按期建成,发挥应有的投资效益,将影响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影响国家的投资决策,同时地方财政也将背上沉重的包袱。
在产业化经营中必须把握以下原则:
1、建管并重的原则。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项目“建管并重”的思想,争取资金、项目建设工作很重要,但项目建成后的管理工作更重要。
特别是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建成后的管理工作,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特许经营政策、财政扶助政策、价格政策、税收政策、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更值得各部门高度重视。
2、两权分离的原则。
切实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思路,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两权分离改革,经营权期限原则上应与政府任期相衔接,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
3、一县(厂)一策的原则。
各地由于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投资、处理能力、处理成本、收费标准不同,产业化经营的模式也不尽相同,要积极探索适合各地特点的建设模式和经营方式,可以采取承包经营、股权转让、特许经营权转让、事改企转制、BOT、TOT等产业化经营和项目建设多种方式。
4、供排水分业经营的原则。
积极推进供水、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分业经营,真正实现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改变供水费、污水费混合使用的情况,确保污水、垃圾收费全部用于企业正常运转。
5、保本微利的原则。
污水、垃圾处理是公益性事业,其效益主要体现在社会、环境效益方面,但也必须考虑企业正常运行成本和合理利润,建立适应污水处理产业化的成本补偿和价格激励机制,解决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偏低的问题,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正常运行,实现保本微利和可持续发展。
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过程中必须搞好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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