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卡控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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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临时行车限界不得小于机车车辆限界每边各加150毫米(曲线上按规定加宽)。
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机具设备等,严禁侵入临时行车限界,并
应保持距枕木头外侧在2m以上,站台上保持在2.44m以上,堆码稳固,必要时派专人看守。
施工机具、物料和人员不得在两线间放置和停留,放置路府的机具设备、物料应码放整齐,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并置于两侧的封闭栅栏内。
因施工临时拆除封闭栅栏时,由施工单位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并昼夜派人看守。
换出的钢轨一般应放在路肩上或道床肩上。
确需临时放在道心时,放入道心的钢轨必须低于行车线轨顶面25mm禁止在卸下的砂、殖上再摆放钢轨、轨枕,片石等重物,以防受震滑下侵入限界。
2、邻近营业线施工,应采用划白灰线、插警戒标志杆或者拉安全绳等方式显示出安全警戒线,严禁施工机具、材料侵入安全警戒线。
工中和工间休息时,应将料具妥善放置在行车线
(包括新建、增建线的临时行车地段)限界以外。
施工人员在在营业线路肩上所持料具应顺铁路方向,不得横向携带侵限。
3、使用大型机械进行土石方作业或者行走时,机械任何部位不得侵入营业线限界。
机械伸长部位和被吊起物件、横向转动物件端部必须与营业线外侧钢轨保持2米以上距离。
在施工
现场距营业线外侧钢轨2m处,设置警戒防护绳,并按一机一人设置专职防护。
当列车接近施工地点时,大型机械必须停止作业,摆放平稳。
如因工程确需在距营业线钢轨外侧不足2米处
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提报施工方案,办理封锁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封锁营业线施工。
机械未撤入安全距离以内,不得开通线路。
停工时机械停放在安全地点后,防护员方可离开现场。
安全隔离和文明施工卡控措施
1、凡涉及营业线施工和邻近营业线施工的所有工点,从施工准备阶段起,必须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划分行车区和施
工作业区,并用防护栏(网)进行隔离。
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要编制具体的现场示意图,明确作业区内材料、器具等存放处所,明确行车区内器材、轨料拆除后的堆码地点,每个区域都要做到物流定置。
2、从事营业线站内和区间的施工(如站场改造、龙口拔接等),在施工方案中,必须安排清理施工现场所需的人员和时
间,对行车区内当日拆除的器材、轨料等进行清理堆码,并在施工完后,指定专人负责,立即组织足够的劳力,实施清理工
作,按规定堆码存放,并采取加固措施,零小器件要入库保管,施工现场每日都应做到工完料清。
3、划分行车区和施工作业区所用的防护栏(网),其高度应
不低于1.2米,钢管立柱应等距离分布,其间距不大于3米,
所用钢管都应采用黄白相间图案。
作为隔离设施的防护栏(网),
应保证其作用良好,对破损所处要立即更换或处理,防护栏(网)
要始终做到设施齐全。
4、施工机具、物料和人员不得在两正线、正线与到发线间放置和停留,放置路肩的机具设备、物料应码放整齐,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并置于两侧的封闭栅栏内。
因施工临时拆除封闭栅栏时,由施工单位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并昼夜派人看守。
5、新线拨接前的工程线与营业线之间,应在线间距小于4m的起点处设置限位装置(用轨枕或2.5m短轨,一端横向插入轨枕盒,一端架在一股钢轨轨面上,左右股各设一根);
在工程
线距营业线钢轨头部外侧2m的范围,设置警戒绳进行防护,警戒绳桩高不得小于1m间距为10m(下同);
施工材料、机具和人员不得超越防护范围。
6、临近营业线的工程线高于营业线时,禁止在靠营业线一侧的工程线钢轨上运送材料;
在靠营业线一侧的工程线上,沿外侧钢轨设置警戒防护绳,所有材料、机具不得超越防护范围。
卸车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涉及营业线装料、卸料的施工,其施工方案必须报建设指挥部分管副指挥长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的分管副指挥长和监理单位副总监、建指专业工程师必须到现场把关,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要做到责任到人。
2、邻近营业线装料、卸料的施工,其施工方案必须报建设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及工程部长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和现场监理必须到场把关,全过程参与,做到防范在前。
3、在邻近既有正线的工程线卸车,必需具备下述各项条件方可进入工程列车:
(1)邻近营业线的工程线,线间距必须A4m,方能进车卸
料(与营业线正线的线间距A4.6m);
(2)工程线尽端设有临时车挡,道岔警冲标内方50m处设
一度停车牌。
(3)在工程线内停留的车辆、轨道车、轻型车辆均具备防溜措施并采用;
(4)线路上部轨枕、道钉(扣件)和接头螺丝等达到《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7条表列最低要求。
4、使用轨道车辆在区间卸道殖、卸轨料等卸车作业,必须按批准的卸车计划提前作出各项准备工作。
5、卸车单位应指派不低于施工队长级别的人员为卸车负责人,指挥卸车全面工作。
每辆车上应指定一名卸车组长,掌握
安全事项,并负责开、关车门和检查限界。
安全员应到达现场监视卸车安全。
6、卸车前,卸车负责人应根据调度命令与司机核对卸车地点,商定联系办法,由卸车负责人按计划指挥列车运行。
7、卸车时,轨道车辆一般不应推进运行,不得溜逸,起动或停车要稳。
卸车负责人应保持与司机联系。
8、车辆未停妥前严禁打开车门,卸片石严禁边走边卸,风动车卸石殖可按5〜15km/h的速度边走边卸。
卸车时应避开信号设备,禁止在道岔、道口和明桥上卸车。
9、双线区间卸车时,禁开靠邻线一侧的车门,防止侵入邻
线限界。
确需开靠邻线一侧的车门时,邻线有列车通过时,严禁开关车门;
高边车门和蝴蝶门打开后,除用车门钩固定外,还必须用门卡卡牢,确保邻线列车通过不致震下车门侵限。
在两线线间距<4m的地段卸砂(殖)时,邻线一侧的蝴蝶车门不得打开,高边车门宜采用开启下边车门V45卸车,邻线有列
车通过时应暂停卸车,并应严禁偏载动车。
10、一旦发生车辆脱轨,首先应确定是否侵入营业线限界。
侵限时应立即对营业线设置停车信号,同时通知就近车站值班员,以防止列车冲撞,并全力组织营业线的抢通和起复工作。
未侵限的车辆起复工作,应通过车站值班员,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
11、笨重材料(钢轨、混凝土轨枕、片石等),禁止边走边卸;
在甩车卸料时,必须做好防溜措施;
卸车时,靠近营业
线一侧的车门打开后,必须用车门钩固定,加“U”型卡卡上
12、区间卸车只准在昼间天气良好时进行(防洪抢险除外)
13、营业线区间卸车时,严禁机车与车辆摘钩。
道殖、炉
渣、河砂应以12km/h以下速度边走边卸;
装运其他材料车不得边走边卸。
双线区间卸车不得侵入邻线限界。
邻线来车时,应停止向邻线一侧卸车。
严禁打开两线间的车门。
当卸车线高于邻线时,严禁向两线间卸片石、轨枕等滚动重材。
14、工程线与营业线并行地段卸料,必须指派有经验的卸车负责人。
靠营业线一侧,严禁卸轨枕、钢轨等长大路料、机具;
使用吊机卸料时,必须设专人防护,设置驻站联络员,与车站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
营业线来车时,靠营业线一侧必须停止卸车。
15、列车通过时,不得在靠营业线一侧开关车门,靠营业线一侧的车门无论在打开或关闭状态,均须牢靠固定,不得侵限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
16、卸车完毕,应有专人负责清道工作,卸车负责人要认真检查车内余料不偏载,并按规定清道完毕后方准动车,当卸车地段较长,卸下的砂石较多,特别是卸片石时,用料单位应安排足够人员在开车后再复查限界,确认清道彻底到位。
定位卸石料时,卸车负责人及各卸车组长检查石料未侵入限界、车门关好,经安全员确认后,卸车负责人方准书面通知司机开车。
临时道口安全卡控措施
1、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道口时,施工单位须依照铁道部《设
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铁道部令第20号)办
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由路局行政许可办公室(企法处)批准,并于审批截止日期拆除。
临时道口由所辖地设备管理单位按审批的标准铺设和拆除,所发生的工料费由使用单位承担。
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道口(含临时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对因双线工程造成道口不符合要求的,要修改道口设计,达到道口标准后方可启用,防止道口事故。
3、临时道口设在正线上,应制定安全措施,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
有条件的须接通车站电话,并与车站签订〈〈电话通知协议》。
无条件接通电话的,须配置无线电话,并设置
驻站联络员通知列车运行情况。
4、施工单位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须设有人看守。
看守人员应经辖区工务段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临时道口栏木以对道路关闭为定位,道口停用时,应关闭和锁定栏木。
站场改造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1、项目部根据站场改造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2、施工前一个月,并携带相关材料参加铁路局月度要点计
划审批会,经审定合格纳入局月度施工计划后方可进行要点施工。
3、要点实施开始3日前,向铁路局施工调度台发出请求要点施工电报,并根据铁路局天工指营业线施工管理通知的要求
发送至相关主送和抄送单位。
4、施工前一日,项目部调度主动与局施工台联系,收到准许次日施工调度命令后,落实并通知配合单位;
施工当日给点前40分钟,由项目部驻站联络员在车站中分别登记要点,并按列车调度员发布的施工调度命令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
施工完毕,经现场指挥的施工副经理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办理登记销点。
5、签订安全责任状,落实责任制:
一是施工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明确使用、养护和施工部门的责任,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施工安全协议未经审查的严禁开工;
二是项目经理部同各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
三是项目部与职工签订责任状,作业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坚守工作岗位。
6、每次要点前由项目部副经理组织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参加施工的外协队伍召开点前准备会议,对施工防护布置、施工作业要点、人员分工及安排、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排。
点
后召开总结会议,对上次要点施工进行总结,改进下次安全卡控措施。
7、施工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共同对站场内的地下管线进行调查,并在产权单位的配合下或探测下明确管线方位、走向;
对探明的管线进行标志,制定专门的防护措施。
8、严禁作业人员在既有线上行走、休息;
严禁施工机具、
材料侵入行车限界;
在快速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20分钟,停止
影响列车运行的施工,人员、机具设备等撤离至规定距离;
路料堆码牢固不侵限,保证列车安全通过。
9、通车后线路维护期间或利用列车间隙作业,禁止使用齿条式起道机,必须采用防撞液压起道设备及有绝缘装置的撬棍。
10、为确保行车设备的稳定与安全,施工前按照应急预案准备一定数虽的材料、机具设备,并组织好抢险队,随时应急抢险;
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拦停列车,保证行车安全。
11、穿越运营股道运输钢轨、枕木,必须在项目部副经理的指挥下,按规定设置好防护后实施。
12、在更换带有轨端绝缘的钢轨之前,除必须用横向连接线将被换钢轨相邻的轨条与相对的轨条连接以前,还要用连接线将轨道抗流变压器中间点与被换钢轨相对的钢轨连好,并断开抗流变压器上的连接线后,才准更换。
13、防护员是专职防护员,不得兼做施工员,及时准确发出来车、下道信号;
防护员按规定带齐防护信号备品,按规定设置防护;
掌握列车运行时分,监督施工人员及时下道;
当班
时,集中精力,认真了望,不得擅自离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
事情;
与驻站联络员保持3-5分钟通话一次。
既有管线设备的施工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营业线区间和站场禁止盲目开挖。
施工前,应事先约请通讯、信号、供水、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按照行车设备图
表资料、征地图和现场交桩资料,共同确认地下管线(路)、光(电)缆设施(以下简称“地下管线缆”)的位置、径路,划定施工红线后,划定需要防护施工的范围,做好标志,插上警示牌。
因年代久远、资料不全、无法确认时,应会同设备管理单位使用“地下管线探测仪”探查。
施工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开挖监护协议”。
对已查明的管线、电缆路径两侧各2米范围,不得使用机械挖掘。
探挖作业应选派责任心强的正
式职工带班作业,每次施工前,向施工队伍做好详细的交底。
施工时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应按照协议派人到现场配合。
挖掘时禁用铁镐和双齿尖耙,做到逐层轻插浅挖,直至“地下管线缆”暴露。
挖出的“地下管线缆”应按照设备管理单位监护人员提出的方法进行保护或迁移。
2、严禁在接近“地下管线缆”左右各2米的地面进行钻探,挖土、推土及压路机等机械化作业,并禁止堆放笨重物品、垃
圾、矿渣等或倾倒含有酸、碱、盐等化学成分的液体物。
3、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时,应取得电务、通信等部门对电缆埋设位置的确认,并现场配合,方准施工。
4、在施工挖坑、挖沟、铲土时,在营业线开挖深度达到0.4米时,应小心挖掘,以防挖伤在用设施,同时应制订可行防护措施,不影响行车设备正常使用,不造成设备隐患(如信号机
柱、电杆倾斜,基础松动,碰坏信号管、导线,造成线路附近树木倾斜等)。
5、架空电线杆周围3米范围内不得挖坑、挖沟、取土。
当在架空电线路附近铲土推土时,必须保证其建筑接近限界符合
《通讯信号设备维修规则》的有关规定。
架空电线杆两侧各10
米范围内和地下电缆两侧个3米范围内不得建房搭棚。
6、施工地段需要迁移电缆(光缆)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提前向有关设备管理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上报局指挥部。
对暂不能迁移而有必须施工的情况,应主动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制订有效的防护方案,并派专职安全员落实后,方可施工。
7、不得向电杆、电线、横担、拉线、信号机、握柄、导管、导线等信号、通信设备上抛掷杂物,搭挂各种临时线,确需附挂施工电力线、广播线、施工电话线时,应经有关设备管理单位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
8、电缆埋设,必须坚持当天放缆当天埋设的原则。
因特殊原因对当天埋设不了的电缆,必须事先征得设备管理部门的同
意,共同商定防护方案,做好地下设施保护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严禁电缆裸露过夜。
9、电缆埋设后,应及时对电缆的走向埋设专门的电缆标桩,
并加强过桥过涵等电缆的防护。
电缆直线径路要设50米标桩,
标桩要明显,折角或电缆分歧处,要设专门的电缆标桩,以便
于识别。
10、施工期间对需要走路肩、护坡等关键区段,要主动做好防护,及时回填夯实,不得损坏原有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
施工完后一定有线路设备管理单位的检查签认,以策安全。
11、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零部件损坏,电线路被炸、地下设施外露或损坏,以及发现设备可能因施工导致处于不正常使用状态时,施工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通知车站和有关单位派员进行修复,防止损失扩大,保证行车安全。
12、在路基内、坡脚、轨枕底开挖电缆沟之前,各施工单
位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签定协议,在施工中,相关设备管理单位派人到现场配合。
各施工单位在站场、区间信号设备、光缆、电缆径路上施工前,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签定协议,施工时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应派人到现场配合。
过轨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将施工材料、设备跨轨运输时,原则上应从营业线刀口或营业线桥涵下面通过,。
施工单位的车辆和机具经过既有道口时,应听从道口看守工指挥,遵守道口安全制度。
2、重型、超高、履带式运输车辆或施工机械通过既有道口,
有可能破坏铁路设备、干扰行车是,施工单位应提前与工务段或电务段联系,对既有设备采取安全和保护措施,在有关工务、或电务工长的指导下通过道口,在站内道口通过时还应经车站站长许可。
3、需要在营业线的桥孔下或涵洞内(非正式立交)通过施工机械或运输车辆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与工务段商定安全措施,在通过未设限高架的桥涵前应认真检查,准确判断,确保不超高不超宽,并谨慎慢行。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除设置在桥下或涵内的临时道路设施,恢复原有水流条件,以利排洪。
4、如因道口及既有桥涵太远,需就地跨轨运输一般轻便施工材料及机具时(一人或两人可挑、抬的),应集中固定地点、派出责任心强、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担任施工防护,当跨轨地点地形复杂,了望条件差是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两端防护人员加强防护,必要时在车站设置驻站联络员,掌握列车运行情况。
在车站内跨轨作业,应按规定与车站值班员联系,办好确认登记手续,按规定设置防护,方可组织作业。
5、较笨重施工材料、机具(机械)需多人抬运过轨时,必须准备足够的劳力,必须派驻站联络员,用电话或对讲机与工地联系。
过轨作业前,由驻站联络员登记申请要点经车站值班员书面确认后,用电话或对讲机通知工地负责人,在同意的时间内,按规定在作业地点两端做好施工防护,工地用停车手信
号防护,方可过轨。
如电话发生故障联络中断,应立即排除线
路障碍,并停止过轨作业。
6、挑、抬运施工弃土弃石过轨,应将过道覆盖,及时清理,以防道床受到污染。
房建工程安全卡控措施
一、安全卡控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六级以上大风严禁高空作业。
2.脚手架满铺脚手板,立网要满挂,上下通道的坡度满足要求,设防滑条,挡脚板。
脚手架所使用的钢管、扣件及零配件等须统一规格,证件齐全,杜绝使用次品和不合格品的钢管。
材料管理人员要依据方案和交底检查材料规格和质虽,履行验收手续和收存证明材质资料;
3.基坑四周应设置防护围栏及警示标志,夜间设警示灯。
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放坡或支撑处理,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有护坡桩和护坡墙的基坑在开挖时,定人定时对边坡进行监测;
4.人行通道上方做好防护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抛掷物料。
5.严格按脚手架设计方案搭拆。
6.地基平整,基础有足够的强度。
7.按规定设置剪刀撑、连墙杆件,确保立杆、大小横杆的间距;
扣件联结牢固。
8.起重设备的安拆单位和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严格按安拆方案进行,安装后必须经过监理单位验收后方可使用。
9.起重司机、指挥人员、司索工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10.两台以上起重机共同吊装时,必须制订吊装方案,监理人员旁站监督作业过程。
11.起重作业时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12.各种限位灵敏可靠,吊钩有防脱钩装置。
13.施工用电严格执行规范要求,使用TN-S系统。
14.做好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15.配电箱加锁,无关人员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16.电缆线无破损,必须架空或埋地敷设,埋地过道时必须加设套管,架空时高度满足要求。
禁止带电操作,需要拉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要求执行。
17.各种用电设备接地良好,开关灵活。
18.潮湿环境时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
19.对油漆、汽油等易燃品设置专门库房存放。
20.按设计设置消火栓、消防管道;
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保证消防通道通畅。
21.现场使用明火作业时,应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22.抹灰用高凳上铺脚手板,宽度不得少于两块脚手板(50cm),间距不得大于2m\移动高凳时上面不能站人,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二人。
高度超过2m时,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严禁脚手架搭在门窗、暖气片等非承重的物器上。
严禁踩在外脚手架的防护栏杆和阳台板上进行操作;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要认真查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
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二、质虽卡控措施
1.站场房屋位置或方向、轴线符合设计要求,主轴线不发生位移,不侵入限界。
2.局部标高、房屋层高符合设计要求。
3.基坑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4.测虽成果经过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
7.混凝土实体覆盖湿养,试块留置组数及养护方式符合规范规定,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8.混凝土实体外观无蜂窝、孔洞、错台、麻面等缺陷。
9.钢结构焊缝内部质虽检测合格;
高强螺栓连接紧固;
结构涂装的涂层干漆膜厚度达标。
10.钢构件在运输或堆放时,不发生弯曲、扭曲变形或损伤。
11.吊装施工有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吊装方案。
12.砂浆试块留置组数及养护方式符合规范规定,强度符合设计
要求。
13.结构工程各检验批记录符合规定;
各种材料有合格证、检验报告,进场二次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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