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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钢筋工程与模板工程的安装与拆除工程;
(7)消防安全;
(8)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针对以上安全防护重点,项目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详见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必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应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工作,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
项目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项目技术部门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权责清晰、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项目工长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写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
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接受交底人必须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确认。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由总包企业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均应纳入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管理体系中。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
安全管理资料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3.0.2,3.0.3表的要求。
安全管理资料由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及用品、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机械管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安全检查与验收、工伤事故统计等方面的记录或台帐。
三.控制目标
(一)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轻伤事故控制在7‰;
3.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与火灾事故;
4.安全管理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
(二)目标责任分解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经项目领导研究决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分解如下:
项目经理:
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总工: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种措施方案的制定,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制定正确的技术措施。
生产副经理:
协助项目经理,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参与每天的安全巡视,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操作进行制止和纠正。
现场工长:
负责栋号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消防及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
机械设备部(电工班):
负责现场施工用电、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
安全部:
负责现场全面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种检查台帐,组织每半个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责任人进行考评,日常的监督检查和落实情况。
物资后勤部:
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材料进出厂的全面管理及办公生活区的管理。
施工作业队: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落实工作,施工作业层的洞口及临边防护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首层及外围的文明施工。
四.组织机构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本工程项目应配备2名专职安全人员,在项目经理、主抓安全的生产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严禁无证上岗。
五.职责权限
(一)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1.对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上贯彻落实,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必须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实施同时纳入计划。
2.负责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
并领导其有效运行,贯彻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3.组织对项目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4.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5.及时报告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安全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项目生产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
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认真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设施验收工作。
4.组织参与每天的现场安全巡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管理层的安全意识.
6.发生伤亡事故时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3.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5.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6.参加安全检查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负责组织编制事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检查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4.负责组织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项目安全设备、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
6.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质量安全技术工程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参与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2.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的施工生产过程,应及时制止。
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进行安全作业。
2.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制度,制止违章作业。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
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4.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月,开好班前后安全会,对新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六.施工现场的要求
(一)一图四牌: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悬挂于道路右侧。
2.进大门道路两旁树立进场须知牌和安全质量第一的标语牌。
3.工地管理人员的名单挂于办公室。
4.办公室内悬挂各级人员的责任牌。
5.各种配电箱、搅拌机等各种机械操作规程粘贴于旁边。
(二)安全帽:
1.生产工人带黄色安全帽。
2.管理人员带红色安全帽。
3.在门卫备有安全帽,以备检查人员使用。
(三)安全标志牌:
1.进出口处禁止停车。
2.洞口注意安全。
3.大门口“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施工现场闲人免进”。
4.危险通道“禁止通行”。
5.配电箱“当心触电”。
6.吊架机械“当心落物”。
7.脚手架“当心坠落”。
8.木工棚“严禁吸烟,当心扎手”。
9.场地“当心扎脚”
10.机械设备“当心机械伤人”。
11.卷扬机“当心机械伤人,严禁乘井架上下”。
七、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是安全施工的保障,也是安全管理的依据,我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将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2)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发布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分段分部做好安全检查与防护,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并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每一成员均要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上级有关指示、文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系统地学习,以便在管理中指导生产工人的施工。
(4)项目经理与施工工程处和业主拟指定分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目标和奖惩措施。
(5)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在生产实践中切实搞好“三基”、“三个时间”、“三件事”、“三个结合”、“六防止”的教育,各工程处进场时,由项目经理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6)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工程部负责人、作业工长对工人进行岗前教育,使工人了解本工程的安全注意事项,掌握安全操作要点。
(7)建立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每周由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监察部对现场安全作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未按操作规程施工,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处罚,整改后要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安全监察部各专业安监工程师需每日在工地巡回检查并有记录。
(8)对特殊工程、如架子工、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需持证上岗,并定期培训面试。
定期对特殊工程人员作体格检查,符合要求方准上岗。
(9)安全措施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0)调节好作业时间,不打疲劳战,夏季做好防署降温,冬季做好防滑防冻措施。
(11)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脚手架、防护架、井架、塔吊等的安装都要履行安全技术验收手续。
脚手架、防护架、防护棚等的搭设要由项目部安全员验收签字,井架、塔吊安装由分公司材料设备科组织验收。
(13)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识牌和标语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保卫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放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工地,经过允许的参观人员要戴安全帽并有专人引导。
奖惩制度:
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效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表彰或物质奖励:
1、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确定的内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技术改进和重大合理化建议,并经实践证明有显著成效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4、物质奖励的资金来源可在企业奖励基金和安全管理罚款中列支。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人员,应予以处罚或处分:
1、未按公司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足额配备相关人员的;
2、未能全面完成年度生产目标责任状确定内容的;
3、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
4、不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或构配件生产,造成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
5、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安全事故的;
6、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明显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而造成事故的;
7、对上级或安全检查部门提出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不积极整改而造成事故的;
8、不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致使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9、发生安全事故破坏现场、故意拖延报告、隐瞒不报的;
10、发生安全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抢修工作,导致事态扩大,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11、处罚和处分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安全技术措施
(一)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前应制定土方开挖方案,以上方案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2、土方开挖速度不能太快,开挖过程中应对周围建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观测,并对所观测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3、开挖过程中,现场应有人指挥,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二)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钢管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6.5m,每根钢管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25kg。
钢管上严禁打孔。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脚手架采用扣件,在螺栓拧紧力矩达65N·
M时,不得发生破坏。
3、脚手架可采用木脚手板或竹脚手板,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
木脚手架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中Ⅱ级材质的规定。
脚手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竹脚手板宜采用毛竹或桶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芭板。
4、脚手架设计
4.1脚手架设计详见《脚手架设计与施工方案》
4.2主体施工阶段外脚手架上面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3KN/m2;
装饰装修阶段不得超过2KN/m2。
4.3架子塔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层、逐流水段由主管工长、架子班班长和专职技安人员一起组织验收。
验收时,必须有主管审批架子施工方案一级的技术和安全部门参加,并填写验收单。
验收时,要检查架子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标准、各有关规范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5、脚手架的验收
验收的具体内容为:
5.1架子塔设和组装;
5.2连墙点或与结构固定部分是否安全可靠,剪刀撑、斜撑是否符合要求;
5.3架子的安全防护是否安全可靠,扣件拧紧程度符合规定;
5.4脚手架的水平防护及垂直防护必须符合方案要求;
脚手架的基础处理、做法、埋深必须正确和安全可靠。
6、脚手架的拆除
6.1架子拆除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栏杆或竖立警戎标志,地面设有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6.2拆除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
6.3拆除顺序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
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6.4连端点应随拆除进度逐层拆除,拆抛撑前应设置临时支撑,然后再拆抛撑。
6.5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扣件前,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6.6在大片架子拆除前应将预留的斜道、转料平台、通道小飞跳等,先行拆除或加固。
6.7拆除时,如附近有外电线路,要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接触电线。
5.8拆除时应注意成品保护,拆下的材料应用绳索拴住,利用滑轮徐徐下运,严禁抛掷。
6.9在拆除架体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时,应将拆架的情况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
6.10多立杆的脚手架或满堂内架拆除时,拆下的架料应用绳子拴住,传递给地面上的作业人员,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
(三)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的定义:
GB3608—83规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
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2.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2.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带钉易滑的鞋,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2.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转移和拆除。
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3、安全网、安全帽与安全带
3.1安全网的材料要求:
要求其比重小、耐磨性好、延伸率大和耐久性较强,此外还应有一定的耐气侯性能,受潮湿后其强度下降不太大。
同一张安全网所有网绳都要采用一种材料,禁止使用材料为丙纶的安全网。
3.2安全网的尺寸
3.2.1平网:
应设首层安全网,每层网距小于10米,操作层脚手架下设一层。
3.2.2立网起的作用与防护栏杆类似,其最低高度应为1.2m
3.2.3安全网目边长不得大于10cm
3.2.4安全网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3安全网的搭设
3.3.1建筑物的转角处,阳台口和平面形状突出的部位,安全网要整体连接,不得中断,也不允许出现任何漏洞。
3.3.2立网的搭设
3.3.2.1本工程主体结构施工采用悬挑脚手架的里侧应用立网封闭。
3.3.2.2立网与架体连接应使用绑绳逐点绑扎,不得跳绑、漏绑。
3.3.2.3立网网体不得作平网网体使用。
3.4安全网的拆除
3.4.1安全网的拆除应在施工区全部完成,作业全部停止后,经项目主管安全的经理同意,方可拆除,拆除过程在要有专人监护。
3.4.2拆除的顺序,应自上而下的依次进行,下方应设警戎区,并设“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
3.5安全网的检验与管理
3.5.1使用前的检查:
安全网搭设完毕后,须按安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5.2使用过程中的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每两周或一月做一次检查。
如某一安全网受到较大冲击后立即检查,每隔3个月按批号对试验绳进行强力试验一次,并做好试验记录。
每年还应做抽样冲击试验一次。
3.5.3安全网应由专人负责购置、保管、发放和收存,网体在入库及库存时,要查验网上在两个不同的位置所附的法定的永久性标牌。
严禁采购使用无产品说明书或无质量检验合格书的安全网,且必须有建设安检站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3.5.4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备专人负责保养安全网,并及时作检查和维修。
网内的坠落物经常清理,保持网体干净,还要避免大量焊渣和其它火星掉入网内。
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或网绳嵌入砂粒或其它可能引起磨员的异物时,即须进行清洗,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3.5.5使用过后拆下的网,要有安检部门作全面检验并签定合格使用的证明,方可入库存或重新使用。
3.5.6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带刺的工具,以防损伤安全网。
4、安全帽
4.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
4.2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11—81《安全帽》的规定
4.3戴安全帽高度为:
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的垂直距离为80~90mm,安全帽抵抗冲击的能力必须符合国标规定。
4.4要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为4~5cm)
4.5购买安全帽,必须检查是否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准购买和使用不合格品。
4.6安全带
4.6.1安全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6095-80《安全带》规定的构造形式、材料、技术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等。
4.6.2使用时要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m以上的绳要加缓冲器。
4.6.3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
4.6.4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接触高温、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检,抽验过的样带要换新绳。
安全带的检验应按GB6096-85《安全带检验方法》进行,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四)施工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必须按施工方案和规范JGJ46-88〈施工现场临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2、施工现场的临时变电所的进线额定电压不宜高于10KV,变更所应设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变电器室应有防水、排水措施。
3、施工现场的临时变电所应为施工现场专用,不得与(低压)外电线路联接。
4、电缆配电路采用埋地和架空两种方法。
埋地电缆应敷设于专用电缆沟槽内并每隔30m设“下有电缆”的提醒标志。
5、室内配电线路应由绝缘导线、瓷瓶(塑料)夹等组成。
接户线在档柜内不得有接头,进线离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6、现场电气设备使用必须有合格证和安全部门检查认可,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和要求接地。
7、现场电气设备必须在线路上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8、施工中不得在高压线下施工,搭设作业棚或堆放物件、材料及杂物等,在建工程(含脚手具)的外侧边缘与高压线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塔吊的被吊物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的边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4m。
对达不到上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措施包括:
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以及警告标志牌等,防护设施的搭设应符合规定:
9、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必须按要求调协避雷装置,作业层脚手架设置避雷装置与主体避雷装置连通。
10、触电急救
人体触电伤害事故发生时,应采取急救措施,最首要的急救措施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
使触电脱离电源的方法有二种:
一种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另一种方法是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从触电身上拔离,或者将触电者拔离电源,严禁救护者用手直接堆、拉和触摸触电者;
严禁救护者使用金属物品或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接触触电者。
触电脱离电源后必须采取急救措施。
(五)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
1、砂浆及混凝土搅拌机
1.1搅拌的混凝土骨料应严格筛选,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以防卡料。
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以免动力过载。
1.2搅拌叶片的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当间隙超过标准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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