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的重要性及毕业生注意事项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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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的重要性及毕业生注意事项新
《就业协议书》的重要性及毕业生注意事项
考研同学(到考上学校报到需要准备材料):
1、4份空白协议书2、就业推荐表3、调档函
特殊情况:
考上研究生也签了就业协议的如果公司不同意违约,派遣是按公司优先派遣
找工作同学:
1找到工作的:
1、签好的协议书2、报到证
签订合同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
可以直接接收户口和档案。
2、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等单位(无法接收户口和档案)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
户口和档案的处理有三种方式
人事代理
各省人力资源中心等就业协议书的鉴证、档案的接收、户口落户、党组织关系、甚至驾驶员安全组关系等,都可由有关人才交流中心来为用人单位接收和办理。
(可以计算工龄、交各项公积金)推荐使用200-300元左右/每年
户档托管
什么都不管80元/年省毕办等
打回原籍
将户口和档案自动打回原籍。
对干部身份是有影响的,必须挂靠到人才中心才会有干部身份。
四级未过的以下几种可以拿到学生证(建议四级未过的同学一定要选):
参照后面去年我校学位授予、破格条件通知的具体措施
西部计划(新疆、青海、西藏)
“三支一扶”:
支教、支医、支农、扶贫(支教同学需要在上半年考教师职格证)
应征入伍
省级以上奖励
考上研究生
第一申请人获得授权专利或在学校确定的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
毕业生户档托管:
湖北省人力资源中心5月*日-*日,省毕办5月*日仅一天过来学校办理,地点:
待定。
按照往年经验的话,应该是可以代办,需要个人1寸登记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
费用为:
省人力资源中心240元/年,省毕办80元/年,超期后如本人未迁走,仍将继续托管,费用于最后迁走时补齐。
(续费收费标准以其要求为准)
一、在此对于户档托管有几点说明:
(请大家对号入座)
1、对于武汉市生源的同学(户口一般都不在学校,档案都在学校),可以不需要托管,学校默认打回原籍,即打至武汉市人才(汉口车站路特1号)。
按照往年经验,前2年是免费的,超期的再另行收费。
2、对于外市和外省且户口不在学校的同学,建议不必托管。
毕业后学校将档案直接打回原籍,档案将回到当地市一级的教育局/人事局/高校毕业生指导中心。
3、对于户口在学校的外省生源的同学,如果准备在湖北省内工作,可以选择托管。
如果不在湖北省内工作同学,建议不必托管,直接打回原籍。
毕业时候户口底页给本人,然后拿回家中。
档案将回到当地市一级的教育局/人事局/高校毕业生指导中心。
4、对于户口在学校的湖北省生源的同学,如果毕业后确定回家工作的,则可选择直接打回原籍,如果目前在武汉市工作或者没有明确目标的或者在外市外省工作(且目前单位不能接收户档的),建议还是选择托管。
5、考研成功的同学不必办理托管,学校将根据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毕业后直接将档案邮寄给新的高校,户口也将交给本人,由自己自行决定。
6、如果部分同学签订的协议书上面,单位要求接收档案和户口的,并且单位有能力接收且手续齐全的,这部分同学也可不必办理托管。
毕业后将把档案直接打至协议书上面要求地方去。
二、对于托管机构的几点说明
1、湖北省人力资源中心,位于湖北省图书城附近,所有已经交了就业协议或证明或合同的同学可以在这里办理托管手续。
注:
该机构今年正式开始对外办理业务,上级主管部门是湖北人事厅,费用为240元/年。
2、湖北省毕办,位于石牌岭附近,该机构主管部门是湖北省教育厅,80元/年,(按学校说明该机构托管后期手续较为麻烦,今年仅接受未就业同学办理托管),5月*日来我院大学生活动中心集中办理。
该机构需要事先填写托管申请表,如果有需要的同学请到辅导员这里领取。
3、湖北省人才,位于武昌区中南路,该机构不来学校集中办理,如果同学们有想托管在这里的,请自行去该机构办理,具体收费标准请大家自行查询。
4、武汉市人才,位于汉口车站路特1号,该机构也可办理非武汉市生源的同学办理托管,要求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任意一个,有本科学位证书或目前所就业单位在武汉市有集体户口或本人在武汉。
5、考研成功的同学不必办理托管,学校将根据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毕业后直接将档案邮寄给新的高校,户口也将交给本人,由自己自行决定。
6、如果部分同学签订的协议书上面,单位要求接收档案和户口的,并且单位有能力接收且手续齐全的,这部分同学也可不必办理托管。
毕业后将把档案直接打至协议书上面要求地方去。
二、对于托管机构的几点说明
1、湖北省人力资源中心,位于湖北省图书城附近,所有已经交了就业协议或证明或合同的同学可以在这里办理托管手续。
注:
该机构今年正式开始对外办理业务,上级主管部门是湖北人事厅,费用为240元/年。
2、湖北省毕办,位于石牌岭附近,该机构主管部门是湖北省教育厅,80元/年,(按学校说明该机构托管后期手续较为麻烦,今年仅接受未就业同学办理托管),5月*日来我院大学生活动中心集中办理。
该机构需要事先填写托管申请表,如果有需要的同学请到辅导员这里领取。
3、湖北省人才,位于武昌区中南路,该机构不来学校集中办理,如果同学们有想托管在这里的,请自行去该机构办理,具体收费标准请大家自行查询。
4、武汉市人才,位于汉口车站路特1号,该机构也可办理非武汉市生源的同学办理托管,要求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任意一个,有本科学位证书或目前所就业单位在武汉市有集体户口或本人在武汉市有亲友可以挂靠户口。
想办理的同学,请自行去咨询办理。
PS:
所有机构都属于对外服务机构,且每年此时属于最忙时间段,电话基本没人接,收费标准(除省毕办外),其他几家相差应该不会大,请同学们尽量网上查询或者亲自上门去咨询。
请相关专业同学务必至少提前2天返校,一旦错过时间,难以毕业。
再其他事项如体检和返校和拿证时间目前都还未最终确定,等有确定日期了再通知大家。
(往年最后拿毕业证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在6月*日左右)最后,请以下所有同学于5月16日-20日将户口迁移费5元/人市有亲友可以挂靠户口。
想办理的同学,请自行去咨询办理。
PS:
所有机构都属于对外服务机构,且每年此时属于最忙时间段,电话基本没人接,收费标准(除省毕办外),其他几家相差应该不会大,请同学们尽量网上查询或者亲自上门去咨询。
再有目前答辩时间已经确定,同学务必至少提前2天返校,一旦错过时间,难以毕业。
再其他事项如体检和返校和拿证时间目前都还未最终确定,等有确定日期了再通知大家。
(往年最后拿毕业证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在6月25日左右)最后,请以下所有同学于5月*日-*日将户口迁移费5元/人(派出所代办)交到学院,以免影响户籍派遣手续完成。
户档托管常见问题
1、问:
什么是户档托管?
答:
按照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两年内可其户档可集中委托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为保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2、问:
户档托管的范围及对象是哪些?
答:
申请户口、档案托管的对象为武汉地区应届普通高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暂不就业拟升学的毕业生;正处于试聘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以短期、临时、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
3、问:
已申请过户档托管,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答:
毕业生在毕业当年10月31日前,将《报到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托管费用全部交至中心方为有效。
4、问:
户档托管在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属于什么身份?
答:
户档托管毕业生的身份属于学生身份,托管期间均按毕业生身份免费办理重签就业报到手续(落实就业单位后不需要回学校申请改派,可直接办理就业手续)
5、问:
就业中心能否办理各类保险、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
答:
因户档托管毕业生的身份属于学生身份,故本中心的户档托管服务不含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的办理,但毕业生可自行办理商业保险。
6、问:
在就业中心托管期间已结婚要办理生育指标怎么办?
答:
本中心不属于办理生育指标受权单位,托管毕业生如要办理生育指标,可将户口转回原籍,在原籍办理;亦可由对方办理生育指标,对方须先在《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上注明生育指标由该方解决,我中心方可签章。
7、问:
将户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
答:
户档迁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迁回原籍:
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2、考取研究生以及专升本:
凭《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3、迁往工作单位: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迁往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需其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表》办理。
8、问:
本人在外地无法回武汉,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时该怎么办?
答:
可由人代办,需要出具毕业生本人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但是办理身份证时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必须要毕业生本人方可办理。
9、问:
户档已经托管超期了,但是一直没有时间回来办理,会不会被自动打回原籍?
答:
不会被自动打回原籍。
在中心托管满两年后,凡未办理转出手续的,中心即视为其继续托管。
根据鄂价费『2004』205号文件规定,收取滞留户口档案托管费15元/人/月,起算时间为毕业后的第25个月。
10、问:
如果到就业中心报到前《报到证》就已经遗失该怎么办?
答:
自学生毕业起两年内可以补办《报到证》。
由毕业生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补办申请,并在遗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上应注明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专业、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及报到证号);毕业生原就读学校就业部门核实后,向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补办报告;毕业生携带学校报告和报纸即可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就业中心)办理。
就业协议书怎么用
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须签订由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
该协议书是转递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关系,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依据,学校凭毕业生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派遣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关系。
如果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毕业后的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就可能会被派回到生源地。
因此,毕业生在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后,就可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上除了用人单位盖章外,还需由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
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等单位工作时会碰到一个具体问题——这些法人实体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到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来解决该单位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的问题。
只要用人单位持营业执照和公章到有关人才交流中心免费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就业协议书的鉴证、档案的接收、户口落户、党组织关系、甚至驾驶员安全组关系等,都可由有关人才交流中心来为用人单位接收和办理。
就业协议书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
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一、《就业协议书》的基本概念:
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首先,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就业协议书》是国家就业主管部门把毕业生列入就业派遣计划的基本依据。
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方案,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办理《就业报到证》。
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
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
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
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1)就业协议书:
1法律依据 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
2内容与目的 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
3时效 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
4签发部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
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通过各级人事调配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来落实的。
毕业生持学校发放的《毕业生报到证》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属县、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并凭其开具《行政介绍信》到具体的用人单位报到,此时的毕业生具有干部调动性。
否则,毕业生就不具备干部调动性,对今后的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年限造成一定的影响。
(2)劳动合同:
1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2 目的 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 内容、时效 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 与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开始。
5 签发部门 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
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是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3)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为三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称为三资企业。
)民营企业等无主管单位以及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他企事业单位;自费出国和以辞职等方式流动后尚未落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或有关人事方面的代理服务工作。
国家规定,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可在转正定级的同办理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手续,不需要再进行评审。
具体规定是:
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从事本业技术工作三年,定为“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定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定为“师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定为“师级”职务。
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于见习期满后,向人才中心申请办理相应职称(职务)初定手续。
凡属国家开考的专业,可通过人才中心报名,参加考试取得资格。
人事代理毕业生考研,在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人才中心可以为其出具考研证明;录取阶段,凭录取学校的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办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及档案转递手续。
二、《就业协议书》的意义作用: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办理了《就业协议书》就是说该公司或人事局决定接收你的档案,准备正式留用你了。
有人接收你的档案就说明你从这一刻起可以开始算工龄了。
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
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
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
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三、《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注意四个方面:
一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变相压迫你主动辞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打发你。
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
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
由于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定性,这个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成为克扣薪水的一种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
大学生签三方协议要留心五个细节:
第一,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
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
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第五、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
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
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
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
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
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
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到,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四、《就业协议书》的法律问题
(1)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
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
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
(即是说:
一般的顺序是先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报道时签订劳动合同,学会解除劳动合同。
在其中规定相关的事宜以及试用期问题。
而且,试用期间或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则它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据!
)
(2)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
为15日-6个月。
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
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4)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4)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5)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单位还会第一个试用期过后与劳动者约定第二个试用期,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
如果前后两个试用期都是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确定下来,那么,两个试用期相加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的,超过不合法,不超过则两个试用期皆为合法。
(6)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
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
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北京地区就有规定:
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
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
五、《就业协议书》的签订顺序
(一)、先由毕业生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填写基本情况,“毕业生情况及意见”一栏和“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务必详细填写,不能缺项;
(二)、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用人单位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学院院招指办签署意见并盖章,协议书生效;
(四)、将就业协议交回学校,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
(五)、毕业生到校取《就业报到证》。
(注:
就业协议书一份交与用人单位,一份毕业生自己留存,一份交学校保存。
六、《就业协议书》的盖章要求
三份《就业协议书》,三份务必填写、盖章一致。
(1)被国有企业录用,比如以“中”、“煤”、“石油”等字开头的公司,这个很好区别,只要在“用人单位意见”盖上该单位的公章即可,“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不用盖章。
国有企业通常是有档案管理权的;
(2)被其他非国有企业录用(绝大多数同学都是这种情况,这种公司因为没有档案管理权,所以要在该公司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市场进行档案托管),这个又分两种情况:
①就业单位在你本人生源地的,比如说如果你的生源地是三门峡,就业单位也在三门峡,那么只要在“用人单位意见”处盖上公司公章即可,依此类推;
②就业单位不在你本人生源地的,那么,这就需要除了在“用人单位意见”处盖上公司公章,还要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盖上该公司所在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的章。
比如你的生源地是三门峡,就业单位在郑州,那么你需要在“用人单位意见”盖上三门峡这个公司的公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章需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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