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人口组8号预警报告定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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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稳定低生育水平形势异常严峻
(一)出生率目标持续攀升。
受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影响,2008年以来,省下达我市的人口出生率目标连续五年攀升,2008年11.37‰,2009年11.95‰,2010年12.36‰,2011年12.85‰,2012年为13.06‰。
(二)出生人口迅猛增加。
2012年,我市20—29周岁生育旺盛期妇女为34.06万人,较2011年增加2万人;
20-24周岁步入婚育期妇女为20万人,较2011年增加1.8万人。
2011年民政部门新婚登记人数为39861对,较2011年的减少1152对。
推算出生一孩将达到37500人,与去年持平。
但依据新修订的生育政策,农村独女户和城乡双独户可以生育二胎,根据摸底情况,全市符合政策可安排生育计划的双独家庭为515户,农村独女户家庭为22693户,二者相加为23208户,政策内可安排的一孩二孩生育总量为60708人,政策内出生率将高达17.21‰,高出省定目标4.15个千分点,人口出生率是“一票否决”指标,这就意味着如果不科学稳妥安排生育计划,我市将完不成省定人口出生率工作目标,面临着被“一票否决”的危险。
(三)人口总量持续增长。
因出生人口有可能剧增,如果不千方百计控制人口增长,按6.5-7.0‰的死亡率计算(公安年报2011死亡率为6.68‰),2012年人口自增率将有可能达到11.2-10.21‰,完不成省下达我市人口自增率6.5‰的控制目标,形势非常严峻。
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能力需着力提高。
2011年,省下达我市人口出生率工作目标为12.85‰,计划生育年报表统计全市出生为40111人,出生率11.44‰;
(为了便于比较,公安入户、住院分娩推算的出生率均以计生年报平均人口为基数)公安年报统计出生入户为43197人,出生率12.29‰;
由于近年来新农保及生育补贴政策的实施,住院分娩总量更能体现我市的出生水平,卫生局年报统计住院分娩出生为48034人,出生率高达13.67‰,超出工作目标0.82个千分点。
从公安入户看,两个县出生入户在14‰以上,从住院分娩看,3个县出生人数超过14‰。
上述数据表明,基层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能力不能高估。
今年,在政策内生育压力极大的情况下,必须大力提高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能力。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机制需着力完善。
一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在高位徘徊。
2011年公安年报显示,入户性别比为110.44:
100,较上年降低1.87个百分点;
住院分娩显示,出生性别比为113.04:
100,较上年低1.23个百分点,仍高于正常值103—107:
100上限6.04个百分点,有三个县区高于115:
100(武陟县116:
100、解放区118:
100、山阳区121:
100)属中度以上偏高。
出生人口性别比虽呈下降趋势,但治理难度将越来越大,治理效果的稳固也非常困难。
二是“两非”案件查处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依然有“黑诊所”、“黑B超”、“黑医生”受利益驱动,不择手段开展“两非”行为,还有个别私立医院违规开展终止妊娠手术。
三是治本之策建立任重道远。
关爱女孩行动的利益导向政策较少,落实困难,性别不平等现象依然存在。
(三)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人才不足需着力解决。
从今年开始,我市成为全省第一家“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全覆盖的省辖市。
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给予了我们很高的期望。
目前,各县市区在阵地改造、设备购置、人员培训、机制建设等方面都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并通过省市组织的专项验收。
但是,从技术规范上讲,全市只有20%的乡镇办事处人员数量、结构、比例能够完全满足要求,有80%的乡镇办事处只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
乡级普遍缺乏能够承担“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关于基础信息采集、病史询问、优生咨询、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
此外,2012年,生育旺盛期妇女与进入婚育期人群双增加,政策内二孩出生急剧增多,庞大的育龄人群使技术服务工作量增加,服务难度也相应增大。
(四)城区管理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需着力提升。
一是城区管理不到位。
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封闭”的生活方式,社区、楼院计生管理人员严重不足致使属地化管理落实不到位,造成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底数不清、服务不到位,政策外生育时有发生。
二是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水平不高。
新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施以来,更加突出以人为本,突出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的公共服务均等化。
但目前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经费投入还不足,不能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全覆盖,相关部门关于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不健全。
(五)普惠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需着力衔接整合。
目前,政府各部门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与计生工作衔接不够。
相关部门出台的普惠性政策,多数是按家庭或家庭人口数进行分配的,出现了为基本国策做出贡献的独生子女家庭并没有比其他家庭优先优惠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特别是与一般家庭相比,计划生育家庭在养老保障方面的困难更加突出,需要予以高度重视。
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对计生家庭优先优待。
(六)新型婚育文化仍需着力构建。
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多子多福”“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婚育观念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传统的养老观念和养老模式仍占主导地位,群众多生孩子生男孩子的意愿依然强烈,如何让新的婚育观深入人心仍需多部门合力解决。
三、建议与对策
2012年,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狠抓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加大综合施治力度,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积极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确保重大民生项目顺利实施;
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完善计生家庭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确保计生家庭老人优先优惠享受养老服务;
建立健全计生家庭发展政策,确保计生家庭和谐幸福。
围绕上述任务,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1)加强领导,确保实现“一低”目标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人口工作,充分认识到抓人口就是抓发展,抓计生就是抓民生,在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中,切实把人口工作摆到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
要正视人口问题,加强目标管理,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及时发布人口发展和人口安全预警,坚定不移地坚持“四个不动摇”。
即坚持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用人导向不动摇;
坚持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和个人重奖不动摇;
坚持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后单位实行严惩不动摇;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干部落实“一票否决”不动摇。
严格执行生育政策,积极稳妥落实二孩生育政策,千方百计控制政策外生育,将出生人口控制在4.65万人以内,其中二孩出生控制在0.9万人以内,确保2012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06‰以内,自增率控制在6.5‰以内。
(二)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提升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以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为抓手,积极整合资源,打造品牌,力争在2012年进入国家综合改革示范市行列。
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
在全市6个“国优”、4个“省优”的基础上,争取再创建1-2个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区。
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推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深入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通过依法民主修改村规民约,真正使计生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二是以婚育新风示范市为抓手,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重点在“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方面下功夫,打造具有焦作特色的活动品牌。
三是以“金人工程”示范市建设为抓手,按照“业务协同,效率优先,节约成本”的原则,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服务水平,争取新创建2个省级信息化甲级县(市、区)。
四是以建设“三全型”(面向全人群,围绕生命全过程,提供计生优生、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等全方位服务)人口综合服务示范市为抓手,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管理服务体系的转型升级。
五是以建设促进家庭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抓手,将拟出台规范性文件是否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相衔接,列入审查内容,将征求同级人口计生部门意见列入相关部门制定有关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出台的审查程序,并形成制度。
进一步加大新出台社会经济政策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统筹衔接,相关部门在落实上级普惠政策,出台全市性的社会经济政策规定时,向计生家庭倾斜,并真正落到实处。
(三)多策并举,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一是严格目标管理,切实兑现奖惩。
对县市区、乡镇办落实预警制度和单项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相关单位取消“评先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是探索建立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完善奖惩激励保障体系。
三是将2012年确定为“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探索建立异地协调配合机制,召开焦作及周边地区区域协作联席会议。
完善联合办公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形成打击“两非”高压态势。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发挥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加大打击“两非”的宣传力度,加强旨在促进性别平等的村规民约的宣传,切实保障女童和妇女的合法权益,在相关惠民政策中体现对女孩家庭的照顾和倾斜,进一步树立性别平等观念,形成富有引领作用的乡村社区文化。
(四)加强城镇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结合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在城市发展转型、产业转型升级及聚集区建设中,加强战略研究,分析人员流向及分布,做到人口情况预研预判;
加强协调,在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涉及人员迁移、流动中人口计生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强管理,狠抓落实。
二是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工作规范,完善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信息采集录入质量。
三是加强网络化协作和区域协作,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四是完善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城镇失业、无业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
规范对街道、社区和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分类考核排序奖惩机制,开展计划生育示范化(社区、都市村庄、商场、社会经济组织、封闭住宅小区)创建活动。
(五)扎实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大力提高人口素质
健全世代幸福工程优生促进工作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确保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加大世代幸福工程优生促进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是开展针对新婚、计划怀孕妇女的“入户”宣传工作。
继续加强县、乡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优生优育服务质量。
率先在全省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免费的心理、生理咨询和劳动技能培训,提高人口的综合素质。
(六)以“强基提质”为保证,切实做好人财保障
一是确保投入到位。
全市市县乡三级计划生育事业费按省定新标准投入到位,市本级按人均3.3元的全人口口径预算到位投入到位,切实建立与人口目标控制相适宜的乡镇财政保障机制,切实解决乡镇办事处计生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坚决查处计生经费与社会抚养费挂钩,甚至乡镇给计生办下达征收任务的行为,为国家、省、市各项人口计生政策落实提供财力保障。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
以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教育培训为支撑,组织做好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考试、认证和基地建设工作,落实好“强基提质”工程各项工作要求,提高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
按照国家、省要求,进一步加强“计生协”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计生协班子。
三是稳定县乡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机构队伍,激励和促进村级人口计生管理员作用发挥。
2012年在编制框架内,各县市区要按照75%的人员比例要求,配备计生技术服务人员,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
主题词:
计划生育人口形势预警报告通知
焦作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5月3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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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 预警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