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4工程规范现场施工管理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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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工程规范现场施工管理要求
现场施工管理要求
1、总承包管理职责
1.1总承包人项目管理班子
本项目总承包人项目管理班子,为贵公司投标时人员组成,在任何情况下不经我司同意不得更换。
如在定标后贵司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我司可中止与贵司合作,另选其他承包商。
1.1.1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曾担任过规模、性质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
1.1.2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质检员、预算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如确需变更,必须书面通知我司同意,否则,我司有权对此做出处罚。
1.1.3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议标,经发包人认可的上述项目管理人员,如需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发包人同意后,方能进行变更,否则,发包人可进行相应处罚。
1.1.4在工程进展的过程之中,若承包人提供于该项目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则发包人有权提出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更换。
1.1.5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
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常驻工地,不得擅自离开;如发现擅自离开工地的情况,则每一人次,每一天罚款3000元。
1.1.6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配置手机,并且24小时保持开机,保证施工期间的通讯畅通,同时安排好节假日及夜间施工值班。
如承包人不按此条规定执行而影响了工程的顺利进行,我司将予以处罚。
1.1.7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按工种为工人配置带有承包人公司名称安全帽(安全帽颜色需按工种划分)及施工服装。
1.2施工单位必须上报现场平面布置图,得到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
1.2.1充分考虑现场临时排水设施,现场卫生间设施应满足于施工需要,标准应达到市安全文明合格工地要求。
1.2.2施工现场内不得搭设任何工人宿舍。
1.3总承包人必须在室内所有墙体及阳台外墙面满弹建筑1.0M标高控制线为各分包单位共用,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1.4现场机械设备(如:
塔吊、人货电梯、井架、地泵、搅拌机、钢筋加工机等等)需要拆除或运离出本项目必须提前七天以上书面告知发包人,并得到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1.5所有的施工工序必须严格执行工序交接验收制度,否则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者中止工程下一道工序施工。
1.6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样板,经发包人、监理及后续施工单位共同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1.7卫生间、厨房等用水房间楼面施工结构层以上工序均必须对结构楼面进行24小时蓄水渗漏检验,发现渗漏及时处理并再次对渗漏处理位置局部进行24小时蓄水渗漏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施工;其它楼面局部如存在裂缝、渗漏等现象必须及时进行专项维修处理,处理位置局部进行24小时蓄水渗漏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施工。
1.8因回填需要,塔吊周边的砌筑围挡及防水加强等相关工作由相应的总承包人在回填土前负责施工,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9总承包人应调查和核实可能的任何预埋管线的位置。
若必须调整原有管线位置,则经过项目部及监理批准后可调整,费用自理,并应负责直接或间接因工程进行而导致的任何设备管线的损坏。
1.10如果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规范、图纸和指示,项目部及监理相关人员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者中止工程下一道工序施工。
1.11总承包人应配备专职保安,负责施工现场(含指定分包材料及指定分包工程)的安全保护工作,直至工程移交为止,若不能安排足够的保安人员,则业主直接安排其他保安人员代替,所发生的费用由总承包人承担,并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1.12总承包人必须在现场合适的位置设置足够容量的水池并配置相应的加压设备,以确保施工用水正常。
1.13总承包人必须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满足环境评估的要求。
1.14总承包人应该亲临现场勘察实地现有境况并结合市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综合考虑好进场后阶段性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满足当地及相关规范要求,进场后阶段性的进行施工处理,并不得向发包人另行申请相关款项。
1.15设计采用的膨胀混凝土总承包人必须同砼厂家沟通并明确:
根据配比掺量要求掺加的膨胀外加剂必须在发包人的见证下进行,否则不予认可。
1.16线盒、开关、插座、水龙头、户内配电箱、消防应急灯等等在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必须结合精装的面层装饰排版要求进行安装定位(相对装饰材料尽量对称居中的原则);
1.17在样板房及示范区展示时,所需电费由总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办公室及销售中心的电,总承包人必须提供单独的电源。
1.18为配合项目竣工备案,总承包人需要及时提供竣工备案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等工作。
如项目竣工备案时项目还没有完成工程结(决)算,总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需要及时提供竣工备案需要的工程结(决)算书、无拖欠工程款证明及其他文件,所提供文件资料等仅用于竣工备案。
1.19现场施工区域围挡,总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各自施工区域内围挡施工,围挡施工范围由发包人指定,围挡标准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制作、施工;各总承包人围挡不得影响其他施工单位正常通行,并不得影响发包人房屋销售使用。
因总承包人不按发包人要求进行围挡施工,需要进行围挡拆除或重新搭设,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责任由总承包人自行承担。
1.20因工程施工需要进行临设、围墙(挡)等位置调整、拆除及增设等,总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配合施工,并不得向发包人索要任何费用。
1.21现场施工道路、硬化场地、设备基础、其他临时设施等,无论谁施工的,因工程施工需要,均由所在区域的总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进行破除并外运,破除的标准必须符合后续施工的条件要求,并不得向发包人索要任何费用。
1.22临时施工道路必须尽可能结合永久道路施工并上报发包人批准。
1.3总承包资料管理要求
为确保本项目工程的竣工资料符合相关规范、条例等要求,总承包人必须负责收集(总承包人有责任和义务为各分包提供技术指导,同时有权力向分包单位提出具体收集的要求)、审核、汇总各分包单位(可以单独验收、独立存档的除外,如消防等)资料和编制总承包人资料,保证施工过程中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和竣工资料符合检查及验收要求;对验收时需要归档到总承包人资料内的分包资料,提前全部归档到总承包人资料内。
总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竣工图纸的编制和装订、整理等工作,竣工图纸编制除要达到竣工验收报送档案管要求外;提供给发包人的竣工图纸还要达到如下要求:
(1)本项目所有图纸变更均由总承包人相关技术人员真实反映到竣工图纸上,竣工图要求用CAD软件编制;
(2)竣工图纸中凡有变更部位不得用简单的文字进行描述或引用变更文件夹,并不得将简单的变更文件附在竣工图上;
(3)提交发包人的竣工图纸应完全符合工程事实,并应经过发包人现场工程及监理工程审核确认,并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竣工验收后15天内提交发包人;
(4)无论本工程因何种原因进行变更,总承包人都应无条件将实际变更反映在竣工图中;
(5)工程竣工图纸编制是一个长期行为,为避免出现后期突击赶工,凡工程中出现变更的部位,总承包人应及时在图纸上进行反映,发包人工程师及监理工程每周、每月对总承包人的工程变更落实图纸情况进行检查。
2.样板制度
任何分项工程均应先施工样板,样板应进行单独验收,验收通过后,进入大面积工程施工。
样板标准:
样板标准以发包人认可的标准为准。
样板施工:
样板施工应按照方案规定工艺进行,检验考核施工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及针对性,对照成品质量,总结既定施工方案的应用效果,并根据实施情况、施工图纸、实际条件(现场条件、操作队伍的素质、质量目标、工期进度等),预见施工中将要发生的问题,完善施工方案。
施工样板待发包人、监理、施工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大面积施工不得低于样板标准。
施工材料必须书面报样经甲方批准方可投入使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钢筋、砼、水泥、模板、钢管、止水钢板、外架安全网、钢筋网片、内外墙钢丝网、砌体材料、外加剂、烟道及风帽、伸缩缝铝板、防水材料、屋面保温材料、内外墙乳胶漆、栏杆或护栏、所有饰面材料等。
3.成品保护制度
3.1土建成品保护方案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防止后续工序对已完工序的污染和损坏及竣工验收前对工程的保护,应按照具体细则执行。
3.1.1钢筋砼结构工程
墙、柱及梁板筋绑扎时保护层的控制采取塑料垫块的做法来保证钢筋间距。
砼拆模后,及时进行养护,对重要的柱墙梁部分,刷涂养护液或包裹塑料薄膜养护。
砼必须强度达到2N/mM²,方可拆除侧面模板,结构阳角要重点保护,轻拆轻碰。
3.1.2与钢结构配合施工中土建工程成品保护
如有压型钢板,则压型钢板安装后但还未浇注砼前,应注意控制在结构上的施工荷载,在堆放屋面材料和装修材料时,应尽量均匀平铺,减少集中荷载。
钢结构与其他工种穿插施工时,在焊接和切割区域采用玻璃棉和铁皮遮挡覆盖其
他单位的施工成品或半成品,尤其靠近木装修、玻璃、塑料类其它成品附近施工时要特别注意。
在重点部位(如塔楼顶等)施工易受污染和易损坏其他单位的成品,安排专人巡查和管理。
3.1.3地面与楼地面工程
整体楼地面工程施工时,要加强对水电的各种管线、木门框的成品保护。
整体楼地面面层压光后,要加强养护和封闭保护,养护期间严禁上人施工,强度达到后严禁在其上面拌制砂浆。
为防止墙面涂料、油漆对地面的污染,在其上层覆盖一层木屑和彩条布进行成品保护。
地面养护期10天内严禁人员、车辆行走,11到15天保护期内严禁车辆及拖动式人字梯进入。
3.1.4抹灰工程
为防止对抹灰的阳角被损坏,在公共通道等交通使用较频繁的区域,安装木层板保护。
土建完成后,一般不允许重新开洞。
如特殊需要开洞或槽,要事先向总工机电部提前申请,机电部批准后知会工程部。
对于在土建结束后暗埋安装的管道和洞口,要在墙面切割出管槽,不得随意用冲击钻或空压机打凿开槽,开洞要弹线后切割开洞。
4.例会制度
4.1监理例会
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监理单位组织召开,旨在会上提出一周内监理单位发现承包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周评估等问题,并督促整改。
监理例会需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质量专员、安全专员等参加。
监理例会召开前一天,承包人需将上周周报及下周周计划上报监理单位及我项目部。
4.1.1监理例会流程:
施工单位汇报本周完成情况、下周施工计划及需协调问题→监理工程师提出相关要求→项目部工程师提出相关要求→总监提出相关要求并总结→项目经理提出相关要求。
4.1.2会议纪律及规定
4.1.3会议设签到薄。
所有与会人员均需签到。
负责人因故缺席的,由项目经理认可的代表签到。
迟到和缺席人员由项目部记录人员于签到薄上注明。
签到薄应附于该次会议纪要之后。
4.1.4如因个别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必须提前半天向项目经理或标段工程师口头请假,并指定代表参加会议;
4.1.5承包人需及时于项目部文员处领取会议纪要,如连续超过两次未按时领取,项目部将对各承建单位发出书面通报并予以罚款。
5.质量、进度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奖罚制度
5.1安全、文明管理违规处罚条款(单位:
人民币)
序号
内容
违约金额
1
进场机械设备未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的及机械
设备、仪器未按合同相关规定的
100元—1000元/次
2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
用电方案
200元—2000元/
次
3
总包单位与各进场分包单位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000元/次
4
总包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和
未按要求制定安全管理操作细则的
500/次
5
对监理或业主方发出的关于安全检查方面发现的问题的
通知单未予有效整改和回复
1000元—5000元/
次
6
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不全或资料中签字不全
500元/次
7
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规范要求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质量不
符合要求
个人50元/例、施
工单位200元/例
8
打架斗殴
2000元—10000
元/次
9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1000元/次
10
脚手架的搭拆不符合相关规定
1000元—5000元/
次
11
临时围墙、大门破损且未及时维修
200元/次
12
无保护的高空抛物
500元—1000元/次
13
食堂卫生检查不合格或无卫生许可证及人员健康证明的
200元—2000
元/次
14
生活区(办公室、宿舍、厨房及厕所等)卫生差
500-1000元/次
15
食物中毒
5000元—20000
元/次
16
随意倾倒垃圾造成环境污染
5000元/次
17
警告标志不符合要求或无警示标志
50元—200元/天
18
公共/地下设施的损坏
5000元以上
19
未及时进行清理落地的脚手架、模板和材料堆放整理工作
1000元/天
20
四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
五临边(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
基坑临边)无防护措施
1000元/处.天,警
告标志100元/处.
天
21
未执行动火作业制度规定和现场焚烧垃圾、杂物的
500元—1000元/
次
22
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
1000元/次
23
冬施未执行动火作业制度规定,随意生火的施工区域随便大便者,一经发现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元,当事人单位罚人民币500元
1000-5000元/处/次,大便100元/处
24
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未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或胸卡
照片故意更换的
50元/人,施工单
位200元/次
25
现场门卫管理不严、三无人员随意进出,或造成工程过程
缺陷信息外泄的
200元—50000元/
例
26
形象、场容场貌细节未达到福建省文明工地标
准的
200元—10000元/
处
27
工地扬尘冒烟、噪音、道路污染等造成政府通报或处罚
5000元—50000
28
违反其它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但未造成事故的
100元—5000元/
例
29
各承建单位要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针对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书面记录,无书面记录的
500元/次
30
工地应配备齐全的防火器材
500元—1000元
31
由业主、监理、各承建单位(主要领导、专职安全员)参加的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并出书面通知,对提出的问题要限时整改,若到期仍未整改,并出书面警告
1000元—5000元/
次
32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
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规程上报,违者罚款
10000元
33
建立健全门卫、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货物出入登记制度。
施工现场未经业主批准的人员一律不准住宿。
违者罚款
100元—500元
34
在施工前严格按防汛要求,现场周围设置水沟,有系统地
把地面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的水方能排入河道。
防止
泥浆、污水、废水直接流入河道。
违者罚款人民币500
元—1000元,并负担由此产生的政府相关部门的罚款及
责任;
500元—1000元
35
在施工道路接入市政道路前应设排水沟并加盖雨水铁箅
子,排水沟两边要设沉淀池,对外出车辆设专人清洗。
违
者罚款
500元—1000元
36
在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按规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
施工区域畅通、平坦、整洁、场地平整无积水,保证出入
口和道路畅通。
违者罚款;
500元—1000元
5.2质量管理违规处罚条款(单位:
人民币)
序号
内容
违约金额
1
未执行福州公司和项目部强制性做法行为,每发现一次
2000元—10000元/次
2
违反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2000元—10000元/次
3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缺乏有效的质量保证措
施和处理方案
1000元/次
4
现场施工前未按要求上报施工方案或未按批复的方案进
行施工造成质量隐患
3000元/次
5
总包单位未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和
未按要求制定质量管理操作细则
5000/次
6
未经同意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及施工做法
1000元/次
7
各工序施工技术交底资料不全或签字不全
500元/次
8
重要隐蔽部位施工无现场旁站方案或旁站人员擅离职守
500元/次
9
材料进场未按要求进行申报或所附的质保资料不全及提
供虚假资料的
1000---5000元/次
10
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即进行下一步施工或进行工程隐蔽
的
1000元---5000元/
次
11
严重施工质量缺陷(除常规处理以外)
5000元/次以上
12
结构实测实量点数据未达到规范或合同标准
10元---50元/点
13
工程所用物资/设备与合同或书面确认样板不符的,或者
在工程工序报验完成但事后被发现偷工减料行为的
5000元---50000
元/次
14
大面施工前未进行工序或材料样板报审确认的
1000元---5000元/
次
15
专职质检管理人员未按照合同配备的
1000元--5000元/
人/月
16
对监理或业主方发出的关于质量方面发现的问题通知单
未予有效整改和回复的
500元—2000元/次
17
施工企业、分包/材料、特殊工种报审资料不全的
1000元---5000元/
次
18
违反其它国家和地方关于质量管理规定、规范但未造成事故的
100元—5000元/例
5.3其他违规处罚办法(单位:
人民币)
序号
内容
违约金额
1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业主方口头或书面下达的合理指令
3000元/次
2
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执行经理)及技术总工等重要管理人员无故离岗
500元/每24小时
3
施工过程资料未及时整编上报、目录不全、整理混乱等弄虚作假的
500-2000/次
4
会议缺席、迟到2分钟以上
缺席500元/次
迟到200元/次
5
各专项会议恶意拒绝参会的
1000-5000元/次
6
劳动力数量未达到项目部要求应投入最低数量
100元/天/人
7
上次周例会纪要或本月度申报计划未按时完成的
1000元---5000元/项
8
所有监理或业主发出的书面文件在要求时间内未接收或
拒绝签字接收的
5000-10000/次
9
对监理或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配合不积极或态度恶劣的
10000/次
10
受到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业主有权保留是否使用司法手段)
10000元以上
11
总包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分包单位用水、用电及使用脚手架等,如发现有不配合现象,每次将处罚款
1000-5000元/次
12
总分包单位上报进度计划时间规定见本管理制度(二、计划管理制度),如未能按规定时间上报进度计划
500元/天
13
如发生工资发放存在问题的投诉,经查核确实存在问题,
业主有权利直接将工资下发给投诉人,该工资直接在承包商进度款中扣除,同时酌情给予承包商处罚
500—5000元
14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事故、闹事等情况造成发包人公司形象及销售等不良影响,视影响情况给予承包商处罚
50000-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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