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付网络支付合作协议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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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付网络支付合作协议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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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条款
1甲、乙双方确定的基本注册信息和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手机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公司网址
业务绑定手机
乙方
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899号2号楼
201203
021-68819999
021-68811007
单位
业务联系人E-mail
业务联系人MSN/QQ
2合作内容:
2.1乙方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开通网络电子支付服务,包括银行卡支付、充值卡支付、订单查询、交易记录查询等功能。
2.2甲方促使并协助甲方用户使用乙方网络电子支付服务来完成与甲方之间的交易活动。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获得乙方结算划转的交易金额。
3.2甲方有权获得乙方关于支付产品的及时、有效的技术咨询服务。
3.3甲方保证拥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行政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对其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网上经营、发布广告和有关信息等活动均经过了有关部门的正式许可。
甲方保证合法、诚信经营,不从事非法经营、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非法广告、商业欺诈或侵害消费者、用户合法权益的任何活动。
3.4甲方须在甲方网站的支付页面的显著位置嵌入乙方提供的LOGO图形链接及乙方提供的乙方网站上的用户帮助页面的链接,并标注甲方的具体联系方式;
甲方未标注其详细、准确的联系方式时,乙方有权将甲方的联系方式告知甲方的消费者和用户。
3.5甲方收到乙方互联网系统返回正常收款信息后,应及时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给付款的用户。
如未能正常提供服务,甲方应及时退款。
3.6甲方须及时、妥善处理与消费者、用户之间的任何投诉和纠纷,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不得因此而影响乙方的声誉和形象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为了履行反洗钱义务,甲方涉及可疑交易、高风险交易、非法交易或交易纠纷的且乙方有证据证明的,甲方需及时提供所有的交易材料证明供乙方及相关机构调阅或查询,同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其账户中剩余资金进行冻结,或暂停、撤销产品及服务。
3.7甲方在合作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支付网关,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暂缓甲方的资金账户结算,直到合同到期终止后方可结算。
3.8甲方(包括甲方的员工,其合作机构及其雇员等,下同)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式采集、截取、盗用消费者或用户(即持卡人,下同)的银行卡或非银行卡账户和密码等信息,不得代消费者、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提交订单或发出任何指令。
否则,甲方应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乙方有权据此解除本协议。
3.9为加强业务安全性,甲方需绑定手机号用于接收短信校验服务。
在与乙方合作期间,该手机号码可由甲方自行在后台变更,但不可取消。
甲方擅自取消手机号,因此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10甲方应妥善保管在乙方支付平台注册的商户名称及商户密码,因甲方商户名称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11甲方在发生账户变更(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中的任何一项,当甲方为个人时,是指银行卡号变更,下同)、商户名称、密码或其他注册信息变更、业务变更、经营地址变更、网址变更或终止、网站改版或升级、业务联系人变更等任何可能影响乙方支付服务正常进行的变动时,应至少提前7天以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3.12甲方必须遵守本协议产品条款中对甲方业务(乙方提供的网银支付服务内容)范围的严格限定。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电子支付服务实施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
3.13甲方应通过各类宣传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平面媒体、会员采购目录、对外宣传资料等,以下简称“各类宣传资源”)如实描述乙方提供的各种支付服务,供其用户、客户或合作伙伴了解和使用。
甲方应在甲方“各类宣传资源”中说明乙方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文字说明、演示文档和超链接等(具体由乙方提供)。
3.14甲方在网上发布的所有信息和从事的商务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
甲方独立承担因其网站信息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等责任,并且在网站上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A.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传销、反动信息的;
H.教唆犯罪的;
I.利用网络手段从事洗钱活动的;
J.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K.从事欺骗性活动的;
L.侵犯第三方的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它专有权利、公共利益和隐私的;
M.用于比特币、莱特币等交易资金充值及提现、购买及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的;
N.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若因甲方上述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保留对甲方追索的权利。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收取各项服务费用。
4.2为了提高乙方支付产品的功能和服务质量,乙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对支付产品的功能和服务进行改动和升级,并暂停向甲方提供支付服务,但应提前7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并预告恢复日期。
4.3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提供接口文档并配合甲方完成接口的整合,乙方提供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日(7*24)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
4.4乙方保留对可疑交易、非法交易、高风险交易或交易纠纷的独立判断和确定,并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乙方发现甲方涉及可疑交易、非法交易、高风险交易或交易纠纷的,乙方有权向有关单位报告,并要求甲方及时提供所有的交易材料证明;
(2)乙方可视情况暂停相应服务;
(3)如遇有关单位的合法指示(包括查询、冻结、扣划、解冻等),乙方将依有关单位的指示行事。
4.5乙方有义务接受和处理因乙方电子支付服务系统本身出现问题而产生的投诉和纠纷。
4.6乙方不参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具体交易过程,仅为双方间的款项清结算提供服务。
乙方对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下列纠纷不承担责任,对于下列纠纷,甲方应及时处理:
(1)关于支付金额不准确产生的纠纷;
(2)关于付款后未得到商品或服务以及商品或服务存在瑕疵等纠纷;
(3)其他关于具体交易产生疑义而引起的投诉或其他法律纠纷。
4.7乙方有权在发现甲方有交易异常、交易风险较大、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之虞时,冻结甲方的结算款项或暂停、终止提供支付服务。
4.8为了履行反洗钱义务,乙方发现甲方涉及可疑交易、高风险交易、非法交易或交易纠纷的,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报告,并要求甲方及时提供所有的交易材料证明;
乙方有权视情况暂停部分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持交易费率不变。
如果出现法律规定、政府强制性规定以及银行费率政策的变化而影响交易费率的,乙方有权调整交易费率,但必须在调整前7天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
4.10若甲方用户不同意接受或者违反乙方的产品和服务规则及其他成为乙方注册用户或使用乙方服务和产品所必须遵守的条款的,则乙方有权拒绝为该用户提供服务。
由此导致甲方不能通过乙方电子支付服务与其用户完成交易的,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4.11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6个月以内的交易数据的存档和查询服务。
4.12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将结算资金划入甲方在第一条指定的银行账户。
5违约责任
5.1任何一方(违约方)因不具备经营资质和行政许可、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用户合法权益等原因所引起的任何行政处罚、民事赔偿以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违约方自行承担。
由此给另一方(被违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向被违约方赔偿,被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2任何一方(违约方)因未及时、妥善处理与消费者、用户之间的任何投诉和纠纷而影响另一方(被违约方)的声誉和形象,或造成任何损失的,违约方应向被违约方进行赔偿,被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3任何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中关于其业务范围的严格限定的,另一方(被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4因甲方、消费者或用户、银行、电信、网络、设备及供电故障、不可抗力或乙方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乙方的支付产品不能正常运营或乙方不能及时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乙方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协议解除
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6.1.1乙方的支付产品存在严重技术问题,导致消费者、用户过多的投诉或严重影响甲方业务正常进行且甲方有足够证据证明的;
6.1.2乙方超过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经甲方通知给予正常的付款时间仍未付款的;
6.1.3乙方存在严重财务危机致使付款能力严重不足,或有破产、清算、解散等情况,且甲方具有足够证据证明的。
6.1.4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况。
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6.2.1甲方涉嫌与消费者、用户或他人串通从事诈骗资金、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且乙方具有足够证据证明的;
6.2.2甲方无理拒绝受理消费者、用户使用乙方的支付产品进行支付,且乙方具有足够证据证明的;
6.2.3甲方交易中存在过多的交易纠纷或过大的交易风险、且经双方友好协商无法解决,且乙方具有足够证据证明的;
6.2.4甲方未通过网站或其他途径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或因甲方发生业务变更、终止等情况而未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7天之内也无法联系到甲方的;
6.2.5银行、电信或行政、司法等部门出具了要求终止甲方交易的书面通知的;
6.2.6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况。
6.3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或法律规定提前解除本协议时,必须提前7天以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4当一方擅自解除本协议时,被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6.5本协议提前解除的,自协议解除之日起60天内,双方应根据本协议要求及时结清与对方的一切债权债务。
7风险说明
双方对于“中国国内电子商务环境尚未成熟,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的现状以及双方从事的电子商务存在的风险性均完全知悉,双方均承诺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尽量避免或减小风险,并愿意各自承担相应的可能由此造成的损失。
8合作期限
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终止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协议到期日前的三十日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明确向对方提出不续约要求,则本协议有效期以相同条件自动顺延。
8.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如果任何一方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双方须重新签订协议,本协议自新协议签署之日起自动终止。
8.3本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后,甲方应在2天内将网站上或其他载体上的乙方LOGO,网站链接或其他任何标志删除、取消。
9其它
9.1本协议所规定的合作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乙方的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甲方的交易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允许,另一方不得将其转交其它企业使用或透露给第三方。
否则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另一方的赔偿责任。
9.2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双方可以以合理的方式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如商标和标志等,但不能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以法律禁止的方式进行使用而侵犯对方的知识产权。
9.3本协议中涉及乙方对甲方的消费者、用户或第三方的服务,是乙方履行对甲方义务的行为,并不构成对甲方的消费者、用户或第三方的任何承诺,甲方的消费者、用户或第三方不因此而获得对乙方的直接请求权。
9.4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一致同意依照乙方网站实时公布的相关交易规则和使用说明办理。
甲方用户、消费者或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使用乙方支付产品时所进行的商户登陆、注册等活动以及点击同意的交易规则视同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9.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产品条款
1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
1.1乙方提供的网银支付服务内容、服务费用如下:
服务内容
交易手续费
费用承担方
B2C银行卡网关支付
%
甲方
B2B企业网银支付
元/笔
注:
可以任意开通以上支付服务一个或多个,不开通的请在空格中用“—”标注。
1.2乙方提供的非银行卡支付服务内容、服务费用如下:
交易费率(%)
神州行支付
联通卡支付
电信卡支付
骏网一卡通支付
盛大一卡通支付
巨人一卡通支付
完美一卡通支付
网易一卡通支付
1.3乙方提供的移动支付服务内容、服务费用如下:
app支付
wap支付
app支付及wap支付仅针对银联支付通道。
1.3.1甲方申请开通移动支付功能时需签订《移动支付风险保证金承诺书》,同时向乙方交纳风险保证金。
1.3.2签署《移动支付风险保证金承诺书》并已支付风险保证金为本条款生效的前提条件。
1.3.3甲方在合作期间,若发生与移动支付有关的交易纠纷或投诉调单,乙方经评估,有权直接关闭移动支付通道并书面通知甲方。
1.3.4甲方应确保与客户之间交易的安全性,甲方与客户之间就移动支付而产生的交易纠纷或投诉调单,由甲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与乙方无涉,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5银联银行判断甲方发生不适当行为,由此产生的交易纠纷或投诉调单造成乙方被银联银行直接扣款,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以有保证金为由,拒绝支付或承担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1.4乙方提供快捷支付服务,服务费用如下:
快捷支付
-
快捷支付仅针对银联支付通道。
1.4.1甲方申请开通快捷支付功能时需签订《快捷支付风险保证金承诺书》,同时向乙方交纳风险保证金。
1.4.2签署《快捷支付风险保证金承诺书》并已支付风险保证金为本条款生效的前提条件。
1.4.3甲方在合作期间,若发生与快捷支付有关的交易纠纷或投诉调单,乙方经评估,有权直接关闭快捷支付通道并书面通知甲方。
1.4.4甲方应确保与客户之间交易的安全性,甲方与客户之间就快捷支付而产生的交易纠纷或投诉调单,由甲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与乙方无涉,若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5银联银行判断甲方发生不适当行为,由此产生的交易纠纷或投诉调单造成乙方被银联银行直接扣款,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2.1对于交易款项,乙方按照T+
(1)为一个周期进行结算,乙方通过网上电子转账的方式在约定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扣除服务费(交易手续费)的结算款项划拨到甲方指定账户,如约定周期内结算金额小于1000元时,将延期到下次结算。
2.2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是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宝付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以及甲方的银行对帐凭证,双方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甲方可通过乙方提供的宝付软件系统向乙方申请将其保管或受托管理的甲方预付或应收款汇入甲方的指定的甲方银行帐号,甲方将承担因账户信息不正确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2.3如果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支付金额有误,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差额多退少补。
3退款处理
3.1对于网上交易流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为甲方用户提供服务而需做退款处理的情况,乙方将根据甲方指示将相关交易资金从甲方的预付或应收款中扣减,若甲方在乙方处的预付或应收款资金不足支付退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及时支付资金,以使双方合作能正常延续。
乙方从甲方的预付或应收款中扣减退款不向甲方收取服务费,但如甲方向乙方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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