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安全用电责任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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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安全用电责任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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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安全用电责任书
商户安全用电责任书
篇一:
市场商户安全生产责任书
市场商户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加强本市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市场、员工、商户及顾客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摊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营者负责;
2、经营者应合法经营,不得销售毒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国家违禁产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在市场内进行打架斗殴和偷窃他人财物行为;
4、不准私自改装市场内的电器设备,不准乱挂、乱拉、乱接电源线,如确需要改装,须报市场办批准后,由市场电工统一安排改装;
5、不准在市场内使用电暖气、热得快、饮水机等大功率电器具;
6、不准在市场内给电瓶车充电;
7、严禁在市场内吸烟、动用明火;
8、不准在电闸箱和消防通道以及安全出口处悬挂、堆放商品,不得挪用、围、堵、圈、占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9、商品码放不超高、不出红线,不在摊位内超负荷存放货物;
10、摊位装修,电路设计要符合市场用电安全要求,装修材料要使用防火材料及不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材料;
11、每天营业结束时,应对自己的摊位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清除易燃杂物,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方可离开市场;
12、若市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积极配合市场工作人员进行抢险救灾;
1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后果自负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摊位号:
经营者(签字):
北京广安菜市口百货市场中心日期:
年月日
篇二:
商户安全责任书
篇一:
商户安全管理责任书
商户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乙方租用区第层第间营业房,从
事经营,建筑面积为㎡。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强化监督商铺(乙
方)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及预防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治安等事件的发生。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xx市消防条例》等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消防安全责任
乙方承诺:
严格遵守如下法律法规及汉中市川音餐饮管理有
限公司规定的各项内容,并对不符合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内容如下:
1、乙方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
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
2、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上级消防主管部门和汉中市川音餐
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做好消防工作,维护小吃城防火安全。
3、乙方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包括:
负责
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确保本区域的消防安全。
4、乙方必须对所有员工在上岗前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
和培训。
务必使其在思想上对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并能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火险逃生技能。
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由于乙方雇请人员操作不当引起的火警火灾、燃气爆炸、食物中毒及其他造成人身及财产安全损失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强化消防措施,按规定配备足量、有效的消防器
材(每50㎡宜配置1-2个灭火器;面积不足50㎡的,必须确保配置1个灭火器),并放置容易取到的位置。
6、乙方必须对本单位包括消防器材在内的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正常有效。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甲方承诺:
1、甲方负责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
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公共安全设备的维护;
2、甲方可组织、协助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对乙方的经营场
所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政府消防主管单位出具的消防问题处理意见,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在限期内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二、治安责任
乙方承诺:
严格遵守如下条款,并对不符合规定所造成的一
切后果负责,内容如下:
1、乙方必须确定治安责任人,负责承租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并将治安负责人名单以及联系地址、电话报送甲方备案。
2、乙方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各项治安安全
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不从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有违社会公德的活动。
3、乙方不参与并有责任制止承租区域及相邻区域内盗窃、
酗酒、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影响治安秩序的行为。
同时,乙方在发现承租区域或相邻区域治安隐患及事件时,应及时制止并通报甲方安保部门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4、在乙方承租区域内发生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盗窃等治
安事件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但不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因上述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三、食品卫生安全责任
乙方承诺:
乙方为各单位(商铺)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人,并
承诺按照以下条款严格执行。
若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汉中市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各项要求。
向顾客提供餐饮服务,诚信、守法经营。
2、将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在醒目位置。
不聘用无持有有效健康证、培训合格证的食品从业人员。
3、自觉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积极配
合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餐饮单位现场卫生监督公
示制度,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4、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货实施台帐管理。
5、不采购、销售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
产品、腐烂变质食品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坚
决杜绝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本餐饮单位。
6、在餐饮加工过程中,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
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不超剂量使用食
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或非食品用添加剂。
7、分类储藏各类食品原料。
8、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及时、准确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卫
生监督机构报告,不瞒报、迟报、漏报。
9、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食品卫生原因造成他人人身及
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环境卫生责任
1、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其承租区域及毗邻区域的环境卫
生,同时对小吃城公共设施和绿化均有维护义务。
2、乙方不占用、堵塞楼道等公共区域;不损坏、挪用消防
安全设施设备。
3、各单位(商铺)在日常经营中产生的垃圾、泔水等,应及时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存放,统一处理。
五、费用缴纳责任
1、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缴纳房屋租
金、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燃气费、促销活动、广告宣传均摊等费用。
甲方于每月日到日收取相关费用。
逾期未缴者,甲方将每日按应缴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同时,甲方有权采取停水、断电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2、日常经营中,乙方因未及时缴纳电费造成停电,影响其
正常经营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生效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
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篇二:
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
户业主:
您好!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望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项目消防安全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保安部负责协调,物业公司全体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
二、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应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物业管理公司。
四、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按照物业公司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有、堵塞消防车通道。
(八)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
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九)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物业公司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物业公司保安部负责管理消防安全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
七、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与物业公司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八、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十、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进行室内装修、装饰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
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
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一、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在消防管理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
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二、举办大型集会、晚会等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物业公司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和物业公司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
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举办。
十三、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物业公司或拨打火警电话119。
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经营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十四、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燃放烟花、爆竹。
十六、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
七、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物业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或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使用人如对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见、建议等,可到物业公司投诉。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商户:
物业公司:
签字: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篇三:
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xxxxxxxxxx有限公司
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门店:
商户全称:
本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地方法规及公司相应的制度制定。
第一条商户消防责任人定义
本责任书所称商户指与我公司联营的专柜商户或租赁我公司场地经营的商户。
商户现场负责人为经营场地范围内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投资或实际控制商户的公司或个人为最终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和最终责任人统称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条商户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商户自己经营、管辖范围内或工作涉及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承担责任。
2、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定期不定期对经营场地进行检查、排查,及时排除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保障商户各自管辖范围内或工作涉及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符合国家、政府及公司规定,掌握本管辖范围内或工作涉及范围消防安全情况,通过日常严格执行的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管辖范围内或工作涉及范围任何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将商户消防工作与其管辖范围内或工作涉及范围的经营、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各项工作,保证消防安全工作彻底落实,做好一切消防安全预防。
4、禁止顾客及商户员工随意拨打消防系统紧急用电话,触碰手报按钮,保证消防灭火器材完整且符合正常使用,不移位、不丢失。
5、商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火栓、喷淋头,烟感器、警铃、按扭、消防电话及各种消防线路开关等,除经商场防损部同意外不得擅自移动,凡未经商场防损部批准擅自更动消防设施设备,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肇事者、商户及其责任人共同承担。
6、对明知有火灾隐患而不加防范或商场防损部提出整改后拒绝整改或延迟整改,造成的火灾事故的所有责任由肇事者、商户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
7、违反电气安装规定或因违返操作规程,造成火灾事的,肇事者、商户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8、商场小吃一条街及熟食操作间在使用完毕停止营业后,应保证水、电、气及时关闭,并随时检查水、电、气的各项安全设施,下班前做全面检查,经各商户管理人员或负责人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如出现事故由肇事者、商户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9、装修、改造施工前,须经消防部门批准、审核,承担施工期间的所有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火灾发生时,商户应保护现场,服从现场统一指挥,协助灭火,组织安全疏散,协助消防机关和商场调查火灾原因。
第六条商户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并承担相应责任。
如因商户的故意或疏忽引起火灾等事故,肇事者、商户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及损失。
第七条以上各项规定应予以遵守,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签字后生效。
本责任书所有内容本商户、本商户消防责任人和员工均已了解和掌握,本商户同意签订本责任书并承担本商户、本商户消防责任人和员工应承担的全部消防安全责任。
商户名称(盖章):
商户法人(个人合作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篇三:
(XX市场)安全用电责任书
安全用电责任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环山物流市场《入驻企业用电管理规定》,为加强市场安全用电工作,确保入驻企业、消费者及市场人身与财产的安全,现自愿与环山物流市场签订年度入驻企业安全用电责任书。
内容如下:
一、入驻企业负有安全用电的责任和义务,市场对所有入驻企业进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二、入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市场《入驻企业用电管理规定》,确保用电安全。
市场有对辖区内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处罚的权利。
三、入驻企业应先向市场管理处申报用电量及用电方案,并按核准用电量和用电方案用电。
入驻企业如增改电器设备或安装电器设备,应事先向市场管理处提出方案,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持专职电工有效证件。
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入驻企业用电管理规定》,增改或安装完毕后须报市场管理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入驻企业不得随意使用公共和他人电源,严禁在市场内使用有安全隐患的电热工具,自觉接受并配合市场电管人员对电器设备的检查,对有隐患的部位须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五、入驻企业长时间离开市场时,必须关闭配电箱内的电源总开关,并告知市场管理处,经市场电工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以免因电气原因发生事故。
入驻企业撤场时应通知市场管理处电工停电,验收所使用的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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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户 安全 用电 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