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模板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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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衔人签字:
成都市教育局
审核意见
签字:
附件2
成都市教育局
成教函〔2012〕269号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首批市级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名单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组建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的通知》(成教函[2012]105号)要求,经教师和校长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和市教育局审定,现将首批35个市级名师工作室和12个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
为切实推进首批市级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领衔人加快制定本工作室的工作方案(2013-2015年),包括方向、目标、项目、预期、措施等,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市教育局审核、公布。
二、各单位加强宣传动员,根据《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做好工作室成员申报工作。
按照个人自愿和领衔人提名相结合进行申报(《申报表》见附件2),每人限申报两个工作室,每个区(市)县申报名师工作室成员名额不超过35人(每个直属、直管学校或单位不超过3人)、申报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额不超过15人(每个直属、直管学校或单位不超过2人)。
三、各单位于工作室方案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将初审合格的工作室成员名单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经市教育局审核。
四、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已设立的区(市)县级工作室要加强管理,办出水平和特色。
未设立工作室的,要创造条件,力争在2013年内设立,实现工作室的全市满覆盖。
联系人:
王琴,电话:
********,邮箱cdjsfzzx@。
特此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
2012年12月4日
(附件)
成都市首批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名单
学科
学校
周昌鲜
男
本科
中学物理
成都石室中学
直属
文春帆
女
硕士
职教研究
成都市教科院
卿平海
中学语文
成都盐道街中学
锦江区
李家煜
中学数学
成都树德中学
赵广宇
中学生物
郭子其
中学历史
何明
教育科研
成都七中
刘大春
教育管理
青羊区教科院
青羊区
文莉
小学语文
成师银都小学
高新区
马绍萍
小学数学
青白江研培中心
青白江区
蒲儒刿
郫县一中
郫县
邓文光
高中语文
文宗
高中生物
王珏翎
机械设备
成都工业职业学校
卓红彬
中学化学
双流华阳中学
双流县
周兆伦
心理健康
大邑安仁学校
大邑县
吕梅
石峰
李海容
金牛区锦西小学
金牛区
宁顺德
龙泉中学
龙泉驿区
骆志菊
大专
新都香城小学
新都区
孟蜀华
温江区研培中心
温江区
沈西德
都江堰中学
都江堰市
习辉
龙晓彤
龙天才
大学
信息技术
李庆平
四川师大附中
杨丽佳
旅游
成都财贸职高
朱鹏
中学地理
高新实验中学
陈曦
高新实验小学
李建荣
成华小学
成华区
周强
中学英语
金堂中学
金堂县
刘际成
左久诚
园林
都江堰职业学校
田明
大邑中学
成都市首批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名单
职务
单位
马雄
党委书记
刘国伟
校长
陆枋
成都实验小学
段必聪
成都外国语学校
雷解民
成都七中嘉祥外国语学校
李镇西
成都市武侯实验中学
武侯区
田间
男
陈东永
周燕
园长
成都市第五幼儿园
刘娟
成都师范附属小学
胡铃冬
成都二十中学校
张伟
成都市石室联合中学
附件3
成教函〔2012〕270号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现将《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考核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2.《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考核办法(试行)》
附件1
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组建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的通知》(成教函[2012]105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首批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名单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工作室的组建。
市教育局负责组建工作室,工作室由1名领衔人和2-4名骨干(优秀)教师(校长)组成。
领衔人由市教育局遴选、审定并公布,工作室以“成都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姓名+工作室”命名,统一规范挂牌。
领衔人和成员实行双向选择。
成员由本人申请、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领衔人自主确定,动态管理,报市教育局备案。
成员原则上以县级及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及校级干部为主,其中二、三圈层学校教师或校级干部不少于1/2。
第二条工作室的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工作室的组织领导,工作室管理办公室设在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领衔人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代管区域内的市级工作室,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并建立和完善工作室的激励机制。
工作室要加强自身管理制度建设。
第三条工作室的经费。
市级财政为工作室设立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部门预算,按照基本运转、专项补助、项目奖励划拨经费给领衔人所在学校(单位),制定《工作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保证专款专用。
工作室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1:
1比例匹配工作经费。
职业教育工作室可适当增加工作经费。
第四条工作室的条件。
领衔人所在单位是工作室的责任主体,负责提供1间独立办公室,配备办公桌椅、计算机(有网络)、电话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
为工作室征订《中国教育报》、《教育研究》等报刊,并在其他方面给予支持。
第五条工作室的任务。
负责制定工作室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管理并形成制度;
举办教育教学思想和学校管理研讨会;
承担市级及以上讲学任务、教育科研项目、教学改革实验、教育教学视频案例、教学公开课等任务;
以及其他著作出版、论文发表、开通工作室网页及个人博客等任务。
负责传、帮、带中青年教师和校长。
第六条工作室的考核。
工作室管理周期为三年,实行期满考核为主、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相结合。
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经考核为“优秀”、“合格”等级的,自动进入下一个周期建设,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不高于工作室总数的30%。
领衔人和成员有师德行为失范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附件2
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组建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的通知》(成教函[2012]105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首批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名单的通知》(成教函[201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考核办法(试行)。
成都市教育局对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考核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组织访谈、听课评课、专家督查等方式和形式进行。
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条件与保障(20分)
(一)工作室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1:
(二)工作室所在单位为其提供1间独立办公室。
(三)工作室所在单位为其配备办公桌椅、计算机(有网络)、电话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
(四)工作室所在单位为其征订《中国教育报》、《教育研究》等报刊。
(五)在其他方面给予支持。
二、工作与业务(50分)
(一)制定工作室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二)举办教育教学思想和学校管理研讨会。
(三)完成市级及以上的讲学任务。
(四)承担市级及以上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改革实验。
(五)制作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视频案例。
(六)在教育网站上开通工作室网页及个人博客。
(七)对中青年教师和干部进行传、帮、带。
三、成果与特色(30分)
(一)完成工作室既定目标任务,创建本室自身风格和特色。
(二)出版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专著。
(三)提交工作室教育科研、教学实验成果报告。
(四)在市级及以上核心(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五)研究实验成果、论文、竞赛获得市级及以上一等及以上奖项。
(六)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得到宣传报道,受到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
(七)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成绩显著,个人特色鲜明。
(八)中青年教师和校长专业发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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