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说明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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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职能结构 37
第七章容量与规模 38
7.1游人容量计算 38
7.2游人规模预测 40
7.3床位估算与分布 40
7.4居民人口预测 42
7.5居民容量测定 42
第八章保护培育规划 43
8.1保护原则 43
8.2保护区划分与保护措施 43
8.3核心景区保护 46
8.4专项保护规划 47
第九章典型景观规划 50
9.1典型景观特征 50
9.2规划内容 50
第十章风景游赏规划 51
10.1游览方式 51
10.2游览系统规划 51
10.3游程及游线安排 54
10.4导游设施 55
第十一章旅游设施规划 56
11.1现状概况 56
11.2客源市场选择 56
11.3设施布局 57
11.4旅游床位及用地规划 58
第十二章基础工程规划 59
12.1道路交通规划 59
12.2电力工程规划 60
12.3电信工程规划 62
12.4燃气工程规划 63
12.5给水工程规划 63
12.6排水工程规划 65
第十三章防灾减灾规划 66
13.1防灾体系建设 66
13.2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67
13.3游人安全 67
13.4景区安全 67
13.5消防规划 68
第十四章环境影响评价 68
14.1环境影响预测 68
14.2减缓措施 70
第十五章居民社会调控与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70
15.1人口分布现状 70
15.2居民分布控制 71
15.3居民新村建设 71
15.4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72
15.5风景区与城镇的协调发展 73
第十六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73
16.1规划原则 73
16.2规划目标 73
16.3土地利用分区 73
16.4土地利用布局 74
16.5建设强度控制 75
第十七章近期建设规划 76
第十八章管理与实施措施 79
前言
我院受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委托,于2009年3月接受《缙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11~2025)》(以下简称《总规修编》)任务,接受该任务后,我院迅速成立了总规修编项目组,根据工作安排,2009年7月开始项目组完成了基础资料收集,进行了现场调查3次,并到北碚区和合川区汇报共5次。
于2011年3月1日通过市园林管理局组织召开的《总规修编》专家评审,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又于2011年3月23日通过了市园林局组织召开的《总规修编》行政审查,现已按行政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本次《总规修编》正式成果。
第一章修编背景
1.1上轮总规评析
缙云山风景名胜区原规划(《缙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原总规》)编制完成于1994年。
该规划《原总规》对风景区的性质、范围做出了明确表述,对风景区内的环境容量、游客规模、交通游线等做出了较为细致的预测与研究,并依据风景资源类型划分了18个景区,依据保护强度规划了三个级别的保护区。
该规划《原总规》符合当时风景区保护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本规划《原规划》的指导下,风景区的风景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及合理的利用,对当地的旅游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1.1.1原总规简介
1、风景区范围
缙云山风景名胜区位于北纬29º
47´
~30º
05´
、东经106º
16´
~106º
29´
。
范围包括缙云山、北温泉、钓鱼城,以及钓鱼城至北碚间嘉陵江沿岸风景名胜地带,风景区面积约170平方公里km,呈带状由西北—东南方向延伸的带形地区,南北总长达37公里,沿嘉陵江岸全长53公里。
2、风景区性质
以方山丘陵、平行陵谷为地貌特征,以古战场为主景,具有丰富的植物、温泉、地质地貌景观及众多历史文化遗存,可供旅游观光、度假休养和开展科学文化活动的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
3、规划期限
近期:
至2000年
远期:
至2020年
4、总体布局
缙云山―钓鱼城风景名胜区采用二点一线规划结构形成,二点指缙云山和钓鱼城;
一线指钓鱼城至北碚间嘉陵江(小三峡)沿岸风景名胜。
风景名胜区占地共170平方公里km,根据保护好风景区环境,又适度开发利用的要求,结合地理环境和资源分布,将风景区划分为六个功能区,即游览区、物种保护及植物园区、服务接待区、休疗养区、居民生活区、农副业及旅游品加工区。
规模与床位
旅游规模:
近期(2000年):
80万人次/年
远期(2020年):
134万人次/年
旅游床位:
近期:
固定床位5200床
临时床位2800床
远期:
固定床位8000床
临时床位5400床
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
按照分级保护与专项保护结合。
1.1.2原规划实施评估
1、规划目标方面
原规划内容:
原风景区总规,其近期目标为:
保护好各种景观资源;
扩大森林面积,治理小三峡两岸污染,保护文物古迹;
主要景区形成给水、排水、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网络,形成景区及景点间的道路网络;
改善旅游服务接待设施条件,增大各种接待能力。
其远期目标为:
完善区内市政设施系统,接待服务系统,后勤供给系统,交通系统,文化娱乐系统的建设;
建立完整的生态环境保护系统;
发觉和展示新的景观,开辟新的旅游线路、增加旅游内容和扩大接待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使之成为闻名世界的风景名胜区。
现状情况及实施评估:
目前风景区近期目标已经达到,风景区内的主要景观资源都得到很好的保护,基础设施基本健全,道路网络已经形成,旅游服务设施已初具规模。
风景区整体水平距远期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尽管风景区很早被评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但知名度一直很低,跟其他省区同时期被评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景区相比,影响力是难望其项背尚有些差距。
,配套设施尚不够完善和系统。
2、资源保护方面
原风景区总规分三级保护区内风景资源。
一级保护区:
是风景区风景资源之精华——自然景观景点及其附近对生态环境要求较高的观赏游览区。
该级保护区共包括15个旅游观光游览景区。
它们是缙云山的缙云寺景区、黛湖景区、石华寺景区、复兴寺景区;
钓鱼城的护国寺景区、古军营景区、皇宫景区、皇洞景区、薄刀岭景区、城外古战场景区;
沿嘉陵江沿江的北温泉、温塘峡景区、观音峡景区、沥鼻峡景区、草街景区、花滩子景区。
该范围内只允许修建供游览、观赏、休息所必须的游览道路、亭、台、休息观景设施,而不能不得在内乱设摊点及修建旅馆、餐馆等,以防止开发对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和旅游污染。
二级保护区:
也是生态环境影响保护区。
主要为一级保护区的外围和三级景区范围,以及嘉陵江沿江除一级保护区外,两岸山脊线以内的范围用地。
该保护区用地内不得修建对自然环境有严重破坏的项目,严格禁止乱砍乱伐和开山采石。
三级保护区:
该保护区是规范范围内除一二级保护区用地以外的其它用地,包括规划区内综合服务区,、休养区及娱乐活动区,该区域内现有工业污染必须严格治理,可以发展小型的旅游品加工业。
这些区域的绿化覆盖率必须在40%以上。
目前在原总规一级保护区内,缙云山的缙云寺景区、黛湖景区、石华寺景区、复兴寺景区;
嘉陵江沿江的温塘峡景区都保护较好,原有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都已得到治理,资源保护较好,人文历史古迹也得到较好的保护,特别是钓鱼城片区作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钓鱼城管理局在原有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文物保护要求对已破坏的文物进行修缮、复原,较好的还原了钓鱼城原貌。
北温泉存在的影响主要是建筑垃圾的堆放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未来对温泉寺开展宗教活动的影响。
嘉陵江沿江观音峡景区、沥鼻峡景区自然景观与生态环境因城市建设有部分破坏。
在二、三级景区内有部分区域目前在城镇建设用地内或临近城镇区域,景区的保护要求已经与城镇建设发展产生了矛盾,需要修编来协调。
3、旅游接待方面
原规划预测风景区旅游规模:
80万人次/年;
134万人次/年。
床位布置:
近期固定床位5200床,临时床位2800床;
远期固定床位8000床,临时床位5400床。
服务接待按三级结构形式:
(1)综合服务区:
三花石、东渡、虎头寨,共3处。
(2)旅游接待站:
杨家店、球场堡、杉木园等共10处。
(3)旅游休憩点,共24处
(4)此外,将北碚城、合川城作为整个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基地。
风景区目前年接待游人量约67.6万人,其中缙云山35.8万人,钓鱼城11.7万人,北温泉20.1万人(北温泉数据为2006年数据,2007年至今整修没有对外开放)。
缙云山片区住宿接待设施主要是以农家乐为主,缺乏相关的旅游配套设施,较大规模的接待点有金果园、缙云山宾馆等。
钓鱼城景区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景区内的游览接待主要为小卖餐饮等服务,无住宿接待,景区周边有几处农家乐。
其他景区的服务接待设施主要依托于当地城镇建设,档次以中低档为主。
旅游业作为北碚区和合川区重要发展的产业,两区都已投入大力度来建设配套设施。
目前两区城区已经具备作为风景区旅游基地的基础。
而在风景区内部规划的综合服务区只有三花石具备一定的接待能力,其它两处并未按现行规划实施建设。
风景区内的接待设施仍然是依托于当地场镇和各类农家乐为主,景观部分景区已具有一定规模和吸引力,但是配套的接待服务中心尚未形成,服务设施分布零散,服务内容简单重复,缺乏各自特色,建筑风貌也不统一。
4、交通规划方面
(1)缙云山
规划将现有公路向西部延伸经八角池进入壁山县,向北延伸经复兴寺后山至澄江,以上共增加二个公路出入口。
以上公路为缙云山主要游览道,按2车道,水泥路面设计。
改造北温泉大门至中坝步行街,缩短上山的步行距离。
规划控制两条上山索道,一条是团山堡至缙云山停车场,一条是龙滩子经白云寺上山。
修通景点之间的步行道。
在各接待站设停车场。
(2)北温泉
规划增加二岩与渝南公路新线的联系道路,在二岩设停车场一处,在北温泉、二岩均设停船码头。
在北温泉与二岩之间建人行索桥一座,修通二岩一带各景点之间的步行道。
(3)钓鱼城
规划增加北面(北一字城墙),西面(镇西门)两条上山步行道,用步行道加强山上各景点的联系,山上不修无公路车行道。
(4)嘉陵江沿岸
在沥鼻峡、草街、北温泉、二岩、观音峡设停船码头。
嘉陵江河段仍存在一些暗滩,影响本段航运,应加以清除。
目前风景区对外交通陆路有:
渝武高速(重庆到达北碚区、合川最便捷交通,原风景区规划后竣工)、国道212;
铁路有兰渝铁路、遂渝铁路;
水路在嘉陵江沿岸有车渡码头4座。
其中连接重庆主城与风景区的主要对外交通为渝武高速,高速路的竣工给风景区发展带来巨大机遇,已超出先规划预期;
水路交通主要为货运,客运客源明显不足;
由于风景区对外吸引力较小,铁路交通未得到全面发挥。
区内交通:
由北碚城区至缙云山上山车行路已到达至石华寺景区,车行道已建成,山上步行路已道可通达各个景点,同时有上山索道一条,上山索道团山堡至缙云山停车场已建成。
规划向北延伸经复兴寺后山至澄江的道路尚未修建,北温泉至二岩景区原有滑索现已拆除,需要建立人行桥梁连接两岸。
北温泉内部游览步行路健全;
合川至钓鱼城入口车行路状况良好,钓鱼城内部步行路主要为景区内原有步行系统。
连接各景区的车行路主要为渝武高速和过道国道212。
目前风景区的车行路系统已较为健全,只有嘉陵江东岸的部分景区通达性较差如二岩景区,景区内部的步行游览系统以已基本覆盖各景区景点,沿嘉陵江游览的水上游线尚未得到开发利用,基本处于无游人游览状态。
1.1.3原总规总体实施评价结论
上一版的缙云山钓鱼城《原总规》,在近10多年来,在其《原总规》指导下,使缙云山钓鱼城风景区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现已成为重庆市的重要旅游度假胜地。
在《原总规》指导下,风景区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有序的建设,重要景点的打造也已完成。
并具备较大的风景吸引力,自然资源总体上来说,也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因此,可以说《原总规》总体上是成功的。
1.2修编动因
1、新的法规和规范的颁布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
如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风景名胜区条例》。
《原总规》编制于1993年,部分内容的深度达不到《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要求,不利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
2、由于规划编制时申报风景名胜区的要求和风景资源评价的标准与现在要求不同,《原总规》对风景区范围的划定有不合理的地方。
同时,原花滩电站水利项目已取消,《原总规》依托广阔湖面构建的花滩子景区也不存在,需要对风景区重新进行资源调查和评价,合理划分景区,保护重要的风景名胜资源。
3、《原总规》在编制时,鉴于当时的技术条件,所有的图纸均为手工制图,存在技术不规范、保护范围和建设内容不明确、操作性不强等因素。
4、《原总规》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存在矛盾。
一是2007年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将合川确定为重庆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由原来的中等城市调整为大城市,也是重庆市的5个重点港区之一,《原总规》涉及的合川城区规模和结构已不能满足其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要求。
二是《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将北碚组团F标准分区用地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而《原总规》将其确定为东阳景区,规划为二级保护区。
三是《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确定了兰渝铁路、遂渝铁路、外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涉及缙云山风景名胜区,其中遂渝铁路已建成,而以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未纳入《原总规》。
这些基础设施对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离缙云山风景区中最核心的景观资源缙云山、北温泉、钓鱼城也较远,对风景名胜区主要的风景资源没有影响,但按《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这些基础设施项目缺乏审批依据。
1.3本次总规修编的主要内容
1、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范围进行重新界定,确定风景名胜区规模。
根据前述对《原规划》实施评价的分析总结,结合重庆市城市发展和北碚区、合川区城市总体规划,为解决风景区与城市发展用地问题上的突出矛盾,实现风景区保护、利用的可持续发展,在本次总规修编中,将对原总规规划范围进行重新界定并确定风景区规划。
2、对风景名胜区总体结构及布局进行调整优化,划定核心景区。
由于规划范围的重大调整,将使风景区规模、总体结构及布局发生重大变化。
结合风景区周边区域城市发展态势及周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整体优化调整,并划定核心景区。
3、重新确定规划期内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目标进行重新确定,以适应风景区发展和城市社会发展。
4、对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进行重新优化布局。
随着风景区周边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将改变风景区原有支持体系格局的变化,因此,须对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进行重新优化布局。
第二章现状概况与发展分析
2.1区位关系
—30º
02´
,东经106º
17´
—106º
28´
之间,地跨重庆市北碚区和合川区,距重庆主城约40-90公里。
风景区由缙云山、钓鱼城和北碚至钓鱼城间的嘉陵江沿岸风景组成。
其中钓鱼城位于合川区境内距合川城东约5公里,缙云山位于北碚区境内,距北碚城区约15公里。
目前由重庆市城区方向进入风景区主要通过渝武高速公路和212国道。
2.2历史沿革
2.2.1缙云山
据旧《缙云山志》查证,缙云山的缙云寺最早在南朝刘宋景平元年(公元423年)由僧慈应主持开山建寺。
历经数载,先后重新修建和增修数次。
唐大中元年(公元847年)朝廷赐寺额为“相思寺”,宋景德四年(公元l007年),又赐寺匾为“崇胜寺”,明天顺六年(公元1462年)赐寺额为“崇教寺”。
1930年(民国19年)秋,世界佛学苑苑长释太虚“游化入川”,得知四川刘湘有“选派汉人入藏”之意,遂建议成立汉藏教理院,以研究汉藏教理,融洽中华民族,发扬汉藏佛学,增进世界文化。
因而得到渝州(重庆)军、政、金融界知名人士的大力支持,选定缙云寺作校址。
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50年),因经费紧缺,加之学生离校者甚多,至致使该校停办,当时寺中尚有教职工及僧众20多人,以看守寺庙及山林。
重庆市缙云山自然保护区今国有森林资源,主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初期国家先后没收的以下四部份森林组成:
即原汉藏教理院的庙产、王乡甫拥有的森林、原义瑞桐油公司马家坨林场的油桐林、何北衡的农场。
在管理缙云山森林的过程(1949—1985年)中,由于社会的进步,生产的发展,管理缙云山森林的机构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解放后。
其主要建制沿革变化如下:
1951年春,北碚行政管理处农业技术推广所在缙云山成立了“北碚防护林站”,办公地点设在杉木园庙内,有干部职工5人。
1952年夏,将缙云山防护林站改名为“北碚市缙云山区苗圃,办公地点也由杉木园迁至缙云寺的双柏精舍,隶属不变,有职工9人。
1953年1月,因原川东行署撤消,川东林业试验场更名为“北碚市林场”,北碚市缙云山区苗圃划归北碚市林场管理,改称“缙云林区抚育站”,有干部2人,工人2人,负责缙云山国有森林的保护、管理、营造、抚育。
同年7月,北碚市林场改名为“重庆市北碚林场”,缙云林区抚育站,亦为其下属单位。
同年12月,重庆市北碚林场撤销,缙云林区抚育站划归重庆市建设局管理。
1954年1月底,重庆市建设局接管了缙云林区抚育站,改名为“缙云山风景管理所”,有干部职工4人。
同年下半年,由北泉公园、缙云山、澄江公园等组成“北碚区风景管理所”,缙云山风管所也划归其管理,并改称“缙云山风景林区”。
1955年2月,重庆市政府将缙云山全部划归重庆市公用事业局管理,更名为:
“重庆市北碚区风景管理所缙云林区”。
1956年10月,重庆市政府又将缙云山的林业部份划归重庆市农业水利局管理,命名为“重庆市缙云山森林管理站”。
1957年3月,隶属重庆市农林水利局的缙云山森林管理站更名为“缙云山林业站”。
1958年1月,缙云山林业站又更名为“缙云山林场”,仍隶属重庆市农林水利局。
1960年3月,重庆市园林局成立,重庆市人民委员会又将隶属于重庆市公用事业局的北泉公园、缙云山风景管理所等单位划归重庆市园林局管理,仍称“重庆市缙云山风景管理所”。
1961年8月,又将缙云山林业部份从缙云山农场中分出来,单独称“缙云山林场”,划归重庆市园林局管理。
1962年1月,经重庆市园林局(62)园人字第009号文批准,将缙云山林场与缙云山风景管理所合并,统称“重庆市缙云山风景区管理所”,仍隶属重庆市园林局。
同年4月成立了由重庆市园林局、北碚区政府、缙云山农场等七个单位组成的缙云山风景林区管理委员会。
1972年;
重庆市园林局、农业局、农垦局三局合并为重庆市衣业局,缙云山风景管理所亦属重庆市农业局管理。
1974年8月,重庆市农业局分为重庆市农林局和重庆市农场管理局,缙云山风景管理所亦划归重庆市农林局管理。
1975年8月,在缙云山成立了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与缙云山风景管理所两块牌子。
一套班子.同时归重庆市农林局管理。
1979年4月,四川省重庆市革命委员会渝发(1979)第23号文,正式批准将缙云山划为自然保护区、并成立了由重庆市林业局、北碚区革命委员会、重庆市城建局、重庆市外办等十一个单位领导同志组成的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同时将重庆市缙云山风景管理所改名为“重庆市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隶属重庆市林业局。
1982年,国发(1982)136号文将“缙云山——钓鱼城”列为全国第一批审定的四十四个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
1985年7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编(1985)56号文正式同意在缙云山建立“重庆市缙云山植物园”,与重庆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均隶属重庆市林业局。
1997年,重庆成立直辖市,随后,批准缙云山自然保护区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处下设政工科、科技科、林政科、林管科、服务科、行政办公室、防火办公室和派出所。
为进一步加强缙云山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重庆市政府1999年以渝府[1999]191号文件将保护区面积调整为7600公顷hm。
2001年6月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务院国办发[2001]45号文),并将“重庆市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更名为“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2.2北温泉
温泉寺和缙云寺,古为一寺的上下两院,创建于南朝刘宋少帝景平元年(公元423年),后来几毁几建,现在保留下来的基本上是明、清两代重新修建的建筑物,同时.在后山兴建了绍隆寺,在嘉陵江对岸兴建了禅岩寺。
这里的温泉寺,已较闻名,来此烧香游览的人亦甚多。
解放后、人民政府也多次拨款对这些建筑物进行了全面修缮。
1927年3月卢作孚接任北碚峡防局局长后,在温泉寺创建公园。
1927年底。
园内花坛、草坪、道路等园林基础建筑,基本上建造就绪。
蝣游泳池、洽浴室也相继建成投人使用,以后陆续建了农庄、数帆楼、柏林楼等。
至1936年公园已初具规模,取名嘉陵江温泉公园,正式对外开放。
解散前几经兴衰,北温泉原属壁山县管理地区,兴建公园时向壁山县申报备案,属民办文化事业。
于19148年改民办为官办,将公园划归北碚管理局管理,改名重庆市北泉公园。
1951年1月至1952年12月,北碚划归川东行署管辖,北泉公园划归川东行署北碚市建设科管理。
1953年,川东行署撤销,北碚划归重庆市管辖,成为北碚区;
北泉公园属北碚区建设科领导。
1954年,成立重庆市北碚风景区管理处,直接管理北泉公园。
1959年,风景所改名重庆市北泉公园管理所。
1960年,北泉公园划归刚成立的重庆市园林管理局领导。
1974年4月划归重庆市城建局管,1979年底又划归重庆市园林局管,1998年后划归北碚区人民政府管。
1982年务院批准“缙云山一钓鱼城”风景名胜区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而北温泉是其组成部份之一。
2.2.3钓鱼城
早在唐代,合州名僧石头和尚,在山上创建了护国寺和站佛、千佛石窟等摩崖造像,从而留下了僧侣、游人的足迹。
公元1155年(南宋绍兴二十五年),思南宣慰田少卿捐资新建护国寺“堂殿廊庑百有余间”,护国寺禅院遂成为僧徒云集的佛教名刹。
1167年(南宋乾道三年),州人又于山顶建起著名的飞舄楼,钓鱼山从此被人们视为游览胜地。
南宋晚期,宋蒙(元)战争爆发。
地处长江上游、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四川,首先遇到了蒙军铁蹄的践踏。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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