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汇编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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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组
组长:
李朴(矿长)
副组长:
贺建华(安全副矿长)
成承云(通风副矿长)
贾保生(生产副矿长)
成小平(技术副矿长)
郭恩合(机电副矿长)
成员:
各科室成员。
二、排查制度
1、每月10、20、30日由组长组织有关人员从井下到井外对各个生产环节、生产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安排人员立即排查整改,并做到有人安排、有人负责、有人验收,并备案存档。
2、生产班在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由班长、安全员、瓦检员组成生产现场隐患排查小组,对本班所有巷道及工作面,从顶板、通风、瓦斯、运输、提升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安全人员及时排除,同时也必须做到谁安排、谁负责、谁验收,保证排查到底,决不迁就验收,一拖再拖。
3、生产过程中,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等隐患存在时,现场人员必须及时排查,并向带班长、安全员报告,更好地组织排查治理。
4、排查通风实施、机电设备中的隐患时,需要改造、增设、保养维修时,科长、队长、技术员做好计划,向组长反映,提交领导组审议批复后,立即安排处理。
5、督促井下各工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纠正违章操作与指挥,支护工、机电工、瓦检员、放炮员、绞车司机对本职工尽心尽责,发现隐患通知相关人员,及时排查。
6、副矿长、安全员、技术员对生产系统各个环节,经常深入现场、认真检查、指导纠正各项工作。
7、井下支护工要时时检查所有巷道棚架、顶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处理,如发现有不规格棚架、离层顶板时拖日不处理,领导组对有关人员严厉处罚。
8、对火灾、瓦斯、煤尘隐患,各级负责人高度负责,毫不含糊,经常监督相关工种按标准完成本职工作,谁工作马马虎虎,吊儿浪当,就追究谁的责任,必要时班组长可当班做出处罚或开除。
9、主斜井、副井回风井三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井口负责人严格把关、决不能把任何火源引入井下,并且非工作人员严禁在井口逗留。
10、在每年夏、秋两季,对防洪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人对水防洪提、水渠做好每次下雨前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问题严重则向矿长反映,组织人员及时抢修。
三、治理制度
1、一般隐患
(1)根据隐患类别及范围,制定隐患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2)对于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和整改验收。
(3)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报煤矿主要负责人负责现场审核、签字备案。
2、重大隐患
(1)凡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2)由组长负责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限期、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实施。
(3)整改项目完成后,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组织领导人员进行自检。
(4)自检合格后,书面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申请,未经有关部门验收,不得擅自组织生产。
四、上报制度
1、每季度每一周将上一季度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2、每次报告应当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
3、报告应将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报告清楚,煤矿应当登记建档。
4、如有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
制度汇编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三、领导组
四、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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