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某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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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设地点
温州市***路(***)
3
建设规模
及工程类别
建设规模:
工程维修范围全长1991米
工程类别:
市政三类工程
4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5
质量要求
合格
6
招标范围
工程维修范围全长1991米,工程内容为对第三条机动车道实施注浆加固(全程注浆孔数3130只×
0.6米/只=1878米,每孔注浆量为0.57立方米),对注浆后的路面采用4cmSMA-13沥青罩面(面积52050平方米)。
7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
50日历天
8
资金来源
财政统筹
9
投标人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项目经理市政三级及三级以上施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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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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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投标保证金金额
***币:
捌万元整(80000元)
14
踏勘现场
时间:
自行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踏勘。
15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2007年11月28日
地点:
民航路文景花苑3幢一单元1206室
16
投标人提交疑问及领取招标答疑时间
提交时间:
2007年12月3日16时0分前
领取时间:
2007年12月4日16时0分前
17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本工程不允许替代方案
18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
一式六份:
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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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收件单位:
浙江***公司
收件地址:
温州***收标区
(温州市民航路128-66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截止时间:
2007年12月7日下午3时00分
20
开标会
地址:
温州***开标室
时间:
21
评标标准及方法
按投标须知第33.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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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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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温州市***
联系人:
代理单位:
联系人:
24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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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备案的办理
投标人必须在2007年12月3日下午16时前向代理公司提交以下证书原件以及投标备案表4份、安全生产资格审查表2份。
企业证书原件
施工班组证书原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市政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手册
外地进温企业安全生产资格备案证明
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证书
法人代表A类考核证书
市政施工员岗位证书
企业负责人A类考核证书
市政质检员岗位证书
技术负责人A类考核证书
市政安全员岗位证书
安全生产副经理A类考核证书
安全员C累安全考核证书
安全生产副经理任命书
班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市政类)
1、浙江省内企业的企业负责人A类考核证可到“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相关人员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提供给代理公司。
否则A类考核证必须提供原件。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
前附表"
)第1项~第5项所述;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经温州市市政园林局工程招标备案,实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
2.2本工程的工期要求为50日历天,投标工期不得超过招标工期,投标工期在不超出招标工期的前提下,由投标人自行测定并填报投标工期。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
4.2投标人合格条件:
市政工程三级及三级以上的施工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三级及三级以上的资格等级。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一切投标费用。
6、踏勘现场
6.1投标人应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或数据。
投标人在进行现场踏勘时必须作到认真细致,同时作好有必要的现场数据测量,以便于措施费用等项目测算。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问题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蒙受损失。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样约束作用。
7.2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须知前附表;
(2)投标须知;
(3)合同条款、格式;
(4)工程技术规范;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及其它资料;
(7)投标函格式;
(8)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7.3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所有投标人。
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视为已认可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招标人拥有招标文件条款、格式等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
9.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9.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组成(投标函格式与商务标共同装订)。
11.1商务标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序号
商务标正本内容(一式一份)
商务标副本内容(一式五份)
商务标封面
(一)
投标函部分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
投标函
投标函附录
投标保证金收据
--
(二)
工程量清单报价部分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
编制说明
投标总价
工程项目总价表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分布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主要材料价格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
(一)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
(二)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本须如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5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3.6合同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安全施工费、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13.7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3.8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
13.9投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工作。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其中安全施工费按本工程总造价的1%计取。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书的编制说明中列出本工程所有费用的取定费率。
14、施工措施费清单报价
14.1施工技术措施费清单报价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及降水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和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等,投标人必须全面考虑本工程即将发生的所有措施费项目内容。
工程量清单措施费项目如有未包含的内容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测算相应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今后不论措施费项目是否考虑完整均不再调整或增项,一经报价实行一次性包干。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是指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本工程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全部费用。
中标单位不论实际施工时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种类、型号及数量等与投标时拟定的方案相比,是否增加或变动,均一次性包干。
(2)施工排水、降水费:
是指为确保本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一次性包干。
(3)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是指本工程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一次性包干。
(4)脚手架费:
是指本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5)施工便道:
指为便于施工而铺设的临时便道等,投标在经过现场实地情况踏勘后对此项作出测算并计入投标报价内,一次性包干。
(6)行车干扰费:
是指本工程所在地段车辆来往时造成施工干扰时所需的费用,投标人可根据工程所属地段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一次性包干,投标计价后不予以调整。
(7)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
是指投标单位根据本工程各专业、温州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用项目。
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一次性包干。
14.2施工组织措施费清单报价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和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等,均实行一次性包干。
(1)环境保护费:
施工现场必须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的各项费用,不得低于弹性区间费率的下限。
(2)文明施工费: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牌设置,施工现场施工隔离设置(采用封闭施工,施工段采用1.8米高彩钢板设置隔离分段进行依次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安全围护设施等,投标均经过现场实地勘察后按实测算并计入报价,一次性包干不再调整。
(3)安全施工费:
是指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根据浙江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规定,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
施工企业在工程投标时不得为压低报价而随意降低安全费用。
本工程安全施工费按工程造价的1.0%计取,中标后,施工单位按合同价的1.0%提取安全施工费,专户储存,有关部门按规定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临时设施费:
指施工单位为进行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及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临时宿舍、临时水、电、管线等(包括监理及建设单位代理现场临时办公用房租赁),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通过现场踏勘后自行综合测定后计入报价,今后不论影响该项内容因素如何变动,此费用一经报价一次性包干。
(5)二次搬运费:
是指本工程发生施工现场场地狭小等情况时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投标人可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自行综合测算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此费用一经报价一次性包干。
(6)施工现场范围的地下管线及设备保护费:
是指本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原有地下管线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投标人可根据工程现场实地情况自行综合测算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今后施工过程发生因施工不当造成各类综合管线等设施损害的均有投标人承担,此费用一经报价一次性包干。
(7)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费用:
指出现停电、停水或小范围内施工电路无法接入时所需要的自备发电机组及施工用水加压而增加的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此费用一经报价一次性包干。
(8)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是指投标单位根据本工程各专业、温州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组织措施费用项目。
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此费用一经报价一次性包干。
14.3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时可根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增加项目,对于不发生的措施项目一律以“0”计价。
14.4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等四项指标要达到《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管理办法》的内容,否则业主在办理结算时有权扣回该四项费用。
15、投标报价的其它有关规定
15.1材料单价以市场调查价为准,可参考2007年10月份《温州市工程价格信息》的市场信息价,如出现部分无价材料,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行市场调查确定。
15.2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类别划分规定,本工程市政部分为市政三类工程费率计费,出现其他相关专业类别时均按其相应类别的三类工程费率计取。
15.3本次投标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等,并考虑风险。
15.4综合单价=规定计量单位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取费基数×
(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风险费用
15.5项目合价=综合单价×
工程数量
15.6工程量清单的认定:
开标前,各投标单位不得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提出变动或修改意见。
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对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如与设计施工图不符,并且差异部分造价达到中标造价1%(含1%)以上的,应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但投标单价不予调整。
经核对差异部分未达到总造价的1%的,中标造价不作调整,经核对差异部分达到总造价的1%(含1%)以上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予以调整,并作为签订合同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并报温州市***办公室备案。
中标单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核对请求,视为同意建设单位的工程量清单,今后工程量清单除设计变更按实际调整外,其余均不调整。
15.7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应按照综合单价法计算,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可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计算。
15.8工程造价=∑项目合价+规费+税金+安全施工费
15.9综合单价法的工程数量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版》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等有关计算。
15.10取费基数指综合单价法的规定计量单位直接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费中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合计。
15.11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率,可依据承包人的企业定额或“计价依据”,并结合工程情况分析确定。
15.12计算各项费用时,应按照投标人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市场行情及投标人自身情况,考虑各项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
15.13本工程设计变更新增项目结算,原投标中已经有综合单价的执行原标函综合,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的项目内容执行以下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
(1)《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2)《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03版)》;
(3)《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4)《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5)《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6)《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8)《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
(9)《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10)《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参考单价》;
(11)《浙江省建设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03基期价格》。
注:
新增项目取费费率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规定执行,各项弹性区间费率取中间值,新增项目部分工程造价以按上述规定计算后,按投标人的中标造价相对标底造价的下浮率〔(中标造价-标底造价)/标底造价×
100%〕下浮(不包括暂定价部分)。
工程在实施过程无论工程量的增加或是减少,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予以接受并及时安排施工,不得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拖延或拒绝施工。
否则招标人有权扣留工程进度款直至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6、投标货币
16.1本工程的投标应以***币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应准备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本工程开标前到达帐户,凭银行进帐单到温州***结算窗口开具收据,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以备核对,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通过第三者转入。
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8.2、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
账户名称:
温州***
账号:
***
开户银行:
18.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8.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前往温州***结算窗口退回;
或网上查询(网址:
***“退投标保证金”栏目)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8.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合同须经市合同管理办公室备案)并提交履约担保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8.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8.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8.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8.6.3中标人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
18.7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18.7.1为了投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前请先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温州***设立的银行统一帐户,并确认到帐。
18.7.2为选择快捷的保证金支付结算方式,请联系***:
咨询电话:
***办公时间(如有变化以银行规定时间为准):
上午:
9:
00—11:
45
下午:
14:
00—16:
30
18.7.3转帐支票:
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进帐回单→到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同城结算约二个工作日到帐)。
18.7.4本 票:
先在中心结算窗口办理背书(盖章)
→去银行办理进帐手续→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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