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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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惩制度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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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编号:
TFM-HR-020
有效版本:
1.0
实施日期:
2003.08
页号:
9of 9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
熙可国际贸易(上海浦东新区)有限公司、颐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熙可图文设计有限公司之全体员工(含临时工及实习生)。
二、释义
1、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员工,给予奖励。
本公司的奖励原则是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做到公平合理,奖励及时得当,同时注重时效。
2、每个员工都必须遵守包括人事制度、财务制度等在内的一切现行的规章制度,若有违反,将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乃至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若因此而造成公司损失,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惩戒的目的在于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以利于员工的成长和保证公司的目标顺利实现。
惩戒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3、奖励或者惩戒都应当形成相应的《奖励记录》或《过失记录》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奖励记录》或《过失记录》都将成为员工绩效评估、转岗、晋升、给予培训机会等的依据。
三、奖励
奖励的种类分为:
嘉奖、记功、奖金
1、嘉奖和记功都将作为一个年度内相关项目评估为4分或5分的依据(具体标准见PMS制度)。
2、奖金可单独使用亦可与其它奖励种类一起使用,分为100元、200元、500元、800--2000元四类,超过2000元的奖励需报请集团CEO。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嘉奖:
1)工作积极主动,遵守纪律,操守廉洁,品德良好,起模范作用。
2)领导有方或致力于本身工作之研究、改进、发展具有成效。
3)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物品领用制度和程序,经常控制本人或者本部门费用在预算之内,被证明为公司节省开支明显。
4)爱护公司财物,节约公司资财,足为表率的。
5)调解同事间的纠纷,促进团队合作。
6)维护企业声誉,使其免受损害。
7)全年从未迟到、早退、请假(公假、年休除外),而且工作勤奋。
8)维护公司利益及财产,及时发现不良行为并加以制止。
9)举报他人不良行为并经核查属实,同时为公司挽回损失。
10)为社会做好事受到表扬,以此为公司赢得荣誉。
11)工作一贯认真踏实,从不推卸责任,任劳任怨。
12)能及时改进不足,且改进效果明显的。
13)经常虚心接受他人意见、建议或者批评并有具体行为结果。
14)能上交客户贿赂的钱款或物品。
15)踊跃参加公司安排座谈、培训、文艺等以及其他企业文化方面活动,被责任部门认定表现突出。
16)经常向他人提出得当而中肯意见建议,被他人采纳有改观。
17)经常保持个人着正装、整洁,保持朝气蓬勃精神振奋,职业化形象突出。
18)在同一级人员中相比经常保持工作总结、报告或者计划、方案格式规范、注重实效,起到表率作用,受到上级表彰。
19)领导工作较其他部门明显优秀,一年内有超过2人的全体直接下属获得过书面表彰。
20)自觉专研业务知识、技能,工作效率或服务水准明显改观。
21)其他起到良好表率作用的行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记功
1)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举发或防止,使本公司减免重大损失。
2)制止员工的违纪行为,维护公司纪律。
3)遇到非常事件,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成绩卓著。
4)防止和挽救事故得力,使公司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5)在外部公共关系及其处理中,积极为公司争取荣誉和利益。
6)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卓有成效。
7)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并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纳确具成功。
8)在团队协作中工作热情、与人友善、不断进取,给予他人有效帮助,使团队工作效率有显著提高。
9)爱护公司财物,节约公司的资财,事迹突出。
10)培养人才,成绩卓著。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嘉奖或记功外另外予以不同金额的奖金:
1)使公司免受或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2)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3)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4)在工作中致力于研发或技术/管理革新,为公司取得技术诀窍或发明专利的。
5)超额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特别突出。
6)在争取项目等方面以及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
7)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使公司取得显著效益的。
8)制止违纪行为,对维护制度和正常的工组秩序有显著功绩。
6、连续服务奖
1)对连续忠实为公司服务,不断作出贡献的员工予以表彰,奖励长期服务,鼓励人员留下工作。
所有全日制员工(不包括临时工),在完成下述工作年限后可以得到连续服务奖:
工作每满(增加)5年服务期,可以获得相应的连续服务奖,即5年,10年,15年,依此类推。
2)合格的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索取熙可公司连续服务奖目录,从中挑选一种奖品。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签发连续服务奖合格通知书。
3)每年找一个特殊场合颁发连续服务奖。
具体时间另定,通常是十二月。
四、惩戒
1、惩戒的种类分为:
警告、记过、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扣发奖金
1)警告:
初次违反规章,情节轻微。
2)记过:
初次违反规章情节较重,或者警告后继续再犯,一般不良影响。
3)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初次违反规章情节严重,或者处分后继续再犯,有较大不良影响。
4)扣发奖金可单独使用亦可配合其他处分手段使用;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奖金工资分为:
50元、100元、200元、200元至2000元。
以上各类处分都将作为一个年度内相关项目评估为2分或1分的依据(具体见PMS制度的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可扣发100元奖金
1)对于关键质量控制点,未按SOP要求操作,出现“一般不合格项”。
2)管理不善、监督不力导致本部门发生问题影响工作。
3)故意隐瞒工作失误或错误,造成轻微不良影响。
4)在公司流传流言蛮语,情节轻微的。
5)工作经常懈怠、拖拉,贻误工作。
6)无正当理由,初次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或指挥。
7)无正当理由,初次没有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总结或者没有按时完成工作计划、任务或者其他上级下达指示。
8)无正当理由,初次没有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培训或者其他活动,对工作造成轻微影响。
9)未经许可带亲戚朋友等到公司参观。
10)利用公司办公设备打印、传递、复制私人资料,利用公司电话、电脑从事私事。
11)下班后不关好水、电、门、窗、电脑或空调,未造成后果的,以及浪费水、电、文具办公用品。
12)作为主管对待下属的工作、费用报销等不做认真审核,经查属实。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可扣发50元奖金
1)作为下属工作总结、计划、费用报销等有不实情况,经查属实。
2)上班时间不佩带工作证/号牌。
3)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嬉戏,妨碍工作秩序,不听劝告的
4)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擅自内串岗聊天。
5)故意违反工作流程或操作规范,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6)上班时间打瞌睡。
7)工作时间内就餐或擅自延长用餐时间(特殊情况应征得主管同意)。
8)膳后随意乱丢饭菜造成污染,劝说拒不改正。
9)未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乱堆乱放物品,相关物品未按公司要求至指定地点堆放。
10)未经许可在公众场所任意张贴、涂鸦或私揭公司告示。
11)其他轻微不当行为及公司其他规章所涉及的该类惩罚条款。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并按《出勤管理》的相关规定扣发工资
1)二次以上未按公司规定办理公出登记手续。
2)当月迟到次数达到6次小于8次的,或年度累计迟到次数达到24次小于37次的。
3)旷工或视作旷工在2天以内的。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记过或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处分并可扣发奖金200-2000元(严重过失或错误类)
1)对于关键质量控制点,未按SOP要求操作,屡次(二次以上)出现“一般不合格项”。
2)对于关键质量控制点,未按SOP要求操作,出现“严重不合格项”。
3)故意隐瞒工作失误或错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4)收受客户、供应商礼品(现金)100元以上又不上交。
5)威胁同事、上级或客户。
6)由于个人原因造成部门工作、产品、项目不符合质量要求。
7)擅自拆卸、安装、更改、损坏办公设施、电脑设备、办公用品。
8)公司资产(设施设备、车辆、办公用品等)私用或从中谋利。
9)无正当理由,屡次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或指挥。
10)私自打听本公司他人或透漏本人工资奖金及福利者,经查证确实的。
11)造谣生事、挑拨是非、影响工作秩序及团队合作。
12)一年内请事假超过12天。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记过处分并可扣发奖金200元
1)无正当理由,屡次没有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总结或者没有按时完成工作计划、任务或者其他上级下达指示。
2)无正当理由,屡次没有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培训或者其他活动,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或者致使有关工作一定时间内难以开展。
3)玩忽职守,或者没有按照ISO质量标准及公司程序文件规定开展工作但尚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4)故意违反工作流程或操作规范,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较小的。
5)故意浪费或损坏公司财产的
6)在日常工作时间,非因招待客户或业务需要,饮酒者
7)在禁烟区吸烟,乱丢烟蒂,随地吐痰。
8)提供虚假工作报告的
9)上班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及杂志
10)其他明显不当行为及公司其他条款所涉及的惩罚条款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记过处分,并根据相关规定扣发工资
1)月迟到次数达到8次但小于10次的,或年度累计迟到次数达到37次但小于50次的。
2)累计旷工或累计旷工天数满2天小于3天的。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纪行为,予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1)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2)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与公司无关的活动进行招摇撞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抵触的商业活动或帮助他人从事。
3)参与、支持或包庇斗殴、色情、吸毒、赌博等违法或违反社会社会公德的活动。
4)提供虚假的个人履历及档案材料。
5)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伪造资料、数据欺骗公司包括商业数据、财务报销、考勤、就医或在应聘时隐瞒个人历史资料。
6)行为不轨,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被依法追究责任或违背其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7)偷盗公司资产(包括工具、设备、技术资料等)。
8)在商务活动中索要收受回扣或变相索要收受回扣。
9)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并且情节严重、占用大量工作时间(20%以上)。
10)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制造事端或者散播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挑拨分化影响公司与员工双方感情。
11)酗酒滋事,聚众闹事,鼓动怠工、罢工或未经批准擅自非法集会活动妨碍公司经营。
12)渎职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没有按照ISO质量标准及公司程序文件规定开展工作,造成重大工作延误或造成损失(1万元以上)。
13)经常疏忽职守,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时完成计划或任务,或者没有按照ISO质量标准及公司程序文件规定开展工作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14)违反保密协议,泄露公司各类秘密或者主动打听或故意透露涉及员工(自身或他人)工资奖金,造成影响,经查证确实。
15)全年迟到早退次数超过50次,或单月迟到早退次数达到10次。
16)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2日或一年累计达3日。
17)肆意浪费公司资产、随意粉碎、倾倒成品;或者其他重大不当行为。
18)利用公司电脑玩游戏。
19)故意传播电脑病毒或违反社会道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邮件。
20)与上述情形类似或相当的其它情形。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1万元以上)。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扣发奖金标准
根据以上处分条款,员工凡符合任何一项,都应按此标准进行警告、记过、扣发奖金、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或公司其它规定处罚,其中扣发奖金是作为补充手段,同其他处分手段配合使用。
11、各责任部门经理或相关主管应及时填写《过失记录》提交人力资源部。
12、处分撤消
1)员工在收到处分后,如确实认识到其错误的原因及危害性,并有具体的改
过表现,且成绩突出,在半年内可将其以前的处分予以降级或撤消。
2)年内有记过处分未予以撤销的,本年度不予调薪,不享受年终奖金,不予以晋级或晋职。
五、奖惩流程
1、奖惩提报程序:
1)符合奖励条款或触犯惩罚条款的员工,除人事制度方面由人力资源部门或责任部门直接实施以外,与工作相关的奖惩行为均由其部门经理或者责任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报《奖励记录》或者《过失记录》。
2)各部门经理的奖惩由其直属上级提报。
3)人力资源部接到《奖励记录》或者《过失记录》后,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核,开除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的须报总经理或总裁审批。
4)奖惩提报复核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记录入档。
2、处分撤消的提报程序同奖惩提报程序。
3、奖惩的累计
1)奖励:
年度内奖励三次累计为记功一次。
年度内记功二次,予以晋级或晋职。
2)惩罚:
年度内警告三次累计为记过一次。
年度内第二次记过者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人力资源部
二○○三年七月一日
姓名
部门
职位
时间
年月日
申请人
奖
励
概
要
兹因
(事由)符合本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中关于
的规定,现给予如下奖励。
奖励
意见
□嘉奖 □记功 □晋升
□奖金RMB元
上级
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人事
部门
核准
签字:
年月日
总经理审批:
签字:
年月日
公司盖章:
年月日
姓名
部门
职位
时间
年月日
地点
过
失
概
要
兹因
违反本公司《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中关于的规定,现给予如下处罚。
处理
意见
□警告□记过□解除合同
□扣发奖金RMB元
处罚
执行
人
签字:
年月日
人事
部门
核准
签字:
年月日
总经理/CEO批示:
年月日
被处分人签字确认
年月日
未获批准
执行人交当事人签字确认
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
执 行
属实
不需要
不予执行
批准
总经理审批
需要
是否需要报总经理审批
不属实
人力资源部门核实
填写《奖励记录》或《过失记录》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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