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小采石场制度规程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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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小采石场制度规程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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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小采石场制度规程汇编
*****石场关于设立矿山救护队的
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事故应急救援的顺利进行,*****石场决定设立矿山救护队,由矿长****队长、*****任副队长全体员工均为救护队成员,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矿山救护工作。
******石场
*年*月*日
矿长安全责任制
1、矿长(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总的领导责任,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做到“五同时”。
3、经常研究安全工作,定期主持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对策,制订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4、健全和充实安全机构,定期布置、检查安全部门工作,听取安全部门意见,支持安全部门对下属单位开展安全监察。
5、在技术决策中,要依靠技术部门,发动工程技术人员和干部职工,研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查思想、查制度、查设备、查隐患,并认真抓好隐患整改,每年从工厂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10%-20%用于劳动保护。
7、贯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原则。
8、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杜绝工人违章作业现象,并把安全工作作为评比竞赛的主要考核条件。
9、审定工厂经营管理生产经营目标和签订生产承包合同,应将安全生产指标和措施作为主要内容。
10、有权拒绝上级安排的严重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指令和意见,并及时上报。
1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处理事故,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乡安监站和县安监局,对事故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生产(安全)副矿长安全责任制
生产副矿长(主管安全工作)在矿长领导下,直接领导全矿安全生产工作,其职责:
1、认真组织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决定和指示。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五同时”。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督促实施。
3、负责领导、制定、审批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细则,并督促检查,付诸实施。
4、负责按上级有关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饮料的发放范围、标准,组织拟定本矿实施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5、领导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和组织推广先进经验和成果。
6、编制安排本矿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随同生产计划同时下达。
7、在组织计划生产时,应正确的安排职工的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切实贯彻劳逸结合。
8、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对伤亡、事故隐患、职业病与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结案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专(兼)职安全员在行政上受矿长领导,业务上受安技部门的指导。
2、认真监督本矿对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及上级领导指示的贯彻执行。
3、负责审查、汇总班组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计划、安全规划和规章制度,组织督促小组及职能人员制定与修改,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编制本矿年、季、月安全措施。
4、经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使电气,动力,机械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参加审查合理化建议,推广先进经验的工作。
5、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指导班组安全员工作。
督促检查职工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认真执行本矿关于保健食品的制度。
6、负责对新进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后,再分配工作;组织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方法。
7、对发生的工伤事故和职业中毒,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8、监督检查班组长工前布置、工间检查、工后总结安全情况;参加本矿生产会议,提出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班组长安全责任制
1、班组长对班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安全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结合生产实际,制订班组各项指标,并逐步实行作业程序、生产操作、生产设备、安全设施、作业环境、工具摆设、安全用语等标准化。
2、领导本班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每天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贯彻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在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督促全班工人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教育他们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4、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指定专人带领其工作,待其工作熟练后,方可单独操作。
5、坚持文明生产,搞好环境卫生,做到全天清扫,周末大扫除,保证工作场地、交通道路畅通,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整齐平衡、安全可靠。
6、发生一切事故(包括未遂事故)。
立即报告矿长和安全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组织工人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按期整改。
7、注意发现安全文明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并纳入竞赛评比、立功活动,提出奖惩建议。
8、如发现班组生产场地有影响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因素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上级。
生产工人安全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细则,并经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获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工作中不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还要照顾别人的安全。
3、除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外,对自己使用的工具和设备,每天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逐级报告领导,立即解决。
4、工作中发现有威胁人员安全问题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听候处理。
5、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面的指导。
6、如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班组长、安全员或副矿长,并注意保护现场,向调查事故的人员介绍当时情况,提出预防办法。
7、因不穿戴防护用品和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炸药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按照生产计划和生产副矿长的安排,负责保管炸药库爆破材料和雷管、导火索等,并根据矿部安排,把当班炸药送到指令地点。
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干私活,不上自由班,保证出勤。
3、严格执行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4、积极钻研技术,熟悉并掌握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及保管知识,懂得爆破材料性能的检验方法。
5、加强爆破材料的保管。
做好四防工作,坚持先后顺序的原则,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库。
6、严格遵守爆破材料的验收、发放回收、运输和销毁制度。
7、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做到账、物相符。
8、经常打扫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9、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爆破工岗位责任制
1、按时参加班前会,服从分配听指挥,完成班指令任务和其它临时任务。
2、遵守劳动纪律,不上自由班、保证出勤。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一次点火制度及爆破警戒、爆破材料的回收,运输和保管制度。
4、努力钻研技术,熟悉并掌握所使用的爆破材料的性能、规程及爆破操作技能。
5、上班时,与风钻工共同研究炮位,做到合理排炮、装药,提高爆破效率,控制大块率,节约爆破材料,降低成本。
6、负责处理好哑炮,遇到炮眼、穿泥等异常情况,应请示领导和值班长处理后,才可装药爆破,以免造成危险。
7、填好爆破材料消耗班报表,并报送矿部统计员,如发现账物不符合或丢失要追究责任。
8、有权指挥非爆破人员撤离警戒区,有权阻止非爆破人员从事爆破工作。
9、下班时,向值班长汇报当班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
风钻工岗位责任制
1、按时参加班前会,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完成班指令和其它临时任务。
2、遵守劳动纪律,不上自由班,保证出勤。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钻研技术,熟悉并掌握所使用的凿岩设备的性能、结构、操作及一般维修知识,不断提高凿岩效率和操作技术水平。
4、严格按生产计划和工程设计施工,所从工程技术人员和值班长指挥,打好各种挂线眼和水沟眼,控制好炮眼的方向,角度深度和网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5、搞好设备维护保养,发生事故及时处理,坏钻应及时送修钻房修理,并报告值班长。
6、凿岩结束后,吹好炮眼,把风钻,钢钎放到安全地点,钎头、板手、油壶等应妥善保管,搞好增产节约,降低成本。
7、下班时,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向爆破手交清炮眼及装药事项,并向值班长汇报当班情况,做好交接工作。
机修工(修钻工)岗位责任制
1、按时参加班前会,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完成本班指令任务和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3、认真钻研技术,熟悉并掌握本区所使用的凿岩设备的性能、结构、操作及维修技能,不断提修钻水平。
4、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了解钻机运行情况,征求风钻工意见,发现故障及时检修。
本班出故障的钻机,力争当班修好。
5、加强配件管理,建立台账,做好钻机的编号工作,做到收发无误。
配件做到以旧换新,工具妥善保管。
6、经常打扫工作现场的卫生,将凿岩机、备品、配件,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生产。
7、每月20日前有,向单位机电技术人员提供下月风钻备品、配件计划。
8、认真填好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当班修钻情况向值班长汇报。
电工岗位责任制
1、开好班前会,听取矿部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及所交待的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安全防护事项。
2、负责维护检修本矿所有电气设备、动力及照明线路、处理所发生的电气事故,对于不能够及时处理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矿部领导和值班长。
3、工作时必须穿戴劳保用品,检查矿部和仪表的安全程度,登高作业必须检查及携带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4、在安装、架设电气设备、动力和照明线路时应按规程处理好与风管、水管、通讯等其它管线的关系,以防漏电伤人和损坏设备。
5、电气设备、动力及照明线路的接头和裸露部分必须包扎好,保证绝缘良好,电压等级在36V以下的照明线路的接头,凡是工作人员有可能触及的部分,也要包扎良好。
6、所有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零线,都应与接地网相连,其连接的地线截面不能小于规定值。
7、电气设备必须按设备容量及性能的要求,配置和效定相应的保护装置及整定值,必须按设备容量严格选用保险丝。
8、在有危险及正在施工的电气设备上,应设围栏、挂警示牌及醒目的警示标志,正在检修的电气设备,电源端应有明显的分断点。
9、劝阻或拒绝其它人员在有触电危险的区域内作业,制止无关人员随意更改及拆迁设备及线路。
10、宣传节电的意义,协助各用电岗位,做好节约用电的工作,制止用电浪费的行为。
11、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规定。
二、矿部安全检查每年至少开展4次。
各基层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安全科(或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情况确定。
四、安全检查组应由单位负责人、安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
检查组成员必须是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
五、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
六、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
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
七、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
八、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加重处罚,直到停产整顿。
九、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与要求。
本制度使用于本矿部各单位
(二)管理职能
1.一级教育:
大中专实习生由矿部安全部负责组织,新入矿山工人由企管部负责组织进行教育。
2.二、三级安全教育:
大中专实习生和新入矿山工人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
3.进场安全教育:
项目部负责对新进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
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拟定培(复)训计划并报矿部企管部、项目经理落实专人组织送培。
(三)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日常安全会议
(1)矿部安全例会每季一次安全部主持,矿部安全主管经理、有关班级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其职能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参加。
总结一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点作出布置。
(2)矿部每年末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安全生产上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布置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任务。
(3)项目部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由其安全部门(岗位)主持,安全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岗位)负责人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参加。
内容:
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信息;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问题;对当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布置,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推广施工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以施工中发生的事故教育班组干部和施工人员,从中吸取教育。
由安全部门做好会议记录。
(4)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讲话,预想当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安全情况,研究布置措施。
做到“三交一清”(即:
交施工任务、交施工环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职工的思想及身体情况)。
(5)项目部必须开展以项目部、职能岗位、班组为单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动,每次时间不得少于2h,不得挪作它用。
(6)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
(7)工人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各级领导及科室有关人员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内容
(1)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2)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事故原因,制订预防措施;
(3)开展反事故学习和岗位练兵。
组织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
(4)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
(5)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
(6)学习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7)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技术座谈和攻关;
(8)参加矿部和本班级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四)安全教育
1.三级安全教育
新进矿山职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一级(矿部级)安全教育:
时间不少于15h,其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2)本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有害气体防护常识;
4)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
5)本矿和同类型企业的典型事故教训。
(2)二级(项目部级)安全教育:
时间不少于15h,其教育内容:
1)本单位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3)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0h,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1)本岗位(工种)的施工生产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公司安全部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本工种所享受的劳保待遇。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单位的领导负责。
2.新进项目施工前安全教育
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场施工。
项目部的安全教育由项目部的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
3.外包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1)外包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使用。
教育内容如下:
1)本单位施工生产特点、入场须知;
2)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
3)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2)对外包单位的安全教育,由使用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受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h,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3)对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由用工单位负责,经考核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4)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项目负责人负责;其教育内容有关项目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安排专人陪同。
4.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
(1)定义:
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的危害因素的作业者(如:
电工、起重工、电焊工、司机等)称特种作业人员。
(2)项目部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报公司。
(3)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矿部企管部负责。
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市级以上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省、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持证任职。
6.经常性安全教育
(1)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
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标语、简报、电视、播放录像等,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由项目部具体实施。
7.季节性教育
由项目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
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8.其他安全教育
(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2)对脱离操作岗位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3)职工在本矿内调动工作岗位变动工种(岗位)时,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工作。
(4)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5)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9.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公司及项目部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发生事故时,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事故发生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要调查研究,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吸取教训并制定防范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分析一处理,一处理一落实。
根据发生事故的情况,分别由有关人员组织处理:
1、发生轻伤事故,在24小时内,由发生事故所在地,组织各职能人员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研究防范措施,并在48小时内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分送所在地乡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发生重伤和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要立即向矿长、乡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并保留事故现场,由县安监局调查处理审批结案。
矿上由矿长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或重任十人以上的事故,要立即向矿长、乡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包括书面报告),并保留事故现场,由县安监局向市安监局报告,由市安监局调查处理审批结案。
由矿长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生产工人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发生非伤亡事故,矿山要按照《关于加强非伤亡事故管理的规定》要求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5、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分析,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的原则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
6、对各类事故,根据事故性质分类进行分析、整理、统计、备查,以便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危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装卸运输制度
1、押运员将炸药、雷管运到指定地点卸药,药库人员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填写产品入库台账,搬运火药必须轻搬轻放,每人一次只准搬一箱,不准扛运。
2、炸药和雷管必须用专车分装、分运,炸药、雷管在矿车内,不得超过矿车边沿。
3、炸药、雷管在平巷运输时,不得在同一列车运送,应用空车隔开,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二、储存保管制度
1、炸药储存保管必须符合安全规程,保管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方可上岗。
2、炸药的储存量按规定和设计要求,总量不得超过3吨,雷管2百发,摆放整齐,分开存放。
3、炸药库管理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不得随意脱岗,做好现场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保证账物相符。
4、除炸药库管理人员外,其它人不准擅自进入,检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由炸药库管理人员陪同进行检查。
不得带矿灯入库,否则拒绝入库检查。
5、入库存放的炸药、雷管,必须有厂家验收合格证、生产厂家及生产批号,药箱要用双绳捆好,摆放整齐。
6、炸药入库必须建账,手续齐全,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发放完好,做好报表。
7、入库的炸药、雷管储存必须保持干燥,防止受潮,变质和失效,炸药和雷管下边要加木垫,上盖防潮布存放。
8、失效报废的炸药、雷管要单独存放,建账在交接班时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管人员。
三、发放清退制度
1、使用炸药的班组,要依据当班的工作定额,提出炸药、雷管的需要用量,持爆破员证,填写领料单,方可领取。
2、爆破员领到炸药、雷管,必须亲自运送,不准托他人带运,直达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当班的炸药实际用量,由爆破员核实,并填入领退记录本,余数全部退回药库,不得带到其它地方存放。
4、退回的炸药和雷管,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填入退回栏内,填入备注栏内,单独存放处理,失效的要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5、爆破器材实行批号管理,发放炸药和雷管应采取先进先发的原则,保质保量,防止受潮变质,不合格的炸药、雷管不得发放使用。
四、防火警卫制度
1、炸药库管理人员要正确理解,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
2、任何人不准带矿灯进入炸药库,持有效证件的检查人员,登记后,在库管人员的陪同下进库检查,其他人不准入内。
3、炸药库设1个沙池,1个水池,2个灭火器,并定期补充沙子和每季度检查一次灭火器情况,失效及时更换,保持良好的状态。
4、一旦发生火情,应采取措施灭火,同时进行报警,汇报主管负责人。
五、销毁处理制度
1、报废的炸药、雷管必须定期销毁,销毁后必须记录清楚报废原因和数量、厂家和批号日期,销毁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组织放炮小组进行销毁。
2、销毁炸药、雷管后,必须清理现场,搜集崩散的炸药、雷管,集中起来销毁处理。
3、销毁炸药用溶解法进行,将炸药放入水中,全部溶化,杜绝私人使用。
4、销毁雷管埋在土中引爆销毁。
5、销毁炸药、雷管必须符合有规定要求,有组织,有措施,有记录签字,销毁处理完后,写出处理报告,存入销毁炸药档案中存档备查。
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为保障矿山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安全器材发挥正常作用,按照《矿山安全法》和《工业设备管理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关于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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