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探索与思考同名34362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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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40个行业和2024个各级文明单位与3132个特困家庭结成帮困对子,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捐款捐物、助学和提供就业岗位等。
二是项目共建。
建立领导和部门挂钩农村和选派干部驻村任职制度,认真实施“132”计划(1个试点镇、30个示范村、200个整治村)和“五大工程”(富民工程、基础工程、素质工程、安居工程、保障工程)、“六项服务”(发展规划服务、项目带动服务、科技信息服务、公共事业服务、金融信贷服务、社会保障服务),通过开展“百龙联百村、共建新农村”和“三下乡”、“农业155”等活动,实现以城带乡、共同发展。
三是山海共建。
积极开展区域共建“绿色生态文明带”活动,组织宁化、建宁等五个原中央苏区县分别与泉州市的五个市(区)开展山海协作、结对共建,泉州市结对方共资助1000多万元。
并组织三明各商会分别与原中央苏区县开展结对共建,推动了原中央苏区县的发展。
通过开展“共建共享和谐三明”活动,使人们普遍享受到共建带来的实惠,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赞同率达100%。
2.着力道德建设,提升市民素质
始终把提高文明市民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大力实施“三大工程”。
一是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工程。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按照“党政机关作表率、文明单位走前头、街道社区抓普及、学校学生是重点、农村建设树新风、行业窗口作示范”的要求,建立39个示范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文明规范伴我行、争当三明好市民”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明风尚。
利用春节、清明、端午等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文化活动,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二是精神支柱工程。
大力弘扬开明、清明、文明的“三明精神”,特别是把城市精神渗透到抗击冰冻灾害和支援四川抗震救灾中,共为灾区捐款7000多万元;
广泛开展社会志愿行动,成立市社会志愿者协会,10多万名社会志愿者积极行动起来,为文明城市创建发挥了生力军作用;
创新援助长效机制,在市区47个社区建立“爱心合作社”,对700多户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特困户给予除低保金外的补助,2007年9月2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在晚间黄金时段《360度》栏目中,深入报道我市将“爱心超市”升级为“爱心合作社”的经验做法;
大力培育先进典型,郑忠华、刘惠芬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柴裕财、洪伟荣登“中国好人榜”。
三是特色教育工程。
构建以社区为平台、家庭为基础、学校为主阵地的“三位一体”教育网络,涌现出“二代教育工程”、“三礼教育”、“食宿改善工程”、“暑教活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督导队”、“十大教育平台”等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得到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充分肯定和宣传推广。
其中,大田四中的“村级德育工作站”荣获全国第三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三等奖,创办全省首家“流动家长学校”的尤溪县溪尾中心小学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3.着力改善民生,注重利民惠民
每年都集中力量办好一批实事,抓好“三大民生工程”。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
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近两年投资2.84亿元,用于沙溪沿岸扩改和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城市环卫、供排水等26个社会事业项目建设;
2008年上半年又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市区基础设施改造和精品小区的改造。
二是加强社会保障。
三年来全市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完成参保率都达10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平均参合率达86.7%,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在全省率先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并保持动态为零,率先建立援助农村“一户一就业”长效机制,率先推行农民工“就业保障卡”服务制度,率先构建统筹城乡就业平台;
城镇登记失业率3.7%,为历史最低。
三是改善人居环境。
狠抓重点企业的污染减排和治理,沙溪市区段水质达标率100%;
充分利用山清水秀的自然条件,实施“绿、美、亮、净”工程,建设沙溪河两岸绿地,绿化率达90%,形成了具有园林特色的城市绿色风光带,“水上看三明、沙溪观夜景”已成为三明的新亮点,沙溪河两岸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荣获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2008年10月10日《人民日报》以《三明:
绿色明珠绽放文明花》为题对我市创城惠民、注重改善民生的做法给予专题报道。
4.着力满意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把共创满意和谐环境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坚持“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满意”主题。
以“满意在三明”为主题,在党政机关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文明机关、当人民公仆”、“说到做到,说办就办”的活动;
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满意在车间”、“满意在柜台”、“满意在公交”、“满意在学校”等系列“满意”活动,并在全市40个参赛行业开展以“三比三赛”为主题的“诚信服务”竞赛活动,使服务环境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是突出“四个不让”。
按照市委提出的“不让政策在我的手中截留;
不让差错在我的手中发生;
不让时机在我的手中耽误;
不让业主在我这里受到冷落”的“四个不让”要求,深入开展“三简(减)一提高”活动,全面建立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否定报备、失职追究和效能考评制度,市区两级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推行“一头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限时办结”的高效政务服务。
三是突出“平安”建设。
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93%;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活动,市区设立12348法律服务专线11部;
在全省率先建立100家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被国家劳动保障部确定为“全国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示范城市”。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以社区、街路、卡口、阵地、单位等五大防控系统为支撑,具有三明特色的治安防控体系;
全面推进“平安三明”建设,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连续六年保持全省前列。
5.着力一以贯之,提升创建水平
坚持不懈地走文明共建这条路子,通过抓自建促共建,抓共建带自建,形成了全社会创建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一把手抓两手”,实施“一岗双责制”,建立健全目标管理机制、工作运行机制、竞争激励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形成了一任接着一任抓、一级带着一级干、一年连着一年做的工作格局。
2006年来,市委常委会召开13次专题会议研究文明城市创建事项,市委书记、市长先后6次部署和点评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市几套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创城工作,深入创城第一线靠前指挥。
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几套班子合力抓、条块结合共同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思想认识、领导力量、工作班子、具体措施、创建合力和保障机制“六个落实”。
二是强化工作机制。
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总指挥、市长为第一副总指挥的创城指挥部,制定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创城指挥部经常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
各成员单位分别制定了创建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两区和各街道也相应成立了创城指挥部,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创城指挥部还成立了七组一室,认真对照创建指标和要求,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工作。
三是强化动态管理。
制定《三明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三明市文明单位(学校、社区)建设管理办法》、《三明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记分办法(试行)》,扎实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军民共建等活动,实行动态管理,解决了一些创建单位评时积极、平时消极的问题,有效调动了创建单位重视创建过程、始终如一抓好创建的积极性。
二、当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工作中,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
一是城市创建目标和定位不够明确,创建各项机制不够完善,难以持之以恒、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创建工作的落实。
二是创建品牌特色不够鲜明,创建活动名称太多,难以打造成有规模、有影响的品牌,降低了活动效应。
三是市民教育方式方法创新不够,如排队上车、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等小载体教育活动没有坚持开展,要花大力气扎扎实实抓好,抓一件成一件,不走过场,不喊口号,真正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
四是创建的参与面和覆盖面不够广,文明创建与文化活动融入不够,城市文化阵地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切实为创建活动提供阵地保障,从而不断提高市民参与的积极性;
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和城乡共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领域不够宽,各类企业特别是建筑、餐饮、旅游等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没有跟进;
试点活动经验没有及时推广,存在一些活动只在号召层面上进行,有些只在试点社区、单位开展,没有及时总结和推广活动经验。
五是尊重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社会环境不够浓厚,思想不够解放,服务创业的观念不新,干部队伍中思想观念陈旧,不能与时俱进对待新事物、新发展;
对创业的教育和宣传力度不够,尚未形成尊重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
工作方法、服务手段还不能适应形势变化要求,还未能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全面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和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行业创建工作总体上还不平衡,先进行业和一些后进行业工作的差距还比较大,一些行业部门反复出现问题,群众不满意。
三、争创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对策与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市要以这次荣获“全国创城工作先进城市”为新的起点,总结经验、正视问题,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再接再厉、不断超越,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切实有力的创建措施、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狠抓薄弱环节整改,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上新水平、创新成效。
具体来说,要“把握四个关键”、“培育五大亮点”、“营造六大环境”:
1.深化三个认识:
我市已荣获第四届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光荣称号,成绩只能说明过去,新一届创建工作已经开始。
要早动员、早部署,充分认识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是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
其考评指标涵盖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方方面面,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内涵。
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各项考评指标的落实,是对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力的检验,也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现实需要。
二是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落实“着力民生、着力民心”要求的重要举措。
着力民生、着力民心是我们抓改革、促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优化城市环境、改善生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培育文明新风、营造和谐人际关系、造福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
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可以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让市民安居乐业,让投资者放心满意,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实惠,用实际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赞同和支持。
这正是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热切期盼,是推进发展之策,是和谐建设之需,更是顺应民心之举。
三是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推进“两个先行区”建设的具体行动。
我市是全国创建文明城市的开拓者,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发祥地。
在推进“两个先行区”建设的进程中,三明更需要借助精神文明创建这个独特优势,先行一步、走在前头,进一步打响三明的城市品牌,从而更好地带动经济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硬指标的落实,带动社会治安、人文环境、行政效能、新风正气等软实力的提升,进一步增强三明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带动力,充分发挥“前锋、基地、枢纽、支撑”作用,为全面推进“两个先行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创建的具体工作中去,进一步动员全市力量,积极主动工作,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2.把握四个关键:
一是以人为本。
围绕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务下伸,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更好地融入普通群众,融入现实生活,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
二是协调发展。
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精神与物质、硬件巩固与软件提高、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量力而行与尽力而为的关系,努力实现传统美德与现代文明交相融合、城市建设与农村发展齐头并进、人与环境和谐统一、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三是注重特色。
坚持从三明实际出发,把巩固和发展三明“好在共建、贵在坚持、重在建设”的创建经验作为深化创建的着力点,强化创建的主动性、有效性和导向性,继续创出新经验、新做法。
四是与时俱进。
按照时代发展的要求,以超前的认识、崭新的观念、科学的思维指导文明城市创建,大胆借鉴吸收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深入理性思考,积极探索实践,不断赋予创建活动旺盛的生命力。
3.培育五大亮点:
一是培育阵地建设亮点。
在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中,要认真抓好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全面形成市、镇、村三级相结合的网络化宣传思想阵地格局,并充分发挥各类阵地在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培育教育氛围亮点。
要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契机,积极探索20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普及和养成的有效途径;
以构建学习型城市为目标,切实办好市民文明学校,积极探索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是培育活动载体亮点。
做到常规载体持之以恒,常抓常新;
新设载体力求富有时代气息,贴近群众生产生活;
系列载体好中选优,提炼精品,形成品牌。
在继续深化“满意在三明”、“九联一体化、服务千万家”、“情暖三明、结对济困”、“绿色生态文明带”等特色载体活动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一批特色创建载体。
四是培育保障体系亮点。
通过不断扩大农村养老、医疗保险覆盖面,广泛开展慈善扶贫济困活动,不断提升“爱心合作社”和社会志愿服务的内涵和实效,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城带来的变化,从创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从而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创城的热情和积极性。
五是培育文明社区亮点。
要不断赋予文明社区新内涵,突出社区建设、社区教育、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并把工作延伸拓展到居民小区、庭院楼道、居民家庭,在创建中不断提高市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共建文明社区,争当文明市民,使之成为我市文明创建的独特风景线。
4.营造七大环境:
一是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以“满意在三明”为主题,按照市委提出的“四个不让”要求,在党政机关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文明机关、当人民公仆”、“说到做到,说办就办”的活动,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和政务服务效率与质量,提高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同时,积极推进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完善网上审批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二是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以提高市民法律素养和群众安全感、保障市民合法权益为目标,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和治安环境建设,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法治体制,完善法治程序,强化法律援助与服务,又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维护公平、构建和谐的职能和作用,完善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三明”创建活动。
三是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扎实开展“诚信三明”活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府的公信度和企业、个人的信誉度,努力做到政府讲公信、企业讲守信、群众讲互信。
通过开展“窗口”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创评活动,加强对“窗口”行业及其规范化服务的监管督促,提升市民群众对各“窗口”行业服务的满意度。
四是营造定稳定的社会环境。
把建设“平安三明”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建立完善保持社会长治久安的有效机制,维护政
两翼、“块状”推进、连片发展,在产业发展上突出工业、提升工业,加强农业、做特农业,培育三产、搞活三产,为三明在海西建设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必须坚持好在共建的基本经验。
要坚持和发展“好在共建、贵在坚持、重在建设”的基本经验,认真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在实践中证明可行、社会广泛认同、群众普遍接受、与建设和谐社会理念相融合的成功经验,毫不动摇地把文明城市作为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来创建,深入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持续好的思路、好的举措,一以贯之地抓好精神文明各项工作,使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再上新水平。
第三,必须坚持开拓创新这个动力。
坚持把开拓创新的精神贯穿创城工作的全过程,按照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开展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单位”等活动;
突出关注民生,建立社区“爱心合作社”;
着力创建和谐社区,广泛开展“邻里节”活动;
坚持以城带乡,开展市直机关单位与挂点村“联建共创”活动,组织驻明商会分别与原中央苏区县开展结对共建;
围绕发挥文明单位示范作用,开展文明单位动态记分管理等,为创城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第四,必须坚持宣传教育这个先导。
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要先行。
在加强对市民教育的同时,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和宣传栏、宣传单、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市民参与创城的热情,促进群众知晓率、赞同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的明显提高,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城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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