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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2
(三)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2
(四)吊板工安全操作规程2
(五)除锈、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2
(六)木工安全操作规程2
(七)起重挂钩及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2
(八)钳工安全操作规程2
(九)管工安全操作规程2
(十)机加工安全操作规程2
(十一)化学清洗工安全操作规程2
(十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2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总负责。
其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工作。
二、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三、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四、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五、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六、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进厂后组织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七、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项目经理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一、协助总经理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
二、组织人员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
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三、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灯具、各种消防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疏散通道畅通。
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
四、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
使从业人员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的处置各处突发事件。
五、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
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三)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安全员有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责任,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监督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并自觉接受上级监督管理。
二、重点负责供电供水、供暖、供油等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工作;
负责制定并完善上述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运行的各种制度、措施和操作流程以及一旦出现问题和故障时的各种紧急救援应急预案。
三、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专业人员岗前培训和特种工种人员的定期培训工作
四、负责对全体职工的消防培训和消防教育。
五、监察、制止、纠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六、对本单位内的消防安全负责。
七、负责本单位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制度、措施和种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完善和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库区的火灾防范、消防器材配备、保管和更新。
九、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
四)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长承担本区域安全工作主体责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定期自查本辖区内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器材是否被圈占挪用,用电、用气、用油等设施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定期组织区域人员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区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区域人员做到四懂四会,能能够果断、正确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4.坚持执行用电审批制度和本单位各种应急预案;
5.加强值班人员责任心的教育,严格按照值班岗位责任执行;
6.每天对本区域仔细检查,不合格项目立即整改;
7.对本区域内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遇重大、紧急事件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及时向上级领导通报、请示,并妥善做好相应处理工作。
二、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2.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工作。
3.遇重大、紧急事件和超出职责范围的业务,应及时向上级领导通报、请示,并妥善做好相应处理工作。
4.加强安全责任意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公司内部的经营情况和商业资料,维护公司利益。
5.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必须向上级主管领导请示,未经上级领导同意,私自换、代班按违纪处理,在此期间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6.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准迟到早退,执行好值班、交接班及清场签字制度。
三安全保障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职前培训。
内容包括:
车间概况、工作任务及生产工艺特点;
主要安全制度、规定与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车间的主要危险源、点控制措施;
车间最易发生的事故及预防措施;
防火安全常识;
用电安全常识;
车间其他安全生产特点等及针对工作岗位的专门教育。
二、根据行业的发展经常组织员工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以及试制新产品时,对岗位员工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
三、每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四、公司每个季度至少一次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各班组也须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
五、公司的安全员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六、公司各特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七、各班组,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自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培训。
八、公司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如:
海报、播放影视节目等。
(二)施工安全制度
一、在各作业班组正式上岗作业前,公司必须安排相关人员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
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二、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事。
三、安全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四、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安全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五、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六、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
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七、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安全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安全、生产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三)工作许可制度
一、工作负责人未接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前,严禁工作。
二、工作许可人完成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后,应立即向工作负责人逐项交代已完成的安全措施。
对临时工作点的带电设备部位,应特别交代清楚。
当所有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交代、核对完毕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字,写明工作日期、时间,此时,工作许可人即可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三、每天开工和收工,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均应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四、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还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并更情况应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并在工作票备注栏中注明、签字。
四)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监护制度是指检修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布置好工作后,对全班人员不断进行安全监护,以防止工作人员误走(登)到带电设备上发生触电事故,误受到危险的高空,发生摔伤事故,以及错误施工造成的事故。
同时工作负责人因事离开现场必须指定临时监护人。
在工作地点分散,有若干个工作小组同时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必须指定工作小组监护人。
监护人在工作中必须履行其职责。
一、工作监护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
执行工作监护制度,为的是使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人监护、指导,以便及时纠正一切不安全的动作和错误做法,特别是在靠近有电部位及工作转移时更为重要。
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的情况,应有电气工作的实际经验,其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
二、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
三、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所高压设备区内,如工作需要(如测量、试验等)且现场允许时,可准许有经验的一人或几人同时在他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在事前应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指示。
四、带电或部分停电作业时,应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监护工作人员使用的工具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
五、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但在下列情况下,监护人可参加工作班工作:
在全部停电时;
在变、配电所内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地点,总人数不超过三人时;
所有室内、外带电部分,均有可靠的安全遮栏足以防止触电的可能,不致误碰导电部分时。
六、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七、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点时,应指定代替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
返回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工作负责人需长时间离开,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位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八、值班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五)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一、工作间断时,工作班组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收存。
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
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
次日复工时,应得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
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二、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组全班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根据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1.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必须在所有通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三、在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
1.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2.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3.应在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员进行加压试验。
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四、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五、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组应清扫、整理现场。
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各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
六、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
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
方可合闸送电。
七、已结束的工作,应盖上“已结束”的印章保存三个月。
(六)防火、防爆、防触电管理制度
一、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安全用电,保护职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
加强管理,消灭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气而达到爆炸限度。
2.防止产生火花。
防爆区的电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
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或着火;
正确铺设避雷装置;
检修照明采用安全灯;
避免机械性撞击。
3.防止产生静电。
工作人员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严格遵守防火制度。
严禁在生产区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5.配备安全装置。
如装上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有些设备和管道上可安装防爆板,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核对,处于良好状态。
二、为防止火灾,除采取上述防爆措施外,还需做到: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大宗燃料应按品种堆放,不得混入硫化物和其它杂质;
对酒精、丙酮、油类、甲醇、油漆等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设计建筑物和选用设备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
油库和油缸周围应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厂区要按规定配备消火栓、消防水源等。
生产车间应配备必须消防用具,如砂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氯溴甲烷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既要组织专业消防队也要建立群众性防火灭火义务消防队伍,并通过学习和实地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三、防触电应遵守以下事项:
1.各类电器设备,包括电焊机、照明、电器等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气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
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
待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健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对电器设备的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七)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是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深入生产车间,检查车间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生产部生产车间每周检查一次,由生产部车间主管组织;
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
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
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
安全职能人员和生产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八)安全确认制度
安全确认制度是为了确保避免发生事故,消除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确保职工在生产工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确认制度内容
1.班组安全确认是安全确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生产班组长和安全员为安全确认第一责任人,每班前由班组长负责交接清楚上班的生产情况、存在或遗留的安全隐患和本班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作业人员到达作业现场后需等待班组长到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确认,并填写安全确认表,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班组长和安全员每天进行班前、班中和班后三次安全确认,做到不确认不生产。
2.各项作业在施工前必须对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等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设备、工具、材料存在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要求更换,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工具、材料,班组长进行现场安全确认时也必须对作业人员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做安全确认。
3.班组长或安全员要对当班职工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确认。
4.所在岗位和周围工作环境是否存在不利安全生产的因素,如所使用的工具及各种安全标志是否明显齐全,作业环境内是否有其他人员,地面有无杂物。
5.确认是否制定了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的可靠性;
生产和检修工作过程中是否落实了安全措施。
二、安全确认制度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班组长在下达工作指令之前,必须对自己将要下达的指令进行是否为违章指挥的确认和对安全措施的可靠性进行确认。
2.现场生产指挥者必须对工具设备及工作环境进行安全确认,对人员进行确认,对安全措施的准确性进行确认,否则不准下达工作指令。
3.操作工人在进行操作前必须做到“一查二念”。
一查:
自己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则不准使用,自己的劳保穿戴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否则不准进入工作岗位,工作环境是否安全;
二念:
默念安全操作规程,默念安全措施。
工作过程中对自己的操作行为进行确认。
4.互保对象之间要进行确认。
5.当确认他人指挥为违章指挥时,有权拒绝执行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向上级报告。
6.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确认制的要求制定岗位确认内容,要求内容全面,确认的内容要包括岗位劳动的全过程,并制定确认牌,悬挂在各个作业岗位。
(九)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为提高对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公司财产损失,保障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
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体倒塌等事故。
二、报告程序及内容
1.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
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30分钟。
2.报告内容
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b)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c)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d)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e)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f)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小组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
当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四、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2.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
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3.各部门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五、保障措施
1.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备案。
2.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十)原材料及焊条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管理
1.现场所有铝板原材料,任何工种操作人员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动用;
2.作业班组提前领取加工料单,配料单必须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
3.木工、安装工等非作业工人严禁在车间随意乱拿乱用铝材,严禁对任何原材料做弯曲、切断等操作,更不允许私自将原材料拿出车间挪作他用。
4.对于木工、安装工等工种所需要的零星材料、小型构件,作业班组应在剩余材料、废料中选取适当的或尺寸规格近似的材料加工,严禁直接用原材加工。
二、焊条管理
1.焊条入库时的外包装必须完好,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和焊材材质证书等应齐全,入库时必须有企业焊接监督人员签字认可。
2.焊条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库房温度应保持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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