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5773343
- 上传时间:2023-05-05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3.11KB
广西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档格式.docx
《广西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西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档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1.教师队伍的数量规模满足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补充、提升机制不断完善,到2015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规模达到4万人左右,生师比不断趋于合理。
2.教师队伍的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教师的师德水平普遍提高,形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
教师年龄更趋合理,教师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
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逐步提高;
教师普遍树立现代教育理念,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形成一批中等职业教育领域的青年骨干教师、业务能力突出的专业带头人和创新型校长。
3.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职教师资基地培养培训能力大幅度提升。
到2015年,在全区重点建设4个培养基地和15个的培训基地,形成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培养培训能力强、教学质量高、具有职教特色,能在全区起示范带头作用的职教师资基地;
加强职教师资基地的内涵建设,支持全区职教师资基地开发20个以上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适应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需求;
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课题研究,形成一批职教师资研究的创新成果。
4.职教教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职务制度、聘(任)用制度、培训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奖励制度,初步形成体现中等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师管理制度体系。
三、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措施
(五)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到突出位置。
把师德教育作为队伍建设工作的首要内容,按照教师成长规律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确定不同阶段不同类别教师的师德教育内容和要求;
改进师德教育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
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其实施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实践能力;
认真贯彻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教职成〔2000〕4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05〕1号),引导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把职业道德作为教师工作考核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加强师德宣传,实施师德师风创先争优计划,每年评选表彰100名“师德标兵”,举办一次师德论坛。
严格师德考核,完善师德评价机制。
(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
根据地域和专业分布,依托条件较好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大型企业建立中职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采取多种模式又好又快地培养中职所需师资;
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培训等方式对全体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开展全员培训,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骨干教师、紧缺专业师资培训和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形成骨干教师梯队,培养一批职教名师;
认真实施国际合作师资培训项目,充分利用外资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七)不断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1.完善教师聘任制度。
进一步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逐步建立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制度。
稳步推进教师全员聘任制,按需设岗、择优聘任、合同管理,教师管理逐步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或绩效管理,对职业道德差、专业技术能力不强、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不予聘任,尽快建立起教师能进能出的人事管理制度。
2.完善教师资格制度。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的特点,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培训和认证办法,引导中等职业学校师资职前培养和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新进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除要求具备规定学历外,应增加专业资格条件、行业经验或行业知识的要求。
实施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制度,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
从社会上引进工程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学历标准和教育教学资格条件,但在引进后要在限期内达到相应要求。
3.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认识兼职教师在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配套优惠政策吸引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员到中等职业学校兼职、兼课,建立兼职教师“人才库”,制定《兼职教师聘用与工作制度》,保证兼职教师的合理流动和稳定工作,逐步建立起以相对稳定的教师为主体、以出入有序的兼职教师为补充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
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各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共享全区“名师”资源。
4.制定能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鼓励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对实践操作能力较强的教师,可评聘第二个专业技术职务,对获得两个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晋职、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5.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制度,分层次对职教师资提出培训要求,确保每位教师每5年接受一定学时的培训;
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每两年必须有累计两个月以上的时间到企事业单位或生产服务第一线进行专业实践。
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登记制度,继续完善《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将教师的培训学习与年度考核、晋级、职称评定和表彰奖励相挂钩。
6.完善教师激励机制。
在确保国家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引入工作绩效考核制度,逐步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薪酬激励机制;
建立专门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表彰奖励制度,开展专业学科带头人和名师评审等奖项的表彰奖励工作。
(八)加强相关研究工作。
1.加强对“双师型”教师培养途径和来源渠道研究工作。
加快制定和完善统一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研究制定有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的保障措施和激励机制。
2.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教师的补充机制和培训机制研究工作。
配合紧缺专业师资培训工作的实施,开展紧缺专业师资类型、数量、质量需求调研,以及培养所具备的条件培养模式和途径等紧缺专业师资培养的相关研究。
四、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和管理
(九)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实施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指导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区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检查督促落实有关要求。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区直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本地本校实施意见和年度计划,特别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的培养、培训需求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建设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十)加大投入,落实经费。
要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建立起自治区、市、县(市、区)和学校四个层面的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机制。
自治区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额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专款(含兼职教师聘请补助经费),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队伍建设需要设立专项经费,纳入每年的部门预算予以保证;
职业学校要从学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作为教师培养培训专项经费,经费的筹集应按不低于教职工工资的1.5%落实。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培训经费,由举办者自筹。
(十一)加强督导检查。
明确校长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定期开展检查评估;
同时将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作为示范性学校等评优表彰的重要内容,纳入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日
主题词:
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2011年9月日印发
(共印份)
附件
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充分发展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是关键。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实施的目标和任务
到2015年,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对全体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轮训一遍,强化教师队伍的素质结构,提高职业教育教学水平;
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课教师每两年进行两个月以上的企业实践;
选聘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教师,推动中等职业学校用人制度创新;
逐步构建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立和完善国家、自治区、市、学校四级师资培训网络,积极探索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长效机制;
创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补充机制,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良性发展。
二、工程实施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
依托条件较好的本科院校分别在南宁、柳州、桂林建立专门的职教师资培养机构(职业师范学院),结合职业技能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采取多种模式进行培养,确保职业师资有稳定的来源;
通过培训项目招标和培训能力评估,依托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高职学院、本科高校和大型企业建立规范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满足职业师资培训需要(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设置规划见附表)。
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选择若干个合作企业,作为相对稳定的职教师资技能培训或专业实践场所,实现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为构建完善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采取多种模式,大力培养适应中职教育发展的师资。
1.开设中职师资班,坚持按需培养的原则,为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合格的“双师型”师资。
鼓励区内外综合性大学和专业院校、普通高等师范院校、高等职业学院、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等资源参与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依托各自的优势和特色,采取校企联合办学、中外联合办学、综合性大学与普通高等师范院校、高等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等合作模式,构建全新的“学科专业教育+教师专业教育+专业实践教育”的培养模式。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吸引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企业人才和其他社会优秀人才,通过灵活、多元化学制模式培养,为中职学校输送具有“双师素质”的高层次教师,建立起具有我区特色的开放式中职师资培养模式。
2.加快教师学历达标和提高进程,提升教师学历层次。
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包括全区中职教师研究生学历提升计划、中职教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补偿教育计划,免费中职师范生培养计划等子项目。
(三)大力加强职教师资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国家级培训
——专业骨干教师培训。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统一部署,每年将选派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培训采取“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的模式进行,时间为2个月。
——专业骨干教师出国培训。
每年从参加国家级骨干培训的教师中遴选8名左右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出国培训,培训时间为6周,重点学习国(境)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念和专业教学法,培养一批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教学专家。
——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
“十二五”期间,中央支持我区一批发展势头好、社会声誉高、专业师资紧缺的中等职业学校从社会上聘请在职或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任教,以补充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不足。
特聘兼职教师实行岗位聘任、合同管理,采取灵活的聘任和报酬支付方式。
聘期根据教学需要由学校自行确定。
所聘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较高的技能水平,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自治区级培训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基础培训。
——全员培训:
到2015年,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和通过校本研修等方式,对中等职业学校全体教师工开展通识教育培训,使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明确新的历史使命,掌握基本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基础技能培训:
到2015年,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对1000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开展专业技能基础培训。
采取“基地培训”、“企业培训”或者“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使公共基础课教师通过转型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尽快成为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合格教师,以解决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紧缺问题。
(2)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
到2015年,对5000名中等职业学校的骨干教学管理人员、骨干专业教师和学术带头人进行专业提升培训。
通过到“基地培训”、“企业培训”或者“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专业骨干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动手能力。
——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主要是外语培训和德育培训):
到2015年,对600名中等职业学校外语和德育课的骨干教师进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
培训以提高教育理论和教学水平为目的,培训课程包括外语、德育、教育理论和教学技能等。
——中等职业学校骨干班主任培训:
到2015年,对中等职业学校600名骨干班主任进行培训。
以提高班主任管理技巧、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为目的。
——中等职业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整合培训:
到2015年,对500名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进行培训,以提高教师的现代教育素养和运用现代教育手段实现课程整合为目的,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3)骨干教师高级研修。
——骨干教师国内高级研修:
到2015年,对1000名骨干教师进行培训,通过把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职教专家请到区内授课,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和提高专业技能。
——专业骨干教师海外高级研修:
到2015年,支持100名中等职业教育专业骨干教师赴海外开展高级培训,开拓视野,改变观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名师培养。
遴选100名中职名师培养对象通过“教育理论培训+专业知识培训+专业技能训练”的三阶段一体化培养模式培养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
(5)名校长培养。
通过培训、挂职学习、参观考察、专家入校指导等形式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培育和造就一批名校长;
(6)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培训机构培训者的培训。
到2015年,对自治区级培训机构的主讲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职教师资基地的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能力。
3.市级培训
——骨干教师市级培训。
到2015年,市级开展骨干教师培训总人数不低于4200人。
各市每年要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10%的比例安排市级培训计划,文化课教师培训要与职教课程改革紧密结合,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专业要与自治区级培训所设专业互补,尤其是开设地区特色明显且省级培训未设置的专业。
培训时间2-3周。
——教师企业实践。
把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作为职业学校教师在职培训的重要形式,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促进职业学校加强校企合作、推进教学模式改革和教学模式改革。
各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管理和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工作。
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各市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区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实际,选择一批有条件的企业作为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定点单位,共同开发制定教师企业实践方案,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
各地要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考核和登记制度,加强对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并将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情况列入教师职务聘任、考核和晋级的重要指标。
——专业教师技能考核和鉴定。
将“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积极组织专业教师参加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大力提高专业教师实践技能水平,不断提高教师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各市每年新增高级以上职业资格专业教师,不低于专业教师总数的10%。
4.校级培训
——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提高制度。
各校要结合本校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教师培训提高制度。
除国家、自治区、市级培训外,每年学校还应组织安排教师参加各类培训。
自治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年培训教师人数不得低于本校专任教师的15%。
——组织教师赴企业实践。
各校要健全管理机构和制度,积极推进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切实提高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实际效果。
分层次、分类型、分阶段组织教师进行企业实践,鼓励和引导教师带着问题或项目下到企业,边实践、边调研、边研发、边创新,不断提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把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和学生到企业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学校选派相关专业教师与学生一起下到企业,要求教师在做好学生实习管理和指导的同时,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企业实践活动。
三、工程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1.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规划、领导和管理,培养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学校负责本地区、本校的培养培训计划,并配合落实,具体组织实施全员培训工作。
2.设立由行业专家、企业家、教育专家和一线骨干教师组成的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技术指导、参与评估和培训项目的评审。
设立“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自治区级培养培训项目的专门服务机构,负责培养培训项目的咨询、策划、管理,专家库建设、资金管理、评估和调研总结等。
(二)培养培训项目承接方式。
培养培训项目承办方式采用“招标制”。
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相关企业以招标的方式来参与培养培训机构和培养培训项目的遴选。
自治区教育厅将对举办培养培训的培机构进行跟踪检查,对组织周密、效果突出的培养培训机构,将给予表彰奖励;
对培养培训工作做得不好的机构,将提出整改要求,同时限制其承担培养培训任务直至取消其参与培养培训的资格。
(三)经费保障。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自治区级基础培训、提高培训、国内高级研修经费,以及中职师资培训基地培训者培训经费从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经费列支。
2.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海外高级研修经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班培养经费,从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经费中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送培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班(职前教育)培养经费,从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经费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西 关于 进一步 加强 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队伍 建设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