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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新增1万件,中国驰名商标数量新增10件以上。
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种作品著作权的申请登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
2.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显著增强。
大力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培植20项以上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深化企业知识产权(专利)示范工作,新增40家以上对全市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专利创造、利用、保护和管理有影响力的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
3.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
健全市、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每年安排知识产权发展专项经费;
80%以上规模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并落实专(兼)职人员和相应工作经费;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深化对县(市、区)的专利行政执法委托试点工作,并在知识产权(专利)管理部门建立公安联络室;
专利、商标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95%以上。
4.知识产权的信息支撑和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建立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善重点行业专利预警机制。
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提高中介机构国际化服务水平,积极培育专利代理、评估、咨询、诉讼等专利服务产业。
引导成立温州市知识产权促进会。
5.知识产权的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将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列入各级人才培训计划,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培训不低于5000人次/年;
建立企业专利工作者制度,年培养企业专利专业人才300人/年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健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
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事务的协调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
2.加强全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
强化职能,充实力量,加强市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加快推进县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要求建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
设立公安部门驻知识产权(专利)管理部门工作联络室。
3.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
完善重点行业、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包括各种科技创新平台)的知识产权管理网络;
大力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养专门管理人才,落实相应工作经费,加快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体系。
1.逐步建立完善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要把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作为创新型城市的基础设施来建设,逐步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实施、转化和信息共享网络,为知识产权的实施、转化、预警提供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2.加强中介机构的规范和引导。
加强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引导中介机构拓展服务范围,深化服务内容,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尽快适应国际化进程。
鼓励引进国内外中介服务的知名机构,大力发展代理、评估、交易、咨询、诉讼等知识产权服务产业。
3.引导成立温州市知识产权促进会。
积极发挥协会自律组织作用和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桥梁作用,发挥协会在对外宣传和处理涉外纠纷中的特殊作用。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向纵深发展。
继续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重复性、群体性侵权行为,重点加强对重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外知名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并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加强知识产权的联合执法。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业务联系,做好行政和司法保护的衔接,做到重大案情及时通报、刑事案件及时移送;
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委托执法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
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
温州海关要加大查验力度,严防侵权货物出入境;
经贸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展交会、贸洽会等集中商贸活动和各类市场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督和检查。
通过理顺关系,加强协作,增强政府各部门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要加强执法部门之间,市、县(市、区)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断提高跨地区、跨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的效能。
3.切实增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完善涉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做好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状况调查和分析,逐步建立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防范工作体系。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在人才、信息、资金等方面对我市企业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行动予以援助。
4.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重点特色行业的专利预警机制试点,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预警机制。
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督作用,每年在新闻媒体上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进一步发挥市知识产权投诉中心作用,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
(四)营造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和转化环境。
1.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制环境建设。
积极研究、制定和完善在科技、经贸、教育等领域鼓励发明创造、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将知识产权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框架,加强宏观指导,强化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2.建立考核评价和奖励激励机制。
将知识产权申请量、拥有量和实施效益作为对相关单位科技进步、经营管理水平考核和名牌产品、知名商标认定评价依据;
科技、经济、人事等相关部门在重大项目立项、验收,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中,增加知识产权评价指标;
继续开展重大发明奖的评选,认真落实对发明人的奖励。
3.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激励制度。
进一步优化专利资助激励政策,积极鼓励申请国内外专利,重点向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涉外专利以及单位职务发明倾斜,优化专利结构;
培育扶持一批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引导企业进行品牌经营;
鼓励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加快版权事业发展。
4.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园区及县(市、区),申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县。
继续推进市、县两级企业知识产权(专利)示范工作。
大力推进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专利战略、标准战略、品牌战略和人才战略有机结合,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核心竞争力。
继政府工作部门实现软件正版化后,积极开展企业使用软件正版化试点工作。
加强项目管理的知识产权政策引导,鼓励、引导和支持重大、关键技术项目的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努力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5.搭建市场转化交易平台,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
制定出台专利技术产业化资助政策,大力推进专利技术转化和实施。
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市场转化机制。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机制,逐步建立以政府科技经费资助为引导、以金融信贷为支撑、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专利技术实施投资体系。
(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
抓好“3·
15世界消费者权益日”、“4·
26世界知识产权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和“普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科普载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
推进知识产权宣传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科研院所,全面增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2.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层面。
坚持普及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和在职教育相结合,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参加不同层面的知识产权培训、论坛、讲座,将知识产权列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考试、青少年创新大赛、工程技术人员再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运用能力。
本地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等,要积极启动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和各类应用型人才的培训、教育工程,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3.拓展对外合作交流,提升涉外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网的工作。
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人员到知识产权管理先进的国家和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培训,拓宽涉外知识产权工作视野,提升涉外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四、保障措施
2008年3月至11月组织实施,11月底力争实现创建工作全部达标,并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2009年2月至2009年12月,以通过达标考核为契机,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建立知识产权工作长效机制。
(一)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温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
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创建工作情况,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县(市、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都要相应建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并制定相应的示范创建推进方案。
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要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努力争创各级知识产权试点或示范单位,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
(二)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经费支持。
市、县两级政府每年要安排知识产权发展专项经费,并保持逐年增长。
知识产权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专利资助、专利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表彰奖励、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培育驰名(著名)商标、鼓励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新型版权产业发展等。
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要安排相应的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用于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保护、发明人奖励、宣传培训以及转化实施等。
(三)建立创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将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知识产权实施的数量和效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以及其他创建工作进行量化,设定指标,建立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依据。
要建立创建工作动态报告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创建工作动态报告、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创建工作动态,每年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与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
温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任务目标分解表
附件
温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目标
分类
序号
目标内容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知识
产权
创造
环境
建设
1
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完善在科技、经贸、教育等领域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措施。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法制办
市工商局
市经贸委
市外经贸局
市信息办
市教育局
市质监局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市发改委
温州海关
2
加强市知识产权局机构建设,设立市公安局驻市知识产权局工作联络室。
市公安局
市人事局
市财政局
3
安排知识产权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自主知识产权培育等。
4
深化试点示范工作,新增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40家以上,引导鼓励重点企业开展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专利)战略。
5
完善重点行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网络,推动80%以上规模企业建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及经费。
6
在推进机关软件使用正版化的基础上,在20家以上企业中开展软件使用正版化试点工作。
实施能力
实施
能力
7
全市专利申请量增速高于GDP增速,发明专利、职务专利占申请总量比例明显增加。
8
全市商标注册量两年内新增1万件,中国驰名商标新增10件以上。
9
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申请登记量大幅增长。
10
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培植20项以上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11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和案件移送。
进一步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委托试点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法院
12
以食品、药品、音像制品、知名商标、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相关部门每年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2次以上。
13
在行业协会中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
服务
体系
14
引导成立温州市知识产权促进会
市司法局
15
开通温州市知识产权信息网,逐步建设知识产权(专利)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16
积极培育代理、评估、咨询、保护、交易等知识产权服务产业,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机制。
17
进一步深化完善剃须刀、打火机、拉链、汽摩配、锁具等优势特色行业的专利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
宣传
与
培训
18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做好“3·
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大活动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舆论氛围。
市委宣传部
市科协
19
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将知识产权培训列入相关部门工作计划,针对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和知识产权工作者开展专门培训,年普及知识培训5000人次以上。
建立企业专利工作者制度,年培训企业专利工作者300人以上。
20
建立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任职资格评价制度。
21
推动在高校中开设知识产权专业(课程),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22
在青少年中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科技创新活动,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思维和知识产权意识。
主题词:
科技知识产权△意见通知
抄送:
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
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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