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戒毒系统信息化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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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戒毒系统信息化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湖北省戒毒系统信息化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采计【2017】-11832号函的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就湖北省戒毒系统信息化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本项目采购预算:
280万元,现就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质证书(专业为通信信息类)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或电子工程类),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咨询设计
1
项
★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周期至少为24个月。
服务周期自合同双方约定之日(即服务起始日,由双方签字确认生效)起计算,初步设计工作需在50个日历天完成,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续服务至所有项目通过最终验收。
质保要求
本项目至项目终验合格后提供一年免费技术咨询服务。
三、项目简介
湖北省戒毒系统信息化工程的建设目标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戒毒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当前信息化发展的迫切需求,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构建全省戒毒系统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统一、应用功能完备的信息化体系,实现公、检、法、司、安之间的互联互通,明显提高戒毒管理局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形成全员应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作格局,显著提高应急指挥、安全防护、综合业务、学员教育、所务公开等工作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
四、技术要求
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中须对以下技术要求逐条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
不满足以下要求的,其投标可能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本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1.招标内容
投标人负责对湖北省戒毒系统信息化工程全过程提供咨询设计服务。
具体包括:
1.1编制项目初步设计;
1.2编制项目施工图设计;
1.3编制技术规范书;
1.4编制项目后评估报告;
1.5实施及验收阶段为业主提供咨询服务;
2.设计范围及标准
此次建设的范围根据全省戒毒系统信息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进行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戒毒综合信息网
按照统一标准,形成结构完整、互联互通、管理有效、安全可靠的戒毒综合信息网,横向连接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国安六大系统,纵向覆盖全省戒毒系统各个部门,承载日常办公业务、安防业务等综合业务需求。
2.2数据中心
建设全省统一的数据中心,实现全省业务数据集中存储、集中管理,形成完整的数据存储和交换、共享体系。
通过建设数据库软件,虚拟化平台,安全管理平台,以及针对各种中心数据进行的综合分析等大数据智能服务,建设数据级的异地灾备中心;实现戒毒信息数据的横向纵向采集,提供前置交换,形成戒毒信息数据库,提供数据管理、数据发布、数据共享。
2.3安防应急指挥平台
基于智能安防基础设施,建设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固定与机动相结合的立体化、快速反应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各种业务数据库、决策支持数据库等数据信息的共享和处理,实现与应急指挥中心、政法等系统间的联动,以及对全省安防系统集成管理,实现指挥中心对戒毒所各种安防资源及各岗位人员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2.4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建设一套全省统一的综合业务平台,承载全省戒毒系统业务应用,全面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综合业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减少冗余工作环境,优化工作程序,节省警务成本、降低行政经费支出。
2.5公众服务平台
以互联网门户网站为窗口,移动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移动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面向社会公众和学员家属提供综合服务的公众服务平台。
2.6标准规范体系
遵循国家相关标准,结合全省戒毒系统电子政务标准化的实际需求,研究制定戒毒系统建设所需的标准规范,并不断完善戒毒系统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保证各项业务流程的协同和信息共享。
2.7安全运维体系
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安全运维体系,包含运维需求总体规划和管理体系的构制,以及绩效考评等工作,提高全省信息系统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满足国家层面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要求,为建设戒毒系统信息化工程的建设、运维标准规范积累经验。
2.8省直强制隔离戒毒所应用系统建设
主要应用系统包括:
智能安防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门禁控制系统、车辆管理系统、数字广播系统、综合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周界防范系统、智能侦测分析系统、所外押解系统、智能警务通系统)、综合业务系统(会见管理系统、亲情电话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电化教育系统等)、所务公开系统、物联网应用系统、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应急指挥中心、机房及配套工程。
3.咨询设计服务要求
3.1编制项目初步设计
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55号文)和《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的规定和采购人要求,编制《湖北省戒毒系统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
《湖北省戒毒系统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要充分细致论证设计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主要设备和材料明细表要符合订货要求,可作为订货依据,满足施工图设计原则和方案,若有重大变动或概算突破估算投资较大时,则要申明原因、报请原审批主管部门。
初步设计包含并不限于下述内容:
3.1.1项目概述。
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简介、设计单位简介、编制依据、项目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期、总投资和资金来源、相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调整情况、主要结论与建议等。
3.1.2需求分析。
主要包括业务目标需求分析结论、系统功能指标、信息量指标、系统性能指标等
3.1.3建设方案。
主要包括建设原则、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系统总体结构、规模与内容、各系统设计方案、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系统软硬件物理部署方案、机房及配属方案、机房与配套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方案相对可研报告批复变更调整情况的详细说明等
3.1.4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
主要包括领导与管理机构、项目实施机构、运行维护机构、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项目进度质量资金管理方案等。
3.1.5以及人员配置与培训、项目实施进度、初步设计概算、风险与效益分析等。
在项目研究范围及论证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随时根据审批部门在项目报批过程中提出的要求进行合理修改和补充。
通过省发改委的审批作为验收的必要条件之一。
3.2施工图设计
根据《湖北省戒毒系统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和采购人的要求提交施工图设计、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3.2.1设计文件。
主要包括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设计标准、设备一览表、材料汇总表。
3.2.2施工图。
主要包括系统总体框架图、各系统施工详图、各系统设备安装尺寸图、安装设备的配置关系和布线走向、明确施工工艺要求图等。
施工图设计的规模和预算不能超过初步设计批复的各单项的规模和概算,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能据以进行工程验收。
项目的设计深度必须达到招标和施工的要求。
图纸除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系统图、平面图、监控点表、信息点表外,各种设备、线缆、管材均应有推荐品牌、规格型号和主要的技术参数,以便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供招标和施工使用。
指挥中心、视频会议室和指挥中心须提供实景效果图。
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服务方应按照采购方的意见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和深化。
3.3招标咨询
根据设计的技术方案编写技术规范书(采购需求),为工程招标提供技术服务。
技术规范书,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概况、工程范围、设备规范、技术要求、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供货范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编写的技术规范书应清晰地定位工程所涉及的范围;要写明工程所涉及设备的详细规格、参数;工程现场技术服务的要求、服务人员的职责、甲方的以为以及培训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所涉及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乙方所提供设备范围及提供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所需要的最低限度备品备件。
3.4项目后评估
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项目评估,在工程项目竣工运行一段时间后,再对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行状态、实际效果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
按采购人要求提交项目后评估报告,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3.4.1项目目标后评估。
主要包括评定原定目的和目标的实现程度等
3.4.2项目过程后评估。
主要包括项目从前期准备、建设实施到竣工运行等一系列过程的评估
3.4.3项目效益后评估。
主要包括项目的运行效果和社会效益等
3.4.4项目持续性评估。
主要包括评估项目是否需要随着形势的发展持续升级
3.5实施及验收阶段为业主提供咨询服务。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项目建设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直至项目终验结束。
并提供一年免费技术咨询服务。
(二)本项目服务人员技术要求。
1.本项目现场总共投入咨询人员主要技术人员至少有20名(其中:
至少5名高级工程师、15名中级工程师,中标后提供证书原件供采购人备查),并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项目服务周期为24个月,高级专业技术咨询人员不得少于779个工作日、中级专业技术咨询人员不得少于2265个工作日(详见:
设计人日需求表)。
投标人所投服务周期、拟投入人员、人日数不满足本项要求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如因非咨询方原因项目超期,不增加费用。
派驻本项目实施的相关人员需具有投标单位(含分支机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为其办理社保缴费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会在评审时将不予采信。
2.拟派项目组人员要求(建议最低人员工作量):
设计人日需求表(工作量清单)
建设阶段
分项名称
高级工程师
中级工程师
人力需求
时间(日)
小计
人力需求
时间(日)
小计
初步设计阶段
环境调研勘查
5
10
50
15
10
150
需求梳理
5
10
50
15
10
150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5
15
75
15
15
225
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5
7
35
15
7
105
初步设计图纸绘制
5
8
40
15
8
120
施工图设计阶段
详细勘察
5
10
50
15
10
150
需求确认
5
5
25
15
5
75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5
20
100
15
20
300
设计预算编制
5
10
50
15
10
150
施工图纸绘制
5
15
75
15
15
225
招标咨询阶段
协助招标咨询需求
5
10
50
15
10
150
技术规范书编制
5
10
50
15
10
150
实施咨询阶段
提供咨询服务
5
15
75
15
15
225
验收阶段
提供咨询服务
3
3
9
5
3
15
后评估阶段
编制后评估报告
3
15
45
5
15
75
合计
779
2265
3.其他要求。
3.1项目组人员需在其执行资格范围内及期限内执业。
3.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投标人须保证不少于20人的项目组驻点办公,项目组人员不得参与其他项目。
且项目组成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资质。
3.3投标人需执行国家及湖北省主管部门相关设计的规范、标准、确保咨询服务成果的审批流程通过,初设方案如不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的,成交供应商负违约责任。
3.4拟派项目负责人曾担任过类似信息化项目咨询设计负责人(或项目主管),有总投资额与本项目金额相同及以上的。
3.5投标文件编制需规范完整。
3.6投标人的设计方案需对本项目现状分析、业务需求、项目难点、风险点及保障措施、设计思路、投资控制和设计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以及合理化建议进行阐述,且项目估算编制合理。
五、商务要求
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中需对以下逐条商务要求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
不满足以下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服务周期要求:
★1.1服务周期:
详见采购清单中“★服务周期”(包括:
勘查、设计、招标咨询、实施、验收等阶段);
1.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明确的开发及交付安装的实施周期表。
2.服务地点:
湖北省戒毒管理局及各强制隔离戒毒所。
3.本项目质保要求:
本项目至项目终验合格后提供一年免费技术咨询服务。
。
4.报价要求:
4.1中标人负责对湖北省戒毒系统信息化工程提供咨询设计,包括编制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编制技术规范书、编制项目后评估包括,并对项目后期的实施及验收提供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故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上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4.2对于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
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4.3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数量、人工工资及其他费用的价格清单。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明细价格清单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5.付款方式:
5.1按工程进度付款,具体在合同中约定,按政府采购付款方式结算。
5.2中标人需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六、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方(甲方):
湖北省戒毒管理局
服务方(乙方):
第一条双方权责
1.甲方责任
1.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项目实施中必要的协调工作,为项目组提供项目实施必要的办公场地等资源。
1.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如因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客观因素造成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责任
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2乙方必须完成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各部门的协调和文件送审、施工招标的配合、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工作,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按国家相关规定确定。
2.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2.5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更换投标承诺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和现场设计代表。
第二条知识产权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满足甲方需求的研究设计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甲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三条保密
甲乙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条争端解决
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按合同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
若协商开始后3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评标方法及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办法、步骤及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文件“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
(一)投标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性检查时,出现不符合采购需求文件“一、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一、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如采购人在开标前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管理规定》要求已进行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参加正式投标,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资格性检查,只进行符合性检查。
2.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相应。
符合性检查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1文件中已公布项目(分包)采购预算,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3《商务要求偏离说明表》和《技术要求偏离说明表》、《资格性检查对照表》和《符合性检查对照表》《技术和商务“★”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评议对照表》和《技术评议对照表》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4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2.5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2.6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2.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2.8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递交或金额不足、递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10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2.11交货期或服务期(工期)、质保期或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12投标人未提供所投货物、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或原文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2.13投标技术响应和商务响应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号要求的;
2.14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条款。
(二)澄清有关问题
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应由评委会专家签字)。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规定时间做出澄清。
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三)比较与评价投标文件
1.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本章“评标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
2.技术服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评议,并依据本章“评标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
3.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比重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值计算详见本章第三节评标标准中“3.价格评议”的具体计算方式。
4.计分办法
4.1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和汇总。
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八、评标标准
评分标准中涉及到企业或人员证书资历、业绩的评分内容,须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评审内容资质证书或业绩,并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分依据。
如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将按0分计定。
1.商务评议(占20%)
序号
评分项
分值
评标标准
1.1
综合实力
3
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
1.2
3
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的(专业为工程测量)。
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
1.3
3
投标人所咨询设计项目获业主单位整体工作成果及项目团队服务得到客户认可的(须提供证明文件为依据,提供文件依据需包含项目整体工作成果及项目团队服务得到客户认可的内容描述)。
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1.4
项目组人员
3
投标人成立不少于20人的项目组,每增加2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项目专班小组所有工作人员近3个月在本公司内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1.5
3
提供项目组成员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资质(包括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咨询工程师、高级通信工程师、网络规划设计师及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资格、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每有1种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
(以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书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据)
1.6
业绩
3
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咨询设计的类似信息化工程项目,有设计费用达到250万元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合同验收报告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据)
1.7
2
拟派项目负责人曾担任过类似信息化项目咨询设计负责人(或项目主管),有设计费用达到250万元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合同验收报告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据)
2.技术评议(占62%)
序号
评审项
分值
评标标准
2.1
文件编制
2
评审要素:
①目录清晰准确且与页码内容对应强;②内页有连续页码;③装订成册且无散页。
上述三个要素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直到本项2分扣完为止。
2.2
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分析
3
项目现状分析:
对项目现有设备、存在问题、现有网路状况结构图进行分析,依据各投标人所提供内容的符合程度进行横向比较排名。
①第一名得3分;②第二名得2分;③第三名,得1分;
本项不设并列计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3
3
项目需求分析:
对项目戒毒业务需求进行分析,包括:
业务需求及流程分析、业务功能、系统功能需求、性能需求等,依据各投标人所提供内容的分析理解程度进行横向比较排名。
①第一名,得3分;②第二名,得2分;③第三名,得1分;本项不设并列计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4
3
项目难点分析: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出项目建设难点、并有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依据各投标人所提供内容的可行性进行横向比较排名。
①第一名,得3分;②第二名,得2分;③第三名,得1分;本项不设并列计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5
3
项目风险分析:
针对本项目特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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