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三省+内蒙古节能减排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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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三省+内蒙古节能减排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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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三省+内蒙古节能减排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
环保单独考核加大赋分权重依法追究责任
呼市集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发表时间:
2014-12-12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狄瑞云沈碧馨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改造110座燃煤锅炉房,淘汰13517辆黄标车、老旧车
呼和浩特市作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城市之一,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采取积极措施,重点做好5项工程。
实施分散燃煤锅炉拆并整合和燃气改造工程。
从去年开始,呼和浩特市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投资13.57亿元,对市区二环路内259座分散燃煤锅炉进行拆并整合和“煤改气”,涉及供热面积3239万平方米。
去年,呼和浩特市已完成64座燃煤锅炉改造任务,改造供热面积280.4万平方米,直接减少燃煤20万吨。
今年计划实施的110座燃煤锅炉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其中燃气改造75家,拆并整合35家,可直接减少燃煤22.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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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综合执法队,拆迁改造城中村
回民区依法整治各类污染源
发表时间:
2014-12-12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魏爱军
中国环境报讯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以“环境保护整治年”为契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整治各类污染源,着力改善回民区生态环境。
回民区致力于实施“蓝天”工程,努力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回民区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实现主要污染物减量,加强与市公共事业管理局等部门的协作,实施“煤改气”工程。
同时,回民区实施城中村、城边村拆迁改造,减少城市小烟囱污染,在改善村民居住环境的同时,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气化呼和浩特”打造首府蓝天工程
内蒙古新闻网 14-06-0309:
00【打印本页】来源:
呼和浩特新闻网
为了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呼市大气环境,降低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特别是PM2.5浓度的排放,打造蓝天工程,呼和浩特市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中提出的“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和自治区“8337”的发展思路,提出了大力实施“气化呼和浩特工程”的要求。
从2013年开始,在呼市加快开展“煤改气”工作,逐步停用燃煤供热,不断扩大燃气等清洁能源的供热比例,使呼市形成以热电联产和清洁能源并重,大型热源厂为调峰保障的热源格局。
2013年呼市已经完成64座分散燃煤锅炉房的“煤改气”工作,共安装燃气锅炉88台,总计装机容量797吨/小时,涉及供热面积为548.43平方米,其中通过拆并整合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13座,涉及供热面积53.1万平方米;进行燃气化改造的51座,涉及供热面积495.33万平米。
2013年完成的“煤改气”工作,共计节约燃煤20万吨,减排烟尘1064吨,减排二氧化硫469吨,减排氮氧化物531吨,减排二氧化碳28万吨。
全市计划在2013-2015年为期三年的建设工期内对全市259座分分散燃煤锅炉房,477台燃煤锅炉(5330蒸吨),3015.6万平米供热面积实施燃气化改造。
改造主要内容为锅炉设备更换、锅炉房改造装饰、二次管网更新、分户改造、建筑节能改造和配套市政燃气网建设。
计划2014年改造锅炉房110座,2015年改造锅炉房85座。
2015年,呼市259座分散燃煤锅炉房的“煤改气”工作完成后,年可节约燃煤9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36万吨,将及大地促进对呼市大气环境的改善。
(记者张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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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工程打造首府蓝天,,,,2014年10月20日15:
28
燃煤锅炉整治工程。
2014年完成城区分散燃煤锅炉折并整合和煤气化改造任务110座,禁止新建20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城发热力公司三合村热源厂、桥靠热源厂、辛家营热源厂,富泰热力公司巴彦热源厂、光明热源厂、圣达热源厂公司四车间,和林县大众热力、托县金河公司、武川县百川热力公司脱硫工程。
到目前为止,全市煤改气已签合同121家,改造完成85家,折并36家,确保烟尘达标排放,有14家由于管道线路时间问题未能完成。
包头市:
内蒙古包头市全面启动“蓝天、碧水、青山、大草原”行动计划2013-08-25
一、“蓝天”行动计划
包钢、包铝等大型企业完成重点治理项目60多项,电厂现有机组全部安装了脱硫设施;建设改造了东华热电厂等6个热电联产项目,整治燃煤设施2319台,增加集中供热面积2400万平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实施了包钢生态工业园区、包铝生态园区等六个工业园区和北重、一机等数十家重点企业清洁能源替代,市区居民、餐饮、服务等行业广泛使用了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市区燃气普及率达到95%;建成机动车尾气检测站4个(检测线15条),新建的机动车道路遥感检测系统近期也将投入使用;制定了《包头市主城区三片两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对主城区6个“两高”(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企业通过关闭淘汰、搬迁改造和就地治理方式进行彻底整治。
除包钢之外,整治范围涉及较大规模工业企业148户,从业人员3万多人,年产值226亿元,税金8.5亿元,补偿资金20多亿元。
包头市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5-03-1811:
03
今年包头市将按照《包头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定的2015年工作目标,继续严格执行“治气、减煤、降尘、控车、严管”五项措施,深入实施工业污染防治、城市燃煤锅炉治理、城市生活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六大工程,坚持目标不改变,标准不放宽,确保完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年度任务。
包头市将深入推进钢铁、铝业、电力、稀土等行业的综合整治,全年实施32项重点工程。
所有排放企业必须按新的标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新建工业项目必须入驻工业园区,城区及周边范围内禁止新建“两高”项目和原材料工业前端产业,有序推进城区及周边现有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
按照要求,完成城区794台燃煤锅炉和103台工业燃煤窑炉的整治任务。
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远郊旗县区政府所在地和环境敏感区禁止新建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浴炉。
大力推广型煤40万吨,基本解决城边村、城中村居民燃煤散烧低空污染问题。
完成建成区所有饮食服务业、商业网点、商贸市场等生活服务业的燃煤设施整治和餐饮业所有炉灶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和使用。
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硬化,减少城市裸地面积。
实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六大区域绿化工程,201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以上,同时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
强化道路执法检查,严查“黄标车”驶入禁行区、“无标车”上路行驶。
制定和完善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配套政策,确保完成2.6万辆的淘汰目标。
在去年的基础上,完成全市剩余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
在对现有55家国控重点源在线监控系统进行升级的基础上,对20家非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新安装高空监控设备15套。
根据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城市建成区周边的企业在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的同时,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确保厂区环境质量达标。
(记者任燕萍)
包头整治燃煤锅炉702台发表时间:
2015-02-27来源: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环保局获悉,包头市去年先后投入治理资金近6亿元全力推动燃煤锅炉整治,完成燃煤锅炉整治702台,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据悉,包头市去年把整治燃煤锅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先后印发《包头市主城区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作实施方案》、《包头市建成区工业企业和生活服务燃煤锅炉整治方案》等,禁止在主城区及周边地区新建、改建、扩建燃煤设施及燃油锅炉,并通过取缔、并网、天然气替代等多种措施,保障燃煤锅炉整治顺利开展。
据统计,包头市去年在增加配套天然气管道建设方面,建设天然气中低压管网107千米。
在城市供暖热力管网建设方面,完成了累计34.9千米供热管网建设。
通过技术改造,增加供热能力450万平方米,拆除锅炉新增供热面积778万平方米,减少燃煤近40万吨。
吉林省:
吉林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时间:
2014-10-08查看次数:
388
4.加快地热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加强与中石化战略合作,建成2—3个地热资源(中深层)开发利用试点。
实施“气化吉林”工程,推进沈哈天然气管道、四平—白山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力争2014年底全部建成通气;积极推进梅河口—桦甸等天然气管道项目前期工作,待条件具备后尽快启动建设;加快长春储气库和双坨子储气库项目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老井口封堵施工。
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加快制定煤炭质量标准,提高原煤入洗比例。
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以高突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为重点,加快桦甸丰泰公司750千瓦瓦斯发电等项目建设。
到2015年,抽采瓦斯1.98亿立方米,利用7000万立方米,利用率达到47%。
采取集中供热、清洁煤、煤炭替代等措施,逐步改变煤炭散烧问题,减少环境污染。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发展生物质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4〕2号),推进生物质高端化利用,发展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化工产业,实施秸秆制糖基础原料工程、百万吨聚乳酸产业延伸工程等十大工程,重点推进长春大成20万吨秸秆糖等20个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等部门)
(四)加快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2.加快技术推广应用。
落实国家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鼓励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设备进行节能改造,淘汰落后机电设备。
重点推广列入国家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的省内电机产品,到2015年底,推广应用高效电机15万千瓦。
通过设置“绿色生态建筑技术”和“绿色能源与节能技术”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等,加强电力、冶金、石化、交通、建筑等领域节能减排关键技术和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油页岩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的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
(责任部门:
省科技厅、省工业信息化厅、省质监局、省能源局等部门)
长春市:
长春将强拆燃煤小锅炉
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完成
发表时间:
2014-10-16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李春晖李斌
本报讯吉林省长春市日前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副市长孙亚明要求,淘汰燃煤小锅炉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核心工作,是必须完成的硬指标、硬任务。
孙亚明说,市政府规定的淘汰期限截止后,对未按政府规定开展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的,尤其是生产和商用小锅炉,要组织强行拆除一批。
市政府《大气污染目标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
据了解,长春市政府决定,利用3年时间,采取集中并网、拆撤扩建、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分期分批强制全面淘汰建成区范围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含燃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等设施),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为确保完成今年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当前要加强热源能力建设。
分区域建设集中供热锅炉房,对现有区域供热锅炉进行扩容改造。
2015年完成四环路以内规划热源的建设。
要加强气源供应保障能力。
加快推进中石油双阳区10亿立方米调峰储气库建设工程,天然气公司和燃气公司液化天然气储罐建设工程。
吉林省长春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长春市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
2014-09-02 本报讯
确定通过加强领导和管理,加快实施重点工程,推进全市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的普及进程。
到2017年,实现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不高于2012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的目标,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长春市能源结构单一,主要以燃煤为主,燃煤排放成为影响全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为落实相关政策,长春市成立了能源结构调整工作推进组,将全市能源结构调整指标任务逐级下放到各城区、开发区和县(市、区)以及重点耗能企业,并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同时,长春市结合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工程,完善能源多元化建设。
中石油天然气东北大干网长春段将于2014年10月底建成。
同时加快推进中石油双阳区10亿立方米调峰储气库和天然气公司、燃气公司液化天然气储罐等工程建设,严禁新建燃煤机组。
积极推进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
此外,全市范围内将限制销售和使用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
鼓励农村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
筹备成立长春市煤炭经营行业协会,规范煤炭经营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
黑龙江省:
黑龙江蓝天行动剑指雾霾
2017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PM2.5下降5%
发表时间:
2013-12-04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吴殿峰
◆中国环境报记者吴殿峰
近来严重的雾霾天气让生态环境良好的黑龙江省蒙上了一层阴影。
黑龙江省环保部门紧锣密鼓制订措施、签订责任状,拉开了“蓝天行动”的大幕。
黑龙江省提出的目标是,力争到2017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
上大压小
大锅炉除尘,小锅炉淘汰
燃煤污染是造成黑龙江省雾霾天气的重要原因,黑龙江省“蓝天行动”将控制燃煤污染列为“重头戏”。
根据黑龙江省正在制订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黑龙江省将加大热电联供,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
同时,对大锅炉加装除尘设备,在农村地区用高效节能型锅炉替代散烧供暖煤炉。
黑龙江省提出,到2017年年底前,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哈尔滨市建成区,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到2015年年底,全部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
鼓励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逐步淘汰散烧供暖煤炉。
规模在35吨以上、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的燃煤锅炉要实施烟气脱硫,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规模在35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应建设低氮燃烧示范工程,氮氧化物去除率达到30%。
规模在20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静电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对20吨以下中小型燃煤工业锅炉,推行使用含灰量小于15%的低灰优质煤,并综合考虑实施煤炭洗选、清洁能源替代等多种措施。
《黑龙江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施方案》
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10日
(三)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实行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在地级以上城市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限制销售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散煤(省发改委、环保厅负责)。
加大省内天然气资源开发力度,充分利用俄罗斯天然气资源,加快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天然气供给能力,加大城市燃气、城市公共交通和工业大用户用气规模,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省发改委、环保厅负责)。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提高到38%(省发改委负责)。
但是主要应用的的还是燃煤锅炉,只是要加大推广天然气的使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政发〔2014〕1号 发文时间:
2014-01-26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6日
到2017年年底,全省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3%以上,哈尔滨市达到93%以上。
从2014年起,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到2015年年底,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哈尔滨建成区要全部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
到2017年年底,除必要保留外,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集中供热工作,到2017年年底,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应基本完成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
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城乡结合部,要改用电、新能源、洁净煤或再生能源,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五)严格煤炭管理,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全面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加强煤炭质量管理,严格控制含硫量超过05%、灰份超过27%煤炭的开采与使用。
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年底,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
提高煤炭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
推进配煤中心建设,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
到2017年年底,哈尔滨市基本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全密闭配煤中心和覆盖所有乡镇、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
2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17年年底,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
加大风电、液化石油气、煤制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和推广力度,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日期:
2014-11-25
四、实施的节能重点工程
(一)重点领域
本规划以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4个领域作为重点节能领域,抓好农业节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按照GDP年均增长11%的预期,到2015年,工业领域节约能源520万吨标准煤,建筑领域节约能源240万吨标准煤,交通领域节约能源45万吨标准煤,公共机构领域节约能源18万吨标准煤,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200万吨标煤。
1、工业领域
重点节能技术
实施用电设备节电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余热余压利用节能工程、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煤工程。
②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煤工程。
分散燃煤的锅炉窑炉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扩大使用洁净煤技术和优质煤范围、清洁能源替代等节能措施。
哈尔滨出台《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7年重污染天大幅减少
发表时间:
2014-10-23 来源:
中国环境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日前出台了《哈尔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严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哈尔滨市还将加快拆炉并网进程,今年将完成市区497台1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
从2014年起,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到2017年,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3%以上,县(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
辽宁省:
《辽宁省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实施蓝天工程方案解读
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超前抓、自觉抓、坚持抓,2012年10月,省政府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6号),全面实施蓝天工程,在全国率先打响治理大气污染攻坚战。
蓝天工程包括实施区域一体高效供热、气化辽宁、工业提标淘汰、城市全覆盖、绿色交通和大气监控预警建设六大工程,并以鞍山主城区、本溪北台地区和辽阳县小钢铁聚集区为重点区域予以突破。
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实施后,我省提出要全面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为重点,深入实施蓝天工程,要从“减排大省”向“环境质量改善大省”转变,加快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
到2017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实施方案共10个方面,44条具体措施。
10个方面包括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推进高效供热工程、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实施综合治理、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政策引导全社会参与。
在国家要求基础上,我省立足自身实际,强化和增加了一些具有我省特色且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具有重要作用的新要求、新做法。
具体包括:
在调整能源结构方面。
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影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煤炭在我省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在70%左右,是大气环境中烟尘等主要污染物的重要来源。
为此,我省提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破解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单一难题。
到2017年,全省燃煤将控制在2.01亿吨、天然气用量达到100亿立方米,全省风力发电能力达到650万千瓦、核电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年度发电量超过280亿千瓦时。
在推进高效供热方面。
我省地处东北寒冷地区,冬天是大气环境最为恶劣的季节,居民供暖、工业农业用热,形成了大量燃烧和排放,直接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辽宁供暖面积约9.3亿平方米,其中,大型热电联产高效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面积,仅为2.25亿平方米,占比24%,其他均为供热效率较低的燃煤锅炉房,14个市城区供暖锅炉达4000多台。
为此,我省提出加快区域一体高效供热,拆除燃煤小锅炉,破解冬季供暖的燃煤污染难题。
到2017年,实现现代大型热源覆盖14个省辖市,44个县全部实现一县一热源。
同时,充分利用我省钢铁余热,新增供热面积1700万平,积极推广地热能利用,地源热泵供热每年新增2000万平。
到2017年底,沈阳市取缔建成区内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城市建成区取缔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在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方面。
我省是传统的工业大省,结构性污染较为突出。
为此,我省提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等21个重点行业的全省“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新增产能项目不得办理相关审批业务,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对城市内的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治理设施差的小钢铁、镁砂、硼砂等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治理整顿。
在实施综合治理方面。
严格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以火电、钢铁、水泥行业为重点,按照国家新排放标准时限要求,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到2014年底,完成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到2015年底,在10家石化企业推行“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
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控制扬尘方面。
扬尘污染是影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
为此,我省提出实施全覆盖工程,破解扬尘污染严重难题,以施工扬尘、交通扬尘控制为重点,通过建立实施扬尘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和施工期环境监理制度,全面整治施工扬尘。
通过规范渣土运输、推行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增加绿化等措施严控交通扬尘,到2014年底,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密闭措施;到2015年底,沈阳、大连城区内主要街路机械化湿式清扫率要到达80%以上;从2014年起,全省每年新增绿地1500公顷,到2017年,全省增加绿地6000公顷,每年完成100万亩沙化草原治理任务。
在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
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日益成为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2012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630多万辆,其中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机动车不足2万辆。
为此,我省提出大力推进绿色交通,破解机动车污染难题。
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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