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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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总经理、董事长。
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江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江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
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情况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用妥善办法将伤害人员迅速护送到公司医务室进行救护。
情况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4、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五、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处理,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
2、无论发生什么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公司都要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安全科、事故发生的分厂(分公司)、车间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
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调查组职责有:
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六、事故损失的计算
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损失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或按其实际单位成本计算。
2、产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按日计划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
设备修复后因生产能力降低而减产部分可不计算在内。
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不变价格计算。
3、事故损失总金额为直接损失费与产量损失费之和。
4、计算方法:
停车设备台数乘停车时间(小时)乘设备小时计划产量(吨),为产量损失。
5、产量损失金额:
损失产量乘产品单位成本(不变价格)为产量损失金额。
6、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乘以休工天数。
七、其它要求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分厂(分公司)必须于10分钟内将事故报告给安全科和公司有关领导。
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在15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安全科。
2、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安全科负责。
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4、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瞒报、迟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在职工进厂时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由卫生监督部门对职工进行体检,并定期安排健康检查,建立职工卫生档案。
不得安排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危险、有害作业,职工只有在体检合格后才能就业、上岗。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生产、经营场所设置警示标志,以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4、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场所设置通风,排毒,净化系统,使作业场所环境尘毒浓度达到卫生标准。
5、生产场所、仓储区存在易经皮肤吸收的毒物,应配置事故专柜,急救箱和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现场应设置人身冲洗设施和洗手池。
6、生产、仓储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应穿工作服,戴工作手套和相应的防护器材,防止吸入、食入、入眼与皮肤接触;
生产作业场所配置相应的呼吸器。
7、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保管好,维护好,正确使用。
严禁穿带铁钉鞋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区域;
生产区域内严禁穿短衣,短裤,裙子,高跟鞋,拖鞋和赤膊等。
根据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做好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工作,使每个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劳保用品,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与健康。
8、生产车间和仓库空气要定期检测,空气检测不达标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对策措施。
9、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生产﹑储存场所涉及到危害物质要明确指出,使得职工对危险有害物质有防范意识;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检查,监督安全工作。
10、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必须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措施。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公司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每月的25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有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各部门车间负责人。
1、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单位和车间介绍本月的安全情况及事故情况。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6、每次例会由各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建立奖励、惩罚方法
2﹑范围
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1.1.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奖励程序
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4.2.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4.3惩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4.3.1
事故责任者。
4.3.2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3.3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3.4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3.5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3.6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3.7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3.8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3.9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4惩罚类型
4.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5处罚程序
4.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消防安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严格管理;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二、常用灭火器材
在化工生产装置区,应按规范设置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以利扑救初起火灾。
其类型有:
l、化学泡沫火火器
化学泡沫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闪点在318K以下的易燃液体的着火,如汽油、煤油、香蕉水、松香水等非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
也能扑救固体物料的火灾,如木材、纤维、橡胶等火灾。
但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如醇、醚、酯、醛、酮、有机酸等,带电设备,轻金属、碱金属遇水可发生燃烧爆炸的物质的火灾,切忌使用。
2、酸碱灭火器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竹、木、毛、草、纸等一般可燃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但不宜用于油类、忌水、忌酸物质及电气设备的火灾。
3、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器有很多优点,灭火后不留任何痕迹,不损坏被救物品,不导电,无毒害,无腐蚀,用它可以扑救电器设备、精密仪器、电子设备、图书资料档案等火灾。
但忌用于某些金属,如钾、钠、镁、铝、铁及其氢化物的火灾,也不适用于某些能在惰性介质中自身供氧燃烧的物质,如硝化纤维火药的火灾,它难于扑灭的些纤维物资内部的阴燃火。
4、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剂无毒、无腐蚀作用,主要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固体的火灾。
扑救较大面积的火灾时,需与喷雾水流配合,以改善灭火效果,并可防止复燃。
三、消防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是很重要的,一般应注意:
1、各单位的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养,并动员广大职工一起来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不能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
3、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
检查存放地点是否适当,附件是否损坏或出现故障,灭火药剂是否过期等。
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养、补充。
4、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合适型号的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必要时立标志牌、便于取用。
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制度
为有效遏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的整治力度,针对本公司现状,特制订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制度。
1、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在各自工作岗位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及时将在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报公司安全科备案。
安全科对历次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整理建档,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排查出的隐患情况。
2、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所有员工可以直接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3、接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主要负责人要立即向镇安办及安监部门报告,同时组织本单位有关科室制订隐患整改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尽快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4、对于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对于不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企业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形成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本质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1、各车间每周组织一次本岗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车间主任、安全员参加检查;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职能部门参加检查。
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好记录,并组织人力、物力及时整改,确保不遗留安全隐患。
2、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安全生产部要组织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车间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部备案,同时上报隐患整改的计划、负责人和整改期限。
4、安全生产部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整理分类,登记建档。
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
对于无特殊情况拖延或拒不整改的车间或个人,安全科负责上报公司给予严肃处理。
5、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按照安监部门的要求上报镇安办,并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价机构进行评估定级,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实施到位。
6、在日常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公司须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对全厂进行1-2次全面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文件、合同等重要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方式与组织
公司档案以集中管理为主,采取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即公司档案由综合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分类管理相关档案,以便及时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各部门要落实专人具体抓好自行管理部分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归档档案范围
(一)政府机关、上级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建议、提示、命令、条例、规定、通知等等资料。
(二)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公司的请示及上级机关的批复等。
(三)内部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等。
(四)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书。
(五)主管任命书等资料,以及关于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资料。
(六)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主要活动的简报、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七)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八)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等。
(九)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与总结。
(十)其他反映经营管理业务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相关档案管理责任目标
(一)文书档案、人事管理档案:
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抓好机关文书、合同等档案的归档管理;
业务档案资料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在各部门直接收到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文件后,一般情况下交由综合办公室登记,并实行统一保管和归档,相关部门只留存复印件。
(二)财务档案:
由财务科负责具体抓好财务单据、账簿等资料的定期归档。
(三)合同档案:
各科室要强化合同文书档案管理意识。
凡各科室及在分管领导指导下签订,或指导协调辖属企业签订,或有关部门签订的,与粮食系统有关的合同,各相关科室要在10日内将所负责签订的合同原件报送市局办公室,由专人进行保管。
特殊情况不能报送原件,要说明情况并报送复印件。
机关合同签订实行“全程负责制”。
各科室要强化合同签订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请司法部门及律师帮助审核,使合同的签订置于法律框架之内,确保合同签订的严肃性。
各相关科室将合同档案报送办公室存档的同时,要继续认真抓好合同期限、合同执行效果等情况跟踪落实,并及时与办公室联系或向分管领导报告合同执行有关情况,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执行、存档等环节的科室“全程负责制”落到实处。
(四)基建保卫档案:
由基建保卫科负责抓好基建项目、安全生产等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五)业务档案:
由调控储运科负责抓好仓库储粮情况等资料档案的管理。
(六)审计档案:
由审计科负责抓好年度离任审计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
四、档案归整
(一)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或无原件的重要文件不能归档的,可保存复印件。
(二)以正式文件发出的文件、函件或请示,有关科室在收到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后,要及时送交办公室进行登记归档,确保文件申请与批复的连贯性,避免出现只有请示没有批复的档案文稿。
(三)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业务范围及主要工作任务,按照“案卷类目”放入文件卷夹内分类保管,并填写《文档归档登记表》,方便查阅。
五、档案保管与借阅
(一)档案属于机关办公机密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外单位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二)借阅档案材料,须经档案管理所属科室负责人批准。
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保管人员催还。
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做好详细登记。
(三)调阅或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的档案材料应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借出的档案资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分管领导及时处理。
“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三同时”的定义
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三同时”评审
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安环保。
(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2、安全生产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安全生产部、工程部等部门同时参加。
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4、安全生产部、工程部分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的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三、新产品开发、试制
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实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3、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并报中央研究所所长批准。
4、在试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公司的《剧毒品管理制度》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
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课题做试验。
5、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6、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7、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8、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9、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10、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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