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保安员章节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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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保安员章节重点
第一篇职业道德
第一章保安员基本常识
一、评判保安员职业行为的标准
保安员职业道德是具有自身职业特点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道德品质,也是评判保安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是与非、好与坏、善与恶的标准。
二、保安员职业道德调节的对象是保安从业人员诚实守信是职业道德的根本
五、保安员爱岗敬业的要求
1,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为做好本职工作尽心尽力。
2,用一种恭敬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职业,要专心、认真、负责。
3,是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刻苦努力地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动力。
保安服务技能是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履行职责的能力,包括专业技能、专业知识、法律常识,以及与他人沟通、理解、合作的能力等。
4,以较高的热情学习掌握保安服务技能,才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才是爱岗敬业的具体体现。
六、保安员团结互助的要求
1,是指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为了实现共同的利益和目标,互相帮助、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共同发展。
2,可以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增强保安从业单位的凝聚力。
3,要求保安员宽容相待。
宽容是指宽厚和容忍。
七、保安员文明服务的要求
1,要求保安员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为客户单位及服务区域提供服务
2,要求保安员在安全服务活动中,必须尊重客户,把服务对象是否满意放在保安服务首位
第二章保安员职业守则
一、职业守则概述
职业守则是职业活动参与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
职业守则是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保障。
保安员职业守则是保安从业人员在保安服务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是保安员职业道德的具体体现,是职业道德的具体化、专业化、一致化
二、保安员职业守则的内容
《国家保安员职业标准》对于保安员职业守则的内容: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爱岗敬业,熟悉业务;
(三)掌握技能,强健体能;(四)文明值勤,热情服务;
(五)见义勇为,奉献社会;(六)恪尽职守,保障安全。
第三章保安工作纪律
工作纪律是工作人员的行为规则,是完成工作任务的保证。
三、保安员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纪律要求
1,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是保安服务组织、保安服务工作、保安从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2,要不折不扣地履行保安合同,赤胆忠心地为客户的安全服务,但不得阻碍国家公务人员进入安全服务区内依法执行公务活动。
3,要顾全大局,积极参加保安合同约定范围外的维护社会治安行动。
凡是对维护社会治安有益有利的事项,不管份内份外,不论在岗下岗,保安从业人员都要主动积极地去做。
四、保安员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纪律要求
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要求保安员在保安服务活动中,把全部的智力、体力、精力投入到保安服务工作中去,不折不扣地履行法定的义务,完成各项保安任务,不粗心马虎,不偷懒应付,不玩忽职守,更不能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五、保安员廉洁奉公的工作纪律要求
1.要求保安员树立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思想,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2.要求保安员把法定的保安员权利正确地运用于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之中,做到办事公道,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不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不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不随意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第二篇保安员基础知识
第一章保安员基础理论知识
一、国外保安业的发展
1.英国的保安服务业始于16世纪初期;现代保安服务业逐渐形成于18世纪末期。
2.美国保安分为工业保安(专有制保安)和商业保安(合同制保安)两类。
二、我国保安服务业的现状
1.已具有一定规模,在增加社会就业机会、降低公共行政成本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已经成为我国社会防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预防违法犯罪、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
(一)保安服务领域日益广泛
1.形成了保安守护、巡逻、押运、技术防范等四大主要业务,电子保安、外事保安、司法保安、特种保安、社区保安等
(二)保安服务的社会作用日益显著
2.保安服务在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中发挥的作用尤为突出。
(三)保安服务活动日益规范
3.国务院颁布的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规范我国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和促进其发展,起到了划时代的重要作用。
(四)保安服务的特点
保安服务具有特许性、有偿性、契约性、风险性、防范性等特点。
(五)保安服务操作的基本规程
保安服务操作规程,是指保安服务组织和保安服务人员开展保安服务工作时应执行的有关规定程序。
它是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及保安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业标准。
1、保安服务合同的签订
(1)了解需求
(2)现场考察3)签订合同
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不得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提供保安服务。
2、保安服务的准备
(1)制定保安执勤方案和应急预案
根据保安服务合同要求,保安服务公司组织有关人员策划、制定为客户单位服务的保安执勤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征得客户单位确认后实施。
重大的保安执勤方案和应急预案,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保安服务公司应依法向保安服务合同履行地的设区的市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3、保安服务的实施
保安服务的实施,是指保安服务公司及其派驻客户单位的保安队(员)履行保安服务合同的行为。
各种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保安服务,实施过程中,应执行公安部、人社部的各种具体的操作规程,切实做好保安服务质量的检查与改进工作。
保安服务质量的检查,应以公安部、人社部颁布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有关规定要求,通过驻勤保安队(员)自查、上级检查、抽查及纠察队检查、听取保安队员意见、建议和客户评价等多种形式,对保安勤务和队伍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努力改进和提高保安服务质量。
四、保安服务业的管理
国家对保安服务业的管理是通过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来实现的。
公安机关是保安服务业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是保安服务业的行业协调管理部门,工商、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是保安服务业的行政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业实施监督管理,这是保安服务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成为特殊服务型企业的重要特征。
(一)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业的监督管理
1.对保安服务公司的审批、备案管理
2.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管理
3.对保安培训单位的审批、备案管理
4.对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5.对保安培训教学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工商、税务、物价、人社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安服务业的监督管理
(
(四)保安从业单位的内部管理
1、保安从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
(1)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2)岗位责任制度
(3)保安员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
招聘录用、培训教育、考核评价、调配使用、执勤规范、奖励处罚以及物资保障、福利待遇等制度。
健全保安员管理制度,
(4)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5)枪支管理制度
五、保安管理人员的职责
1、根据保安服务合同约定承担的任务,组织安排勤务;检查考核分队(班)人员的执勤情况;
2、负责统计考勤,检查执勤记录。
4、组织召开队(班)务会,布置工作、勤务讲评、思想教育,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做好会议记录。
六、保安员岗位纪律
保安员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得超越职责权限;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不准刁难群众;有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瞒报。
保安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准脱岗、空岗、晚岗,不准迟到、早退。
保安员要遵守客户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客户单位内部的机密事项;要爱护公物,爱护客户财物;未经允许,不准动用客户单位物品和接受客户单位赠送的礼品。
第二章保安员专业基础知识
(二)消防工作方针
“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
二、保安员的消防职责
3、了解和熟悉安全服务区域的电源开关、总闸、水源、消防水带、开启消防阀门的位置。
4、熟悉和掌握安全服务区域内的各种性能、规格的灭火器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能够及时、正确地报告火警情况。
5、安全、迅速地扑救火灾,积极抢救生命,保护、疏散物资;能够判断一般的火源位置和燃烧物质性能,以及有无爆炸、毒烟气和房屋倒塌、触电的危险。
7、主动、积极、如实地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协助公安机关的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和有关责任人的情况。
(一)灭火的原则
灭火原则是扑救火灾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有效实施灭火的基本保证。
1.立即报警的原则2.救人第一的原则
3.正确选用灭火器具的原则4.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5.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
1、火灾的分类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将火灾分为A、B、C、D四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
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
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氨气火灾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
如钾、钠、镁、钛、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2、灭火器的种类及使用方法
目前常用的灭火器类型有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
此外还有清水灭火器、1211灭火器。
(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A类火灾。
(2)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B.C类火灾及带电火灾。
(3)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救A、B、C类火灾及带电火灾。
仅不适用扑救D类火灾。
五、室内外消火栓知识
消火栓是指与供水管路连接,由阀、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消防供水(或泡沫溶液)装置。
消火栓按设置形式来区划,可分为室外消火栓和室内消火栓。
室内外消火栓属于公共消防设施,这些设施对于扑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具有重要的作用。
消防控制室知识
(一)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功能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职责任务
十二、心理健康常识
(一)基本概念
心理健康就是正常的心理状态。
与心理健康相对应的是心理亚健康以及心理病态。
维护心理健康的途径是:
1.注意优婚优生,避免先天缺陷;2.优化现实环境,减少不良刺激;3.加强心理修养,提高心理素质;4.接受心理教育,学会心理调适;5.主动向人求助,及时缓解心病
保安员应在思想上和身体上保持适宜的戒备状态
计算机病毒的特点:
寄生性\破坏性\传染性\潜伏性\隐蔽性
第三章保安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的实施包括三个环节:
守法、执法和司法。
守法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的基本权利
(1)公民的政治权利
政治权利实质上就是民主权利,是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
(2)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①财产权。
②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③休息权。
④物质帮助权。
⑤文化教育权利。
⑥特定人的权利。
(3)公民的基本义务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③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④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⑤其他义务。
(四)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是指在形式上似乎构成某种犯罪,但其目的在于排除现实的具有社会危害的行为,并不具备社会危害性,因而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主要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自救行为、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等
1.正当防卫
(1)必须有正当的防卫意图
(2)必须有不法侵害发生(3)必须不法侵害正在进行(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5)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2.紧急避险
(1)必须基于正当的避险意图,即出于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
(2)必须是合法利益受到危险的威胁,没有危险的发生则不能实施紧急避险。
(3)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既不是过去的,也不是未来的,更不是行为人主观推测或臆想的。
(4)必须是无其他方法可以排除危险。
(5)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六)常见的犯罪
1.招摇撞骗罪2.寻衅滋事罪3.非法拘禁罪4.妨害公务罪5.故意伤害罪
6.职务侵占罪7.侮辱罪
四、刑事诉讼法知识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刑事诉讼程序
1.立案
2.侦查
它的任务是依照法律程序收集、审查各种证据材料,证实犯罪行为,确定犯罪嫌疑人,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以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继续进行,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审判和惩罚,并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3.起诉
4.审判
五、民法通则
(一)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这种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有公民的民事权利一律平等。
公民以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同时也要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七、合同法
《合同法》分为总则、分则、附则。
(一)《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合同自由原则。
2、平等、公平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守法与合同保护原则。
八、劳动法
(一)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立法目的所在,也是《劳动法》的主旨之一。
《劳动法》的主要作用是: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制定,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即成立。
劳动者将根据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将根据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改善福利待遇。
1.劳动合同的订立
(1)双方当事人具有合法主体资格
(2)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
(3)劳动内容合法
(二)火灾预防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3)结合本单位防火工作的特点,有重点地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一)道路交通管理的原则
1.依法管理的原则。
2.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3.保护人身安全的原则。
4.重视交通安全宣传的原则。
保安从业单位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对保安从业单位的处罚和对保安员的赔偿,依照有关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保安从业单位不得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否则,依法予以惩处。
十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二)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1.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2.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3.现金、票据、印签、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4.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5.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6.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7.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8.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9.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十三、信访条例
(一)信访工作指导原则
《条例》规定,信访人不得有的行为: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6.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二)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规则
2.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3.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一)民用爆炸物品概念
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二)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
2.按照《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许可的品种、数量运输
3.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2)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车厢内不得载人;
(3)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5)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当有专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7)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十六、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活动。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2)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3)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4)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5)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志。
(6)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7)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8)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9)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篇守护巡逻
第一章出入口守卫服务的内容和岗位要求
一、出入口守卫服务的内容
(一)保安员通过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维护客户安全。
(二)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对出入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
(四)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
(五)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
(六)协助客户单位做好来访人员接待等工作。
二、出入口守卫的岗位要求
(一)着装整齐、语言文明、手势规范、站姿端正、精神饱满。
(二)熟记客户单位有关门卫规章制度、出入手续。
(三)了解门卫区域内的环境状况和安全措施。
(四)熟悉和掌握单位内部机构的分布、位置、联系方式。
(五)基本熟悉和掌握客户单位内部人员情况。
第二章出入口守卫服务的操作规程
一、制定出入口守卫勤务方案
(一)根据合同确定勤务方案、门卫勤务方式及所需装备等。
(二)根据出入口的建筑特征以及人员、车辆流量,确定门岗的具体位置。
(三)确定各类情况的处置方法,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
二、出入口守卫勤务的实施
(一)验证。
⑴逐个查证。
⑵重点查验。
⑶免检放行。
。
(二)检查。
(三)观察。
第三章出入口守卫勤务的检查指导
三、指导科学划分守卫责任区
守卫责任区,是指保安人员在担任客户守卫任务时应该进行安全管理的区域范围。
责任区一般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大小适当。
(二)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
(三)与其他保安责任区相一致
四、指导编制出入口守卫勤务方案
对守卫内容、守卫形式、守卫力量部署等各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和计划的文书。
因此,要做好对守卫勤务的检查指导,首先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守卫勤务方案。
第四章目标部位守护服务的操作规程
一、目标部位守护服务的内容
(一)看护和守卫,保卫客户安全。
(二)及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守卫范围。
(三)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工作。
三、目标部位守护上岗前的准备
担任目标部位守护勤务的保安员要:
(一)按规定着装。
(二)携带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的防护用具。
(三)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
(四)备有守护勤务登记簿。
四、目标部位守护勤务的实施
(一)固定岗位。
(二)移动岗位。
(三)瞭望岗位。
六、目标部位守护紧急情况的处置
(一)遇有无关人员违反规定欲进入守护区域时,应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坚决制止并迅速报告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二)遇有无证车辆,欲进入守护区域时,应示意停车,对不听指挥强行闯入的,应立即报告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并记下车型、牌号、颜色等特征。
(三)发现不法侵害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并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客户单位或公安机关,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四)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应立即报警,及时通知客户单位,并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第五章目标部位守护勤务的检查指导
二、明确岗位要求,以岗位要求为标准检查目标部位守护工作
主要是:
执行守护任务的保安员,应熟悉有关制度、规定及准许出入守护区域的手续和证件;熟悉岗位周围的地形、地物及设施;熟悉应急设备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熟记与有关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熟练掌握处置一般问题和紧急情况的方法,对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能及时、准确报告。
三、指导加强要害目标的守护
所谓要害目标,是指对社会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与关键影响的单位或部位。
要害目标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系统、单位或部门,如党政首脑机关,广播电视系统,邮电通信系统,重要科研单位,机要档案部门,博物馆,故宫,国防军工设施等;第二类是部位、物品或环节。
守护要害目标的勤务采取的措施有:
(一)认真掌握守护要害目标的规模、功能、范围、特点、周围环境与守护要求,并据此制定切实可行的守护方案及备选方案。
(二)认真组织要害目标守护的实施。
(三)加强要害目标守护的领导与指挥。
(四)加强要害目标守护的技防措施。
1.充分利用各种报警设备装置。
2.充分利用各种加固保险设备装置;
3.充分利用监视控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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