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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是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诊断和评价并网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能力、确保电网和并网发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非常重要。
为规范该项工作,华北电监局委托北京电机工程学会组织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及调度机构、科研院所的专家,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试行)》,结合华北电网实际,编制了《华北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2011年版)》。
本标准在总结电力行业多年来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综合考虑电力系统发展、科技进步以及伴随新技术应用而出现的新课题,提出了发电机组并网安全必备条件及具体的评价项目,以适应华北区域电力系统发展的客观需要,满足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
为了使评价工作更加符合电力系统生产实际,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并吸收了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调试试验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本标准由华北电监局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组织起草单位:
北京电机工程学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金萍、栾加林、程裕东(以下按姓名笔划排序)王天君、马继先、白亚民、李劲松、李和平、李建平、沈丙申、张洁、张章奎、苏为民、肖刚、杨振勇、荣燕、韩福坤、雷为民、蔡新华、樊玉林
华北区域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2011年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并网发电机组的电气一次设备及系统[包含发电机、变压器与高压并联电抗器、高压电气设备、厂(站)用电系统、防止电气误操作技术措施]、电气二次设备及系统[包含励磁系统、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静止变频器(简称SFC)、调度自动化、电力系统通信、直流系统、一次调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调度运行及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安全性评价的必备项目和评价项目,规定了相关的评价方法,列出了相应的评价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并网运行的单机容量50兆瓦及以上的水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100兆瓦及以上的火电机组、核电机组(常规岛部分)。
其它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7〕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3〕第115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2号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GF-2003-0512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市场〔2006〕42号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安全〔2007〕45号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安全〔2009〕22号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
原能源部能源电〔1993〕45号 电力系统电瓷外绝缘防污闪技术管理规定
原国家电力公司国电发〔2000〕589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华北电监局电监市场[2008]112号华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GB311.1-199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755-2008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1094.2-1996电力变压器第二部分温升
GB1985-2004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GB4962-2008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GB10963.2-2008用于交流和直流的断路器
GB16847-1997保护用电流互感器暂态特性技术要求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2-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T3797-2005电气控制设备
GB/T4703-2007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GB/T6451-2008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T7064-2008隐极同步发电机技术要求
GB/T7252-2001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GB/T7409.1-2008同步电机励磁系统定义
GB/T7409.2-2008同步电机励磁系统电力系统研究用模型
GB/T7409.3-2007同步电机励磁系统大、中型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要求
GB/T7894-2001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GB/T8349-2000金属封闭母线
GB/T9652.2-2007水轮机调速器与油压装置试验验收规程
GB/T11022-1999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T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16434-1996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GB/T18482-2001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起动试验规程
GB/T20160-2006旋转电机绝缘电阻测试
GBJ147-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DL408-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438-2000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475-1992接地装置工频特性参数的测量导则
DL548-1994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
DL705-1999运行中氢冷发电机密封油质量标准
DL5000-200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5027-19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T489-2006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试验规程
DL/T490-1992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安装、验收规程
DL/T491-2008大中型水轮发电机自并励励磁系统及装置运行和检修规程
DL/T516-2006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DL/T524-2002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收发信机技术条件
DL/T538-2006高压带电显示装置
DL/T544-1994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
DL/T553-1994220kV~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
DL/T559-2007220kV~75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572-2010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573-2010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DL/T574-2010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护导则
DL/T583-2006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
DL/T584-20073kV~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587-2007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623-1997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
DL/T650-1998大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
DL/T651-1998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技术要求
DL/T656-2006火力发电厂汽轮机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T657-2006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T664-2008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
DL/T687-1999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711-1999汽轮机调节控制系统试验导则
DL/T722-2002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735-2000大型汽轮发电机定子绕组端部动态特性的测量及评定
DL/T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DL/T755-200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DL/T804-2002交流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
DL/T843-2003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
DL/T856-2004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
DL/T970-2005大型汽轮发电机非正常和特殊运行及检修导则
DL/T995-2006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996-2006火力发电厂汽轮机电液控制系统技术条件
DL/T1011-2006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数据交换格式规范
DL/T1040-2007电网运行准则
DL/T1049-2007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规程
DL/T1050-2007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
DL/T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DL/T1052-2007节能技术监督导则
DL/T5003-2005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5044-200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6-2001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技术规程
DL/T5147-2001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DL/T5149-2001220kV~50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5153-2002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
DL/T5164-2002水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规程
DL/T5390-2007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YD/T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
对并网发电机组及直接相关的设备、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中影响电网和并网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的安全评价活动。
3.2必备项目
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最基本要求,主要包含对电网和并网发电机组安全运行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技术和管理内容。
3.3评价项目
除必备项目之外,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应当满足的安全要求,主要用于评价并网发电机组及直接相关的设备、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中影响电网和并网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危险因素的严重程度。
4说明
在被评价机组定期复评中,评价项目出现的问题与上一次评价发现的问题相同,且未整改的,该项目评分应加倍扣分。
4必备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评价方法
评价依据
4.1
新建、扩建、改建发电机组(电厂)的立项审批(核准)文件齐全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文件
4.2
电气一次系统、二次系统及设备应符合接入系统批复的要求,如有变更,应有经原批复单位确认的设计变更资料
电气主接线及厂(站)用电系统应按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满足电网安全要求;
并网电厂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安全要求;
110kV及以上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必须经所在电网调度机构审批,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检查系统及设备、有关文件、资料
查阅相关文档资料;
检查安装点的短路电流水平计算文件;
110kV及以下变压器、其它电气一次设备应有抗短路能力的型式试验报告;
220kV及以上变压器应有抗短路能力计算报告;
开关设备应有短路开断试验的型式试验报告;
查阅所在电网调度机构110kV及以上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审批文件、现场检查
接入系统批复文件
该工程初步设计中,电气主接线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书
4.3
新投产的电气一次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高压电气设备等的交接试验项目应完整、合格
已投产的电气一次设备应当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进行预防性试验
查阅相关技术资料,包括新投产设备出厂试验报告,调度协议,现场交接试验报告,已投产设备检修试验报告,缺陷记录等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第1条、第3条
2.《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第5.1条
3.《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DL/T722-2002)
4.4
电气一次设备绝缘水平应满足有关标准要求,电气一次设备外绝缘应满足安装点的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应采取有效防污闪措施(如加装增爬伞裙、喷涂RTV涂料等)
检查电气一次设备出厂说明书、安装点的污秽度试验报告,现场检查。
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11.1-1997)
2.《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T16434-1996)第4条、附录C
4.5
接地装置,接地引下线截面应满足热稳定校验要求;
主变(包括并联高压电抗器、联络变压器等)中性点应装有符合要求的两根接地引下线连接于地网的不同点
查阅相关文档资料,现场实际检查
所在电网反事故技术措施
4.6
设计有进相功能的发电机应能进相运行。
进相试验结果应报所在电网调度机构
电厂应有相应的进相运行规程或措施
查阅进相试验报告,是否已报调度确认,查阅电厂运行规程
1.《电网运行准则》(DL/T1040-2007)第5.4.2.2.1条
2.《大型汽轮发电机非正常和特殊运行及检修导则》(DL/T970-2005)第4.1条
4.7
发电机励磁系统的传递函数(包括发电机、励磁机或励磁变、功率整流柜、自动励磁调节器在内的整体传递函数)及各环节参数(包括发电机、励磁机或励磁变的设计参数、调节器各功能环节的整定参数)经试验验证后,书面报调度机构确认。
机组并网后有关参数发生改变时应及时书面报调度机构再次确认
查阅相关文档资料,检测、检验、试验报告及励磁系统传递函数框图。
环节特性已经证实过的,不需要每台装置进行试验验证
1.《同步电机励磁系统大、中型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要求》(GB/T7409.3)第6.2条
2.《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DL/T843)第8.1、8.3条
3.《电网运行准则》(DL/T1040)第6.18.2(a)、D.2.15,H.1条
4.8
电网要求配置和已具备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装置或具有同类功能的其他装置的机组,应进行PSS装置的静态检查及动态投入试验。
在机组负载试验时计算出机组的阻尼比并出具相关的频率特性数据报告,PSS装置按调度指令投入运行,并书面报调度机构确认。
机组并网后相关参数发生改变时也应及时进行PSS参数调整,并书面报调度机构再次确认。
主管调度部门要求投入的PSS装置不得随意退出,如需退出必须报主管调度机构备案
查阅相关文档资料,检测、检验、试验报告及PSS装置的传递函数框图、投运记录。
2.《大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DL/T650)第B2条
3.《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DL/T843)第6.4.12、A2、B8条
4.《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试验规程》(DL/T489)第5.4.19.6条
4.9
在发电机组并网和正常运行时,励磁系统必须投入自动电压励磁调节器运行,不得随意退出,如需退出必须报主管调度机构备案
现场实际检查,检查有关试验报告;
检查故障录波器应接入反映励磁系统运行特性的电气量;
有退出时核实备案情况
1.《大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DL/T650)第4.24条
2.《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06)第5.6条
3.《电网运行准则》(DL/T1040)第5.4.2.2.1a)、6.18.1条
4.10
并网发电厂涉网的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器及故障信息子站系统的配置选型必须与所在电网调度机构技术要求相一致并正常投入运行;
2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组应配置专用故障录波器
查阅设备台帐,检查继电保护装置的配置和类型是否经所在电网调度机构的审核和批准;
现场检查实际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的配置是否与设备台帐相符
1.《电网运行准则》(DL/T1040-2007)第4.2.6条
2.《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第2.6条
3.《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06)第5.8.1条
4.11
机组的高频保护、低频保护、过压保护、低压保护、过激磁保护、失磁保护、失步保护定值,应报所在电网调度机构确认;
现场保护定值应与报送确认的定值一致
检查机组的高频、低频、过压、低压、过激磁、失磁、失步等保护定值是否满足电网运行的要求;
检查上述保护的定值是否已报所在电网调度机构确认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06)第5.8.1条
4.12
安全自动装置,包括低频、低电压、解列、联切设备等,应符合电网调度机构的要求;
与新机组配套的安全自动装置必须与机组同步投入运行。
安全自动装置应有相应的运行规程和校验规程,装置的运行规程及定值有关资料应报调度机构备案
现场实际核对检查,查阅相关文档资料、检测、检验、试验报告
《电网运行准则》(DL/T1040-2007)第6.9.3条
4.13
自动化设备的功能及技术指标,应符合所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要求。
应按自动化设备有关设计规定及技术规程接入采集信息;
在机组正式并网前,根据设备配置情况与电网调度机构调度自动化系统(EMS)、电能量采集计量系统(TMR)、电网实时动态监测系统(WAMS)、水调自动化系统(水电厂)、调度数据专网等完成调试工作,并与一次设备同步投入运行;
自动化通道应具备调度数据网络通道
查阅电厂关于自动化设备工程记录、设备验收报告等;
检查自动化设备投入运行情况,并与调度机构核实采集信息是否符合要求
1.《电网运行准则》(DL/T1040—2007标准)5.3.4.3条
2.《华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华北电监市场[2008]112号)第43条
4.14
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上火电和燃气机组,全厂容量100MW及以上水电机组和抽水蓄能机组应具备自动发电控制(AGC)功能。
上述机组应按照所在电网调度机构有关“电网自动发电控制(AGC)运行管理规定”并与所在电网调度机构EMS系统通过AGC联调试验投入正式运行;
机组投入运行后应满足所在电网调度机构有关调整规定;
上述机组自动电压控制(AVC)功能应按照所在电网调度机构有关“机组自动电压控制(AVC)规定”执行”,并与所在电网调度机构主站系统通过联调试验并投入正式运行
现场检查应参加电网自动发电控制(AGC)、自动电压控制(AVC)机组联调试验和运行记录,并与所在电网调度机构核实
1.《电网运行准则》(DL/T1040—2007标准)5.4.2.2.4条、6.6.2.4条
2.《华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华北电监市场[2008]112号)第22条、第24条
4.15
发电机组调速系统应能满足电网稳定运行的要求,应能在空载情况下稳定运行,并满足在并网时调节转速的要求;
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应当具备一次调频功能。
发电机组的一次调频设计资料及试验报告应报所在电网调度机构确认
现场检查、查阅设计资料、机组转速控制趋势、有关确认文件
1.所在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2.所在电网反事故技术措施
3.《电网运行准则》(DL/T1040-2007)
4.16
新建200MW及以上的发电机组,应设计有辅机故障快速减负荷(RB)功能,并试验成功,防止辅机故障时,机组甩负荷工况出现。
RB功能包括:
给水泵RB、送(引)风机RB、一次风机RB、磨煤机RB、炉水循环泵(强制循环锅炉)RB
现场检查、查阅设计资料、RB试验报告、历史趋势
《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5175—2003)第5.2.3条
4.17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
查阅实施方案、施工配置记录、核实内容落实情况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令第5号)第4条、第6条
4.18
并网通信设备的技术制式应与所并入电力通信网采用的技术制式相一致,符合所并入的电力通信网的技术标准,并通过电网通信主管部门组织的测试验收
现场检查通信设备情况,查阅相关资料
《电网运行准则》(DL/T1040-2007)第5.3.3.8条
4.19
电厂至所在电网调度机构应具备两个及以上可用的独立路由的通信通道;
在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特殊情况下,并网双方应有协商解决方案。
电厂端通信系统应能满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及调度电话等业务对电力通信的要求
查阅通道网络结构图、通信系统运行方式等资料
1.《电网运行准则》(DL/T1040-2007)第5.3.3.1条和第5.3.3.2条
2.《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国家电监会令第22号)第二十条(七)
4.20
蓄电池组和充电、浮充电装置的配置应符合技术要求;
电厂升压站直流系统与机组直流系统应相互独立;
蓄电池组的放电容量应符合技术要求;
直流断路器下一级不应再接熔断器;
直流系统馈出开关和负荷侧开关应满足上、下级之间级差配合的技术要求。
新建电厂直流系统的馈出网络应采用辐射状供电方式,不应采用环状供电方式
检查蓄电池组核对性容量试验报告、级差配合试验报告、直流系统设计图纸和现场检查。
在交接试验时,第一次100%容量核对性放电试验所检测容量应大于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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