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审批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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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审批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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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审批实施细则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审批实施细则
一、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审批的原则
(一)市场准入的原则。
只有纳入苏州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许可证目录的企业,才能在市区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的经营活动。
(二)一工地一申请一办理原则。
建设单位(或委托有运输资格的企业)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办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和《运输通行证》,实行一车“二证”制。
(三)简化审批程序的原则。
为简化企业的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益,实现分级办理管理。
凡在各区管辖范围内进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的,由各区城管(市容)局办理《处置证》,区交巡警大队办理《运输通行证》。
需跨区进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和建筑拆迁类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由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办理《处置证》,市交巡警支队秩序大队办理《运输通行证》。
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审批的流程
(一)在区辖范围内从事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的,建设单位(或委托有运输资格的企业)于建设工程开工前,按A至B流程进行办理。
A.向所在区城管(市容)局主管部门申请《处置证》(10个工作日),并提供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表;
2.工程渣土处置地点名称;
3.接受消纳的相关证明;
4.计算工程渣土倾倒的图纸资料等;
5.提供工程渣土运输合同;
6.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7.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地出入口的视频监控装置。
备注:
区城管(市容)局审核完毕后报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办公室备案。
B.向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申请《运输通行证》
(二)需跨区进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和建筑拆迁类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建设单位(或委托有运输资格的企业)于建设工程开工前,按A至B流程办理:
A.向市市容市政管理局主管部门申请《处置证》(10个工作日),并提供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表;
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地点名称;
3.接受消纳的相关证明;
4.计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倾倒的图纸资料等;
5.提供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合同;
6.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7.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地出入口的视频监控装置。
B.向市交巡警支队秩序大队申请《运输通行证》
三、管理部门职责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
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许可企业的目录建立工作,发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许可证;受理各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的情况备案;及时公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相关信息;指导和监督各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各区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会同各区做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单位的评估工作;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收集、运输、处置中的违法行为实施监督和行政处罚。
市环卫处:
受市局委托,负责会同各区对跨区进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和建筑拆迁类的建筑垃圾的现场踏勘与核准工作;具体对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进行日常管理,指导各区做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量核定和确定处置方式等。
各区城管(市容)部门:
负责辖区内产生、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单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并监督实施;负责(委托环卫管理部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核准工作;按时上报相关信息;负责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及水陆转运码头的建设与管理;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
进行处置审批工作是加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解决当前运输车辆带泥上路、乱倒偷倒、抛洒滴漏等污染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各级城市(市容)管理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抓好审批工作的落实。
处置审批工作的核心是进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变抓个体经营为抓企业经营,让有限的行政力量发挥更大的管理效益,不断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顽症,通过行政审批工作,逐渐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
《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审批实施细则》先行试行一年,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再予以完善。
二要规范管理。
制定《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审批实施细则》,是为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管理依据和抓手,由于各区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方法、手段不尽相同,《实施细则》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各区工作积极性。
市级层面将建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信息系统,便于市、区两级共同执法管理。
便于对经营企业进行评估,便于实行市场化运作和规范化管理,各区要按照《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倾倒回执制度,建设单位要凭证再付处置费。
三要认真实施。
《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办法》、《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已实施一年多,但效果不尽理想,下一步,我们要尽快组织实施,力求年内取得成效。
市制订了《处置证》的样张,要求长26公分,宽18.5公分,蓝底白字,同时,要在《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背面明确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内容包括:
此证限施工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使用;此证限本车使用,一车一证,放置挡风玻璃右下侧,以备识别;此证不得转借、涂改,一经发现将本证收缴;持证车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执法部门有权收缴处置证;持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抛洒滴漏和乱倒偷倒,违反规定接受行政处罚。
要建立联动机制,市公安、交通、城管、住建等部门建立网络平台,便于信息共享,各区要将管理情况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及时公开经营企业的运输情况,形成部门与部门之间,市、区之间无缝对接、齐抓共管的局面。
附件:
1.区辖范围内工程渣土处置审批流程
2.跨区进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和建筑拆迁类的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流程
3.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审批表
4.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审批表
附件1:
区辖范围内工程渣土处置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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