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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互联网非理性群体网络暴民的主要特征及其产生因素
浅谈中国互联网非理性群体
——“网络暴民”的主要特征及其产生因素
内容摘要:
“网络暴民”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在一个特定历史时期产生的一个新的网络群体。
由这个群体引导发生的一系列非理性的网络社会现象,称为“网络暴民”现象。
关键词:
网络暴民,表现特征,产生因素
一、“网络暴民”的界定
“网络暴民”这一称呼虽然已经被广泛的使用,但是目前学界尚未有对“网络暴民”的准确定义,因此我们在探讨“网络暴民”的相关问题时必须先对“网络暴民”的概念进行界定。
首先,所谓的“网络暴民”,顾名思义,它必须存是来源于网络存在于网络,并且借助互联网,以语言、图像、音频、视频等网络传播方式来完成其暴力行为。
其次,并不是所有对某一事件或某些个人进行评论或批判的网民都是“网络暴民”。
“网络暴民”必须是一个使用暴力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的非理性的群体,虽然这一群体的行为在主观上可能带有善意的目的,比如对道德的维护,但是客观上却对他人的合法权利如名誉权、隐私权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
最后,“网络暴民”并不是一个有组织的群体,他们往往是因为某一事件的发生而自发形成的。
二、“网络暴民”的主要表现特征
针对“网络暴民”的表现特征,2006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腾讯网新闻中心联合进行了一次网上调查。
该在线调查共有3226人参与。
调查显示:
62.6%的人认为“网络暴民”有主观上恶意制裁别人的倾向;
57.4%认为“网络暴民”出口成“脏”;
56.8%的受调查者则认为“网络暴民”有不经当事人允许就擅自公开其隐私的特征。
这项调查所显示的“网络暴民”的其他特征还包括:
威胁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动不动就质疑当事人的道德品质以及盲目跟随别人意见等。
根据这项调查所显示的结果,笔者认为“网络暴民”的主要表现特征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一)善意的出发点
许多研究者在探讨“网络暴民”的特征是往往都只注重“网络暴民”所表现出来的恶意行为,而忽略了这些恶意行为背后的动机和出发点。
通过对各典型“网络暴民”事件进行分析,不难发现,“网络暴民”在利用互联网实施“网络暴力”的背后,往往是本着一种维护传统伦理道德及社会正义的出发点的。
在“铜须门事件”中,引起广大网友强烈不满的便是作为妻子的“幽月儿”的出轨行为以及“铜须”对他人家庭的破坏,这一行为正与中国传统的社会伦理道德相违背的。
2007年被称为“史上最牛小三”的“3377”事件中,网友所攻击的同样是当事人对于他人婚姻的破坏行为。
在“史上最毒后妈”事件中,网友所直接斥责的是后妈对儿童的虐待。
“虐猫事件”中更是将矛头直接对准了“虐猫女”的虐待动物行为。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铜须门”还是“虐猫事件”或者是“3377事件”,至少有相当一部分“网络暴民”利用互联网这一平台实施“网络暴力”的背后,是基于某一“善”的出发点,是出于对“善”维护的。
只可惜“网络暴民”们在为达到这一“善”的目的过程中却采取了一种“恶”的手段,这就使得这一“善”的目的大打折扣,甚至被“恶”的手段完全抵消。
毕竟“善”的目的不能成为“恶”的手段合法化的依据。
(二)借助“语言暴力”进行人身攻击
“网络暴民”之所以被称之为“网络暴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他们在利用互联网表达自己的观点、意见以及情绪的过程中借助了“语言暴力”,来对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
所谓的“语言暴力”是指“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受到侵犯和损害”[1] 。
在上文所述的在线调查中,就有57.4%的受调查者认为“网络暴民”有出口成“脏”的特点。
我们回归到事件中便可以发现,这种出口成“脏”确实随处可见。
上文所提的“铜须门事件”中便有网友高喊“以键盘为武器砍下奸夫的头,献给那位丈夫做祭品”。
家乐福事件中同样也有网民指责不同意见者为“汉奸”“卖国贼”。
“虐猫事件”中,整个网络则更是沉浸在一片“畜生”“不得好死”“让雷劈死”的叫骂声中。
在所有的“网络暴民”事件中,“语言暴力”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
而值得注意的是,基于互联网的这种“语言暴力”除了传统的污言秽语之外,更是有好事者借助各种图像影像技术对当事人进行嘲讽攻击。
例如在“3377”事件中,便就有网民制作搞笑视频《正经秀》对其进行嘲讽。
另外,在事件的发展过程中,这种语言暴力所针对的对象往往不仅局限于当事人,与当事人有关的单位、亲属等也时常遭到殃及。
“铜须门”中,不仅当事人“铜须”,就连其家人、老师甚至是所在学校都“难逃一劫”,被指没能尽到教育的责任。
(三)借“人肉搜索”公布当事人隐私
所谓的“人肉搜索”是指“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种机制,实际上就是通过其他人来搜索自己搜不到的东西,与知识搜索的概念差不多,只是更强调搜索过程的互动而已” [2]。
说白了就是搜索者在互联网上发布需要搜索请求,然后由知情者提供相关信息。
可以说在所有的“网络暴民”事件中,“人肉搜索”无一不充当着重要的角色。
“网络暴民”之所以能对事件当事人发起一轮又一轮的“精确打击”,其关键就在于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遭到曝光。
而曝光这些个人信息的手段,正是“人肉搜索”。
(四)“暴力”从网络延伸到现实生活
“网络暴力”所表现出来的另一大特征就其所实施的“暴力”行为在一定情况下会从网络中走出,并且延伸到现实生活中,由此对当事人及其亲友、单位等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造成恶劣影响,更有甚者,会直接威胁到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这种由网络延伸到现实生活之中的“暴力”行为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种是在通过“人肉搜索引擎”获知事件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后,利用电话、短信、电子邮件、邮件等通讯手段对当事人以及亲友、单位的生活工作进行骚扰。
在“铜须门”中就有网友打电话到“铜须”所在学校,指责学校没尽到教育的责任。
而在“3377”事件中,这种利用通讯手段的骚扰行为可以说是用到了极致。
当事人张美然、殷琦因不堪电话骚扰,不得不将手机呼叫转移到秘书台。
而殷琦所在公司也不得不拒绝接听任何电话。
第二种方式则是直接在现实生活中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骚扰。
2007年5月25日,一段“辱师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辱师的带耳钉男生很快便就成为网民攻击的众矢之的。
愤怒的网友在搜索出“耳钉男生”所在的具体学校之后,便有人号召前去教训“耳钉男生”。
5月28日,便数十名网民前往该男生所在学校大门前等候其出现。
网民的这样行为已经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得威胁。
无独有偶,“3377”事件中,网友不仅组织了所谓的“向北军里一日游”活动,在张美然和殷琦的居住地内散发相关的传单,而且还根据搜索来的殷琦所坐的航班信息组织了接机行动。
网友打出“33+77=108”“姿势改变命运,技术决定人生”的标语在机场对“3377”事件进行宣传。
这些行为都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
三、网络暴民的产生因素
(一)“网络暴民”产生的网络因素:
1.我国互联网的发展与壮大
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有其特定的背景。
“网络暴民”的出现也必然有其特定的条件,这就是我国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与壮大。
1994年4月我国正式联入互联网,1995年5月正式商用化。
在短短的十几年中,中国互联网一直在以一种惊人的速度不断发展壮大。
仅仅13年的时间,也就是到所谓的“网络暴民”元年的2006年,根据当时CNNIC(中国网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7年1月)》显示,中国网民总人数已经到达了1.37亿。
而截止到2010年6月底,这个数字则突破了4亿大关,猛增到了4.2亿。
互联网的普及率攀升至31.8%。
同时手机网民的规模也增加到了2.77亿。
正是我国庞大的网民数量,为“网络暴民”的产生提供了生长的土壤和空间,成为其存在的先决条件。
除此之外,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也为“网络暴民”的产生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
特别是BBS、博客、以及即时聊天工具如QQ、MSN等的出现,使得网民能够进行在线即时交流以及轻易地通过互联网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
而搜索引擎技术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人肉搜索引擎”的出现,则更是使得“网络暴民”犹如“如虎添翼”一般可以对攻击对象进行“精确打击”。
2.肆无忌惮的勇气——网络传播的匿名性
“网络暴民”的产生除了基于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壮大这一必要条件之外,还跟网络传播的特殊属性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如果说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壮大是给“网络暴民”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土壤,那么网络传播的特殊属性就是为其提供了充分的外部条件。
正是有这些外部条件的存在,“网络暴民”的种子才能够在土壤中发芽成长。
而这些外部条件中,最主要首要的一点就是网络传播所具有的匿名性了。
互联网作为一种信息交流的媒介,其与传统媒介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在互联网中,无论是信息的发布者还是接收者都具有匿名性的特点。
正所谓“在互联网中谁也不知道你是一条狗”。
在这种匿名性的作用下就仿佛是给网民披上了一件神奇的隐身衣,“使个体在进行自我表达时,会较少顾及社会规范的约束,比较任性。
因为匿名性,他不需对自己的行为承当后果”[3]。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会看到,平时在日常生活中遵纪守法的人在进入网络的世界之后却会变的肆无忌惮,毫无顾忌地对他人进行攻击,使自己变成为一个“网络暴民”。
3.产生共鸣的基础——网络传播的交互性
“网络暴民”的产生仅仅只是拥有肆无忌惮的言论空间还是不够的,毕竟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一种观点只有在得到他人的回应并且产生共鸣之时,才能够展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而网络传播本身所具有的交互性就给这种共鸣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所谓网络传播的交互性是相对于传统媒体的单向传播而言的,传统媒体中往往是信息的传播者单向地向接受者传递信息,而接受者很难进行反馈,就算有也具有相当的滞后性。
但是网络传播却完全不同,互联网中每个网民都可以同时即是信息的传播者又是信息的接受者。
这种交互性使得网民与网民之间可以就某一议题进行即时性的交流,进而达成共识,并且相互呼应支持。
而这也就使得网民处在了一个“超时空”的群体中,并且能够生动地体会到群体的强大力量感,正是这种力量感使“群体表现出了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4]。
4.人多势众的条件——网络传播的开发性
“网络暴民”出现的另外一个条件是这个群体要拥有足够庞大的人数。
这个群体中人数越多,那么群体中的每一个“无名氏”就越感到安全,意识到自己肯定不会受到惩罚。
并且如果这个群体的人数越都,这种意识也就会越强烈。
而这种意识越强烈,网民们也就会更加有恃无恐,其行为也就更加超越常规不负责任。
这个庞大的人数除了因为我国互联网所拥有的庞大网民数量之外。
网络传播的开放性特征也给这种拥有庞大人数的群体的存在创造了条件。
开放性并非网络传播所专有,传统媒体中的电视、广播、报纸等也具有一定的开放性,但是这种开发性相对于网络传播而言可以说是“不可同日而语”。
互联网的出现真正使整个世界都连成了一个整体,从而进入了所谓的“地球村”时代。
互联网的这种覆盖率是任何一种传统媒体都不可比拟的。
这一出色的开放性性也就给“网络暴民”的壮大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
可以尽最大可能地将全国甚至全世界的网民融入到“网络暴民”这样的一个群体之中。
5.网络“把关人”作用的弱化
“把关人”理论也叫“守门人”理论,是传播学中的一个重要观点,最早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传播学的奠基人之一库尔特·卢因提出。
认为“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的渠道”[5]。
也就是说信息在由信息源传播到接受者的这一过程中,存在着一个把关人,由他来决定什么信息可以进入接收者的接受范围,而什么信息则必须被排斥在“大门”之外。
在传统媒体中,无论时报纸杂志还是电视广播,其记者编辑就在这一个由媒体到受众的信息传播过程中担任着把关人的角色。
而且由于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是一种“集中型网络结构”,即由一个中心点向四周扩散,因此“把关人”能够非常有效地对信息源所要传播的信息进行过滤。
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出现,特别是BBS、博客、及时聊天工具等网络技术的应用,原有的信息传播格局被打破。
在互联网中,每个人即是信息的接收者同时也是信息的发布者,因此互联网的信息传播就呈现出了“分布型网络结构”。
在这种结构中,每个人都可以是信息源,并且都可以向无数受众传播信息。
这就弱化了网络中“把关人”的作用。
因此“网络暴民”的那些已经对他人个人权利造成侵害的极端言论才得以在网络中“大行其道”。
另一方面,互联网时代是个点击率经济时代。
对于一个网站而言,其生存的根本就在于网站的点击率。
基于这点,许多网站为了赚取点击率博得眼球,也会相对有意地放松“把关”的力度,甚至是对“网络暴民”现象进行推波助澜。
这一点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网络暴民”的产生和发展。
6.网络世界意见领袖的去精英化
我国在传统媒体“统治天下”的时代里,由于报纸、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介只掌握在政府的手中,社会信息的发布权也基本上被官方垄断,因此这一时期的意见领袖主要是由官方人员或者少数知识精英来充当。
这种情况下的意见领袖一般而言能从大局出发,其言论也能够经过更多的理性思考,而不会纯粹只被感性思维支配,对民众行为进行极端性的引导。
但是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这种只由少数官方人员或者知识精英来充当意见领袖的局面也就被打破了。
在互联网中,每个人都能够向外界发布自己的观点,因此,理论上讲每个人也就都具有了成为意见领袖的可能。
尽管互联网中仍然有许多精英式的意见领袖,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非精英式的意见领袖已然在互联网中出现。
并且,由于这些非精英式的领袖更加感性、情绪化同时也更加地不讲究逻辑,反而会使得他们更加具有号召力,更能够达到一呼百应的效果。
正如勒庞所言,意见领袖“可能是个实干家而非思想家„„在那些神经有毛病的、好兴奋的、半癫狂的即处于疯子边沿的人中间,尤其容易产生这种人”[6]。
而这种更加感性、更加情绪化、更加不讲究逻辑性的意见领袖也就更容易将网络群体引上一条偏执的、极端的道路,从而使网民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暴民”。
(二)“网络暴民”形成的社会根源
1.社会阶层形成「丄」结构。
中产阶级有一定量的私有财产,出于保护私产安全的考虑,他们会主动维护社会的稳定。
若一个社会以中产者为主体(典型如美国),或者以有国家保障的中产者和次中产者为主体(典型如西欧),那么社会的稳定性会大为增强。
底层民众要不就有上升空间(美国梦),要不就有国家保障,因此没有太强的经济和社会动力去从事非理性的活动。
而中国的社会阶层构成日益向着「丄」形结构转变,导致底层民众大量增多,房价和CPI飙升的同时收入却没有相应幅度的浮动,导致下面这根横线越来越长。
2.社会流动性缺乏。
「丄」横线上的底层民众越来越难以获得上升空间,鼓励他们积极向上、把工夫花在自我完善和提高的要素不再发生效用,大家幻想破灭,只能通过骂街来泄愤。
3.法律救济途径不畅。
司法不独立,权大于法,导致底层民众试图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得救济的成功性越来越低,或者即使很多时候能成功,但由于还有很多时候出现的不公正,使得底层民众对法律的效用丧失信心,对司法体系产生严重的不信任。
4.行政救济途径被堵。
底层民众试图通过行政途径来获得救济的成功性越来越低。
5.社会上层和下层之间的沟通断裂。
媒体难以报道底层民众的困苦,底层民众试图通过法律或行政途径来获得救济的道路被堵死,上层阶级与底层民众获得不同的待遇和保障,导致两个世界越来越割裂,越来越难以理解对方。
6.组织化的沟通被压制。
民众自发形成的组织总是被取缔,使得底层民众没有统一的声音和代表,最终形成无中心、无组织的暴民行为。
7.教育体系的溃烂。
如果没有传授好个体责任和个体权利,那么个人修养也无从谈起。
更不用说大量教育工作者本身的堕落。
导致小孩从小就学不会为自己负责。
8.长期的暴力教育。
崇尚暴力解决问题的电影、书籍等作品还是很多。
《小兵张嘎》是最好的例子。
9.缺乏其他合理的发泄方式。
比如对色情产品的禁止。
结语:
综上所述,“网络暴民”现象的出现,特别是其借助互联网对他人进行恶意的攻击以及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确实对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这一现象的产生有着其特定的因素,即与网络传播本身所具有的特性有关,同时也根植于我国的社会现实之中,因此可以说,“网络暴民”是互联网技术与我国社会现实相结合的产物。
另外,鉴于网络传播本身的特性不易被改变,而社会现实存在的问题也非一时所能解决,因此“网络暴民”现象在短期内也不太可能完全消除。
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也并不必对“网络暴民”过于失望,“网络暴民”在表达个人看法时虽然行为有欠妥当,但我们却又可以从中看到网民通过互联网参与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以及对正义、道德等价值观的认同与追求。
因此,若能过对“网络暴民”给予正确的引导,那么在不久的将来,“网民暴民”完全可以成长为“网络公民”。
参考文献:
[1]XX百科.语言暴力[DB/CD].XX百科.
[2]XX百科.人肉搜索[DB/CD].XX百科.
[3]彭兰.网络传播学[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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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
大众心理研究[M].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1月:
33.
[5]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
162.
[6]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
大众心理研究[M].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1月: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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